• 靈生覺魂篇(一)三魂與八識 中陰身之義 墓厝與祿位 三魂之分工

    靈生覺魂 (一)

    1  道家謂「三魂」者,有靈魂、生魂及覺魂,佛家言「八識」者,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以上為前五識)、意識(第六識)、末那識(第七識)及阿賴耶識(第八識),此三魂與八識兩說間關連性如何對等?(93.03.26、31)

    2  佛陀曾演說「三魂」妙意耶?見諸何部經藏?(93.07.21)

    3  「三魂」與「七魄」分別於投胎前後、臨終前後之歸趣與作用如何?又,在六道輪轉中,其遊走及聚散現象有何差異?(拱122期)

    4  就仙佛所識,請慈悲為說靈魂、生魂及覺魂妙意,及其間主從關係?又,三魂在色身上會起何等作用?(93.07.21/08.03)(95.10.30)


    拱衡堂 太子元帥、濟公活佛 登台濟世
    1: 「三魂」與「八識」間僅在意境上有其相通,餘則無所關連。三魂為人身主宰,八識為意識形態,故無其關連。此中,靈魂轄生魂、覺魂;八識可藏萬緣,待機而動。輪迴之靈,亦帶藏識,以備發展未來因緣際會,但其間並無屬轄之關聯,反而各為主宰,「靈」須主御人身,但「識」要發展因業。是以修者,保靈之清淨,潔識之不染;靈之清淨,道家法訣有靜神之法;識之不染,佛家有智慧之量。

     問:  承前問。三魂是主人身,包括著身、口、意這三個面向,唯獨在「意」這方面與八識相通。是否如此呢?又,於道家法訣中,有何靜神之法可保靈之清淨?於佛家行持中,有何智慧之量可潔識之不染?(95.06.19/10.30)(110.01.07)
     示:  然。又,道以元神能量為主,故以修丹為之。佛以深入經典,而開慧啟明為之。 (之後又叩問:此中,道家以修丹,是否為凝神、聚能之術法?又,佛家以深入經典,是否為令眾生「開佛知見」而智慧觀照?聖示:信士認知無誤。)

     問:  承前問。無論是否為修子,仙佛如何來分辨世人的神凝神渙,或能聚能散呢?又,佛言智慧為世人本具,以妄想、執著故而不能得見,今通俗一點來說,仙佛是如何來分辨世人的有否智慧呢?(96.11.09/12.10)
     示:  以其光華,神凝能聚則光華盛。易言之,神與能凝聚產生光華,能量本身即具光華,如兩石相撞,鐵器交擊有火花之理同。而此光華與三魂之關連,即是提升能量。又,智慧有光明,如云智珠光照去蒙塵,智慧之光清朗無蔽障。 (之後又叩問:此「智慧有光明」者,是否指有智慧者不會受塵緣蒙障?又,「智慧顯則有光明」與「神凝能聚則光華盛」中,無相的「光明」與有相的「光華」間應該是沒有關連的吧?聖示:然。又,無關。)

     問:  依昔叩問所識,道家以修丹,凝神聚能而顯出光華。今修子因神凝能聚所顯出的光華,於其相應的原靈樹上會有何樹象反映,抑或與原靈樹並無關連?又,依昔叩問所識,佛家以深入經典,開啟智慧而有所光明。今修子因智慧之光清朗無蔽障,於其相應的原靈樹上會有何樹象反映,抑或與原靈樹並無關連?(110.01.07)
     示:  有,同光華。又,白光。

     問:  對世間有肉身之修道子而言,道程中一旦靈魂淨化,其生覺魂是否亦隨之一併淨化?又,對靈宮無肉身之靈修士而言,潛修中一旦靈魂淨化,其墓祿處的生覺魂是否亦隨之一併淨化?(95.12.02)
     示:  皆然也。靈惡則生覺亦惡(包含支使),生覺有如影隨形之性質。

     問:  「三魂」是否等於「八識」,其相似性及相異性為何?又,既然有道學的「三魂」之說,想必與佛家的阿賴耶識、末那識、意識,乃至其他前五識發生關係,伏望詳細開示?(拱057期)(93.07.21)
     示:  三魂與八識間並非「等於」。三魂乃主支配七魄而指揮軀體;而識為性體,譬如五識,其始於五根對五境之受納,再以六識之自我,依附七識之意為他我,再八識之儲藏轉流。又,三魂中,僅靈魂與阿賴耶有關,靈魂總攝生、覺二魂,阿賴耶隨輪迴而存。

    2: 未曾有演說。

     問:  六祖開演「摩訶般若波羅蜜法」,以貫串體用一如來示導上乘眾生。何以在佛家之心性妙諦外,道學上又冒出所謂的「三魂」之說?(93.07.21)
     示:  佛家所謂「中陰」即靈魂。 (註:人亡故後,在陰府接受審判、刑罰期間,或尚未投生之前,儒家稱曰「靈魂」、「鬼魂」。因其日後將要轉世投生,而於陰府之身僅為一個階段,故佛又稱曰「中陰身」。)

     問:  承前問。嘗見佛學常見詞彙一書中,認為人死後尚未投胎之前,有一個由微細物質形成的化生身來維持生命,此化生身即是「中陰身」。此說法是否恰當?又,
        1) 彼書中謂人死後,尚未投生前,於中陰中,即能了知其將來托生之處。此說法是否正確?
        2) 彼書中謂「中陰身」在最初的四十九天中,每七天一生死,經過七番生死,等待業緣的安排而去投生。此說法是否與實際情形吻合?(95.12.11)(96.11.09)
     示:  可以如是解。以其形相仍保留故,人身雖死,卻仍有光能保留,如有影般,只是此影更明確,以此化生身上升下墜,亦即人身之光能上生下墜。又,前問:此說不確,乃人之誤解。後問:尚可如是解,正如法相宗有諸多名詞而施設,以利辨認。

     問:  粗覽地藏王菩薩本願經,並未見及「中陰」之教示,那麼,在那些佛經中有提及「中陰身」此名相者?(95.02.11、15/09.16、18)
     示:  「中陰」之名,出自隨願往生經,乃此經專有名相,故無其他相關經冊登載,僅近世修佛之覺者印光法師所教示之「臨際命終自救法門」有載。此謂「臨際」,乃加強其意,為「臨到了」之意。 (註:隨願往生經全名為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經文中有一段:「所以然者,命終之人,在中陰中身如小兒,罪福未定應為修福,願亡者神使生十方無量剎土,承此功德必得往生。」)

     問:  承前問。「中陰身」雖始出自隨願往生經,但「臨際命終自救法門」是否有引用「中陰身」此名詞呢?這「臨際命終自救法門」的大致內容為何?譬如說,如何個自救法。又,對平日即心術不正、醉生夢死或不信因果的世人而言,臨命終時為其助念,是否有者可能會引起其不耐煩擾或起瞋怒忿恨之念呢?(95.09.18)(96.11.09)
     示:  有。大意為教導世人助念,及啟發亡者心識等。又,不會,但並無效,只是盡力助之而已。

    3: 三魂作用大,七魄作用輕,但魂魄總合卻是人身不可或缺。唯在人身壞死後,七魄化為烏有,而三魂中,靈魂歸冥府,生魂附屍骨,覺魂附祿位,但證道者可聚三魂為一體,抑或有打入無間阿鼻者,三魂亦聚為一體。又,夙世輪迴中,三魂以靈魂為主,七魄亦以靈魂為主,並非隨意遊走。

     問:  嘗聞一般人往生,在四十九天內是造功拔靈之期,此說法是出自於那一部經典呢?乃至有頭七等為亡者做法事等世俗作法。又,此四十九天日數的說法依據為何?實際的情形又是如何?(95.12.11)(96.12.10、14)
     示:  無經典云及,但可說是依據地藏經,且不僅此,今時尚有因應「保調」法門,即如本堂開辦濟世秉承 主席關恩師聖裁,因可以免去地府審判這一關。又,原則是如此,但時間有誤差。實際為亡後七十二小時在陽間「城隍殿」,再入冥經一殿審核「孽鏡台」現功過,故在此期間尚不用受冥罰,若得拔度可免此後多受刑罰。 (註:於地藏經中有一段經文:「無毒答曰:此是閻浮提造惡眾生,新死之者經四十九日後,無人繼嗣為作功德,救拔苦難,生時又無善因,當據本業所感地獄,自然先渡此海。…三業惡因之所招感,共號業海,其處是也。」)

     問:  亡者屍體火化之後,如未入墳墓者,則其生魂、覺魂各歸於何處?(拱048期)(95.09.16)
     示:  如牌位與塔位兩者合一(有者將祿位移置與骨灰塔位同處),則同在一處;如骨灰安奉納骨塔,而靈位併於祖位,則各分之。 (註:牌位在中國一般亦稱為祿位、蓮位、靈位、神位或神主等。)

     問:  若前幾世的墓厝仍安在,則人亡後,其生魂有否可能循緣依附於二、三世前,乃至數世前的墓厝處?又,設若墓厝已因戰亂人禍等因素而搗毀、毀敗,或因已無後代或子孫遷居國外而未得陽世祭祀,則亡靈之生魂是否會循緣而依附於二、三世前之墓厝處?假設二、三世前之墓厝仍然完好或仍有子孫墳前祭祀。(95.05.17)
     示:  然也。又,皆然也。

     問:  天人大多是屬已證道,抑或是屬未證道呢?未證道之天人,彼生覺魂是否仍依止於人間之墓祿處?又,除保調於靈修院所或至加行於三關九口者不計外,依仙佛所識,何種情況下才會產生未證道的天人,可待在天上享福報而不是轉投人間享福報呢?在各淨土邊緣境之天人是否也皆未證道呢?(98.01.13)
     示:  前問:都有之。後問:然。又,前問:有德善而修有不足。後問:然。

     問:  聞術士言,數年前華航於大園鄉空難,今現場仍有亡魂徘徊。按生覺魂理當是各有所歸,此般言論是否是迷惑世人?又,憫世人三期末根器昏闇,任術士鼓舌簧邪詞迷惑,那三魂道問學實涉多端,何不示正鸞生呈疏著書,令世人知其理免受愚弄?有此書亦不失挽迷良方。(93.08.09、11)
     示:  然也。又,三魂詳冊早有傳世,只是不經廣傳,爾有此議甚佳,吾當轉呈 主席恩師聖裁。

     問:  嘗聞自殺身亡者(如,跳樓、割腕或投繯上吊),常會回到陽世之自殺現場重覆其生前自殺的行徑,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亡者靈魂如何出冥而回到陽世之自殺現場?又,重覆其生前自殺行徑之用意何在?(96.03.12)
     示:  正確,但以訛傳訛之處是「亡魂回現場」之說;實則並不是回現場,而是在「枉死城」。又,重覆之用意在加深其識神,即是所謂「再教育」,使其知所不該,恐懼而不為。 (註:見血污池遊記一書,有「墮胎惡業苦磨刑」一回,記述血污池旁亦有一間間室內擺設有如婦科產房,並見手術椅上一位婦女哀嚎,好像難產一般,上覆白布染紅,出血不止,因彼乃觸犯墮胎惡業,所以在此受教育。血污池是一個刑罰單位,雖非十殿閻君可以憑藉冥律判定鬼魂生前功過,但血池之罪業除須受血污池淨業之外,猶要加強識性教育,裨利罪魂能夠警惕。因鬼靈之所以有其知覺能量,端賴阿賴耶識之作用維繫此一能量,所以在日以繼夜之刑罰中加強其含藏之識能,在未來轉世間會依業緣成熟而產生嚇阻作用。)

     問:  【一陳善德叩問】:今生若未修成正果,死後三魂分離,各依磁場,而三魂中之生覺兩魂,於時間到了便會各自投胎而去,這豈不是表示每個人都有很多累世的生覺魂同時在地球磁場內繼續輪迴?(拱189期)
     示:  信士認知錯誤,人死三魂各自依止是沒錯,但時間到了要投胎,會三魂合一,並非各自投胎。

     問:  【一林善德叩問】:為何我太祖父(歿在清 道光年間),迄今至少也將近一八○年,日前叩問結果是曾轉一世,但惡多業重且又無祀,故可隔代依親,仍在林氏祖靈,今尚在二殿,此是何意?(拱216期)
     示:  所謂「隔代依親」,意即先靈在再投胎人世之前,若此氏人家無祀,則可再回前一世之親眷依止。譬如令林氏祖靈中一位轉入陳氏,但此陳氏歸空後未能得祀,或以宗教信仰不同等等因素,則可選擇再回林氏依止,但僅止於隔一世,也就是不能再回林氏之前之人氏。

     問:  【一張善德叩問】:人歸空後三魂各分三處,靈魂到地府,覺魂在神主牌位上,生魂在墳墓內,那麼如果沒有墳墓呢?如果是火化,生魂是否就附在骨灰罈內?如果沒有骨灰罈,那生魂要到那裡去?骨灰若灑到海裡,那麼生魂要到那裡去呢?萬一被魔神捉走怎麼辦?(拱237期)
     示:  若無墳墓,生魂會與覺魂同依一處;相同地,若無祿位,覺魂亦會與生魂同依一處,所以骨灰灑入海中,生魂則依於覺魂處,不會被所謂「魔神」抓走。

     問:  【一劉善德叩問】: 一、靈修士之生魂、覺魂在哪裡? 二、新生兒之生魂、覺魂從何而來?七魄又從何而來? 三、飛禽走獸有幾魂?若只有生、覺魂,那麼靈魂何在? 四、植物只有生魂嗎? 五、小孩子驚嚇收驚,收的是哪一魂? 六、精神病患者是哪一魂受到侵犯? 七、告別式時,証果者當然三魂俱昇。那未証果者三魂狀況如何?擲銅幣問的是哪一魂?(拱262期)
     示:  一、在靈修期間,生覺各依止於墓塔及蓮(神)位。 二、靈魂入胎,生覺由其前身所依止處隨後入胎。七魄則由此際之軀衍生。 三、若僅生覺則靈受冥罰。 四、然。 五、靈魂。 六、靈魂。 七、在墓塔是生魂,在蓮(神)位是覺魂。

     問:  【一陳善德叩問】:去世的親人之三魂何處去?(拱298期)
     示:  凡人過世後,靈魂會往冥司受審斷對証,生魂則依附大體之處即墓地或納骨塔,覺魂依止在神位。

    4: 靈魂主導生魂、覺魂。又,靈魂入心識為人身主宰;生魂主動力為四肢,生魂亦主生機為器臟;覺魂司眼耳鼻。 (之後又叩問:生魂與覺魂間可有橫向連繫,抑或是生魂與覺魂間各自獨立,只分別與靈魂有縱向連繫?聖示:只有直向,無橫向連繫。)

     問:  身體器臟無法用思量、憶度來控制其生機,今器臟的自然運作,是否即是生魂的控制作用?又,餓了想吃,睏了想睡,這些自然的趣向應是覺魂,抑或是生魂的作用?(93.08.03)
     示:  然也。又,是生魂作用。

     問:  依昔叩問所識,三魂中,以靈魂主思考及總攝生覺二魂,生魂主器臟四肢運作,覺魂主視聽嗅嚐等覺受。是故,靈魂猶如中央處理器(包括其附帶的記憶體),生魂猶如馬達,覺魂猶如感測器。可否如此形容?(95.05.02)
     示:  可以如是解。

     問:  愚弟子有心得如后所附,言三魂與八識其中關連,伏望聖垂恩典過目指正,令吾知此中機真切多少。伏望仙佛就三魂、八識相關部分指正即可。(94.07.14)

        後學觀大道中同修前賢 鮮少有識三魂真實義者 ── 有歸結入六識喚來五識 佛家言此過程五蘊者也
        職是故若非是道聽途說 便得是任術士曲解訛傳 ──唯靈魂與耶識互不隸屬 然兩者亦不得須臾相離
        憫此故今為說三魂道學 望善德向此後不受蠱惑 ── 
        這三魂與我人息息相關 若未識此中機殊為可惜 ──善知識否記得法寶壇經 疑問品付囑品如是引述
        雖佛陀遺教中少有開示 入胎經中陰經差可端倪 ──六祖言性若在身心即存 同時言性若去身心即壞
        間或聞佛家語中陰身者 理當是不脫此三魂範疇 ──此實即自性者具靈魂義 又復言自性能含藏法萬
                             ──起思量即轉識乃生六識 出六門見六塵成十八界
        言三魂是所謂靈生覺也 靈魂者乃總攝生覺二魂 ──此也即自性者具耶識義 壇經中類此者不遑多尋
        令生魂得運作器臟四肢 令覺魂得運作眼耳鼻舌 ──強言之佛家謂自性者也 指靈魂與耶識兩者合稱
        唯生魂運七魄再做分工 尚且須運三尸細分搭配 ──惟佛門言自性無形無相 實則謂靈清淨識真如也
        人歸空七魄散三魂猶存 通常是靈入冥生覺在塵 ── 
        生在墓覺在祿各分依處 待當來投生時再行聚合 ── 證道時理當是三魂相聚 生覺魂合於靈能量增強
        現畜道俱皆是人靈轉輪 四生外一般是靈生入胎 ──有者是修道子業債未清 雖靈魂蒙仙佛接引昇天
        其生魂兼代理覺魂職司 原覺魂仍依於前生祿位 ── 然生覺其一者仍入冥府 拘枉城代其靈受懲以償
                             ──有者是其修持未足超證 靈魂則入三關苦磨其性
        既然是道學中有言三魂 又佛學有八識五八六七 ── 待出關方得能三魂相聚 設若是滯三關遲未功進
        彼三魂此八識何等關連 此實乃吾修子所當分明 ── 猶不免回冥府待緣投生 返塵寰重修練補足功果
        舉凡是生理者生覺所為 舉凡是心理者靈識所發 ── 
        那靈魂主思量萬法根源 亦同時轄生覺主控凡身 ── 三魂者此道學吾今為說 望前賢識其理莫要等閒
        餓為吃睏為睡肌肉動作 心肺肝脾胃腎器臟運作 ── 論三魂此其中尚屬多端 有機緣再深究留待將來
        此般等俱皆是生魂掌理 使眼觀使耳聽鼻嗅舌嚐 ── 猶記得師尊言學道無他 端賴於修道子有疑必問
        使身觸使膚受質感冷暖 此般等俱皆是覺魂掌理 ── 佛道學兩兼顧離迷出悟 方不致任自性翻入生死
        阿賴耶依附於靈魂之上 其種籽為應緣發展因業 ──善知識吾與爾相互勸勉 外行功內修果圓成福慧
        境來時阿賴耶應境起用 末那識轉業執掺入審計 ── 設若在功德相營營追求 徒然是凡情計焉得究竟
     示:  於「雖靈魂蒙仙佛接引昇天」,此句以下有疑義。昇天若不是証道,是在修行,則無疑,但昇天指証道,此句有誤。

     問:  承前問。日昨仙佛對以下數句有疑義,並示昇天若不是証道,是在修行,則無疑,但昇天指証道,此句有誤。
          有者是修道子業債未清  雖靈魂蒙仙佛接引昇天
          然生覺其一者仍入冥府  拘枉城代其靈受懲以償
         此是否表示,無論累世業債清償與否(譬如帶業往生),只要是證道昇天而不是昇天修行,則必三魂合一?(94.07.17)
     示:  三魂合一,有其先天自然的力量聚合,一者証道,二者投胎。生覺無法入冥,因抵受不住冥司厲烈能量,除有特殊外。

     問:  對同一個往生的人而言,其靈魂、生魂或覺魂是否長得一模一樣?又,仙佛遇到一亡魂時,如何區分出該魂是屬靈魂、生魂或覺魂?(93.08.11)(94.05.17)
     示:  當然。又,由能量即可區分,能量以靈最高,生次之,覺最低。 (註:見鸞音去迷一書,有「迷信」一篇論述及,在無形界中人人怕鬼,為何怕鬼?因為鬼會害人。實情卻非如此,所謂「鬼」僅是人死後三靈中其中之生魂或覺魂,並不具備破壞力或危害力,只有靈魂才有較大之力量,但是人死後,靈魂大都在地府之中,因此人所見乃多屬飄渺之生、覺魂而已。)

     問:  既然以能量而言,靈魂最高,生魂次之,覺魂殿後。今以覺魂主理視聽嚐嗅等之覺受,這些對外在境界之靈敏度而言,覺魂似乎高於生魂。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保調同一亡靈之三魂分別入列靈修後,於能力上,生覺魂間的差別是否可如下認為?
        1) 生魂者雖能量高於覺魂者,但覺魂者對外在境界(如,仙師的教授)的判斷、學習能力似乎反高於生魂。
        2) 生魂者,猶如「頭腦簡單而四肢發達」者,雖體力較勝出,但反應較為遲鈍;覺魂者,則猶如「頭腦發達而四肢弱小」者,雖體力較劣勢,但反應卻較為敏銳。(95.05.02、03)
     示:  前問:不盡然,眼耳有收納之能,卻無力起作用,此意為僅有覺而無動之力。後問:上述既否,則亦不然。以人而喻,靈似成人,生如少年,覺如幼童。

     問:  承前問。以昔叩問所知,耳之能聽聞聲音,而識出「聲音之變化」是屬覺魂主理,是否如此呢?那麼,前述聖示中「眼耳有收納之能」實屬覺魂主理。是否如此呢?(95.05.03/11.02)(99.12.30)
     示:  前段有誤。耳僅屬收納聲音而已,變化之識別,已非耳之能,因識出聲音變化之能,為腦識主理。故後段示以「收納之能」而已,此是屬覺魂主理。 (之後又叩問:此「腦識」是指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中之何者,抑或是其他意表?聖示:意識。)

     問:  靈魂這股能量,當初造物者是如何讓它集結成一團而不潰散的呢?又,如何作法,可藉外力或自力達到補充三魂能量的目的?(94.05.29)(96.12.19)
     示:  簡言之,石灰、土、石,拌成混凝土。此衍(進)化過程甚繁複,原始是只一靈,因無軀故,到轉世生人,才由靈化生覺,以因應人身。又,無所謂內外,三魂能量唯有修行,而於修行上,道家有藉日月精華,佛家有束斂自性;總而言之,在增添加補,減少損耗而已。

     問:  據昔叩問所識,無論靈魂、生魂或覺魂,儘管三者能量大小不同,但都是以能量的形式而存在。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那促使三魂能聚集一起的因素為何?(95.05.09、11)
     示:  是。另,簡喻之,如大磁與小磁,召感之時是異性相吸,分離則是同性相斥,但基本上仍是元素相同。言「召感」者,譬喻冤親之找上,是循因果業力牽引,而靈魂以強大能量維繫與生覺之牽引,若在生時,則是藉軀體之形相而加強。

     問:  就靈魂、生魂及覺魂而言,促使任一魂本身能量持續凝聚不散的因素為何?(95.09.20)
     示:  靈魂,由修道,諸宗教法中如密教、練靈等均有之。生魂或覺魂,則無,全仰賴靈魂而加強。

     問:  承前問。既然促使生魂或覺魂本身能量持續凝聚不散的因素,全仰賴靈魂而加強。今以下三種情形:被判失一生魂或覺魂而投生者、被判靈魂打為殘靈而投生者、被判以靈魂及生魂投生為家畜禽者,此三者皆是靈魂已投胎,而生魂或(及)覺魂落單者,彼於墓祿處之生覺魂是否會因為無靈魂之加強與約束,而致能量渙散,乃至消失無形?(95.12.05)(96.03.01)
     示:  全部不會。因其有基本不被毀滅之凝聚力,故僅能傷之,無法毀之,除非寶器如「斬仙台」等。

     問:  弟子深感不同鸞堂的仙佛或善書對三魂相關的開示,有者存在南轅北轍的現象,實令人困惑,若將其為世人或道親宣說時,勢將引起爭議與困擾,如何是好?又,貴堂有否打算藉著書,專門針對三魂妙義,薦請上界高真細說其理,以曉示世人不受迷惑?三魂的聚合分離攸關著生死輪迴、修行證道,能不慎乎!(95.05.16)
     示:  是真理恒流存,異中求同,視道子智慧。又,會有此一緣機,不過,恐非短期內可得。

     問:  世人在夜暗獨自走入或經過墳場(亂葬崗)時,不免毛骨悚然;另者,世人在進入命案凶宅時,聽術士繪聲繪影,有者不免也令人不寒而慄。那麼,仙佛在經過墳場或進入命案凶宅時,感覺又是如何?(95.01.17)
     示:  均無其感覺,因與能量高低有關,低能量者無法干擾高能量者。

     問:  【一李善德叩問】:有關靈魂、生魂、覺魂的體悟如下,請仙佛慈悲指教:靈魂,是中性,沒有陰陽之分別。生魂,是陽氣所集,也可稱做陽靈。覺魂,是陰氣所集,也可稱做陰靈。人從出生就開始消耗陽氣,直到陽氣耗盡就死亡了;陽氣消耗越多,陰氣顯現就越多,直到陽氣耗盡,陰氣就凝聚成為陰靈。中庸之道,就是要讓人體的陰陽二氣中和且平衡為太極氣圈,然後回歸靈魂,這就是三魂合一。基督教所謂三位一體,也是指這個。(拱243期)
     示:  大抵上沒錯,但是,靈魂仍有主掌之功用,故不是中性,而是兼攝、融合,且可以有分判、動態,及儲存的能量。





     
  • 靈生覺魂篇(二)自性真實義 靈魂與耶識 仙佛靈界耶識 夢婆忘魂湯

    靈生覺魂 (二)

    1  見法寶壇經,於疑問品中有云:「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壞。」於定慧品中有云:「真如自性起念,非眼耳鼻舌能念,…真如若無,眼耳鼻舌當時即壞。」等言,此是否表示主宰人身心識活動、言行舉止者為本來的自性?所不同者,當用的自性可能是習染者,亦可能是真如者,所以才有著現象界中的是非、善惡等差別相。聖意若何?(94.02.17)(95.11.30)

    2  今「自性依附於靈魂,應緣發展因業,形成果報」及「阿賴耶識依附於靈魂,應緣發展因業,形成果報」,兩種說法何者正確?又,自性(或阿賴耶識)與靈魂,兩者間雖互不隸屬,但也不能須臾分離。聖意若何?(94.02.17)

    3  無肉身之仙佛或靈界眾生,其所具藏識(耶識)是否便不能發生作用?換言之,既不能儲藏新的業種,亦不能遇緣發展過去因業。若非是,那麼,其所具藏識(耶識)是發生那些作用呢?(95.10.25/11.30)

    4  所謂「催眠」,其原理何在?真正催眠者,彼是否必須有達到某種修行境界或學得某些術法?若屬前者,這境界為何?若屬後者,這術法為何?又,世人接受催眠師催眠而得以治病的真假、效果如何?(96.06.11)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前問:應是指一縷靈神,何謂「本來自性」,無也,是因有人靈其中,始有其識性。後問:應是體的自性,用為已收得,若無得則如何用之。此為唯識之體用,亦即若無染著,何來假象。 (註:此中,人靈主指靈魂,識性主指阿賴耶識(即含藏識),輪迴之靈主御人身,帶有此藏識而發展因業。)

     問:  承上問。若自性主宰著人身的心識活動、言行舉止,那麼,靈魂對人身的心識活動、言行舉止等,又扮演著何等角色?(94.02.17)
     示:  職是故,是靈魂主宰,自性是用之附庸而成。

     問:  佛家所謂的「自性」是單指「靈魂」,抑或是「八識」(阿賴耶識),抑或是兩者之結合等其他?(93.04.21)
     示:  佛家之謂「自性」,是指八識之藏識中所儲存之慧性而言。

     示:  佛曰「不昧」,道曰「常明」,儒曰「至性」,此即三家闡述慧性之要義。修佛者,慧性不昧,乃能誠,誠禮佛,恭祝實懺,以契心懷慈悲,實踐靈明也。修道者,慧性常明,乃能認理歸真,不受假象蒙蔽,胸懷智珠,神光清朗也。一般人,心存至性,乃能道德不悖,奉公守法,是為良民也。因而人生在世,慧性不可使其暫絕,而欲使慧性常存,則必須有所皈依,蓋以皈依而受啟迪,加以薰陶,則可培養慧性使之萌壯,而得植於靈識之間,欲窺宗教奧義、欲修空玄大道,則慧性不可無之,眾生明悟之。(拱016期)(驪山老母降)
         詩曰:  慧性由來不昧時 靈根永植倍光熙
              歸真悟理勤修道 功果堪期證玉墀

    2: 後者始正確。又,然也。

     問:  承上問。若如是,壇經中有謂「性在身心在,性去身心壞」中,「性」者,實表示「靈性」,也即靈魂加上自性(或阿賴耶識)也。聖意若何?又,一般所謂「身、心、靈」或「性、心、身」者,此中言「靈」或「性」,應該同樣是在表示「靈性」的意思。聖意若何?(94.02.17)
     示:  正如「體用」之意。又,一般所意指,較有差別,「靈」指其神,「性」指其後天染著之習性。

     問:  以弟子所解佛法義,自性與阿賴耶識(含藏識),兩者實為一也,唯若欲強言其不同處,乃在於當體之時名為自性,當用之時名為阿賴耶識耳。聖意若何?(94.02.17)
     示:  後者所解義可對,唯前者實有區分。阿賴耶識隨輪迴而潛藏,但自性是耶識隨靈入胎後其潛藏受引發而成,故仍需有別,譬如夙造惡業,但卻可因後天人工之善而消除其根識,即為「淨化」。

     問:  見法寶壇經,於疑問品中有云:「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壞。」此說明了「自性」有代表著靈魂的含意;又,於付囑品中有云:「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一十八界,皆從自性起用。」此亦說明了「自性」有代表著阿賴耶識的含意。是故佛家所謂的「自性」者,可說是靈魂與阿賴耶識的總稱。聖意若何?(94.04.14)
     示:  此中「性」指智慧、理性,不代表是阿賴耶識,是在阿賴耶識中組成之一元素,因此不是靈魂與耶識之總稱。

     問:  昔聖示,靈魂與阿賴耶識互不隸屬,卻也未嘗須臾離。因此尚有以下疑問,伏望慈悲再示以明真切與否:
        1) 靈魂支配著生魂與覺魂,完成肢體、五官,乃至器臟的操控與運作。聖意若何?
        2) 阿賴耶識應緣生起末那識與前六識,成為思維、意念,乃至感官的了別與趣向。聖意若何?
         若皆如是所云,可否結論:「靈魂多主在生理層面,而阿賴耶識多主在心理層面」,這樣說是否正確?(94. 04.14)(111.10.26)
     示:  皆然也。另,可以如是解。

     問:  靈魂(三魂)之清濁與阿賴耶識之淨染,合而為「性之本」。聖意若何?應緣外塵而起心動念,成種種見聞覺知,此即為「心之相」。聖意若何?據此見聞覺知而造作,成種種言行舉止,此即為「身之相」。聖意若何?又,若修成靈清識淨之性,便得智慧而正善之身心世界。是否如此呢?(98.01.07)
     示:  前二問:皆可以如此解。後一問:是也。又,可以如此解。

     問:  見法寶壇經,於疑問品中有云:「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壞。」此中所言之「性」,是否即是指靈魂呢?若非是,那麼,又有甚麼東西在處時,身心世界亦存在;該東西不在處時,身心世界便會壞滅呢?又,於付囑品中有云:「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一十八界,皆從自性起用。」此中所言之「自性」,是否即是指阿賴耶識呢?若非是,那麼,又有甚麼東西可含藏萬法,可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呢?(99.12.19、30)
     示:  可以如是解;靈識亦是。另,靈識若不存,則身心如植物人,日久壞滅。又,然也。 (之後又叩問:此「靈識」是指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中之何者呢?聖示:阿賴耶。)

     問:  承上問。若前者「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壞」中之「性」是指靈魂,尚且,後者「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中之「自性」是指阿賴耶識。那麼,佛家所謂的「自性」者,可說是靈魂與阿賴耶識的合稱。是否如此呢?(99.12.19)
     示:  靈魂與阿賴耶識是有異,但符合信士所列問。

    3: 可以如此說。但不僅如此,仙佛與靈界眾生,其阿賴耶識仍會作用,只是仙佛既已証道,造作新業因當然微乎其微(意即,新造業種幾近其微),至於遇緣發展過去因業,亦有多數已受淨化而不再復起;但靈界眾生既是仍在輪迴界中,當然會受夙累牽引,產生誤執,甚而造作新因業。另,「識」,亦即思維、意念能量。

     問:  承前問。此聖示中,「識,亦即思維、意念能量」者,是否表示「識之作用,在本質上,亦即思維、意念之能量形式之一」?(95.10.26)
     示:  不止,「識」之作用,可供作思維,產生意念能量。當然仍會依靈能之提升層次,而有著不同的作用,譬如靈界眾生依因仗緣而討報討救,仙佛依本身意念(願)而示現感應。

     問:  承前問。此聖示中,「識之作用,可供作思維,產生意念能量」者,是否意味著「阿賴耶識可提供夙世因業,做為靈魂思維過程中的參考,而產生意念」?又,
        1) 靈界眾生所依仗的「因」與「緣」,是指含藏在雙方(指討與被討)阿賴耶識中的「因緣業種」嗎?
        2) 仙佛所依仗的本身意念(願),是指含藏在仙佛阿賴耶識中的「宏慈大願」種子嗎?(95.12.11)
     示:  可以如是解。又,前問:是也。後問:不止,仍須有眾生之求。

     問:  無肉身之仙佛或靈界眾生,既已無實質具體的有形五根,則原有「五根」(眼、耳、鼻、舌、身)相對於「五塵」(色、聲、香、味、觸),所引起一連串的「五蘊」(色、受、想、行、識)過程,是如何進行的呢?又,
        1) 無肉身之仙佛或靈界眾生,其第六識的自我、第七識的他我,以及第八識的儲藏轉流,此三者又是如何形成而發生其作用的呢?
        2) 就無肉身與有肉身之眾生而比較,其「五根」相對於「五塵」間所產生的前五識、第六識、第七識及第八識,兩種眾生的形成過程有何差異?(95.10.25/12.11)(96.01.23/02.26、27)
     示:  仙佛與靈界仍有相對層次存在,靈界會因執而誤以為有身,故作用仍如體相牽引,但若高層次之大仙菩薩則屬應緣,而佛聖則層次更高,可參天機數運而應化參贊天運或普濟眾生,故已提升至隨機應化,超越其體相作用之定論,所以作用之差異即以層次而分判。此中,所謂「應緣」者,即眾生因緣之力,譬如觀音菩薩應聲救苦,此一應聲即屬應緣;所謂「參贊天機」者,即為可以參與,並實際負責執行,或參謀天運、天數之事。惟,參贊天機屬古老金仙之職權,世人無法至此。 (註:靈界眾生執著我體存在,則一切心思作為仍受此體相之牽引而發生;佛聖不執我體存在,乃不受體相之牽引,其一切心思作為純屬應機應運而發生。)

     問:  據弟子浮面所識,第一識至第七識在世人存活時為現行位,一旦歸空後則為種子位。何謂「現行位」、「種子位」?又,世人歸空後,是否還有第一識至第五識呢?是否還有第六識及第七識呢?(95.12.11)(96.02.14)
     示:  很繁複。簡言之,「現行位」即當下,「種子位」即過去因,未來緣。又,前問:一識至五識似有亦無,作用均在「所執」,故會誤以為有,實則沒有,而亡魂的「見、聞、覺、知」,是以感應而察知,故冤親討報即是以因緣而感應。後問:有第六識,無第七識。

     問:  承前問。依昔叩問所識,亡魂之靈魂本身即具見、聞、覺、知之能力,生覺僅具見、聞之能力。若生覺魂只有見、聞之感應能力,那麼,生覺魂的覺、知,應該說是全憑靈魂之支使(召感)使然。是否如此呢?又,亡魂既已無肉身感官的存在,無論是靈魂、生魂、覺魂,這三團能量遂行見聞覺知之感應機制是如何形成、塑造,或賦予、具備的呢?易言之,當初造物者所塑造這股靈體能量時,彼中得以遂行見聞覺知等察感之基本構成元素為何呢?日常所見之電能、熱能、機械能、化學能可沒有感應機制的呀!(97.12.29)(98.01.02、07)
     示:  三魂一體。靈既能察,故三魂一體亦能。又,簡喻之,如金屬探測器。

     問:  仙佛既已無肉身存在,那麼,原本肉身中眼耳鼻舌身根所具之視聽嗅味觸覺,對仙佛而言,是如何產生的呢?又,亡魂既已無肉身存在,那麼,原本肉身中眼耳鼻舌身根所具之視聽嗅嚐觸覺,對亡魂而言,是如何產生的呢?(99.11.24)
     示:  雖無肉身形象,但其功能仍在,應該如是說,眼耳鼻舌等覺察本是靈能而延伸在身體,所以不因身滅而不具。又,亦同上理。

     問:  一切夙世言行舉止俱皆含藏於阿賴耶識中。是否如此呢?今冤親憑因緣而感應到事主,是否端賴兩造阿賴耶識中皆具夙世恩怨事端之所含藏使然?又,冤親在找到討報對象時,以受討報者事先並不知道有冤親的存在故,當然更不可能主動發出要冤親來討報之請求,那麼,兩造間的感應過程是如何展開的呢?易言之,兩造(冤親與事主)間彼此阿賴耶識是如何搭接起來,而被冤親正確感應到的呢?(97.12. 29)(98.01.02)
     示:  前問:然。後問:當然。又,即是兩造因緣之牽引,猶如蟻循伴之分泌體液而行,故緣機成熟,靈能即會有感召。

     問:  冤親與事主間,無論中間是採用何種方式或手段,一旦於討報完成後,彼此阿賴耶識中過去所發生的恩怨事端是否仍含藏著,抑或是就此清除呢?若屬前者,豈不是冤親與事主在往後因緣際會中(譬如同投生為人,而為同事或親友),相互間又容易新造怨憎的惡緣嗎?若屬後者,兩造之恩怨既經含藏於彼此之阿賴耶識中,雖經討報完成,是如何從各自的耶識中被清除的呢?這種清除是自然機制,抑或是須第三者(譬如地府)之介入才能清除呢?(98.01.02、07)
     示:  清除。另,此為自然清除,猶如油料耗盡。

     問:  昔聖示,靈界眾生既是仍在輪迴界中,當然會受夙累牽引,產生誤執,甚而造作新因業。這些新造作的因業是否仍會存儲於第八識(阿賴耶識)中呢?又,這些新造作的因業是否仍須如陽世人般,會循第一識至第七識的產生過程而建立呢?(95.12.11)
     示:然也。又,不會,直接納入耶識中。

     問:  阿賴耶識既然是有如一資料儲藏庫般,仙佛是否能直接讀取世人耶識中所藏業識及因果呢?若如是,仙佛在濟世查因果時,何種情況下是須至地府查案,何種情況下是直接讀取世人耶識所藏?又,仙佛在讀取世人耶識所藏之因果時,世人會有任何感覺嗎?仙佛讀取世人耶識所藏尚未討報之因果後,是否仍須下冥查察彼等冤親是否已經投生了呢?(95.12.20、22)(99.12.28)
     示:  可以。另,不一定,但簡單區別則以顯前討報者會下冥查,尚未報者則以耶識查。又,前問:沒有。後問:仍需查証。

     問:  地府亡魂投生時,於十殿須飲「忘魂湯」,這忘魂湯是使亡魂忘掉那些層面上的事情呢?又,亡魂飲下「忘魂湯」後,是使得亡魂之第六識(自我)所執,抑或是第七識(他我)所執被移除而淨空呢?當亡魂喝下「忘魂湯」時,何以無法將阿賴耶識中之一切含藏業種也一併消除淨空呢?(95.11.29/12.11)(98.01.05)
     示:  乃忘掉全部業識所執。又,前問:亡魂之六、七識俱皆涵蓋。後問:譬喻而言,藥有其特性,只針對某一病菌。

     問:  昔聖示,世人歸空後,有第六識,無第七識。按第七識為靈魂與阿賴耶識間之橋樑,第七識(意根)緣法塵而生第六識,執入阿賴耶識中含藏。何以說歸空後,有第六識而無第七識?又,昔聖示,亡魂飲「忘魂湯」,是為使亡魂忘卻第六、七識所執俱皆涵蓋。世人歸空後,似乎仍有第七識存在,是否如此呢?(96.02.14/11.09、13)(97.12.29)
     示:  因為第七識已執成我識,故僅以第六識為仗緣依他,在世第七識為橋樑,歸空即無。易言之,因歸空已無身,一識至五識已無,六識則逕入耶識(即儲存其生前業緣,不能再造新緣),當無需有七識之作橋樑。又,是先前第六、七識自執所成,既要入「轉輪台」,故需除此所知。

     問:  承前問。於聖示之括弧內有「即儲存其生前業緣,不能再造新緣」之說明,今亡者所執仍在,何以不能再造新緣呢?又,若亡者不能再造新緣,那麼,靈界眾生之造作惡業,乃至天人犯錯,其阿賴耶識便不會有任何新造業緣之含藏。是否如此呢?(97.12.29)(98.01.02)
     示:  無身即不能再造作。又,那又是另一機制,但目下不能闡述。 (之後又叩問:此「無身即不能再造作」,是否想要表達「無身即不能再造作身口業,但仍有可能造作意業」之意呢?聖示:然。)
     
     問:  承前問。是否可如是說:「生前雖六識為自我,七識為他我;歸空後,六識與七識合而為一,故僅以六識仗緣依他稱之」?又,是否也可如是說:「七識本是意根,有身方有根,今歸空後,既無身便無根,自然也無眼、耳、鼻、舌、身、意根」?人歸空後,靈魂(體)直接由感應來取代生前才有的一識至五識,而六識則直接由靈魂(體)產生。是否如此呢?(96.11.09、13)(97.12.29)
     示:  可以如是解。七識本具依他仗緣之根,故歸空之人,已無其身,亦無以依他仗緣。又,前問:然也。後問:可以如是解。

    4: 催眠原理在使潛意識顯現。另,催眠者不一定是修行人,而其術乃針對人之精神力。又,當有誑騙行詐之人,但真正催眠者即是真,其治病亦僅能及於心理病象而已。

     問:  承前問。仙佛所說的「潛意識」,是指第六識(意識)或第七識(末那識)呢?這與常謂「識神用事」一詞之「識神」是否相同呢?(96.06.13/12.19)
     示:  前問:潛意識,是指末那識,因潛意識之激發須仗他緣。後問:識神,是指我人之自我,是第六識。 (之後又叩問:今由仗他緣而激發潛意識,所謂「仗緣依他」,是指仗何緣?依何他?聖示:仗緣依他,簡言之,即一事機,譬如說狗急而跳牆。)

     問:  世人接受催眠師催眠而得以觀看見夙世發生的情事,並將所見所為說出,這其中之道理何在?是否有誑人之虞?又,世人接受催眠師催眠後,何以能觀看第八識(阿賴耶識)所藏種種累世因緣?(96.06.11、13/11.25)
     示:  其理亦屬突破知障而現潛意識。又,阿賴耶本就含藏於人身識田中,故察知並不難。 (註:在心理學說法上,意識是理性、邏輯,可以選擇的。潛意識則相反,它運用直覺,並受情感與記憶資料庫的影響,當吾人的感官及理性運作停止或處於睡眠狀態時,潛意識的主觀彰顯作用最活躍。)

     問:  承前問。既然催眠之理在突破知障而現潛意識,此「知障」是如何形成的呢?知障何以會礙到潛意識的顯現呢?又,知障是否即是第六識(意識)之所執呢?(99.12.28)
     示:  前問:即以今生所學習得知,此身所知卻未必正確。後問:其理與「身障可以保護靈,亦可束縛靈」之理相同。又,然。

     問:  以弟子所識,末耶識是為意根,攝受靈魂思維後之法塵而成為意識,另可擷取阿賴耶所藏業識而摻入靈魂思維中。這樣說是否正確?又,催眠師是否很會掌握他人的末耶識,而促其擷取阿賴耶所藏業識呢?(96.06.16)
     示:  可以如此認知。又,是可如此認知,但非催眠師促末那識擷取阿賴耶之藏識,而是末那自行所為。

     問:  承前問。催眠師之催眠過程中,是否藉著不斷變化提問之內容做為一事機,突破受催眠者之知障後使潛意識顯現,而由末那識自行至阿賴耶識中,隨機找到與提問之內容相契合之夙業造作事物,然後呈現出來呢?(99.12.28)
     示:  然也,所以催眠師之提問甚關鍵。

     問:  臻至宿命通的修子,彼能了知夙世中之所作所為,這種結果與催眠師使潛意識顯現而察知夙世發生的情事,兩者原理之差別何在?(96.06.16)
     示:  差別在催眠師使他人因催眠而激發潛識(末耶識),但宿命通修子則自力而行。

     問:  一般在世未修之人歸空後,是否便能了知夙世發生之因果?這是否也算是神通力的一種呢?又,彼是否亦能了知未來世之因果?若非是,未修之人歸空後,應如何精進提昇才能了知未來世之因果?(96.11. 21
     示:  是。勉強算是神通力。又,不能。另,提昇之道如本堂「昊天紫綬靈修院」四大仙師之教授,惟過程太過繁複,故僅簡言之。 (註:靈修士證道考核雖有多項,其中必須通過具備五大神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及神足通之能力。)

     

  • 靈生覺魂篇(三)冤欠侵體作法 仙佛借竅作法 歸空三魂相晤

    靈生覺魂 ()

    1  冤親債主來陽世討報時,是以三魂中何者為之?又,今若尚未領旨或未經冥府審斷前,冤親債主可否支使其陽間墓祿處之生覺魂進行討報?即便僅是驚嚇欲討報之陽人。若冤親債主已領旨討報,其依於墓祿處的生覺二魂,是否亦可隨同前往,並一起討報、侵擾陽人?(拱145期)(94.06.24)(96.02.14

    2  吾師 濟佛借竅三才色身批訓,兩者間的三魂是如何交替而出入同一軀體的?又,一貫道諸法會分散各地,甚而是國內外同時舉行,何以故道濟師尊能同時在各地法會中,藉三才批示不同訓文?(93.05.14)(94.06.16)(95.12.13

    3  當世人亡故時,剛脫離肉體的靈魂在死亡現場,是否知道尚有自己的生、覺二魂存在?若不知道,則歸空後,靈魂遲至何時才知道自己尚有生、覺二魂的存在?又,當世人亡故時,脫離肉體的靈魂是否立即受前來的陰差神司拘引,而沒有機會見到自己長相一模一樣的生、覺二魂依序脫離肉體?(95.06.20/08.23/12.19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是靈魂。又,前問:不能,生覺之依附既有先天限制,後天亦無能量自保,縱然靈魂支使,亦無法完成。後問:非也,靈魂討報。

     問:  冤欠討報,若屬重業而可「侵體」的情形,冤欠是否藉由搶位靈魂的主導權,而控制受討報對象的生覺魂?又,對於那些不能採侵體方式來討報的冤欠而言,是藉由甚麼方法來干擾受討報的對象呢?其干擾的效力所及範圍為何呢?(95.06.28)(97.12.29)(99.12.23
     示:  不及於生覺,靈魂與冤欠相互抗爭即已有此「侵體」事實,或經此減退支配生覺之能量。又,前問:藉靈體之能量。因冤欠本身即具能量,循其因緣,猶如電線、波訊頻率。後問:受報者同遭人事物損耗,均有可能。 (之後又叩問:在技術上,討報的冤欠是如何藉著因緣,運用其靈體之能量,來達到干擾、傷害受討報的對象呢?易言之,這靈體之能量是如何發揮其作用,使受討報的對象受到傷害呢?聖示:有些現象很難用字句闡述詳盡;簡言之,如一簇烈火熊熊燃燒,其熱量周遭人與物均可感受。)

     問:  承前問。此中「不及於生覺」,是否表示冤欠侵體後,並無法主導被討報對象的生覺二魂?若如是,何以有些冤欠侵體後,可以藉著被討報對象的嘴巴道出過去世的怨結,或以受討報對象的手足搥打自己身體?(95.07.08
     示:  所示「不及於」並非意謂不能,只是主要在制伏靈魂,一切即都可以主宰,間或靈魂會有反抗,乃有產生扞格或短暫平靜,或激烈等極端。

     問:  持黑令旗之冤欠侵體時,通常是循何路徑侵體?這與法會中,仙佛靈體借竅時的路徑有何不同?又,被冤欠侵入及被仙佛進入的當時,兩者情況對世人身體的實質感受有何差別?(95.06.28/07.08/12.13
     示:  俱是由玄關而入。惟,不同於仙佛借竅處有二:一者、能量善正及陰怨之別;二者、仙佛依法而行,冤親依律而行,故前者柔和,後者激烈。又,仙佛藉竅無感覺,當然,是依層次高低而論,但總是無礙;冤欠侵體,絕大部份會有異樣,輕如羽毛觸體,重如利刃穿身。

     問:  承前問。聖示持黑令旗之冤欠侵體時,是由玄關而入。這是否因為冤欠領旨討報有冥令,其力可破封閉之玄關,而得以強行侵入之故?猶如破門而入般。又,記得昔聖示中,嘗謂冤欠所持冥令,其力可破地磁以防被其所制。這冥令是何等寶物,得以有此般多用途法力?(95.12.13
     示:  然也。又,冥令之原理,正如避磁物。

     問:  無論是法會中仙佛借竅,或鸞乩出竅隨仙佛著書,這出竅的鸞乩或被借竅的三才(分別擔任乩手、唱字及筆錄的工作),其本身靈魂是否知道乃經由玄關而調出來,抑或是只懵懂地被調出來呢?(95.07.20/ 10.3031
     示:  有其分別。鸞門正鸞著書,若屬遊記乃知之;若屬述論性即不知。因遊記靈神醒,餘則靈神眠。 (之後又叩問:此中,「遊記靈神醒」之目的,是否為使靈魂得能傳真靈訊於生覺魂,以寫下遊記對話及過程故?又,「餘則靈神眠」之目的,是否為避免靈魂之靈訊干擾仙佛揮鸞述論,猶如造成識神用事故?聖示:均如信士所理解。)

     問:  承前問。聖示仙佛借竅正鸞著書時,鸞乩靈神會經由玄關而調出來。此中,所謂的「靈神」是指靈魂、元神、元神加靈魂,何者呢?若屬後兩者,以鸞乩並無修金丹大道故,何以有元神存在呢?既有元神,何以鸞乩之「靈神」不經由泥丸宮而調出,卻必須經由玄關而調出呢?(96.12.10
     示:  此「靈神」指靈魂。

     問:  一貫道仙佛藉沙盤聖訓時,持乩筆揮管之三才與一旁讀字之三才(能一次快速讀出三、四個草書字體,發聲之語調亦不似常人),兩者靈魂是否皆會被調出體外?又,一旦止乩停筆時,何以三才能立即甦醒過來一如常人?這是否三才之靈未被調出,而只是被封閉於體內而已?(96.02.1417
     示:  一貫道三才一體,是如同信士所云。此即,一貫道中之三才是同入揮沙狀態,亦即一貫道之三才都有仙佛借竅,但不一定是同一位仙佛所分靈。又,二者均有可能,依不同仙佛而有不同作法。

    2 借竅並非三魂俱交替,僅是天才之靈封閉,或有出竅暫封佛堂中,仙佛之靈體再進入。又,所謂「千江有水千江月,萬里無雲萬里天」,濟佛具大菩薩能力,同時分靈無礙。 (之後又叩問:此中「天才之靈封閉」是何意思?靈被封閉在體內何處?聖示:不一定在體內。若調出入眠狀,安置佛堂道場中;若在體內,即在原位藏神處,即「泥丸宮」中。)

     示:  「千江有水千江月,萬里無雲萬里天。」這是呂仙祖流傳後世膾炙人口的一句名言,這句話是說「明月」只有一輪,但有千條江萬條河,卻在水中可見千輪萬輪明月的倒影;「天空」萬里,雖一望無際、晴朗無雲,它還是天空,不會缺少什麼。當時有聖門弟子叩呈呂仙祖,為何兩個地方同時有同一仙佛降鸞,其理安在?仙師即以上聯示之,仙佛雖有一位,就如同明月只有一輪,但卻可分別派任或分靈降鸞也。(杜牧之仙翁降)

     問:  設若三才靈魂未被調出體外,則仙佛借竅後,三才之言行舉止,是由仙佛之靈體直接主導使然,抑或是仙佛之靈體主導三才之生覺二魂使然?又,設若三才靈魂已被調出體外,則仙佛借竅後,三才之言行舉止,是由仙佛之靈體直接主導使然,抑或是仙佛之靈體主導三才之生覺二魂使然?(95.07.08/12.13
     示:  通常一定會調出體外,否則易有識神用事。又,由仙佛直接主導。 (之後又叩問:聖示仙佛借竅通常會將三才之靈調出。那麼,何種情況下,會改採將三才之靈封閉在體內的作法?聖示:通常在正鸞身體較耗弱時。)

     問:  承前問。聖示仙佛借竅後,三才之言行舉止是由仙佛直接主導。是否可擴大解釋為「仙佛借竅後,思維、判斷、分析,改由仙佛之靈體直接主導;手捉、足行、身動,由仙佛之靈體主導三才之生魂為之;眼看、耳聽、鼻嗅、舌嚐,由仙佛之靈體主導三才之覺魂為之」?(95.11.01
     示:  可以如此解。

     問:  仙佛借竅後,設若三才靈魂已被調出體外,那麼仍滯留在三才肉身內的原本生覺二魂,在被借竅後與仙佛之靈體間有何相互關連?彼此有何等互動關係?(95.07.11/10.30
     示:  沒有(此謂「沒有」,乃針對信士問題中「相互關連」之句)。先決條件是仙佛靈力勝於人之靈力,且人靈並無發出反抗,故生覺仍處在受支配中。

     問:  仙佛借竅後,三才身體的機能、器臟的運作,是否仍由三才原有的生魂所掌理?眼耳鼻的攝受外塵境,是否仍由三才原有的覺魂所掌理?又,仙佛借竅後,三才的原本生覺二魂,是否已改由仙佛之靈體所管轄、控制?若如是,何以之前聖示中說:該仙佛之靈體與三才之生覺二魂,「沒有」相互關連?(95.07.11/11.02
     示:  皆然也。又,是暫時支配,既屬支配,怎會有關連;易言之,「支配」僅限當下,「關連」則是長期。退竅後,管轄、控制仍由原來之靈魂所掌控。

     問:  法會中,仙佛借竅後,若三才靈魂已被調出肉體外,其對留在肉身內的生覺二魂,是否已暫時失去管轄、控制之能力?又,肉身內的原本生覺二魂,是否仍然能接受到已調出肉體外的靈魂所發出的靈訊?留在肉身內的生覺二魂,是否也會將揮鸞或批訓的情況,經靈訊傳給已調出肉體外的靈魂?(95.07.14)(97.12.29
     示:  若調出體外是會暫時失去管控,因仙佛調靈,其靈處睡眠狀態。又,前問:當然可以。後問:事關乩秘,吾不便示之。 (註:見血污池遊記一書中,有「闡明罪例可消除」一回,自遊生靈神出竅後,並隨濟佛步行出堂後,遊生與濟佛對話中有言:「嘻嘻!跟您老著書就是有這個好處,一切您老都算計好了,弟子只負責托鸞筆,輕輕鬆鬆就完成一件使命。」)

     問:  於血污池遊記一書中,有「裁量結束定其刑」一回,自遊生靈神出竅後,並隨 濟佛步行出堂前,遊生與 濟佛對話中有言:「弟子參叩老師蓮駕。呵,好冷哦!弟子雙手都要握不住筆了,您老還是破衲一件,您不曾添過衣物嗎?」這是否表示,正鸞於遊記中靈神出竅後,肉身中的生覺魂仍能將砂盤現場情況,傳訊於彼靈魂知道?(98.04.10
     示:  然也。 (註:見血污池遊記一書中,有「殺胎害命罪如山」一回,自遊生靈神出竅後,感受到 濟佛下筆有所停頓,而將原本想要說「賢徒靈神出竅吧!」改成「賢生靈神出竅吧!」)

     問:  設若三才靈魂已被調出體外,則仙佛借竅後,三才靈魂滯留於體外的時間是否有所限制?換言之,是否有可能因為時間過長而封竅後,導致三才靈魂無法回體的問題發生?(95.07.08
     示:  有,但奉旨著書之仙佛,不會使此情況產生。

     問:  仙佛帶正鸞出訪著書而傳真遊記時,於每回近結尾,總會催促著正鸞回堂,這是否因為唯恐正鸞之靈魂出竅過久,避免其逾時封竅之故?又,設若果真逾時而封竅,仙佛是否仍能使正鸞之靈魂重新入竅回體?(95.12.13
     示:  是為避免離體過久。又,果真逾時,重新入竅也非繁雜,但仙佛不會讓如此狀況發生。

     問:  設若三才靈魂未被調出體外,則仙佛借竅後一旦退竅,三才應能立時恢復對手足的正常控制。是否如此呢?又,設若三才靈魂已被調出體外,則仙佛借竅後一旦退竅,三才應無法立時恢復對手足的正常控制。是否如此呢?換言之,必須等待三才靈魂回竅後才能甦醒過來。(95.07.08
     示:  皆理論是如此。

     問:  昔聖示,具強行三魂合一之修羅魔神不需借屍還魂,以免入身多招引靈神許多不測因素,祟擾尤勝似入身。今仙佛借竅後,活存的身軀是否也會對仙佛之靈神同樣產生保護與束障的作用?其對仙佛靈神之影響面所及範圍為何呢?又,同樣地,是否也有「入身多招引靈神許多不測因素」的情況存在?(96.01. 19/02.14)(97.12.29)(98.01.02
     示:  會。其影響所及,即識神作用。又,不會,猶如水入溪河、川流入海。因仙佛依正法而成就,靈神與人靈屬同質,魔靈則不同質,魔靈以邪厲之法而成就,乃有變質,既如是,則身體之束縛、保護機制會起反應,如人之血型不合,其理一樣。 (之後又叩問:今仙佛借竅後,以仙佛靈神之高能量,何以還會受到借竅肉身之保護與束障呢?何以會因受到借竅肉身之保護與束障後而發生識神作用呢?聖示:此仍與乩秘有關,吾不便示之。)

    3 不知。另,需過八小時之後,但並非絕對,有者甚至可到七七四九天之後。又,然也。引靈之後,生覺隨即失主宰,即會依機制離體附位。此謂「機制」者,即三魂各自依歸之機制。

     問:  承前問。一般世俗所認知,世人於斷氣後,靈魂約在八小時到廿四小時會離體而出,何以有者靈魂會遲至七七四九天之後,才知道尚有生、覺二魂的存在?(95.12.13)(96.04.16
     示:  此乃執識、業緣等蔽障,但是極少數。此中,「執識」即我執,「業緣」即業障所產生之幻象,均可蔽障靈明。業障會產生那些幻象,乃很廣泛,均有可能應緣境而幻化。

     問:  當世人歸空後,除證道或再度投生外,靈魂是否有機會見到自己的生、覺二魂?若如是,通常是在何種場合或機緣?譬如法會、中元節、領旨討報等。(95.08.23
     示:  「見到」一詞,是主觀形容,當靈魂召感力強之際,即知有生、覺二魂,是以「知到」與「見到」是同一情形,故原則上,靈魂不會見到生覺二魂。

     問:  昔聖示,災難時自高樓墜下的民眾,三魂會一體,即一起出離或守住。設若三魂一體出離,則靈魂便能看到自己生魂與覺魂之存在。是否如此呢?設若三魂會一體出離,而身軀仍未嚴重受損,則三魂是否能再次入竅回體?又,若有此再次回體的經驗,彼世人必能得知有三魂的存在。是否如此呢?(95.12.26
     示:  若是,則自然是也,但絕大多數身軀受損,不可能再次回體。又,是也。




     

  • 靈生覺魂篇(四)生覺不入地府 無墓祿之生覺 三魂之禁制力 三魂感同身受 證道三魂合一

    靈生覺魂(四)

    1  人歸空時,生魂與覺魂何以未跟隨靈魂至地府?(93.04.21)

    2  倘若人歸空時,並無墓地亦無祿位,則生魂與覺魂依止何處?又,再度轉世時,是否應將之前的生魂與覺魂找回來一起投胎?否則,之前的生魂與覺魂如何處置?(93.04.21/12.03)

    3  靈魂若於地府受苦刑時,其流落在外的生魂與覺魂是否是不痛不癢,抑或是亦一同受苦?又,流落在外的生魂與覺魂,是否在某種程度上仍受到在地府的靈魂所支配?(拱136期)(93.04.23)(95.11.09)

    4  理天內、外院之修士是否已三魂合一?又,修道證真或仰仗諸佛願力接引往生淨土者,是否其三魂常保聚集在一起?(拱034期)(93.04.23)(110.01.19)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歸空後,生魂與覺魂必需依附在墓祿之地,因地府之諸黃泉道上,有著厲烈磁場,生覺無法通過。

     問: 承前問。人初亡時,若靈魂尚不及支配生魂,大體已是沒用的東西,那生魂是否仍會自然地依附在大體處?若如是,在靈魂尚不及支配生魂下,是甚麼因素使得大體能吸引著生魂趨之呢?又,人歸空一段時日後,生魂會依附在大體(或骨灰)所在的墓塚(或塔位)處,這是否是地府之靈魂支配生魂使然?(110.02.22)
     示: 然。另,此為大體磁場尚未消失故。又,然也。

     問: 承上問。人初亡時,若靈魂尚不及支配覺魂,在牌位上就寫這麼幾個字,那覺魂是否仍會自然依附在祿位處?若如是,在靈魂尚不及支配覺魂下,是甚麼因素使得牌位處能吸引著覺魂趨之呢?又,人歸空一段時日後,覺魂會依附在祿位所在處,這是否是地府之靈魂支配覺魂使然?(110.02.22)
     示: 然。另,覺魂弱,故多依止在家,乃輕易可依牌位。又,然也。

     問: 昔時 濟佛曾領命,於台中重生堂著書活獄現形記,書中有描述及冥府差役拘提世人生魂至二殿「活大地獄」受刑的情形,這時生魂是如何通過黃泉路上的厲烈磁場,而進得了地府的呢?又,今拘生魂受刑時,是否即會反應在世人的器臟、骨骼及肌肉上,而有相對應的病痛與傷害?(93.04.23)(95.11.09)
     示: 生魂受拘提當然可以通過地府黃泉道,因有仙佛護之,或受地府職司拘提均有袪除受阻之寶珠。又,然也。

     問: 承前問。是否亦有拘提世人覺魂至二殿「活大地獄」受刑的情形呢?今若拘覺魂受刑時,是否即會反應在世人的眼耳鼻舌上,而有相對應的感官能力喪失或受損?又,然據昔聖示所識,亦有拘提覺魂入冥府受刑的情形,此者通常是拘於何處呢?(95.11.09、28)
     示: 無。因覺魂太弱無法承受。又,拘於「城隍殿」,彼司亦屬冥罰。

     問: 地府罪魂之靈魂被打散為千百萬計殘靈投生為低等生物者,既然投生前係由地府打散靈魂為殘靈,今一旦所投生的千百萬計低等生物先後亡故,因各殘靈的能量已很低,則如何通過黃泉路上厲烈磁場呢?(95.05.17)
     示: 不會各自通過,是先在陽界「城隍殿」已合靈,再交冥司。

     問: 於玉律規箴一書中,有「握權」一章,文中冥府一殿文判慈示,本殿承命,乃以「孽鏡台」所記錄陽世人造作惡業,簽註罰則立呈有司,侍機罰損折耗福祿壽報以警世人。 以「孽鏡台」是用來使亡魂顯像生前言行舉止,以定其功過之用故,今陽世人造作惡業之罰,亦由孽鏡台所記錄,難道冥府判罰陽世人前,仍須先拘提其三魂至地府孽鏡台前顯像乎?應該是何魂被拘提?拘留時間多長?又,若是拘提靈魂入冥,豈不是會使該陽世人之人身失去了主宰,那麼,通常會在何時段才拘陽世人靈魂入冥照孽鏡台呢?(96.11.29/12.03)
     示: 當然,「孽鏡台」使亡靈無所狡辯。所拘為靈魂,拘留時間則長短不一而足。又,在睡、病中。

     問: 承前問。今陽世人之造作惡業,冥府於判罰前須拘靈魂於孽鏡台前顯像,是否因靈魂才有阿賴耶識之故?又,以靈魂可傳訊於生覺故,若拘生覺魂於孽鏡台前顯像,是否也可行?(96.12.10)
     示: 是也。又,當然可行,不過此屬個案而已,少之又少。

    2: 若無墓祿之處,則生覺會飄蕩而被巡狩之神所拘捕入當地境主(城隍司)收容。若有犯規如驚嚇陽人,則拘入「平民區」待審。又,再度轉世投胎,當然必要三魂歸一,不用去找,靈魂有召感之力使生覺依附合一。

     問: 如果火化後未入墳墓,骨灰選擇海葬或樹葬處理,其生魂、覺魂會依附何處?又,若世人亡故而採天葬或海葬者,其生魂、覺魂該如何歸依?(拱275/301期)
     示: 大體係生魂依止,神位乃覺魂依止。若未立神主牌位,海葬則由「城隍司」收容以待再轉世時三魂投體,樹葬則會依樹。又,生覺二魂會先由「城隍司」收管,待要轉世投胎時,再三魂依序投胎。

     問: 依昔叩問所識,投生時靈魂能召回生覺,不須去尋找生覺。今受保調的靈修士當初自地府至靈修院後,何以無力召回生覺二魂?(93.10.08)
     示: 關鍵即在人在亡故,拘魂時即有禁制力,直至欲投生,此禁制力始有解除;証道亦如是,修行至証道,此禁制力之解除亦得。

     問: 承前問。依仙佛所示,人在亡故,拘魂時即有禁制力,致使三魂無法合一。這來自地府的禁制力,應該是分別針對三魂而做各別的約束吧?換言之,是否針對靈、生、覺魂,分別有三個不同的禁制力存在?又,
        1) 此禁制力的有效範圍約多廣?易言之,有禁制力的存在下,三魂間可彼此接近的最短距離為何?
        2) 有此禁制力的存在,是否會使得三魂間無法彼此接近或相聚一起?其原理何在?(95.06.14/12.13)
     示: 然也。又,前問:其範圍絕大多數在此輪迴天中,無以數據表達。後問:其力僅解除三魂合一機制,其理正如相吸相斥之理。

     問: 修行人靈魂出竅,或一般人受驚嚇等意外出竅,這些不屬壽終之人,巡狩諸神見之如何處理?又,那些不屬正常壽終而枉死者,其靈已出,巡狩諸神見之又如何處理?(93.07.12)(96.11.12)(110.01.19)
     示: 會依能力助回竅。靈魂出竅,修者之靈沈斂光華,驚惶者則渙散,巡狩司職諸神祇易辨也。又,會先查其善惡功過及福報,可以准其依止人間厝宅,則予告誡後放行;若不能達到善功福報,則拘提回冥。

    3: 靈魂受苦,生覺亦有感受之。惟,差別在靈魂是實際承受,生覺則為知而感之而已。又,靈魂仍有在範圍內支配生覺之力,所謂「在範圍內」者,只要不入「無間地獄」,即有支配能力。

     問: 承前問。由昔叩問得知,靈魂支配生覺之力,乃自然機制,不受外界磁場所阻障。今何以說惟獨靈魂若入「無間地獄」,便無支配生覺之能力?冥府有司是如何辦到的?(95.11.28/12.13)
     示: 不是冥司造作,此乃形成之際,即有大羅金仙、太古老佛王等將「無間地獄」圈圍;易言之,即乃最原始區塊(即是開天闢地之後,最惡劣之區將之劃成),故三魂機制無法突破。

     問: 仍拘於地府中之靈魂,是否能支使其在外的生覺魂?若如是,生覺魂雖然無力,否仍能有限度探測世情?若非是,此是否意味著靈魂只能接受生覺魂的回報訊息,但不能傳送命令給生覺魂?(93.08.11、13)
     示: 並非「支使」,應是「召感」,三魂之默契如同以意使念而行,以是意義運作。所謂「召感」,即是有其自然意識,故當然亦能傳達指令於生覺;並非靈魂不能支使,而是不用支使。

    4: 理天內院為佛果位,或執事仙吏,已三魂合一;外院始為修士,仍有未三魂合一者。又,修道證真或受願力接引淨土,當然三魂已合集。 (之後又叩問:依昔叩問所識,理天內外院即是彌勒淨土之內外院。是否如此呢?世人往生彌勒淨土之外院時,有者仍未具備果位,因此仍未三魂合一。是否如此呢?聖示:前問:可如此解。後問:然也。)

     問: 何種果位或神職以上,應該算是已三魂合一?諸如土地公、城隍爺、城隍爺身旁的黑白將軍、土地公旁的黑虎將軍等。又,門神是否為已經受敕的神司?若如是,應該是已三魂合一了?(95.01.17/02.23)
     示: 只要果位具備,正式敕封神職均已三魂合一。又,然也。

     問: 擔任鸞堂的大小神職之仙佛中,是否仍有並非三魂合一,而僅是二魂合一,或獨屬一靈魂者(餘魂仍在墓祿處)?又,貴堂中之蒞任仙佛中,是否也有二魂合一,或獨屬一靈魂者?(95.11.27)
     示: 沒有。又,沒有。

     問: 投生入修羅魔境者,其生、覺魂是否仍在人間,抑或是三魂合一了呢?若屬後者,以人在亡故拘魂時即有禁制力,致使三魂無法合一故,今阿修羅魔眾是循何途徑達到三魂合一的呢?(95.06.11、14)
     示: 仍有層次,魔神以上已有三魂合一能力。另,佛魔之法,雖有異,但不出能量、法之力場,故魔神力場足以突破禁制之法力。

     問: 仙佛已是歸空證道之人,那生魂及覺魂的主要用處為何?又,依昔叩問所識,靈魂能量千萬倍於生魂,更何況是覺魂,證道仙佛是否尚有其他特殊原因必須三魂合一,否則,何必定要與生覺合一呢?(93.07.15)(95.12.06)
     示: 證道仙佛,生覺合入靈魂,完成歸一而增強靈力。又,可作一譬喻。譬如人練拳,若無內勁,則屬花拳繡腿,若加上內勁,則可剛柔並濟,三魂機制正如拼圖,此自然機制仍需完備。

     問: 原靈胎入後天強拆成三,所謂之靈生覺各有所司,歸空後鮮得能還聚為一,如傀儡任有司施力分合。望開示造化之原始用意,是否是利掌控方便收圓?(93.12.10)
     示: 所言是其中,但靈主理凡身,三魂各有所用,正如機械需鉚釘、螺絲之意。

     問: 修子如何攝受自身魂魄,乃至往生如何聚靈?(拱122期)(96.10.12)
     示: 修行者攝受魂魄之法,佛道皆有之。但大抵而言,佛以信願行,使魂知所趣而往之;道以練氣提升,因三魂輕清,七魄重濁,待凡身壞死,因練氣有成可使輕清之三魂飛昇,俾使玉敕。此中,何以說「練氣提升,可使三魂輕清」?此為練氣之論,太過繁冗;簡言之,氣馴脈通,三魂同受其益而清淨,輕而上昇。

     問: 承前問。今無論是佛以信願行,使魂知所趣而往,抑或是道以練氣提升,使三魂輕清飛昇,俾使玉敕,該佛家或道家行者在亡故時,來自地府對三魂的禁制力是否仍存在?又,
        1) 當其亡故後是否三魂暫分,待玉敕後,方解除禁制力而得三魂合一? -
        2) 當其凡身壞死時,是否仍須賴仙佛接引?否則,如何進入天界,俾使玉敕?(95.06.14/12.06)
     示: 禁制力仍在,除非在世靈魂能量力場已足以突破禁制,亦即「白日飛昇,在世証道」,否則即如信士所云。又,皆然也。 (註:此處所謂「白日飛昇,在世証道」,是指練丹有成者,而非指練氣有成者。)

     問: 昔聖示,道家保靈之清淨,以元神能量為主,故以修丹為之。又示,道法修行者可以練氣提升,使三魂輕清飛昇,俾使玉敕。今猶未明道法中之「練靈(丹)」與「練氣」,二者間之修法過程有何異同處?又,
        1) 練丹、練氣在保靈之清淨上產生何等效用?在三魂輕清飛昇上又產生何等效用?
        2) 練靈是否不須要練氣以做為奠基呢?(95.12.14、20、26)(96.02.17/04.16/11.12)
     示: 練丹是主練神,練氣則主練氣,練靈、練氣俱屬成仙目的,不同處在練氣以吐納,即深吸徐吐聚氣而練,練靈在掃三心飛四相而入靜,故二者其法不同,當無相通,若可通即錯離。又,
        1) 同義,「丹」即元神之名相,丹成即元神成就,亦即藉由丹道練神,破除身體束障。復次,練丹是成元胎,練氣在身體健,與靈無關;換言之,各法之修行由其主旨入門,並非有其關聯。
        2) 然也。因練靈是單一法門,練氣亦單一法門,當然無需以其為基。
        此中,何以說「練靈入靜,便能破除身體束障」?乃清淨靈神之故。因原本靈神在假體保護中,但亦同受束縛,故如嬰兒入睡般,待清淨靈神,則如嬰兒茁長,故有力突破。

     問: 練丹與練氣,何者有助於保靈之清淨?何者有助於三魂之輕清?又,若為練丹,然昔聖示,道法修行者可以練氣提升,使三魂輕清飛昇,俾使玉敕。何以昔時聖示練氣提升可使三魂輕清,今時聖示卻說只練丹可使三魂輕清?這是否表示,有者雖是先習煉氣再習煉丹,實則練丹並不須以煉氣為初基。是否如此呢?(97.12.29)(98.01.02、08、11)
     示: 均為練丹。又,因為練氣位階在練丹之下,亦即多一道工夫。練丹之基仍是需以練氣為基礎。 (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練丹是練氣的更上一層樓?聖示:可以如是說。)

     問: 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金丹大道趙仙翁」一回,文中問及練氣與練靈之不同方向,趙避塵仙翁慈示,練氣與練神息息相關,僅是次第之別而已;又示,「以氣引神」與「以氣引靈」,當然不同。 今練氣與練靈,何者屬「以氣引神」?何者屬「以氣引靈」?又,在世時依道法練氣提升後,是否仍無法如丹道練神有成般可破除身體束障,必須待凡身壞死歸空時,才能發揮(見到)其三魂輕清飛昇的效果?(96.05.03、09/11.12)
     示: 練氣是以氣引神,練靈是以氣引靈。「以氣引神」與「以氣引靈」之別,此屬法教,很難簡示,只有入其法門而漸次體悟。又,然也。 (註:因為在過去叩問坐工練氣,與近來叩問元神結胎之修練程序中,實難分辨其差別處,故有此叩問。)

     問: 【一彭善德叩問】:一貫道子若能夠成就大仙、大菩薩或聖賢而無修練丹道,是否都是三魂合一?不論有無修煉丹道,善魂生天成為氣天神,是否都是三魂合一?是否丹道有練成元神結胎才會三魂合一?又,若無三魂合一,則仙佛遺留在世間的生魂覺魂,在元會結束以後是否皆要被消滅掉,對靈魂沒影響嗎?(拱197期)
     示: 不論何宗脈,及有無修丹道,只要成就最基本之神道,三魂即已合一,並非一定要元神結胎才三魂合一。三魂作用只在人身需要,因成神已無人身,所以三魂合一,若到天福報盡,投胎始再一分為三,如幹細胞分裂。又,成神之後三魂合一,生覺不會遺留在人間。

     

  • 靈生覺魂篇(五)常靈與元靈 地仙 動植物之靈 植物之生覺

    靈生覺魂 (五)

    1  何謂「常靈」及「元靈」?在不同物種間有何差別際遇?(拱085期)(95.09.20/12.13、14)

    2  一道書新晨鐘言,惟獨人具備三魂,畜牲只有生魂與覺魂,植物只有生魂。此種觀點是否有所誤謬?(93.08.03)

    3  動物是由靈魂主宰生、覺魂。今不具靈魂的植物,其生、覺魂由誰主宰?(93.05.11)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前問:人之「常靈」,指生魂、覺魂、靈魂。生魂主生命力,覺魂主覺知,靈魂主控制動作。「元靈」指先天之本靈,亦即本命元辰入列「瑤池」。後問:人隨著六道輪迴都有應機應緣結下善惡不同之業,善者或有於身後從事地仙雜役,結下夙世不少神緣,而惡者亦有分別三魂輪迴、二魂輪迴或單魂輪迴。「單魂輪迴」主要指化生類及水族類;「二魂輪迴」主要指濕生類及胎卵類;「三魂輪迴」主要指人類及龐大動物類。所謂「地仙」,即陸地神仙,未受正式敕封者,如地基主;尚有在世修行已具神通者,如昔時彭祖、陳博仙人等是。 (註:昔殷代錢鏗,為顓頊帝之玄孫,封於彭城故號彭祖,創立養生長壽術。陳博老祖為宋初著名道士,創立紫微斗數。)

     問: 承前問。世人除三魂外,難道還有一個所謂「先天本靈」留在無極嗎?若如是,其用意何在?又,以弟子所識,與本命元辰有關而在瑤池者為「原靈樹」,這與「元靈」相關者是否即是指原靈樹?(95.05.19)
     示: 非也。本靈下凡入胎成三魂,故入列「瑤池」者僅象徵而非實有。又,然也。

     問: 世人除三魂外,在道學上,常聽到的「本靈」是甚麼真實意義呢?常聽到的「元靈」又是甚麼真實意義呢?又,這個「本靈」在生生世世中,會因為惡業之關而分化一些殘靈出去乎?若如是,分化出去的諸多殘靈,會任其因緣而於六道中輪迴乎?(99.11.19/12.23)
     示: 此乃各家之用語不同,「本靈」即原靈,俱屬原靈子;「元靈」是元身。又,不會因惡業而分化殘靈。另,沒有。 (之後又叩問:於以往叩問中,仙佛對「元靈」的意義解釋不同,一者「元靈」指先天之本靈,另者「元靈」是元身。此兩種聖示間似有所不同,應如何取得折衷呢?聖示:「元靈」一名,本就各家云云,正確說法是本靈(即無極靈子)、元身,僅此二名而已。)

     問: 叩請仙佛詳示元靈、原靈、殘靈之定義?(拱219期)
     示: 沒有「元靈」,是元身,意指在轉輪其間,最近有成就果位後再下世,其証果之身即為元身。「原靈」,泛指靈胎,即為無極靈子。「殘靈」,即靈魂打散成千千萬萬之數。

     問: 自往昔劫以來,世人歷經了諸如投生、歸空及證道,無論三魂如何地分分合合,除三魂之外,還會有所謂的「元靈」這種東西嗎?除三魂之外,還會有遺落在外的「元靈」,甚至此「元靈」還可以獨自在六道中輪迴嗎?又,自遠劫以來,無論是靈魂、生魂或覺魂,是否有可能掉了一小塊(或多塊)而遺落、飄盪在六道中呢?(99.11.03)
     示: 皆不會。又,不會。

     問: 所謂「殘靈」,是否人生前為惡,而死後投生入畜道?又,當凡人未証性成真,是否生前或死後有可能靈體會分裂為殘靈?如有可能,是何情形下會分靈出去?本靈証果後,會否助蔭分裂之殘靈渡化修行?(拱219期)
     示: 所謂「殘靈」,是生前為惡不輕,但業到重罪十惡不赦,另有因果繁雜業債甚多需償者,投入畜道,且是屬於低等濕、化等畜道。又,人之生時不可能會分裂為殘靈,只有死後如前述才可能打散為殘靈,而打散後也無所謂之本靈,需待期滿再復得全靈投胎。

     問: 一貫大道所說的「氣天仙」,是否也是證道的仙佛呢?若如是,氣天仙或證道的仙佛會有所謂的「元靈」遺落或飄盪在人間嗎?又,已証果之諸天神聖,有否可能遺落部份殘靈或一魂在世?(99.11.03、05)(拱219期)
     示: 不全是,因也有陸地神仙或曰活人已具仙品。另,不會。又,基本上,証道果位之諸天神聖不可能有遺落殘靈或一魂在世。但有極少數特例是本身功與過非常兩極如韓信仙,應命下世輔漢,功果圓滿回天,但因其設賭,貽禍人間乃又分一靈禁獄,至賭絕跡再合靈。

     問: 人亡後入地獄道者,是三魂中之何魂?又,投身畜道者,是否原本三魂再聚於同一軀體?若非如此,多出來的魂魄何去何從?(拱036期)
     示: 乃靈魂。又,若靈打散,則呈殘靈投入畜道,而餘生覺各依附墳牌,須待得人身才能再三魂復聚。

     問: 蚊蟻等殘靈,由一完整的靈魂既經地府打散投生,在外的生覺魂如何分配到數以千計的軀體上?(93.05.14)
     示: 生覺不分配於殘靈之間者,仍是在其前世之墓祿所在。人要三魂具全,但打入殘靈者,生覺當然依止最後人身處,以待三魂合一之日。

     問: 承前問。今蚊蠅的生存、繁殖、趣向是否仍受其前世墓祿所在之生覺魂所支配,以發揮生覺的功用?又,當其肉身受害時,其生覺魂是否有所感受?(93.05.18)
     示: 非也。生覺作用,僅在聞見而傳訊,則如人之眼耳,無法有力。又,蚊蠅等殘靈,一化萬千,故其感知亦輕至無所知感。

     問: 昔聖示,四生殘靈中(如,水母、螞蟻),有者僅具生覺,其靈魂仍落在地府之中;有者僅具靈魂,其生覺仍守在墓祿之處。弟子實不解地府巧思,此兩般投生法有何用意?(93.08.11)
     示: 殘靈需受百千劫數而了斷因果,而未入胎(投生)的三魂當依最後人身之依止處,否則餘魂將成遊靈。

    2: 此有誤植,應是畜牲有者是靈魂與生魂,及植物只有生魂或(與)覺魂。

     問: 承前問。若有家畜禽不具覺魂,獨靈魂與生魂相偕入胎者,那麼,其靈魂投生時是否仍受禁制,何以故其能夠召感生魂,相偕入胎投生為畜?其覺魂未隨同入於畜胎,是否是仍受禁制,抑或是須受拘入冥?又,今舉常見的家畜禽:牛、馬、羊、豬、犬、貓、兔、雞、鴨、鵝為例,何者是具足三魂入胎者?何者是屬於由靈魂與生魂相偕入胎者?是否有以殘靈入胎者?(93.11.03、05、08)(99.12.23)
     示: 前問:若靈魂未得解除禁制,何有能量召感其餘二魂。後問:然也,故覺魂仍長在人間其前身原祿位處。又,前六者為三魂,後四者為不具覺魂;此中無殘靈入胎者。

     問: 承前問。不具覺魂之家畜禽者,其眼耳鼻舌賴何主宰?其覺魂當落何處?去覺魂不入胎有何用意?又,今此類家畜禽的覺魂既不入胎,其靈魂與祿位處的覺魂間,是否暫時斷絕了任何連繫,甚至無召感作用?(93.08.11、13)(95.06.09、20/10.31/11.02)
     示: 進化而簡之,統由生魂攝掌。而覺魂有者依止在最後人身之祿位處,有者不入胎有受劫以了斷因果之用意,亦即以覺魂替代受苦磨、刀砧、劫厄,以了罪業因果。又,當然,有肉身是保護作用,當然亦是隔絕作用。所謂「保護」、「阻絕」,即乃保有靈魂之支配,不受外界影響,庶免今身起異常行為。 (之後又叩問:不具覺魂之家畜禽,其肉身的隔絕作用,僅用以隔絕其他亡靈所屬的靈訊,對自己所屬而仍流落在外的生覺魂之靈訊,是沒有阻隔作用的。是否如此呢?聖示:是,信士所認知無誤。)

     問: 承前問。由靈、生二魂入胎的家畜禽者,那覺魂既可依止在最後人身之祿位處,過得好好的,何以會「替代受苦磨、刀砧、劫厄,以了罪業因果」?又,
        1) 覺魂能量低故,即便替代受苦磨、刀砧、劫厄,能了多少罪業因果?
        2) 覺魂僅具生前之殘餘心識,不具阿賴耶識,怎能記取苦磨、刀砧、劫厄的教訓?(95.06.23/10.30)
     示: 不是覺魂要自己去替代,而是罪業重或有不能以靈魂受劫等,即拘覺魂以代劫苦。又,信士未深解。雖不甚具能量,但生覺所受,靈魂同感,故當可替代因果罪業。

     問: 由靈、生二魂入胎的家畜禽者,其於祿位處的覺魂是否仍可傳靈訊給肉身中的靈、生魂呢?肉身中的靈、生魂是否仍能收到覺魂所傳來的靈訊,而且不會受到身體磁場的阻隔?又,今若覺魂受拘冥罰消業,該家畜禽收到覺魂受苦磨、刀砧的痛苦靈訊時,會造成那些異常反應或行為?(95.10.30/12.05、14)(96.02.17、27)
     示: 可以。又,反應不大,因彼乃畜身,靈智低,反應不如人身之敏銳。至於會有那些異常行為或現象發生,今因以弱之覺魂受刑,且強之靈魂已入體,故毫無異感;若在冥之靈生則感同身受。惟,靈入畜身,已在刑罰,覺魂受冥刑,仍是受苦,正如陽法有外役,一日抵二日,其義相同。

     問: 修丹者或三才正鸞之靈魂出竅後,其靈魂是否仍可傳靈訊給肉身中的生、覺魂呢?肉身中的生、覺魂是否仍能收到靈魂所傳來的靈訊,而且不會受到身體磁場的阻隔?若如是,今若仙佛帶正鸞著書遊記,正鸞之靈魂傳訊給肉身中的生、覺魂時,以生覺力弱故,何以仍能勝任記述遊記過程的工作?(95.10.30/ 12.18)
     示: 可以,但卻因生覺力弱,乃不如靈魂在身者。另,著書時,正鸞之肉身乃有仙佛借竅扶鸞。

     問: 承前問。遊記著書時,正鸞之肉身乃有仙佛借竅扶鸞。這是否也表示,今若所著作寶書是屬遊記性質者,雖正鸞靈神隨著主著仙師靈遊在外,但肉身中仍有仙佛借竅扶鸞,以接收正鸞靈神之靈訊?又,今正鸞靈神已隨著主著仙師靈遊在外時,其肉身中借竅扶鸞的仙佛是否仍為主著仙師之分靈呢?(96.12. 10)
     示: 是。又,有者是,但有者會另派仙師主筆。

     問: 若被地府判「失一魂」而投胎為人者,其留滯於墓祿或冥司的生覺魂之靈訊,應該也會被該轉世的人所接收到。是否如此呢?又,自身三魂間的氣息相通既是一種機制,則彼此間的靈訊傳遞與接收,是不受肉身磁場、時空分隔、能量大小、距離遠近、白晝夜晚等的影響。是否如此呢?(95.11.02)(96.02.17)
     示: 是也。惟,無論判「失生魂」或「失覺魂」,該陽人接收到生覺之靈訊時,不會有異常行為或現象發生,因其僅知接受到訊息,但生覺無力,故無以引起異常現象。又,信士所認知無誤。

    3: 不具靈之植物,有者單一生魂自主,即如有動物由單一細胞繁殖之理相同。

     問: 物類蠢動中,到那一種生物層級以下便不具靈魂,僅賴單一生魂主宰而得生存繁殖者?此類物種形同植物,有可能與其他含靈物種間,發生一些因果牽纏關係嗎?(93.05.14)(95.06.20)
     示: 單一生魂主宰而生存者,彼與其他含靈者間,僅是後者因有被註成之業債變化等形成事之環節,無法發生因果牽纏之關係。亦即彼對於傷害(或被傷害)無法形成有力的牽引等,故不會形成因果。譬如病菌媒介,或天災而引起物害等,故不成因果。

     問: 以水母、珊瑚、變形蟲等動物而言,是否即屬不具靈魂之物種?又,食用靈魂仍受拘地府的水母或珊瑚等動物,是否屬佛家所界定的殺生行為?(93.05.14、27)
     示: 有者,然也。又,然也。 (註:素食店中有稱為「珊瑚草」者,又名「麒麟菜」,乃為海中植物。)

     問: 就三魂而論,植物具有那一魂?又,設若植物死亡,此魂又將歸於何處?(95.02.23、25)
     示: 植物以生覺二者或一者單獨投生均有之,唯,多僅以覺魂。其判轉的依據,可以靈魂受地府刑罰,生魂轉低等殘靈,覺魂依附植物,以此圓滿其刑。又,植物死後,仍歸其前人身之依止處。

     問: 植物本身是否為天地間之靈氣所化育?若如是,是否也可說是由自然界五行的力量所促成?又,若判轉亡魂之覺魂依附植物者,是投入植物種子中,抑或僅是依附於一已經長大的植物上?以仙佛所識,能否舉一二例,那些植物是由亡魂之覺魂判轉所生成?(95.02.27/05.04/12.06)
     示: 少數是如此,多數仍由判轉生、覺之魂。又,是投入土中之種籽。譬如松、柏、蓮、芝,且上述易得天地精華而得靈投入。

     問: 承前問。宇宙間的自然力量浩瀚,理當由其孕育多數植物,何以卻說大多數植物乃為地府判轉罪魂之生魂或覺魂所生成,少數才是自然界中之力量所孕育者?此般道理實難說服世人信實,聖意若何?(95. 04.26)
     示: 大自然孕育者,需有天時地利之便,故少之又少。此等植物所含蘊之能量低,多要藉助外力,譬如花草要藉蜂及風傳佈即是。

     問: 靈魂在地府受刑罰,而生魂打散為殘靈投生為低等動物者,或覺魂打散為殘靈轉生為植物者,這對地府中靈魂有何影響?或者說,有何實質的懲罰意義?又,今以水母為例,所謂的「單一生魂主宰而生存的動物」,是否表示「其靈魂仍拘禁在地府,以因果業債故,令其生魂、覺魂得投入水母而承受業報」之意?若如是,水母肉身病痛時,其靈魂是否有所感受?(93.05.18)(95.04.24)
     示: 實質懲罰意義為死劫,臨死之感覺,猶如體膚受傷,引起心緒恐懼。又,當然有所感受,靈乃敏銳總制。而靈受拘,生覺之投胎,則是懲罰之用意。

     問: 以三魂之觀點而言,植物本身所具之生命力、趣向性等種種顯現,這些是否即屬生、覺二者,或屬其中一者之掌理故?又,根據植物本身的生命構造複雜性等因素,致使植物有者同時具生、覺二魂,有者僅具生魂或覺魂一者。是否如此呢?若如是,植物死亡後,其生、覺魂是否即化為烏有,抑或是再融入天地間成為化育其他植物之因子?(95.02.27)
     示: 然也。又,然也。且不會化為烏有,乃復歸之前人身依止之處。

     問: 植物的向光性、向土性及親水性應是覺魂的作用吧?又,植物葉片的光合作用,以及植物枝幹、根莖及葉片的輸送水分應是生魂的作用吧?(93.08.03)
     示: 然也。又,然也。
     

  • 靈生覺魂篇(六)家畜禽靈生 四生殘靈投生 水母與蚊蠅

    靈生覺魂 (六)

    1  依昔叩問所識,家畜如牛犬豬羊者,係以三魂投生;家禽如兔雞鴨鵝者,係以靈魂及生魂(惟,無覺魂)投生。是否如此呢?今於畜道四生中,是否有以靈魂及覺魂(惟,無生魂)投生者?(93.12.02/93.12.17)

    2  判投於畜道四生者,是否有以靈魂、生魂或覺魂,此中任一者經打成殘靈後而投生者?若有之,否能舉例是何種物類眾生?(95.02.23)

    3  記得珊瑚、水母者,具生魂與覺魂,其靈魂仍拘於地府。是否如此呢?若如是,投生珊瑚、水母與那投生蚊、蛆者,其罪業何者較重?冥府判定這兩種投生方式,有何差別原因?(93.12.10)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前問:然也。後問:無也。

     問: 判投於畜道四生者,除殘靈外,是否有以一完整的靈魂(惟,無生覺魂)、生魂(惟,無靈覺魂)或覺魂(惟,無靈生魂)而單獨投生者?若有之,否能舉例是何種物類眾生?(95.10.31)
     示: 沒有。 (註:道學上將四生定義為胎、卵、濕、化四類。胎生–牛馬走獸類;卵生–鳥雀飛禽類;濕生–魚蝦水族類;化生–蚊蟻昆蟲類。)

     問: 判投於畜道四生者,是否有以一完整的生魂偕同一完整的覺魂投生,而靈魂仍拘於地府者?若有之,否能舉例是何種物類眾生?(95.10.31/11.15)
     示: 有。尚且,人即有此例。另,不能舉例,有些物種,目下尚未現世。

     問: 承前問。判投於人者,若有以一完整的生魂偕同一完整的覺魂投生,而靈魂仍拘於地府者。這種情況是否指彼亡魂之靈魂已無與其生覺魂合一之可能時,生覺魂得自成一魂而投生之情形?又,  
        1) 生覺魂是先經十殿合併為一靈體後,再重新拆分為三魂而投胎,抑或是由生覺魂自行相偕投生入胎?若屬後者情形,投生入胎後豈不是沒有靈魂主導?
        2) 以生覺魂能量低故,此種情形投生後,怎麼足以負荷原本屬於靈魂的正常工作?(95.11.01)
     示: 非也,乃圓滿罰刑之後,三魂才可能再合一投胎。又,前問:無靈魂投生入胎者,當然即非靈魂主導投生,而是由「轉輪台」驅其投生。後問:故其投生處(者)即屬無靈魂之主宰。

     問: 承前問。以一完整的生魂偕同一完整的覺魂投生於人,而靈魂仍拘於地府者,既然生覺魂須拘回冥府由「轉輪台」驅其投生,那麼,彼生覺魂是否仍須服「忘魂湯」呢?又,
        1) 此種被判以「失靈魂」而投生於人者,既無靈魂之主宰,豈不是所謂的「行屍走肉」稱之?在這世間上,可能只有極度低能的「智障兒」如此吧?
        2) 若世人有子女類似此「失一魂」者(可能為失靈魂、生魂或覺魂其中任一者),是否可由其父母藉濟世叩問而得知?為造功以恢復該失去的魂之可能性如何?(95.11.02)
     示: 生覺無喝「忘魂湯」之必要,因主體是靈魂。又,前問:然也。後問:可以得知,但恢復之可能性則極其低,此中牽連過廣。

     問: 若干年前,嘗聞某國外速食業者,與學術界合作培育無頭足,只有軀幹的雞隻供做食用,因受消費團體反對(因為牠不算是雞隻故)而作罷,不知有否此事?若如是,彼「雞隻」是否仍有投靈入身?若有投靈,以彼為無頭之雞隻故,是否仍有靈魂投入,抑或只是投入生魂而已?(96.11.29)
     示: 無也。

    2: 有,但其所示無意義,種類太多。譬如蚊、蛆為靈魂之殘靈。

     問: 判投於畜道四生者,是否有以生魂之殘靈偕同覺魂之殘靈投生(此即將生魂與覺魂皆打成殘靈後,再偕同投生),而靈魂仍拘於地府者?否能舉例是何種物類眾生?(93.11.11)(95.02.23/10.31)
     示: 整體上,不會有生覺之殘靈相偕投生之物種,唯,今時未有之,未來可能有之。而以生覺打散成殘靈者,少之又少,係屬殊例,亦即代刑,正如陽法之判刑外加強制工作(即如管訓),否則,絕大多數是以靈魂打散成殘靈。

     問: 道學上,「殘靈」之定義,應該不是獨指以靈魂打散而投生者,應該還包括獨以生魂或覺魂打散而投生者。是否如此呢?又,這單獨以生魂或覺魂打散為殘靈而投生的低等動物,能否各別舉個例子?(95.04.24)
     示: 是的。又,大體上植物多為覺魂;濕生或無性繁殖,多為生魂。

     問: 以貴堂所經常放生的鳥族及魚族為例,彼等是三魂中何者所判投?這些鳥族與魚族,是否屬殘靈所投?又,以殘靈無法形成有力的牽引故,今仙佛常言放生善舉能與放生物結善緣之道理何在?(95.12.02、18)
     示: 鳥族、魚族都是靈魂所打成殘靈。又,人之善願共願,起心動念,培養仁善慈悲願力。

     問: 以海中的珊瑚、水蒠為例,這些物種俱以精子及卵子來繁殖,應被界定為「動物」,抑或是「植物」呢?若屬前者,那麼應該是地府亡魂之殘靈所投生吧?(95.02.27)
     示: 是動物,故屬亡魂之殘靈。

     問: 依昔叩問所識,低等動物中,有者是將罪魂之靈、生、覺魂任一者打成殘靈而投生,世人食用之並無因果之牽纏問題存在。此是否因殘靈對於傷害(或被傷害)無法形成有力的牽引故?若如是,這樣有干犯到殺生的問題嗎?(95.06.01/12.06)
     示: 然也。另,並無因果,但殺業之業過有之,所謂「殺生」即是加害生命。

     問: 依昔叩問所識,有者地府會判罰亡者之覺魂依附於植物處。彼覺魂依附於植物後,是受到何種禁制、牽絆,而無法離開植物?又,
        1) 此亡者覺魂應只是「依附」在植物而已,與植物本身所具之覺魂無關吧?
        2) 此亡者覺魂應無法返回其祿位處,亦無法到處遊蕩,是否如此?(95.02.27/10.31)
     示: 仍以投靈之法。如何投靈,即乃「轉輪台」之功能。又,前問:非也,一樹豈有不同之覺魂。後問:然也。 (註:前有聖示,植物大多是因地府刑罰亡靈,將其生、覺魂判投為植物所成。)

     問: 地府應不致將亡魂之生、覺魂判罰去投生為植物吧?否則,食用該等植物豈不是觸犯了殺生的問題?又,世人食用此類植物後,是否也一如食用殘靈所投動物般,同樣是「並無因果,但殺業之業過有之」?(95.02.27)(96.02.17)
     示: 生覺之魂與靈魂差別,故非殺生。又,有殺生問題者,乃因此殺業是由人起心動念而成業,並不是以殺害對象而定,至於植物即不會,因人之起心動念無殺生之心,故並無殺業。

     問: 依昔叩問所識,植物大多為地府判轉罪魂之生魂或覺魂所生成。那麼,這些判投入植物之生魂或覺魂,是以「一完整的靈」,抑或是「打散成殘靈」的方式而投生呢?又,此些生覺魂如何轉輪方式投生呢?投生時,是否仍須經由冥府第十殿作業?(95.04.26/10.31)
     示: 乃打成殘靈。又,投靈,即乃「轉輪台」之功能。物死而魂歸原處,或靈要合一,今召回生覺,當然都要十殿作業。

     問: 昔聖示,植物大多為地府判轉罪魂之生魂或覺魂打成殘靈所生成,而食用之並無觸犯因果的問題;又示,低等動物中亦有獨以罪魂之生魂或覺魂打成殘靈轉生者。今若食用此類低等動物,是否也不會觸犯因果(乃日後於地府申控討報)的問題?(95.04.24)
     示: 是的。

    3: 有者為靈魂,僅是靈魂由一靈而打散,不如完整之一條靈,亦即所謂「殘靈」。又,蚊蛆較重罪業,投生則無差別。

     問: 承前問。珊瑚、水母除具有靈魂外,是否尚具有其餘生魂與覺魂?其他如海參、海膽者又是如何?(93.12. 14、15)
     示: 既以一靈打散為殘靈,故其生覺仍在原墓祿之處,而殘靈所投生的千萬個體上,並無生魂及覺魂存在。海參、海膽者亦如是。

     問: 承上問。按理珊瑚、水母不具腦部結構,怎麼須要靈魂?又,於四生中,常見缺腦部結構者(如,水母)、藉腹足行動者(如,海參)、呈無性繁殖者(如,變形蟲)等,這種種有缺陷或迥異的生存方式,是否是歸因於以殘靈所投生之故?(93.12.14、15)
     示: 故僅為殘靈之靈。又,然也。

     問: 人間初生兒中,亦常見有一出生就有智商不足、器官或四肢闕如者,姑不論生化環境的外在影響,這種種有缺陷的胎兒,是否也是歸因於其靈魂在投生前已有某些殘缺之故?若如是,今造成此等缺陷之原因,是否與地府在三魂上動了手腳有關?應該是動了那一魂的手腳呢?又,
        1) 初生嬰兒已有器官或四肢闕如者,在技術面上,地府是如何促成此缺陷而反應在初生嬰兒身體上的?
        2) 初生嬰兒已有智商低能者,在技術面上,地府是如何促成此缺陷而反應在初生嬰兒身體上的?(93. 12.15)(95.06.09/09.16)
     示: 是以因業註成,故投生而成定業之象無誤也。另,然也,是靈魂。又,前問:形以靈象,故在投靈之際,已成定象,即在地府十殿小地獄中已受刑成形。後問:乃有在靈魂之動能中,減除其用於支配腦部者所致。

     問: 無論是神靈或鬼靈,在靈體這團能量當中,是否還有區分成那一部份(元素)是用來執行「視」覺,那一部份是用來執行「聽」、「嗅」、「味」、「觸」覺的呢?若無有區分,這是否表示神靈或鬼靈於執行視、聽、嗅、味或觸覺時,乃整個靈體一起來感覺的呢?譬如於「視」覺上,神靈或鬼靈可同時看盡四面八方之景象;其餘「聽」、「嗅」、「味」、「觸」覺則同理。(99.12.05)
     示: 沒有。另,皆然也。

     問: 承上問。若無有區分,地府判罰胎兒一出生後便有生理缺陷時(譬如缺手、缺腳、視障或聽障等),今於靈體上既然找不到所相對的特定部位,那麼要如何在靈體上先予施刑完成呢?又,當地府判罰胎兒一出生後便有生理缺陷時,除在靈魂上先行施刑外,是否也要拘來生、覺魂配合著施刑呢?(99.12.05)
     示: 以其靈體有執識,故罰之使其執以特定現象。又,有必要,但屬第二階段。

     問: 俗謂家有孕婦時,不得任意更動家中擺設,敲打壁堵或清潔屋角,乃至必要之清潔,須以新掃帚輕掃,並言:「請胎神換位休息。」以免動及胎神而傷了胎氣,致產生出五官有傷之胎兒,此是何等道理?今胎兒五官有傷者,乃投靈之際已成定象,此與「動及胎神而傷了胎氣」何干?又,世俗中所謂的「胎神」是指何位神明?彼對孕婦腹中的胎兒的成長有何司職或關連性?扮演何等角色?(95.11.30)(96.12.11、17)
     示: 此乃沿俗成習,並無其事,故動胎氣非為胎神之關。又,胎神是道家之神司,為三乃夫人所司派,餘則無關;易言之,此乃沿習之俗,故有胎神,僅司錄入胎及出胎而已。

     問: 畜道是否並無玄關竅?若仍有之,玄關竅的用途為何?又,被判畜道之亡魂入胎,以及被判投四生的殘靈入胎時,是否也是由玄關竅而入呢?若如是,今以水母及珊瑚為例,這些無頭部的動物依然會有玄關竅嗎?(95.12.08、18、19)
     示: 畜道有者有之,此為啟靈後靈障之由來。又,畜道或四生入胎俱非由玄關入,乃會由腹部近胎處,即臍眼處入胎。另,水母及珊瑚無玄關竅。



     

  • 靈生覺魂篇(七)人類投靈入胎 母身受孕因素 玄關竅入胎 判投失一魂

    靈生覺魂 (七)

    1  人類自受精卵著床開始,胚胎的三魂是分別在那些階段依序進入?又,在懷孕至那一階段以前墮胎,才不會觸犯到佛家所界定的殺生行為?易言之,自受孕後,世人在何時日以前墮胎,方不致觸犯及殺生的罪責;在何時日以後墮胎,方有導致嬰靈的產生呢?(93.05.27)(94.01.24)

    2  在母身尚未受孕前,地府是根據何因素先行決定某亡魂將應緣投胎?設若母身一直未曾受孕,該亡魂豈不是空等一番?(95.09.20)

    3  一貫大道言玄關竅乃靈之門戶,今三魂入胎時,是否俱由此而入?歸空時,是否亦宜由此而出?又,一般人其三魂由何處而出?修道子其三魂又自何處而出?靈生覺那一者先行出離?何緣故造成那先後出離?(95.03.23)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四十五天後投靈,以此分判。又,在四十五日之前,雖已註成定案,但尚未入胎;換言之,四十六日即有嬰靈。

     問: 於六道之人道中,三魂入胎的次序、入胎的時間點,各自為何?又,除靈魂外,三魂中的生覺魂依次序入胎時,是否皆仍須個別地經過地府十殿的核對轉輪?(94.01.24)
     示: 三魂同時入胎,但由靈魂統攝。又,不用,靈魂召感生覺合一。

     問: 於不同鸞堂(如,寶德大道院及玉皇天心宮)之仙佛著書中,言及人投胎時是「生魂先入胎,約懷胎三、四個月後覺魂再入胎,待分娩時靈魂方入胎」。此說法似與貴堂仙佛開示之「四十五天後,三魂同時入胎」有所不同,此為何故?又,設若上述分別入胎的情形有可能發生,則生覺魂先入胎後,其仍未入胎的靈魂是否仍滯於地府,抑或是跟隨在母體旁到處遊蕩?(95.07.20)
     示: 據 九天玄女娘娘著書開迷易俗中記載,一個半月靈入胎,始會有嬰靈之形成。若生魂先入,覺魂再入,分娩始入靈,則此胎如何支配生覺作用,靈未入胎,生覺無作用;設若靈在冥受苦,生覺感同身受,此胎如何發育,故此說不正確。又,如前示而以此延伸,此項即不可能成立。 (註:昔時 九天玄女娘娘曾領命,於台中 武廟明正堂著書開迷易俗中,有「墮胎與冤魂纏身之說」一章,述及施行墮胎應在受孕後一、二個月中施行,在此期間,尚未成形之胎,墮之無妨也。因既未成形,就不能說是胎兒,不是胎兒,就無靈性,既無靈性,就無靈魂也。若三、四個月,則已成形,就不可施行墮胎。)

     問: 承前問。今以三魂靈訊相通,無遠弗屆故,設若生覺魂先入胎,雖靈魂尚未入胎,應仍能支配生覺作用而發育。是否有可能如此呢?又,猶記得人尚且有受判「失靈魂」者,若言生覺入胎,靈未入胎,則胎兒無法發育等等,那麼,該一受判「失靈魂」之胎兒何以能發育而分娩?(95.11.17)
     示: 理論上正確,但在入胎則行不通,原因有二:一者、生覺先入,靈魂無所事是,若受苦刑,則如何支配生覺;二者、靈在外,雖可支配生覺,但在胎胚卻非僅支配而已,有適應、成長等繁複程序。又,既已判定「失靈魂」,則該胎已成畸型,故其後續不論胎死或畸型,即屬受刑之罰。

     問: 判投為人時,是否有可能生覺先入胎,而未入胎之靈魂已出冥,並在母身四周遊蕩,直至分娩時始入胎之情形?又,是否有可能靈生或靈覺先入胎,而餘魂(生或覺)被拘入地府受刑罰,待近分娩始入胎之情形?若有之,是否須改由「轉輪台」驅其投生入胎,抑或是由胚胎中之靈魂直接召感入胎?(95.11.17/ 12.08)
     示: 不可能。又,有此情形,那是判定此胎有不全之罰。不全之胎罰者,餘魂需由「轉輪台」執行投胎。

     問: 昔聖示,世人歸空後,靈生覺受禁制而各自分離,生覺於陽世猶如傀儡,主為靈之耳目延伸。今再度投生時,何以靈魂不會召感其他亡魂之生覺魂投胎?設若同一段時間內,有眾多亡魂解除禁制而轉輪投靈。(96.06.11)
     示: 此緣於三魂是一體,由靈主宰,故其召感之力亦僅及於同一系統而已。

    2: 簡言之,其母身屬不孕之身,即不會判入胎。

     問: 地府是否在得知世人(母體)受孕後,才在受孕後四十五日之內作業,以決定由何亡魂應緣投胎?又,地府如何得知世人(母體)已受孕?這與南北斗有何等關連?南北斗在世人的生死上扮演著何等舉足輕重之角色?(95.09.16、18、19/11.27/12.19)
     示: 非也。乃地府先決定,母身始受孕。又,前一問:當然是以靈訊、靈息而得知;母身有胎時,因此轉變而形成的訊、息即不似常人,故由異常的訊、息即可判別。後二問:與南北斗之關聯,則僅知會登錄而已,所謂「南斗註生,北斗註死」,是以管轄生死過程而論,亦即人有陰德,斗府可除死籍,人有大惡,斗府可削除陽壽,當然也會照會地府執行。斗府乃為陽世之法門,此「斗府之法」即乃道家傳世救世之法門。

     問: 承前問。若此靈訊來自胎靈,靈息來自母體,胎靈與母身分別會發出何等靈訊、靈息被地府知道呢?又,「靈訊」與「靈息」兩者間,如何區分?(95.11.17)
     示: 不是來自胎靈,全是來自母體,因氣場之變化,知有胎方投靈。此如中國古代陣法,四象陣加一成五行,即促其氣場變化。又,「靈訊」與「靈息」之別,簡言之,「訊」有如波紋,「息」則為感應。

     問: 昔聖示,地府先決定何亡魂應緣投胎後,母身始受孕。這是否表示,母身何時受孕已在註定之中,且地府已瞭若指掌?又,母身受孕後,是否何時墮胎也已在註定之中,且地府亦瞭若指掌?否則,一些借胎脫劫者,怎能事先安排好呢?(95.09.18)
     示: 然也。又,此墮胎事並非註定,有因緣機之變數,亦即因果中之「新造因」。惟,若屬被安排「借胎脫劫」者,則是註成之定業。

     問: 承前問。此「借胎脫劫則是註成定業」者,是否表示,某一母身已註定受孕後必會有墮胎發生,因而地府事先會安排借胎脫劫者投入該母身?若非是,是否表示,地府一旦事先安排借胎脫劫者投入某受孕母身後,則該一母身必會有墮胎事發生?(95.09.19)
     示: 然也。另,不會如此。因墮胎有其變數,故地府不會在母身受孕後,才強制註成墮胎之數。

    3: 入胎由玄關入,出則不一定。又,前二問:修道子有成,出玄關謂之「陽靈上升」;一般人則因靈神散亂,故有亂竄之象,不一定由何處離身。後二問:因為身體活存有保護及束障三魂之障礙存在,一旦無氣存活,其力即失,三魂即竄出,當然依序由靈、生、覺。

     問: 承前問。人歸空時,三魂依序由靈、生、覺而竄出。這是否因為三魂能量大小之關?又,人歸空時,一者七魄餘氣猶存,緩緩消失,二者眼耳鼻舌身感官早已喪失,今有否可能在靈魂竄出後,覺魂較生魂而先行竄出的情形?(95.11.27)
     示: 然也。又,依序而行,沒有例外。

     問: 已知因有三魂之存在故,才能使肉體的活存得以持續,但四大假合的肉體,是透過何種機制來達到保護及束障三魂的呢?(95.11.27)(96.12.11、17)
     示: 有些機制不便言傳,有些機制無法言傳,但四大假合本身並無保護束障之功能,需轉換成物質始具之,而釋放光幕是其特性;簡言之,四大假合成人身軀體,內有氣血運作,形成動力(即命),此動力之能量即有光幕,由此形成物障,猶如鍋蓋覆物,即產生保護及束障作用。

     問: 承前問。昔聖示,身軀之保護作用是其本身,與三魂無關。今歸空後之屍身,當無釋放如光幕而成保護作用,是故必須存活的肉身才能釋放如光幕而成保護作用,而肉身存活是因有三魂存在之故。那麼,何以說「身軀之保護作用是其本身,與三魂無關」呢?(96.12.11)
     示: 此乃生與死之別。 (註:三魂存在方有肉身存活,存活肉身才有氣血運作而釋放如光幕成保護作用,歸空屍身則無此光幕,此乃生與死之別。)

     問: 依昔叩問所識,三魂沿綿密元辰管道連繫,所形成之力場與磁場,是「束縛」三魂的作用之原因所在;另有四大假合之特性,可以釋放如光幕而成「保護」作用。兩者聖示可有矛盾之處?又,陽世人之磁場是指「三魂沿綿密元辰管道連繫,所形成之力場與磁場」,抑或是「四大假合之特性所釋放之光幕磁場」?(96.12.14)
     示: 不矛盾。前者有依元辰架構,後者是其特性。又,陽人磁場是已經由此二者結合而產生。

     問: 依昔叩問所識,人類於母身有孕之四十五天後才投靈於胚胎,由此推斷,當初靈入胎前,是先有存活肉身之光幕形成,然後三魂投入才受其束障的。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以胚胎所形成之光幕能量有限故,其束障力量不足,何以三魂無法突破竄出呢?猶如世人身死時,束障力量失卻,三魂便自然竄出般。(99.12.23)
     示: 是也。另,光幕能量不會不足束障。

     問: 承上問。若說部份原因是「忘魂湯」的效力致使三魂無法竄出於胚胎,那麼,自投靈於胚胎後,忘魂湯的效力大約尚可繼續維持多長時間呢?又,反過來說,世人身死時,即便是肉身的束障已失,三魂也可以選擇躲在死屍中,何必一定要竄出呢?若三魂仍躲在死屍中不出,這是否即是有必要由陰差施作勾魂的原因所在?(99.12.23)
     示:「忘魂湯」亦是效力之一環,但其主效是記憶,入胎之後都是。又,是可以躲,但死屍就無法取得所需吸食能量,亦即也會隨之餓死、枯死。另,是也。

     問: 昔聖示,三魂入胎時由玄關入,出則不一定由何處離身,因身體活存有保護及束障三魂之障礙存在,一旦無氣存活,其力即失,三魂即竄出。今受到意外驚嚇而靈魂出離者,在其身體猶活存而有保護及束障存在下,彼靈魂是由何處而出的呢?(95.11.13/12.05)(99.12.23)
     示: 一樣,不一定會由玄關出。關鍵在驚嚇所產生之破壞力強弱,因驚嚇會失神,內部管控(即指身體有保護及束障三魂之障礙作用)會遭受破壞,靈神亦由驚嚇暴竄,故易由他處竄出。 (之後又叩問:以肉身內氣血運作形成動力(即命),其能量光幕對三魂產生保護及束障作用故,今當世人受到急遽驚嚇時,氣血呈現何種運作狀態,才會致使能量光幕遭受破壞呢?聖示:即不正常運作才會破壞。)

     問: 地府亡靈再度轉世投胎為人時,其三魂是先合而為一後再入胎,然後再拆分為三魂,抑或是直接由原先已拆分的三魂同時入胎?又,應劫降凡投胎為人的仙佛,其一個靈體是先入胎,然後再拆分為三魂,抑或是先拆分為三魂,然後再同時入胎?若屬後者,當是自行拆分,抑或是須藉由地府十殿將其拆分?(95.05.16、18)
     示: 出冥後先合聚,唯,不是合併成一靈體,僅三魂相聚,再三魂入胎。又,需先入冥,由冥司行之。先三分,再三魂入胎;此即仙佛一靈體,先拆分為三魂,隨後才一起入胎。

     問: 依昔叩問所識,地府由受孕母身的靈訊、靈息而得知有胎後,才再於四十五日後投靈入胎。是否如此呢?又,若人類是自受孕起算四十五天後投靈入胎。今何種情況下,生、覺魂有可能不會與靈魂一起投靈,甚至遲至近分娩前才入胎?(95.05.16/12.06)
     示: 然也。又,大體而言不會,但若前業重,冥罰註成「失魂」,則拘押一魂不能入胎。

     問: 承前問。設若生魂或覺魂被拘押不入胎,則對世人分別會有何種影響?將有何種缺陷現象?又,設若拘生魂不入胎,今以器臟身軀雖有缺陷,但終究仍須運作故,則原屬生魂的工作將由何魂來代理?設若拘覺魂不入胎,今以五官察感雖有缺陷,但終究仍須運作故,則原屬覺魂的工作將由何魂來代理?(95.09.16、19)
     示: 生魂主軀體長成健衰,故失之則由此缺陷;覺魂主感官察覺感受,故失之即由此缺陷。又,生覺互為代理,受靈魂支配,故會有減弱或異常現象之事發生。

     問: 生覺中有一魂被拘押不入胎者,失生魂者將由覺魂來代理,失覺魂者將由生魂來代理。是否如此呢?又,無論失生魂或覺魂,靈魂是否亦會代理該失去的一魂?若非是,以三魂是同一系統故,靈魂卻不能代理失去的一魂,這是受到那些外在力量之拘限使然?(95.09.20)(96.11.12、14)
     示: 然也。生覺受靈魂之支配去代理。又,不會。另,靈魂不代理,乃因靈主腦心之王,若代理則勝於原來之故;尚且,因靈魂不會離開其樞紐地,一旦其離開樞紐,即會反被身體所束縛,故不會為其代理。

     問: 承前問。今靈魂不代理判不入胎之生覺,這是否因為靈魂於投生前,便有受到地府的限制,使其無法代理失去之一魂?若如是,這是否表示:雖靈魂能量遠大於生覺魂,但靈魂不會去代理該失去的一魂,否則即喪失地府判「失一魂」之懲罰用意?(96.12.11)
     示: 靈魂不代理不是投生前地府之設禁制,乃靈魂自主不入代理,因為一代理,則明珠暗投,失去光華,靈魂便無其能量。另,然也。

     問: 以生魂能量須大於覺魂之故,今若被判失生魂而不入胎,則覺魂要代理生魂之工作,顯然非常辛苦。是否如此呢?是故,在冥罰註成「失魂」下,失生魂者要比失覺魂者來得艱辛、悽慘。是否如此呢?(95.09. 20)
     示: 皆然也。

     問: 昔聖示,靈主腦心之王,居於樞紐位置。這是否表示,靈魂分佈的範圍僅在頭部,其餘軀幹、四肢、器臟部位並無靈魂之分佈?又,以生魂主器臟生機及四肢動力故,生魂應該是分佈於全身(包括頭部)。是否如此呢?以覺魂主眼耳鼻舌身之覺受故,覺魂亦應該是分佈於全身(包括頭部)。是否如此呢?(100.01.19、25)
     示: 當然。又,皆當然。不過若加形容,就像一個機器人,生覺形成機器架構,由電腦控制。


     

  • 靈生覺魂篇(八)植物人 歸空拘引 城隍銷籍 失魂落魄 意外驚嚇

    靈生覺魂 (八)

    1  已無法進食,惟賴呼吸器、插胃管暫時維持肉身生機的人,是否只有生覺魂仍伴在身邊,而靈魂已至地府落籍?又,醫院躺著的「植物人」,其三魂間的連繫是否發生了甚麼問題?植物人的三魂各在何處?(93.07.15)

    2  屬正常壽終而歸空之人,其靈魂出離後是否皆有陰差、黑白將軍、福神或仙佛等之拘提引導?又,一般人亡故時,靈魂一離體,前來引導的陰差神司是否立即引領前往地府,否有例外情形?(93.07.12/08.03)(95.09.21)

    3  世俗中,醫院已認定腦死者,家屬常要求繼續插管令其暫維生機,待移至家中再行拔管,既然靈魂已離,此種行徑是否合乎人道?又,世壽既定,按理大限一到,靈魂應被拘提引領,何以仍能任令家屬藉插管拖延?這其中是否仍有天律通融的空間存在?(93.08.03)

    4  於何種情況下,世人之魂魄會失去卻仍然還活著?失去的是那些魂魄?失去的魂魄將歸依至何處?又,按理說世人發生「失魂」尚屬有其可能,但魄一離體便化為烏有,是否有可能發生「失魄」的情形呢?(93.05.12)(95.11.30)


    拱衡堂 太子元帥、關恩師 登台濟世
    1:非也,三魂仍在。又,「植物人」的三魂仍在,只是生魂失去作用。

     問: 承前問。既然「植物人」之靈魂仍在,應能主導生魂,何以生魂失去作用?又,有些「植物人」在眼見、耳聞情境時仍會流淚,此是否表示,雖生魂已失去作用,但覺魂仍正常運作著?易言之,生魂失去作用,靈魂支配生魂已失效,但覺魂仍有作用,靈魂尚能支配覺魂生效。(93.08.03)(95.11.15)
     示: 以手腳不聽使喚,當可解釋此一現象。又,然也。

     問: 承前問。何以有少許「植物人」,於經過多年或十數年躺臥病床後,卻能恢復手腳之使喚,並能開口與家人說話?又,若家屬為植物人造功,以恢復其生魂作用之可能性如何?(96.05.09)
     示: 生魂失去作用,並非毀滅,當然可能恢復。又,當也是可能。

     問: 以「植物人」的手腳不聽使喚故,這是否表示,靈魂與四肢間的元辰管道受到破壞,致使彼靈魂無法有效控制生魂主導四肢動力?以「植物人」的器藏仍能運作生存故,這是否表示,靈魂與器臟間的元辰管道未受到破壞,致使彼靈魂仍能有效控制生魂主導器臟生機?又,既然「植物人」的三魂仍在,今若對植物人酌情執行「安樂死」,此是否皆屬於殺生之論定?無論是否有正式立法。(96.11.13)
     示: 皆然也。又,是。但法外仍有情理,審酌其情可憫,殺業則甚輕。

     問: 在疾病或意外等命象事端的形成過程中,靈魂與四肢間的元辰管道受到破壞,是陰差介入執行的結果,抑或是轉輪台設定施作的結果呢?若無嚴重的體傷,家屬造功以修復元辰管道之可能性如何?(111.10. 26)
     示: 非也,乃體傷而致靈樹傷損。另,若成大礙則難修復。

    2: 然也。又,大部份都立即拘往地府,除非有特殊而例外,譬如有佛聖仙真之具保。

     問: 承前問。既然世人依既定壽元往生必有陰差、將軍、福神或仙佛等之拘引,今一貫大道在道親往生時,常會燒大把香稟明仙佛或叩求仙佛接引,其目的為何?又,依仙佛所識,此舉有何些利益?(93.08.03)(95.11.06)
     示: 是宗脈沿傳,盡人事,但稟明之有其利益,依各宗脈殊勝緣機而分別。又,稟報護法作必要措施,諸如維護其靈不墜入惡道,引導晉見神使鬼差。

     問: 一般人死亡後,是如何能夠找到歸地府的黃泉路的?若找不到,則又如何?是否皆須賴冥差或神司之引導才能找到?又,人將歸空時,如何分辨是仙佛來接引,而不是冤親債主變現來欺騙?(95.05.16)(拱168期)
     示: 乃冥司拘提接引。又,仙佛之光乃白、黃、金,並且透明,除此之外,悉皆不是。但冤親不會在人歸空之際來欺騙,因修証者有仙佛接引,否則亦有冥司神使拘押。

     問: 一般人正常死亡時,會有冥司拘引,這是針對大限來到而冥司事先知情的情況而言。今若屬不預期的意外車禍或自殺身亡時,是否也會事先安排冥司拘引?而冥司如何預知這些情況會發生?(93.08.03)(95. 09.21、22、25)
     示: 大部份都立即拘引。此會由范將軍簽令拘押,先行暫押「城隍司」,再由冥司接續。此謂「范將軍」者,乃范無救將軍,在「城隍司」中為駕前差司,捕捉不法。

     問: 領旨來人間討報的冤欠,一旦討報期限一到,彼如何能夠找到歸地府的黃泉路呢?又,農曆七月自地府來到人間享受供養之善魂,一旦放假期限一到,彼如何能夠找到歸地府的黃泉路的?(95.05.16/12.19)
     示: 討報憑業緣;出入黃泉憑旨令,乃先到「城隍殿」報到,再由城隍司交冥司。

     問: 昔聖示,世人因造惡業被銷壽後,於技術上,壽至時亦能由勾魂而促死。在技術上,這「勾魂」是如何進行的呢?世人歸空時,何種情況下是任由其靈自然離體,何種情況下是採取勾魂方式的呢?又,鸞門著作遊記時,仙佛引領遊生出竅時,是否也算是「勾魂」的一種呢?否則,「出竅」與「勾魂」間有何不同呢?(99.10.08、13)
     示: 這有不能說明之處,因係屬冥司職權,自然有不能查示之處。又,不算,謂之「出竅」。出竅是針對生靈,勾魂是針對死靈。

     問: 嘗見鸞門善書中,仙佛引領遊生探訪臥病在床(或安睡搖椅)的陽世人,常有將彼世人之魂調出問話的情形,這是否也算是「勾魂」的一種呢?這被調出問話的魂,是三魂中之何者呢?又,被調出問話的陽世人,待其甦醒後,是否還會記得仙佛引領遊生探訪而曾被問話的情形呢?(99.10.08、13)
     示: 前問:不算,仍謂之「出竅」。後問:都有可能。又,絕大部份不復記憶。

     問: 承上問。今若探訪對象所被調出問話者為生覺魂,以生覺不具耶識故,怎能回話呢?其生覺魂所做回話,是否仍是受肉身內之靈魂所主導的呢?又,何種情況下,是選擇調出靈魂問話?何種情況下,是選擇調出生覺魂問話呢?(99.10.13、22)
     示: 前問:以生覺仍具知覺,故能回話。後問:然也。又,調出靈魂影響較大,因而不必要就不調靈魂。

    3: 僅是表象,俗例不願親人逝於醫院他處。又,並無通融,拘提之後,家屬仍要插管僅是象徵而已。

     問: 世人亡時,前來引導亡魂的陰差神司,是否仍須先將其引領至境主處註銷生籍,方引領前往地府?在「城隍殿」須滯留何多時日才移往冥府?是否有其他因素之考量?又,陰差神司拘引亡魂後,是否有可能拘引錯人的情況發生?若有此情況,如何補救呢?(95.06.20/07.17)(96.12.12)
     示: 前問:必要先往境主「城隍殿」處註銷陽籍。中問:在城隍殿依律三日內註銷亡魂陽籍,才交各天或各司接引、拘押。後問:此乃因應如修道子各宗脈法教、引魂之考量。又,不能說沒有,但甚少,會在三日內還陽。

     問: 承前問。按現在都會區生活作息空間有限,通常人亡後大體便送往殯儀館冰櫃暫存,設若陰差神司有拘引錯人的情況發生,似乎已很難還陽。是否如此呢?又,設若陰差神司有拘引錯人的情況發生,在元辰已崩潰破壞之後,似乎也很難還陽。是否如此呢?(97.12.30)
     示: 可以如是說。又,是也。

     問: 畜道眾生(譬如家犬)於亡故後在城隍司停留之三天內,是否仍可申請回飼主家宅中探望或託夢呢?若如是,世人亡故後於城隍司停留之三天內,是否也可申請回家宅中探望或託夢呢?(103.12.22)
     示: 然也。另,然也。

     問: 對意外身亡之人而言,陰差神司拘引亡者靈魂時,是根據世人死劫之應緣時辰到即強行拘引,抑或是雖時辰已到,但仍要等亡者靈魂自行出離後才拘引呢?又,對正常壽終之人而言,陰差神司拘引亡者靈魂時,是根據世人壽元之結束時辰到便強行拘引,抑或是雖時辰已到,但仍要等亡者靈魂自行出離後才拘引呢?(97.12.30)
     示: 信士所列前後二則同義。所以,無論意外身亡或正常壽終,時辰到即予拘提。

     問: 元辰既是如血管般密佈全身,今由元辰架構所形成的能量分佈,是否就是身體中保護及束障三魂的機制呢?若如是,假設亡者未受陰差神司強制拘引其靈魂出離下,一般世人歸空時,彼靈魂是在元辰一開始崩潰破壞時便會出離,抑或是要等到元辰完全崩潰破壞後方能出離呢?又,一般世人歸空時,自生命跡象已結束(如,腦波已停止、心血壓已無)始,通常須多久時間後,亡者之元辰才開始崩潰破壞呢?(97.12.30)(98.01.05)
     示: 是其中之一,尚有軀體亦是。另,元辰會先崩解而後靈魂出離。又,在生命力衰弱之時即已開始;換言之,亦因元辰弱而生命終止。 (註:之前曾有叩問得知,存活肉身內有氣血運作,形成動力(即命),此動力之能量即有光幕,形成保護及束障三魂之作用。)

     問: 承前問。一般世人歸空前會元辰崩解導致生命力衰弱而終止,這是否為地府轉輪台的作用(機制)使然?若如是,地府在世人壽元盡頭到來之多久以前,會啟動轉輪台耗弱世人元辰而進入不可逆的死劫程序呢?(110.01.19)(111.10.26)
     示: 非也。乃肉身機制,元辰是依附體,此與上同(即乃體傷而致靈樹傷損)。

     問: 弟子嘗聽聞有壽終的世人,既無意外發生又無致命疾病存在,坐著休息或看報便健康地歸空,這是否表示世人壽元盡頭到來前,有者是不必經過啟動轉輪台耗弱其元辰的程序呢?若如是,那麼,世人在何種條件下,當其壽元盡頭到來前,是無須啟動轉輪台耗弱其元辰的程序,而是直接由陰差勾魂而歸空的呢?(110.01.19)(111.10.26)
     示: 然。另,壽盡時,全是。

     問: 世俗認為人斷氣往生後,八小時內(有者認為是廿四小時)不宜擅動大體,以免亡魂嗔恨心起而墮入地獄道。既然世人初亡,靈魂立受冥司拘引,今八小時內便移動轉送大體,則何魂生嗔而墮?此說法用意何在?又,八小時後大體僵硬,更衣尚屬困難,醫院急診室亦不容許大體久留,則上述說法有何意義?(95.09.21)
     示: 當然是靈魂,雖曰八小時,但仍未回冥。其用意在不使五行變化,誤了其靈辨識方位。又,信士豈不知,世俗常不使親眷在醫院斷氣,會將其運回自宅,此亦各宗脈倡行法要,裨便世人知所遵行之意義。惟,縱然如是,若大體無法久留,也只好任由影響。

     問: 承前問。此「八小時內不宜擅動大體」之說法,是否是針對斷氣後,靈魂尚未離體的情形而言?又,設若斷氣後,靈魂已離體而出,則擅動大體時,是否便不會有上述墮入惡趣的情形發生,抑或是靈魂雖已離體,但因生魂會傳訊給靈魂故,擅動大體時仍會有上述墮入惡趣的情形發生。何者說法正確呢?(95.11.15)
     示: 然也。又,有後者之情形。

     問: 承前問。今世人正常壽終時,既有陰差神司前來拘引,靈辨識方位之事,當有陰差神司助之,何以又說「用意不使五行變化,誤了其靈辨識方位」?又,「靈辨識方位」者,是為辨識何方位呢?(95.09.22)(96.12.12)  
     示: 方位之說,乃「中陰」之論,有五方引力輪迴,若不知辨識,則入惡趣,因而亡者初亡之執識會受到此引力驅使彼往惡趣,故要冥司拘押亦為此理。此中,「惡趣」即心念所執造成之能量,使墜「無間、阿鼻地獄」。又,「中陰」論方位之說,旨在闡述其理,因有冥司前來拘引,故佛典少弘揚此中陰論。

     問: 俗謂世人初亡後,經由亡者大體最後餘溫所在處,便可斷定亡者將投生於何六道四生中。此說法是否正確?尚且,亡者大體之最後餘溫所在處,是否即是靈魂之離體處?又,傳聞世人之將亡或剛亡時,其聽覺與觸覺變得異常靈敏,此否屬實?若如是,以將亡或剛亡時,生覺魂將失去或立失去作用,則聽、觸覺反而變得異常靈敏的道理何在?(95.11.30/12.05、19)
     示: 均為不正確之說法。又,部份有此現象。另,其理在軀體之力減弱,致使靈、生、覺三魂漸無肉身束縛、阻障之故。

     問: 【一陳善德叩問】:家犬奶球(前世名吳宏山)於國曆12月7日亡故,今靈魂是否已歸地府?其生、覺魂又歸何處呢?彼靈魂目前是否已恢復前生的人身形象了呢?又,畜道眾生亡故後,在尚未返回地府前雖已恢復人身形象,但其自身卻不自知的原因是否因投胎前靈智能量已受地府降低(節制)之故? (103.12. 12、15)
     示: 前問:畜道多是生覺依於體或由「城隍司」看管。後問:是。但其自身有不自知。又,是在投入畜身之時靈能已遭節制。

     問: 承上問。弟子好奇。在家犬奶球亡故之當天晚間及隔日中午,妻子曾於晚、午睡尚未入眠時,有聽聞到奶球生前習慣在其床旁抓地板及睡眠的呼吸聲,這是何原因使然呢?這是否表示,家犬奶球於亡故當天晚間及隔日,彼靈魂仍停留在弟子家宅中?(103.12.12、13)
     示: 前問:與人一樣,畜道亦會眷戀不捨。後問:然也。

     問: 【一陳善德叩問】:一般三魂具備的畜道眾生,當其亡故之時,是否已有陰差在旁等候引領呢?若如是,家犬奶球於國曆12月7日亡故後,彼靈魂何以還能夠暫時停留在弟子家宅中一兩天呢? 又,無論彼靈魂是在運送途中或在獸醫院中離體,今家犬奶球於亡故當天晚間及隔日,彼靈魂卻有停留在弟子家宅中,這兩地間有一段很長的距離,彼靈魂如何能找(走)到弟子家宅呢?(103.12.13、15)
     示: 當然。另,與人一樣,三天內,且並非長時停留,僅有示現而已。又,靈已無時空物障。 (註:世人亡故後,在城隍司停留之三天內,可申請回家宅中探望。畜道眾生亦同,亦可申請回飼主宅中探望。)

    4: 太廣泛,魂魄屬能量、屬氣,有內外因素之分。內則因驚嚇失神,是其靈魂在體,卻因此震嚇力而失去作用;外則由法強制而行,常人無法去判斷,屬靈覺境界,是修行層次。又,魄無其識,故不會失去。

     問: 設若一個人之魂魄失去了三年,則失去的魂魄會在何處?而其人目前又將如何?(拱018期)
     示: 人如魂魄失散,則靈智亦失,將無法自主,以現代醫學觀點而言,則為「痴呆症」。魂魄離體(若無護法,比如神咒或神力)一入大自然,在既定之期限中將消散無形,若適逢監察神或陰差陽巡,則拘禁地府,蓋還陽復體,非本身所可自主,軀體靈竅封閉,難矣!

     問: 以道法練氣之修行人其魂出竅時,是何魂出竅?其餘各魂是否仍在肉身處?又,魂一旦出竅後,於多久時間內必須回來?設若超過時間未回,則原肉身及已出竅之魂後果為何?(93.05.12)(95.11.15)(96.11.25)
     示: 道法練氣無出竅,是練丹練靈之法,而出竅仍以靈魂為之。又,時間則依修行深淺而定,即是修行愈深者,出竅可愈久;此中,靈神因修行而能量加強,竅孔因時間愈久而愈緊閉,須能量愈高,始可穿越愈細愈閉之竅孔。惟,因靈神出竅,即少了身體之一重保護,在外亦有不測之險,故出竅屬非必要,必要出竅者亦多速去速回。未回竅則肉身有如「植物人」,嚴重者死亡,出竅之靈即成遊靈。

     問: 一般人受驚嚇等意外而靈魂出竅時,其靈魂將如何回竅?又,若靈魂未及回竅,其仍留滯有生、覺魂的肉身會有如何後果?(95.06.14/11.15、18/12.19、20、21)
     示: 人受驚嚇,靈出離未必由玄關,但其玄關必會開啟,此乃靈與體之機制,故人靈回體會由玄關。又,絕大部份可以由玄關竅而回體,除非巨大衝擊,以致靈魂失去時效內之機制力量,一旦回不了體,即成「痴呆症」,有者猶如「植物人」,甚至有外靈入侵則成精神分裂,即因果冤親之侵體。 (之後又叩問:何謂「靈與體之機制」?此機制是借何種途徑或手段來達成的呢?聖示:正如冤親如何找上事主,有其訊息之牽連;簡而喻之,如獸之尋巢,如人之回家。)

     問: 承前問。依昔叩問所識,靈神已無時空實物障礙。三魂既已無實物障礙,今受驚嚇而靈魂出離者,何以靈魂不能由任何部位處直接返回人體,卻必須由玄關處返回人體呢?(95.12.28)
     示: 無實物障礙與入體是不同,一個是穿越而過,一個是停滯居止。

     問: 修行者靈魂出竅後,若能三、五天後才回竅者(如,八仙中的李鐵拐大仙),其靈魂出竅期間,生覺魂大都處於何種狀態?今既失去了靈魂的主宰,何以不會自行出離肉身而去?又,
        1) 出竅期間,一旦受到驚嚇或作弄,是否會有不當影響?其生覺魂是否會出離肉身而去?
        2) 出竅期間,持灰黑令旗的冤親債主可否藉機侵體?若可以侵體而鵲巢鳩占,則日後如何回竅?(95. 09.16)
     示: 生覺仍處在守護軀體之運作,雖靈魂不在,但支配生覺之動能如在,故生覺不會亦無能力自行破身而出。又,前問:受到驚嚇會有不當影響,但生覺仍不致離身而出,除非其力劇重至靈魂主控不及,或失其控力。後問:冤親可以侵體,此後即如二靈爭控一身。

     問: 空難時,常見飛機於一萬公尺高空中斷裂,其內落下的旅客是否會尚在高空中時,早已因驚恐而靈魂離體而出呢?又,於美國911恐怖攻擊事件中,民眾有者自七、八十層樓不慎滑落而出,其墜下的民眾是否會仍在高空中時,早已因驚恐而靈魂離體而出呢?(96.06.19)
     示: 是也。若能守住,即可不罹劫難。又,均有可能(即,出離或守住)。

     問: 空難時自高空落下的旅客,或災難時自高樓墜下的民眾,因生機未斷故,其生魂是否會遲至身軀落地後才離體而出?其覺魂又是何時出離呢?(95.06.19)(97.12.30)
     示: 不是,乃三魂會一體,一起出離或守住。若有三魂散去而走失一魂,即會形成傷殘或成植物人。 (之後又叩問:一般人亡故時乃三魂逐一離體而出,何以自高空或高樓落下的世人,卻是三魂會一起離體而出呢?聖示:差別即在巨大震嚇。)

     問: 承上問。昔聖示,一般人受驚嚇等意外而靈魂出竅時,絕大部份其靈魂仍可以回體,此乃靈與體之機制。何些因素易促成此機制因而喪失?又,今空難時自高空落下的旅客,或災難時自高樓墜下的民眾,有可能三魂會一起離體而出,此情形是否即是「靈與體之機制」喪失之故?(95.11.18)
     示: 何因素致失此機制,乃太過廣泛,但原則上是靈與體有傷損毀壞。又,是也。

  • 靈生覺魂篇(九)墓祿毀損 生覺遊方 靈異照片 器官浸泡 引靈招魂

    靈生覺魂 (九)

    1  祿位牌若受潮腐朽隳壞,此情形原覺魂改依何處?又,祿位牌若火化裝於袋中(如,以紅色布質香火袋裝填祿位灰渣),此情形其覺魂又依何處?(93.10.06)

    2  一般言覺魂者依於祿位,其遊方之範圍半徑為何?又,一般言生魂者依於墓厝,其遊方之範圍又為如何?(95.02.23)

    3  各醫學院或教學單位中,常見有以福瑪林藥水浸泡的人體屍身或器臟,其各個人體的生魂是否仍依於該處?若有之,此乃是因為當初剛亡後,其屍身或器臟的「氣」,抑或是「魄」一時間猶未散之故?(94.05.05)(95.12.20)

    4  災難發生後,若亡者的屍首四散(如,華航空難,911恐怖攻擊),今家屬只能尋獲少部份屍塊運回安葬,但仍有大部份屍塊未被尋獲而遺留在外,則亡者生魂是否會隨同回到墓厝處,抑或是仍留落於外?又,他靈之生魂是否有可能去依附在一時仍具有「氣」或「魄」,但非屬自己所有的屍塊或器臟上呢?設若彼散落之屍塊或器臟的原擁有者,並未去依附。(95.05.26)(96.12.12)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皆仍依是處。

     問: 若於陽世間之祿位已毀損者,其覺魂將依於何處?又,若於陽世間之墓地已毀損者,其生魂將依於何處?(93.12.01、02)(95.12.21)
     示: 會依止相關磁場無傷(指不傷及其本身)處,亦會往尋有因緣者(即生覺會溯及再前投生之人身墓祿處),至於如何尋,端憑感應。

     問: 居家中原祀有先祖牌位,今若將此牌位移除銷燬,此般為是否有不當後果?先祖之覺魂將依何處?又,家宅中未設置神主牌者,其先祖之覺魂將依何處?耶教徒大都是不設祿位,有設置與未設置差別何在?(93.12.08)
     示: 當然不妥,先祖之覺魂無所依,先在家中不傷之處依止,否則游移。又,前問:未設祿位時,有者仍依於不傷之處。後問:設與未設並無差別,但在具體誠孝之間,當有功與過之評斷。

     問: 世人將亡者之祿位與蓮位一併土葬或入塔,此舉是否無礙呢?以耶教徒甚至不立亡者之祿位,此舉是否亦無礙呢?(105.02.13)
     示: 倒是無礙。

     問: 屋宅內祖先牌位之覺魂,其日常生活飲食方式是如何?其喜怒哀樂,對屋內子孫有無影響?又,初一、十五清淨神桌時,祖先牌位是否可以擦拭或移動?(拱136期)
     示: 覺魂之日常生活是以吸取香、氣而受用,譬如水果有其氣,飯菜有其氣,水、香有其氣。而喜怒哀樂為靈訊,故轉化之靈訊對宅內陽人之影響,一如常人。又,欲擦拭或移動之際,先行稟告,如常人稟之以禮則可也。

     問: 夏日戲水,常有溺斃者,民間傳言有「水鬼找替身」,這應該是胡說的吧?除討報的冤親債主外,溪湖中若果真有「水鬼」,應該是生魂之示現吧?又,所謂「水鬼」與「陸鬼」實無差別,只是因緣不同,造成此魂停駐、依附的處所不同而已。是否如此呢?(95.07.20)
     示: 皆然也。又,然也。

     問: 嘗聞溺斃之人沉入水中,被打撈上岸後,一旦見到親人便會七孔流血,此說原因何在?又,即便如此七孔流血,這應是亡者肉身生理的自然現象,無關於三魂的出離及見到親人與否吧?(95.11.01)
     示: 此乃出水後,空氣壓力不平衡引起體脈變化,與三魂及親人無關,且不是每人均會如此。

    2: 不一定,據其依止地之磁場而定。又,數里之間,亦據其依止地之磁場而定。

     問: 承前問。嘗聞生魂多於墓園內外附近,行動範圍不出十里,此說法是否正確?若說生魂行動範圍不出十里,此是否針對墓地未毀損者而言,若墓地已毀損者便不受此限?覺魂是否無論祿位毀損與否,皆不受遊走範圍的限制?又,若說生魂行動範圍不出十里,此受限範圍不出十里的禁制力來自何處?(93.12.02、03)(110.01.19)(111.11.07)
     示: 前一問:非也,至少千里。後二問:皆然也。又,依止如大海浮木之於人。 (之後又叩問:若靈魂支使其生魂依於墓厝後,生魂行動範圍不出數里;若靈魂支使其生魂出離(譬如前往前人身墓厝)時,生魂可遊移千里之外。是否如此呢?聖示:可如此解。)

     問: 人歸空後,在墓祿處的生覺魂,是否可到處遊走而不受管制?若非如此,何以常聞聖示中,某人家中有遊魂之說?又,今家中遊魂若屬「靈魂」者,通常其原因何在?(93.08.13)(95.09.21)(96.11.13)
     示: 生覺不能到處遊走。另,所示有遊魂是指靈魂,偶有生魂顯示,但其驚嚇力量則微。又,屬「靈魂」者,只要彼請准於城隍、酆都、冥司以及人間道場主神均可,亦有巡狩審核通過不予拘提者。 (註:前有聖示,巡狩諸神對不屬正常壽終之亡魂,會先查其善惡功過及福報,可以准其依止人間厝宅者,則予告誡,若不能達到善功福報者,則拘提回冥。)

     問: 承前問。生覺不能到處遊走,此是因有天律限制著生覺的活動範圍,抑或是因生覺易受磁場傷害而無法到處遊走?(95.09.20)
     示: 以覺魂能量低,易受傷之故。生魂同樣怕受苦,雖較具能量,但比諸大自然磁場,微不足道矣!

     問: 在鸞堂聖門法會或鸞期中,有者在照片或錄影帶中出現小光點(有時甚多光點),這是屬仙佛者,抑或是屬法界眾生(包括參贊法會者之冤親債主)者?又,在鸞堂聖門法會或鸞期中,有者在照片或錄影帶中出現一道強烈光束(並非只是光點)或雲霧掠過,這是屬仙佛者,抑或是屬法界眾生(包括參贊法會者之冤親債主)者?(97.12.30)(98.01.05)
     示: 屬法界眾生,但有者卻屬攝錄問題。仙佛示現能量大,不會是光點。又,屬仙佛。

     問: 媒體中常舉證靈異照片,有者僅是光點,有者則呈黑影,亦有者尚具形貌。按道學,此般等理當存在,此現象是三魂中何者示現?又,何以所拍攝到的靈異照片會有光點、黑影或形貌,此般不同之示現情形?而攝影器材之所以能拍攝到靈異照片,此是否因攝影器材與彼亡魂之頻率相同之關?(93.08.09)(96.12.12、13)
     示: 多是生魂作用。又,前問:會因天時地利等能量、氣場變化所關。後問:不是此器材之關,人為操作時,則是其人之頻率;自動操作時,則有屬天時與地利氣場之關。

     問: 承前問。此中,「人之頻率」是指拍攝的人本身的眼視頻率,抑或是指亡魂的頻率?若是指前者,以拍攝到靈異照片的不同結果,應是器材的物理性能故,此與人本身的眼視頻率有何關連呢?(96.12.18、21)
     示: 不是指視頻率,乃其人之整體頻率。其靈異本即存在空間中(靈界現象是既存之事像),器材亦是多可以拍攝到,但其關鍵就在陰陽頻率之吻合;簡言之,關鍵在操作之人或設置自動拍攝地點之磁場頻率。

     問: 在電視靈異節目中,常述及到靈異現場拍攝時,出現攝影器材無由故障,或所拍攝的結果是一片空白。是否有此可能呢?若如是,通常是三魂中之何魂,才有這等能力去干擾拍攝呢?其用意何在?(96.12.18、21)
     示: 有。另,僅需些許能量卡住快門,或障蔽物象,生魂即可有此能量。不過,並非蓄意干擾,多有屬此生魂與操作者頻率不對之關,生魂受其頻率干礙而祟之。

     問: 承前問。當亡者之生魂與世人的頻率不對而有所干礙時,生魂對世人的祟擾行為,是生魂受到地府靈魂的支使,抑或是生魂自己的直覺反應所致?又,亡者之生魂遇周遭地物磁場有傷害之處尚且會走避,今遇世人的頻率不對而有所干礙時,何以不會採用暫時走避的方式呢?(110.01.19)
     示: 是直接反應。又,因已受到陽人立即影響。

     問: 在喪家、醫院、陰廟、墳場(靈塔)或殯儀館等處,當世人的頻率與該亡者或周邊亡者之生魂的的頻率不對而有所干礙時,便容易受其祟擾。是否如此呢?若如是,在世人不知情而必要前往此等處所時(如,探視或祭拜),應如何事先防範或事後補救?(110.01.19)
     示: 然。另,佩符或辟煞等。 (同時又叩問:在上述場所處通常會有供奉土地神明,今當發生世人的頻率與該亡者或周邊亡者之生魂的的頻率不對而有所干礙時,神司是否會出面勸阻或禁止呢?聖示:不會,因屬自然機制。)

    3: 有此可能。又,氣與魄均是。

     問: 今國外法人於臺島展出的人體藝術中,乃由真人屍身經塑化處理後,經脈血管如同生時。那麼,其各個人體的生魂是否仍依於該處?又,古埃及金字塔中,所掘出木乃伊者,按理應早經投生,是否已無生魂依附?(94.05.05)
     示: 有此可能。又,有再經投生者,當無生魂依附。

     問: 接受死刑犯之器官捐贈者,因有亡者之器官(如,眼角膜或腎臟等)已移植在其身上故,亡者之生魂是否會尋覓到該世人,而跟隨或依附其周遭?又,屍身被他亡魂借屍還魂者,原擁有此屍身之亡者之生魂因無屍骨可依,是否會因此而跟隨著「借屍還魂」者之周遭?即便此生魂無力侵擾。(95.11.13)(96.02.17)
     示: 不會。原因有二:其一、被移植掉的器官僅佔總體的少部份,不是絕大部份;其二、被移植的器官已另有主體(指受贈者之靈魂),亡者生魂無力侵擾。又,不會,因大多已拘押至「城隍司」留置。

     問: 靈修士証道果位後,三魂已合併,不知其墓穴是否會有他魂亡靈佔據?又,據昔叩問所識,世人生前,生魂與身體間本已幾融成一體,怎麼會有亡靈之生魂去佔據別人屍身所在的墓穴呢?(拱159期)(96.12.12、19)
     示: 不會。因有干犯天律,會有職司之神司抓捕,且不是証道仙佛自己依意而抓捕。會抓捕的原因,即是非法。又,那是生前,死後即有此虞。

    4: 均有可能,關鍵在如何加強引靈,即「招魂」。又,不會。因靈魂支配能量仍在,且生魂與屍身間本已幾融成一體,試問,人會走錯住家嗎?

     問: 承上問。既然人亡後生魂會自然依附於屍骨處。今於災難發生後,生魂是否會因為受到驚嚇而忘記去依附於屍骨處?又,災難發生後,若亡者的屍首完全無法尋獲,今家屬以其生前衣物器具安葬,則亡者生魂是否會回到其衣冠塚之墓厝處,抑或是仍留落於外?(95.05.26/12.20)
     示: 會。但靈魂仍會指揮支配,因此多仍會依附於屍骨。亡故後經多久時日後才會開始去指揮、支配生覺魂,乃不一定,仍依其人生前靈慧、能量而定。又,會仍留落在外。

     問: 承上問。今以靈魂支配生覺魂是一自然機制,何以說靈慧會影響亡後開始支配生覺魂的時日?又,以亡靈往生後彼靈魂能量並未喪失故,何以說能量會影響亡後開始支配生覺魂的時日?(96.04.17)
     示: 自然機制仍會因阻逆或順暢而有加速或遲緩。又,同上述,雖能量未失,但仍有消長。

     問: 昔聖示,亡靈之生魂仍有可能會去佔據別人屍身所在的墓穴之虞(假設擁有此墓穴之亡靈已證道)。又示,大災難發生後,亡者屍首四散,因靈魂支配能量仍在,且生魂與屍身間本已幾融成一體,不會走錯去佔據非屬自己所有的屍塊或器臟(假設擁有此屍塊或器臟之亡靈生魂並未來依附)。 既然靈魂支配能量仍在,且生魂與屍身間本已幾融成一體,何以會有他魂亡靈佔據一非屬自己的墓穴之可能呢?(97. 12.30)
     示: 此即蓄意之惡行,會遭拘提。

     問: 於災難現場,亡者家屬請道士作法招魂的用意為何?此「招魂」過程中,是為了招生、覺魂中之那一魂呢?又,災難發生後,若亡者的屍首完全無法尋獲,以生魂會自然依附於屍骨處之故。家屬請道士作法招魂有用嗎?生魂會離開其屍首處嗎?(95.05.26、30/11.06)
     示: 藉法之能量,加強其生、覺動能之用,故二者均有。又,有用。若屍身不全,生魂即會無所適從,在靈魂尚未支配前,依法招魂,即為助強其動力依附所欲招引之處。

     問: 災難發生後,亡者的屍首四散,若家屬並未招魂引靈,那散失於外的生覺魂將會如何?今不招魂引靈(如,宗教信仰不同),這對家屬又會有何不當影響?(95.12.20、26)(96.02.17)
     示: 前問:生魂仍會按次序依附,譬如身、頭、下肢。覺魂則仍依神主祿位,一般無法集齊屍身之親眷會為設祿位,但若也沒祿位,則會依在其生前所居住處。後問:不會有不當影響。

     

  • 靈生覺魂篇(十)靈昇生覺降 借屍還魂

    靈生覺魂 (十)

    1  若修道子歸空靈昇天,然生魂或覺魂被拘入冥者,通常是拘於何處?其主要用意何在?又,拘覺魂與拘生魂有何差別?生魂或覺魂被拘入冥後,通常會有那些判決結果加諸於生覺魂?(93.12.01)(96.01.19)

    2  吾嘗聞修道子歸空昇天,有些者其覺魂卻滯枉城,間或有其生魂仍拘枉城,何以故有此般非常作法?又,
       1)   靈昇天,覺入冥,生魂何往?同樣地,靈昇天,生入冥,覺魂何往?
       2)   其天界之靈魂否受牽制?生覺魂於何時方得合聚?(93.11.26、29/12.01)

    3  於世俗中,有所謂「借屍還魂」的傳說,此否有可能?以八仙中 李鐵拐仙翁為例,彼出竅外出未及回體前,原肉身便因故被其弟子火化,隨後巧遇 南極仙翁指點而借叫化子之身以借屍還魂,這故事情節否為真實?又,欲「借屍還魂」者,是否須經地府或城隍司之准旨方能如此行事呢?而在何種情況下,會被准旨而可以借屍還魂呢?(95.12.28、29)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前問:若有公案,則入十殿審斷;若屬待審,則入「平民區」或「聽經所」。其中,所謂「入十殿」,意乃冥府有十殿,故屬統稱,是依公案由幾殿管轄即入幾殿。後問:用意廣泛如韓信公之例,大都用於兩極功過而有必要警世。又,前問:拘何魂差別不大,多以其依止處有所敗毀等因素而定。後問:約同靈魂之罰。

     問: 承前問。拘生覺魂入冥受罰時,以生覺魂能量低且力弱故,能承受地府那些刑罰呢?靈既已昇天且已無肉身,生覺魂雖受地府刑罰,對已昇天之靈而言,又能產生何等影響呢?(110.02.22)
     示: 前問:只要不是靈神俱滅之罰均可,只是痛苦較大及復元較久。後問:仍會牽引其感知。。

     問: 若修道子歸空靈昇天,然生魂被拘入冥者(譬如至「枉死城」),彼靈魂與覺魂是否可先行合一,待生魂刑滿釋出後才能再完成三魂合一?若修道子歸空靈昇天,然覺魂被拘入冥者(譬如至「枉死城」),彼靈魂與生魂是否可先行合一,待覺魂刑滿釋出後才能再完成三魂合一?(110.02.22)
     示: 前問:可以。後問:可以。

     問: 修道子歸空靈昇天,若屬未證道,才會有可能生魂或覺魂被拘入冥的情形;若能證道(或之後證道),則不會有生魂或覺魂被拘在冥的情形。是否如此呢?今以韓信大仙為例,其靈魂成仙,生覺魂則被禁于「無間地獄」,這是否表示韓信大仙只是靈昇天,但仍未證道呢?(110.02.22)
     示: 前問:不一定。後問:雖可如是解,但基本上算復歸天界。 (註:韓信大仙是靈魂成仙,生覺魂則被禁于「無間地獄」。)


    2: 因有其必要,即是因有其惡業難消者,正如韓信公之例。惟,韓信公是設賭,故一靈成仙,一靈禁于「無間」。又,前問:未拘之生覺魂仍在原依附所在處。後問:若已無再聚合之可能,則不再合聚,待再另成一靈,此例正如分靈之工(即如聖神仙佛分身下凡之能力)。

     問: 承上問。所謂「待再另成一靈」,是否指覺魂(或生魂)將獨立轉變成一能量較低的靈魂,再重新與墓地處之生魂(或祿位處之覺魂)相偕投生六道?又,投生後的覺魂(或生魂)又將如何形成?這還能投生於人嗎?會投生於何種人呢?(93.12.01)(98.01.13)
     示: 生覺再另成一靈之意。又,前一問:投生前,一靈再拆分成三,猶如細胞分裂。後二問:可以,但多智障或有夭折,必需歷經多次輪迴才能提升靈能至較具足。

     問: 修道子歸空靈昇天者,若覺魂(或生魂)拘入「枉死城」,因已無聚合之可能,而不再聚合於靈魂時,其滯留在墓地處之生魂(或滯留在祿位處之覺魂)最後如何善了?又,修道子歸空靈魂升天後,是否不受被拘入冥的覺魂(或生魂)之影響,而可以不必理會生覺魂的未來,任憑地府處置?若如是,那落單的覺魂或生魂如何善了?(93.12.01、02)
     示: 修道子歸空可升天者,若有証道果,則無再有生覺之靈。又,非也,既得升天有果位,則三靈合一,故依附處當無生覺。如屬特例,升天無証道果,則生覺再另成一靈。

     問: 若修道子歸空靈昇天,然生魂或覺魂卻被拘入冥者,今遇緣將其被拘的生魂或覺魂保調入列靈修證道後,是否便不會有「已無聚合之可能,而不再聚合於靈魂」之問題?這樣便有三魂齊聚的一天,是吧?又,保調法門應該是不及於「無間地獄」吧?(93.12.01)
     示: 若如是情形,當然是。又,然也。

     問: 靈魂已昇天修行尚未證道,而生魂卻一直拘於「枉死城」者,其覺魂應是仍依於祿位處,還是已先與靈魂合一?又,修道子歸空靈入天界(只是修行,尚未證果位),然其覺魂拘入「枉死城」者,設若遲遲未得修至三魂合聚,則覺魂終將如何善了?依於墓地之生魂又將如何善了?(94.05.08)(95.12.21)
     示: 仍依祿位。又,生覺仍將依附墓祿,直待靈魂修証,「枉死城」總有期限,期滿則放出。

    3: 有之。李仙之例亦是。又,前問:經由「城隍司」准旨即可,因會有轉報冥司。後問:在還魂者有陽壽未盡、有恩欲了或有債欲了,但此特殊事例並不常見,且會嚴審。

     問: 承上問。設若「借屍還魂」是有可能的。既能被借屍還魂,表示靈與體之機制仍未被破壞,被借身軀應仍健康無虞,那麼,彼原有靈魂何必出離呢?即便出離也應能循機制回體,怎會被人借屍還魂呢?又,應是靈魂才具此能力借他人屍而還魂,否則,如何主宰人身軀體?而借屍還魂後,其生覺二魂是會使用自己的生覺魂,抑或是沿用被借身軀內原有尚未及出離的生覺二魂?尚且,
        1) 若是使用自己的生覺魂,以生覺魂早被禁制故,靈魂在借屍還魂時,如何召感其生覺魂入亡者身軀?
        2) 若是借用亡者的生覺魂,今被借屍還魂者經冥府再判轉投人世時,彼靈魂如何召感仍被他人借用的生覺魂入胎呢?(95.12.28、29)
     示: 彼人壽盡已死(譬如勾魂),僅軀體未壞,此乃借屍還魂必須有之先決條件。又,當是靈魂借屍還魂,且不是沿用軀體之生覺,乃是自己之生覺。另,前問:生覺在短時間內並無所謂「禁制」,在借屍還魂之先決條件內,召感能量仍在。以 李鐵拐仙翁為例,彼修真之能量更凌駕平常之人上甚多。後問:活著之人不會有此借用他人生覺的情形。

     問: 世人亡故後,對三魂的禁制工作是由地府何殿、何司來執行的呢?又,世人亡故後,大約須經多少時日後,三魂才會受到禁制?影響禁制的施行時日之因素為何?今以八仙中 李鐵拐仙翁為例,原肉身因故被其弟子火化後,三魂似乎歷經一、兩天後仍未受到禁制,是否如此呢?(96.01.04、19、23)
     示: 由一殿「查察司」眚神執行。此中,「眚」之讀音如「省」,其義乃病也。又,前問:短者一、二日,長者四九日,會因其人之修行、心識等因素而不一定。有修行者,或心識因明理、智慧,或業障較輕者、越佳者,時日越短,此一機制即因靈清而可於自然時限內形成禁制;若靈濁重,禁制力即加強,故時日長者乃屬強力禁制。簡言之,人都會生病,但有者病會久、會短,甚至不藥而癒,修行、心識會有能量產生之故。修行之人有其提升能量之故,如戒行使不造業,律心而止,產生動力;心識則如造作諸善福德,因業之力所致。後問:李仙之例,然也。

     問: 對已有求道而開啟玄關竅的世人而言,當該世人歸空後,是否仍須由冥司將其玄關竅封閉呢?其原因何在?若如是,對亡者玄關竅的封閉,是由何殿職司來執行的呢?又,世人歸空後,冥司對玄關竅的封閉,是生前有修持者其竅封閉較遲,抑或是生前無修持者較遲?而生前未修者,當其歸空時,仍須冥司執行再開啟玄關竅否?(96.11.16、23)(99.12.24)(100.01.08)
     示: 身亡數日後身體機制自然毀壞封閉,除非有特殊事故,此「特殊事故」為何,吾不能示。又,前問:玄關竅的封閉遲速,以有修者較速,因其玄關竅已無需再開啟著。後問:惟,自玄關出者,不論是靈或神均屬修者始具,未修者之歸空與玄竅並無關,因未修者歸空並無一定要開啟玄竅,既不需開啟玄關,故無職司執行。

     問: 承上問。由此聖示可知,有開啟玄關竅者歸空,其玄關竅的封閉是由冥司來執行,何以日前卻聖示,有開啟玄關竅者歸空,身亡數日後身體機制自然毀壞封閉玄關竅呢?(100.01.08)(110.02.22)
     示: 信士應比對,吾並未提及是由有司封閉,所以身亡閉竅是自然機制,只是有特殊者才需再藉由有司,這本是自然。 (之後又叩問:今若特殊情況下,亡者玄關竅未能封閉就不封閉罷了,何必還要冥司來執行封閉呢?聖示:恐肉身未壞去前他靈侵入。)

     問: 世人歸空後,冥司對三魂施行的禁制力,是生前有修持者其禁制較遲,抑或是生前無修持者較遲?此外,是生前有修持者對其所須施力較大,抑或是生前無修持者較大?(96.11.16、23)(98.01.08)
     示: 禁制的遲速,以未修者較速,因其三魂易散亂;禁制力的大小,以未修者較大,因未修者本身三魂較易有受外在干擾,譬如天罡地炁均是。故即速施制,杜絕不測。 (之後又叩問:今未修者歸空而出離後,三魂散亂就散亂,何以地府須要特別加速去禁制呢?聖示:若不如此,彼靈往後投胎即會有三魂傷損。)

     問: 承上問。未修者歸空而出離後,地府須要特別加速去禁制三魂,此與避免往後投胎會有三魂傷損,兩者間有何關係呢?易言之,以正常速度去禁制,就會造成其往後投胎會有三魂傷損之道理何在?又,一有修者歸空而出離後,地府只須以正常速度去禁制三魂即可,何以就不會有往後投胎會有三魂傷損之問題發生呢?(98.01.09、13、15)
     示: 當然有關,就是避免其受天罡地炁傷損,以致往後投胎三魂有傷損,而三魂入體才能完整人身所需。又,因其修行而使能量更強,更有防護力於天罡地炁。

     問: 世人歸空而出離後,無論有否受禁制,三魂一樣都會遭到天罡地炁的傷損。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對未修者之歸空而出離後,因三魂散亂,須要特別加速禁制的原因,似乎與天罡地炁的傷損毫無關係。是否如此呢?又,昔聖示,靈魂強有力,天罡地炁更屬剛烈,此中原理即乃剛而易折;生覺無力,反而不怕天罡地炁。今何以仙佛又認為亡者三魂會遭到天罡地炁的傷損,而須藉禁制來避免呢?(98.01.15)(99.12.24)
     示: 是也,原則上如此。另,也可以如是解。又,若任其散亂,久之易有傷損。

     問: 對生覺已受到禁制的亡魂而言,彼靈魂(即便是私滯陽間)欲借屍還魂,這應是不可能的事。是否如此呢?又,是否有可能,經申請借屍還魂准旨後,再解除三魂之禁制,然後才進行借屍還魂的情形?(95.01. 04、05)
     示: 然也。又,有此可能。

     問: 依昔叩問所識,對阿修羅魔神而言,已具有抵抗、克服禁制力而強行三魂合一的能力。那麼,阿修羅魔神有否可能在人間借屍還魂呢?(96.01.04、19)
     示: 不,彼何需人身,且入身多招引靈神許多不測因素(乃不作舉例),故祟擾勝似借屍還魂。簡言之,猶如出入容器受容器所限,靈入人身亦同理。

     問: 經獲准借屍還魂者,因被借屍身之玄關竅已是呈封竅狀態,則如何得能三魂偕同由玄關竅入身而借屍還魂呢?又,對未修行者,欲進入死者之玄關竅豈不是更難?(96.01.04、08/02.17)
     示: 既解除三魂之禁制,三魂入身以自然機制,即「轉輪台」作用(此即三魂入身之投胎機制,屬轉輪台之自然作用)。又,所以須諸般因緣際遇成熟而為之,當然亦必需會報「轉輪台」開啟。

     問: 承上問。此是否表示,亡靈獲得准旨借屍還魂時,仍須地府「轉輪台」的配合與協助?又,今欲借屍還魂者,彼靈魂是否仍須入冥,再經轉輪台投入被借之人身?若不需入冥,便無飲「忘魂湯」,今一旦召感生覺魂投入被借之人身後,理當知道世人有三魂的存在,且知三魂是由玄關竅而入身。是否如此呢?(96.01.08/12.13)
     示: 然也。又,不用再入冥,是由「城隍司」報准後,「轉輪台」再啟動。另,是。
     

  • 靈生覺魂篇(十一)亡魂討救靈訊 靈訊主導發送 靈訊傳遞阻隔

    靈生覺魂 (十一)

    1  於「枉死城」中親人亡魂討救,是否乃靈魂透過陽間的生魂或覺魂,將靈訊傳給(或影響)陽世人?又,昔時叩問事中,曾出現靈魂昇天或入「三關九口」,而生覺魂中一者卻拘於「枉死城」者,此時亡魂討救,是否由留在陽間的生覺魂直接將靈訊傳給(或影響)陽世人?(94.05.05、06)(96.12.13)

    2  於「證道院」或「靈修院」中靈修士討救,是否由靈魂直接將靈訊傳給(或影響)陽世人?又,今若是靈魂已昇天或滯於「三關九口」,而覺魂或生魂入列靈修者,則透過何種途徑將靈訊傳給陽世人?(94.05.05)

    3  曾遇一道親其靈魂滯於「三關九口」,而覺魂卻拘於「枉死城」者。今若此亡魂討救時,是否由「枉死城」中的覺魂直接將靈訊傳給陽世人,還是由「三關九口」中的靈魂為之,抑或是由墓厝處的生魂為之?又,事後乃將其覺魂保調入列靈修,若此時靈修士討救時,是否由靈修中的覺魂直接將靈訊傳給陽世人,還是由「三關九口」中的靈魂為之,抑或是由墓厝處的生魂為之?(94.05.08)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是靈魂直接發訊求救。又,仍需由靈魂主理支配討救訊息,生覺無思考能力。惟,通常「枉死城」中無生覺之魂。此為殊例,既得升天或入考關,「枉死城」僅是暫駐留結案,待其証道果品立即三魂合一。除有特例,譬喻 韓信仙翁,功足超証,但過亦浩巨,故一靈超証,一靈永禁,以昭天律。

     問: 有善信問事中,言及先人託夢要吃、要錢之事,以地府亡靈當知人間燒化的冥紙無法在彼處使用故,乃不太可能會有靈魂來託夢要錢,那麼,生覺魂是否亦有向陽世人託夢的能力?若如是,受拘地府之亡靈何需申請至陽世向有緣親眷託夢呢?直接支配墓厝處生魂或祿位處覺魂去託夢,豈不省事?(96.07. 10、11)
     示: 理論上是可以,但仍需經請准,並非靈魂可以隨意而行,否則即不必拘押。

     問: 承上問。以三魂間的連繫是自然機制,不受地府磁場的影響,且無遠弗屆故,今地府靈魂支使生覺魂去託夢,何需經請准於地府呢?即便靈魂受到拘押。(96.12.13、18)(110.02.22)
     示: 怎不需請准,生覺無思考能力,仍需由靈魂主理支配討救訊息,三魂間聯繫雖是自然機制,但支配託夢之能量,卻可被冥司攔截;簡言之,猶如人間監獄,囚犯對外通信均需檢查,不當言詞即可刪除或扣留。 (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即便靈魂能支使生覺魂去託夢,但生覺魂在對陽世人託夢的過程中,其託夢之靈訊能量可被冥司攔截?聖示:然也。。)

     問: 在「枉死城」中之靈魂求救時,靈訊是否能有效到達陽世間?此是否針對彼亡魂有請准者而言呢?若如是,其陽間的生覺魂是否也會響應而發訊求救?設若蓮位與牌位同安置在靈骨塔處,生覺魂是離開靈骨塔而到世人家宅中(即便在十里範圍外),抑或是直接在靈骨塔處發出靈訊求救?又,亡魂有請准而可自地府向陽世間求救者,在技術上,地府是如何使其靈訊不會受到地府磁場所阻隔呢?(96.04.17/ 11.13、25)
     示: 會。惟,彼亡魂須有請准。另,當生覺接受靈魂求救指令,即對陽世親眷討救,且均可以離開其位求救。惟,力有不逮時,則會由靈魂請准出城求救。又,即是開放特定管道(頻率)。

     問: 靈魂在「枉死城」,其靈魂是否無法離出?又,靈魂在枉死城,其靈訊是否亦無由到達陽世?若如是,枉死城中之靈魂如何向陽世求救?昔時有善信叩問,而有枉死城亡魂求救之事例。(96.04.18)
     示: 當然。又,「枉死城」無法外出,但可由靈魂透過生覺求救,或直接由神司帶出求救。

     問: 以科學的觀點而言,聲源能量愈高,則聲音傳播得愈遠。今靈訊本身是否亦為能量形式?是否靈訊源頭的能量愈高,則可傳播得愈遠?又,以科學的觀點而言,聲音的傳播須賴空氣做為介質。今靈訊的傳播是否也須要其相應的介質呢?其介質為何?(95.05.17)(110.02.22)
     示: 是為能量形式,所以是也。又,業緣、親緣,以此牽引。 (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亡靈的靈訊能成功地傳播與陽世人,是賴彼此含藏於阿賴耶識中的業緣或親緣來做為牽引管道的呢?聖示:然也。。)

     問: 於人身中,靈魂與生覺間的靈訊傳遞,是否會被靈界眾生、仙佛、天界或地府所接收到呢?又,於人身中,靈魂思維後的意念生滅,是否會被靈界眾生、仙佛、天界或地府所接收到呢?何以會被接收到?(95.11.17)
     示: 不會,此乃三魂特有機制。又,會。其機如大磁吸小磁。

     問: 世人起心動念之生滅,能被靈界眾生所感應、知道的原因何在?何種層次以下的鬼神無法感應、知道世人起心動念之生滅?又,一貫大道將求道的三寶(玄關、口訣、手印)視為天機的用意為何?今謂「三寶為天機」者,乃僅針對未求道之陽世人而言是為天機,對靈界眾生而言則已非天機。是否如此呢?(95.12.14)(96.01.23)
     示: 念力在有形相世界雖看不見,但在法界卻如實相,故鬼靈可知之。基本上,屬靈即均知。又,前問:此乃一貫大道初領天命,以示尊貴、慎重,別於其他宗脈。後問:然也。

     問: 昔聖示,世人自身的磁場,平常會將外界的靈訊隔絕,而無法收到。何以世人自身的磁場無法將自身起心動念的靈訊隔絕,反而能傳出去被鬼神所接收、感應到?何況人有三魂,鬼僅一魂。(95.12.14)(96.12.13)
     示: 此乃鬼神能量高於人,關鍵在人身削弱人靈之能量。其中,雖鬼之生覺分離,但並不是削弱靈魂能量,所以還是高於人靈,並非一加二等於三就能量高,其中之生覺二魂所佔微乎其微。所謂「削弱」,即是所述及之保護束障,亦即減弱其能量;簡單譬喻,人從高樓摔下,但在遮雨棚或木架攔截下,使其力道減弱。

     問: 承前問。以鬼神能量高於人故,世人起心動念後的靈訊,會被鬼神所接收、感應到。這是否單就鬼神之靈魂相對於人而言呢?若如是,亡靈之生覺魂能量應低於人,是否便無法接收、感應到世人起心動念後的靈訊呢?又,今若道子練靈聚能凝神而將人靈能量提昇超越後,是否彼起心動念的靈訊便不會傳出去被鬼神所接收?今對一已具「他心通」之修子而言,是否也表示其靈能已提昇至超越常人甚多,故可輕易地接收到他人起心動念的靈訊?(96.01.23/04.17、18)(98.01.08)
     示: 然也。另,不對,雖無法接收,但能感覺、察覺。因世人之起心動念,有其力場,生覺能量雖低,但察覺之力仍在;惟,亡靈生覺須很靠近陽世人,方能感覺、察覺到陽世人起心動念之靈訊。又,皆然也。尚且,具「他心通」者,除可接收得到外,甚至可以深入探測他人起心動念。

     問: 昔聖示,修道子的護法神不能呼請。今護法仙佛是否也是藉由接收到修道子的靈訊、靈息而啟動彼前來護法的機制呢?又,修道子的護法神是日夜常隨在修道子身旁,抑或是無護法必要時,則返回東天「護法司」或原駐錫地呢?若屬前者,今修道子將遇劫厄來臨時,彼護法神是否早已知道了呢?何時護法神會暫時離開或永久離開?(95.11.17/12.19)(110.03.03)
     示: 然。又,前二問:常隨在身旁,故然也。後一問:無暫時,只有道子退志、退道,「護法司」即調回護法神。 (之後又叩問:修道子的護法神既常隨在身旁,這護法神是否在日後也會有所更替呢?若如是,通常是何等因素而會更替護法神呢?聖示:然也。另,有其任職晉升或另有任用。)

     問: 【一陳信士叩問】:舉弟子為例,二位護法神中,一者(東天護法神古祥富,聖號靜塵護法)受保調代職進修,一者(理天「外院」護法神袁筆,聖號拱佑護法)並未受保調進修,何以日前查示皆已被更替了呢?難道是因為配重上,弟子加強護持貴道場,卻較輕忽自身本道場使然?(110.03.03)
     示: 非也,另有任用。

    2: 會有靈訊,必定是靈魂。又,生覺靈修,仍由靈魂主宰。

     問: 承前問。「紫綬靈修院」中靈修士討救,雖是由靈修中的靈魂直接發訊求救,但何以不由靈魂主宰其仍在陽間墓祿處的生覺魂發訊給陽世人求救?這樣也比較接近陽世人。(95.05.18)
     示: 可以主宰,惟生覺雖較近於陽人,但其訊弱,陽人磁場防護強,則亦無功。

     問: 仍在冥府的靈魂是否有可能主導、加強其墓祿處的生覺魂動能,而透過生覺魂將其討救或討報靈訊傳給陽世人?若如是,以生覺魂能量低故,雖生覺魂動能受到加強,即便未受陽世人磁場之阻隔,彼靈訊傳給陽世人後,對陽世人身心有何等影響?(96.01.23)
     示: 若有,是絕對依此而行。另,影響所及,有夢兆、有心緒不寧,或有破壞防護能量,雖然僅屬小縫隙,亦足以使人不安。

     問: 靈修院中修士或地府中亡靈直接發出求救靈訊給陽世人時,是否會分別受到靈宮或地府磁場的阻隔?否則,有者修士或亡靈何須申請託夢給陽世人?又,何種情況下,靈修院中修士或地府中亡靈發出求救靈訊給陽世人時,會分別受到靈宮或地府磁場的阻隔呢?(95.05.18)(96.06.28)
     示: 然也。又,簡言之,受管制、拘押而未請准者。

     問: 家中的灶神、門神以及修子的護法神,是否可發出靈訊給陽世人呢?若如是,彼等神尊是否仍須有請准於主管有司,才能發出靈訊給陽世人,抑或是在職權範圍內亦可自行斟酌發出靈訊給陽世人呢?(110. 03.03)
     示: 可以。另,後者。

    3: 既滯,即未証道,靈訊當由靈魂所發。又,同理。

     問: 曾聞一道親其靈魂已昇天,而生魂卻拘於「枉死城」者。今若此亡魂討救時,是否由「枉死城」中的生魂直接將靈訊傳給陽世人,還是由天界中的靈魂為之,抑或是由祿位處的覺魂為之?又,於今該道親之生魂已被保調入列靈修,若此時靈修士討救時,是否由靈修中的生魂直接將靈訊傳給陽世人,還是由天界中的靈魂為之,抑或是由祿位處的覺魂為之?(94.05.08)
     示: 既已証道升天,三魂必合一,何來生覺討救之理,除非殊情如 韓信仙翁之例。若屬既已分列者,則其成分靈狀態(此即另成一靈之意),故由生魂主宰。又,未証道者,靈訊當由靈魂所發;已分列而成分靈狀態者,則由生魂主宰。

     問: 以靈魂在「紫陽關」,覺魂在「枉死城」,生魂在「靈修院」為例,若藉有形的距離比擬,何者較為接近陽間(或藉其他名相表達,何者較能感應陽間)?又,此例之三魂皆是受禁制的情形,今若發出求救靈訊給陽世人時,是以何魂發出求救靈訊?(95.05.18)(96.04.18/11.13/12.13)
     示: 靈修院較接近。又,此例不易存在,但純以此形式論,則會以生魂而為之。因靈魂在「紫陽關」無法離出,靈訊亦無由到達陽世,因三關較特殊,必需請准而由仙佛神司將靈神帶出;另在「枉死城」是覺魂亦不能,因覺魂能量弱,且靈訊會受枉城阻隔。故僅只生魂能為主。

     問: 昔聖示,三魂一氣相通,默氣猶如以意使念。今落於地府中的靈魂與滯於墓祿處的生覺魂間之相互感知(召感),是藉靈訊的傳遞,抑或是藉直接的感應(或其他可以形容的方式,諸如業緣)?若屬前者,以靈訊是一種能量故,是否會受到地府磁場的阻礙與隔絕呢?(95.06.18)
     示: 是三魂本身機制之靈訊。另,不會。此一機制已排除地府磁場之干擾,故不會受到地府磁場影響。

     問: 亡靈之靈魂藉發出靈訊給陽世人,以及亡靈之靈魂召感其墓祿的生覺二魂。前者是否猶如「無線通訊」(易受其他因素阻礙與隔絕),而後者是否猶如「有線通訊」(不易受其他因素阻礙與隔絕)?(95.06.18)
     示: 正好相反。傳靈訊給陽人,憑藉因果業緣、親緣等;三魂間靈訊,則屬本身機制。 (註:此「正好相反」之意,是指三魂間本身機制已排除磁場之干擾,猶如一可無遠弗屆之「無線」;發出靈訊給陽人,會受磁場之干擾,必須依賴業緣、親緣,反而受限,猶如須「有線」方能為之。)

     問: 冤親討報或恩人討救,其靈訊通常是以何種方式呈現於受討對象上?(95.08.25/12.18)(99.12.23)
     示: 太過廣泛,冤親會強烈,亦即較有凶惡之兆,討救則屬溫和。簡言之,討報與討救差別在討命與否,若屬較輕因果,陽人亦無法分辨。 (之後又叩問:冤親討報時,若只是使用靈訊的方式,而非藉由靈體的能量,這會有那些傷害呈現於受討對象上呢?而單單使用靈訊的討報方式,會足以造成討命的結果嗎?聖示:前問:絕多是見聞異象。後問:不會,除非受報者另有重大厄運。)

     問: 原討報的冤親受保調而入列靈修後,是否也有可能會向靈修院申請以靈訊向之前的受討報陽世人討救呢?若如是,於「昊天紫綬靈修院」中,這種情況發生的機會常見嗎?(110.03.03)
     示: 可以。另,不常見。

     問: 【一陳信士叩問】:昔聖示,弟子近月來身體心肌之作痛與夙世緣人討救訊息有關,乃事涉一授武技師褚贏,及一授業恩師余永康二人。何以討救是選用這種「修理」身體心肌的有感方式呢?(95.08.25)
     示: 討救並非是用「修理」,而是其討救訊息本就強於陽人磁場,故身體有傷損、耗弱之處即易影響。另者,雖屬討救,必有恩情,會擔憂未得回應,故使陽人有所察覺,所以會較激烈,但前提是不能害命。

     

  • 靈生覺魂篇(十二)陰廟 觀落陰 凶宅 鬼擋牆 吹狗螺

    靈生覺魂 (十二)

    1  鄉野間常見有「萬善祠」、「眾善爺」等陰廟,彼是否有主管的陰神呢?若有之,陰神是由何處指派或遴選出來的呢?又,依俗言此陰廟中多屬孤魂(即無人祀之祖魂),三魂中何者會依此受祀呢?(93.12.08)(96.12.13)

    2  電視中常播放「觀落陰」者,由法師唸咒語引入冥界,見仙佛偕亡者現身其境,陽世人與亡者可相互對語,尚且能燒符紙化食供銀,此法術否為真?是何原理?又,在「觀落陰」中,所牽引之亡魂是否為生魂?所示現之仙佛為何神擔任?此般作為對亡者有何利益,抑或只是陽世人圖個安心?(95.01.12)(96.02.27/03.02)(99.12.23)

    3  曾發生過命案之凶宅(無論是自殺或他殺)中,若有鬼魂滯留,所滯留者否為生魂?是否亦有覺魂者?又,一般之住宅(指非命案凶宅)中,若有鬼魂滯留,則又如何?(95.02.15)

    4  在靈異節目中,常有民眾提及「鬼擋牆」的經歷。何謂「鬼擋牆」?其促成的因緣為何?又,「鬼擋牆」的發生,是否與「山精水怪」有所關連,抑或是與冤親債主的祟弄有所關連?若有關,今世人遇「鬼擋牆」時,何種情況是山精水怪促成?何種情況是冤親債主促成?(95.05.26、30)(99.12.23)(100.01.08)

    5  姑不論狗兒仍有狼犬藉著「吹狗螺」來呼朋引伴及宣示領域的習性,世人常將「吹狗螺」認為是狗兒見到或聽到異象所致,此說法是否屬實,抑或是部份屬實?又,以犬類的嗅覺及聽覺遠勝於其視覺故,今狗兒通常是聽到異象,抑或是看到異象才「吹狗螺」的呢?(95.09.29)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有。另,由「城隍殿」報准選派。又,多生魂,靈魂亦有之。

     問: 承前問。除冤欠討報外,這靈魂不易離開地府,何以有者靈魂也能長久依附於「萬善祠」?又,能否舉例,是何種神鬼之靈魂會去依止「萬善祠」?(93.12.10、13)
     示: 當然是少之又少,但既依之,得能享香祀,不危生靈,即能依止。又,大部份是公忠,但又未足超証,且陽世親眷未盡超荐者。

     問: 領旨來陽間討報的冤欠,如何取得「食物」,以解決他們「食」的生活問題?(93.12.13)(94.05.17)
     示: 領旨討報,則隨處可依止棲息,關鍵即在旨也。既曰「領旨」,當然出冥到城隍報到即有飽食。

     問: 無主孤魂是否為法界眾生之一?又,於鸞堂著書時,無主孤魂可否參與效勞?(拱091期)
     示: 無主孤魂為法界眾生之一,但其並不可怕,由於無祀,偶有夜裡索食之事,故傳出所謂「夜路走多,會碰到鬼」,指的便是無主孤魂。又,因參與著書僅限定九玄七祖與冤親債主,至於無主孤魂則限制於外場恭聆法語,除有特殊機緣可得例外,故佛云:「修行趁早。」乃有其道理所在,因為修行人縱然自身未有機緣成就,他日亦可免於無祀,可得有緣子孫同沾佛光也。

     問: 聽說碟仙是孤魂依附在碟上,彼等何以平白為人們解答問題,是否有討報酬?彼等回答可信否?又,碟仙是三魂中何者示現?(拱007期)(95.09.21)
     示: 孤魂附碟,善者為善,惡者則有不利,即會誤導,譬如惡意示知某些事物而使陽人受害等,故不宜。解答則有其用心,其答也未盡可信。又,均有之。

    2: 「觀落陰」是道家法無誤,乃導引靈識之原理,示現景象而已,也有仙佛藉靈訊來如此。又,牽引的是生魂。神司即為該宮堂之神袛。惟,對亡者並無所益,是陽人思念亡者之安慰而已。 (之後又叩問:此謂「導引靈識以示現景象」者,是否即是所謂的「化景」?此謂「仙佛藉靈訊來如此」者,是否也是指在陽世人的靈識中呈現化景呢?聖示:前問:可以如是說。後問:也無不對。。)

     問: 宮壇的「觀落陰」道法,與催眠師的「催眠術」,在導引靈識的原理上有何差別?又,「觀落陰」之宮堂仙佛以靈訊在陽世人靈識中呈現化景,此與冤親亡魂以靈訊於陽世人靈識中呈現夢境,兩者作法間是否異曲同工呢?(96.12.13)(99.12.23)(110.03.20)
     示: 原理上相同。又,然。 (之後又叩問:「觀落陰」或「催眠術」中所呈現的化景,是否皆是在陽世人的第六識(意識)上呈現?若如是,在導引靈識的過程中,化景或夢境是直接呈現於第六識(意識),抑或是須先經過第七識(末那識),再呈現於第六識(意識)?聖示:然。另,均為自我意識之變現。) (註:第六識為自我,第七識為他我。)

     問: 在「觀落陰」中,法師可引領信眾觀自命象,假藉客廳、廚房等境示意,可添柴、添水,乃至添油、添米,此般等是否為迷亂惑術?這法術對陽人有何特殊利益?又,這種假藉客廳擺設及廚房狀態,以示意信眾本身運途的好壞盛衰之作法,是由何處反應而來?與信眾之四柱八字否生關連?(95.01.12/11.01)(96.02.27)(111.11.07)
     示: 尚非惑迷,但亦僅心安而已,實質利益有限。因藉火旺氣而已,乃對陽人及亡者均無其利益。又,當然與信眾自身運程而顯示有關,其原理應可用「虛擬實境」此譬喻。 (之後又叩問:在「觀落陰」之導引靈識的過程中,該宮堂之神袛是將信眾自身運程以客廳、廚房等化境(景)直接示顯於信眾之第六識(意識)中,抑或是仍須途經信眾之第七識(意根)而示顯於第六識中?聖示:直接於六識。)

     問: 一般觀落陰法術中,法師或彼壇仙佛可以帶陽世人遊地府嗎?因有者在觀落陰後,能描述地府的種種景象。又,在「觀落陰」中,陽世人似乎能夠在化景中與亡魂對話,那麼,陽世人是直接與親眷亡魂對話,抑或是須賴仙佛來居間傳(轉)話呢?(96.01.18)(99.12.23)
     示: 是有專領此命之道場。又,是由心靈意會,亦即波訊。

     問: 有者鸞門仙佛常以化景來引導鸞乩觀看法會中之靈界情形,那麼,於何種情況下,只須使用導引靈識的方式來呈現化景即可?何種情況下,則必須使用調靈出遊方式呢?又,依昔叩問所識,放生小型魚兒之魚靈並不會被調出魚身,然而,有者鸞門仙佛以化景來引導鸞乩觀看放生水族法會之靈界情形,描述被放生之小型魚兒之魚靈回頭興高采烈的情景,這是否表示,化景之示現亦可能是鸞門仙佛之虛擬造作以刻意增加效果。是否如此呢?(99.12.23)
     示: 一般是,著書用調靈,餘則不特定。又,當然。

     問: 常有世人未經修行術法,便能以肉眼看到靈界眾生形貌,此中原因何在?又,有者能清楚看到容貌外觀長相,有者卻只能看到大致的身形黑影,何以有此種差別?有者尚且聽到其說明來意要求傳話等,這通常是三魂中何者示現?今世人遇此等要求傳話情形,應如何處理為宜?(95.11.04、13、29)(96.12.19)
     示: 乃因有靈竅較開,此竅在兩眉之間,即所謂「天眼」所在。惟,此靈竅之開無關修行,乃與天時、地利有關,在有些地方(不能明示),其能量或時氣等會對人造成開竅之效果,但少之又少。又,前問:簡言之,因陰者能量及陽者能量之相對強弱,乃有此差別。中問:三魂均有之。後問:依其意而行即可。當然需先判定其意,能夠見其形貌,當可判其善惡意念。

     問: 承前問。於民間之「觀落陰」中,法師是否即是藉由暫時打開善信之「天眼」靈竅,使其能觀看到亡者的?又,嘗聞一通靈者在一昔為日據時代之監獄刑場處,能看到多位受刑人被刑罰的情景,這是藉助外界鬼神的力量使然嗎?(95.11.29)(96.12.18)(97.10.25)
     示: 然也。又,絕大部份並非真是通靈所見。有小部份已具靈力者(指真正通靈者),乃為陰曹交示「城隍司」示現,以警世人。其原理如正鸞著書出遊顯景而見。通靈者修何法而成,乃很廣泛,各家均可能有之。

     問: 在靈異節目中,常見術士或玄學專家閉目唸咒,並揮舞手上令旗兩下後,便能當場看到亡者於地府的情形,此是否多為誑人之舉?又,一般術士或玄學專家,若未經仙佛或陰差引領,是否能獨自進入地府觀看、遊覽?常聞一些法師自稱能帶信眾遊地府,亦有信眾附和為真。(96.01.18)
     示: 此故弄玄虛,是彼有眼通,僅為節目效果之關。又,不能。

     問: 承前問。對於已有眼通的世人而言,其眼通的範圍能達到地府諸殿、大小地獄,乃至各大淨土嗎?若不能,一般眼通者的能力,通常能夠看到靈界多大範圍內的事物呢?(99.12.30)
     示:這很廣泛,一則需視其能量通力到多少,並且也有渲染者。

    3: 大多為生魂、覺魂,靈魂亦有之,但較少數。又,同前。

     問: 因他殺或自殺而致凶宅者,按理靈魂已返冥府,設若其屍骨已經妥葬,則凶宅滯留者何魂示現?又,何情況下,滯留在凶宅內之亡魂驚嚇到陽世人時,會被神司抓捕?何者情況則不會?(95.01.13/12.18)(96. 12.14、21、27)
     示: 大多如此,絕少而例外。換言之,亦有靈魂依住,原因有二:一者、已得冥旨討報;二者、冤怨積重而私滯陽間,否則多是覺魂。此謂「私滯陽間」者,乃有神司審酌其冤怨回報,准其在一定時限內滯留陽世,此一定時限因人而異。又,無端嚇人則會,但有其業緣存在(如,凶厲冤恨,及其與陽世人因緣未了),或陽人逞強(如,學法自認可仗法抓鬼)則不會。

     問: 設若凶宅中者為生魂示現,何以此生魂不在墓厝?設若凶宅中者為覺魂示現,何以此覺魂不在祿位?又,以生魂及覺魂能量不大,其侵害之程度、能力如何?(95.01.13/12.18)(96.01.23)
     示: 會有生覺滯留,必有其因,因多廣泛,最通常者,是受靈魂支使,而其陽宅距離不遠,是在生覺可以達到之範圍內。又,侵害力,依其能量加上客觀助力,譬如厝宅磁場,否則不大。 (之後又叩問:凶宅中之生覺魂如何能假藉厝宅磁場之助力而增加本身能量,以達到加強其侵害力的目的?聖示:乃以其墓厝即在陽宅不遠處,祿位同其理,其侵害程度僅驚嚇作用。)

     問: 承前問。凶宅中,若是生魂或覺魂滯留在其中,其能量即便是加上客觀助力(譬如厝宅磁場),有可能大到去啟動鐵捲門開關、開關門窗或對進入宅內的人掌摑嗎?又,自地府領旨討報的冤親靈魂,是否也同樣有此可能,乃至移動器物、敲打桌椅嗎?(95.06.01)
     示: 生覺魂無此能力,靈魂則有之。又,有。

     問: 嘗聞一家中開設佛堂之道親陳述,其幼小女兒常能看到家中仙佛示現,一次尚且坐在沙發上翻閱報紙,其幼女並告之該道親,該道親也的確看到報紙在無風下緩緩翻動著。這有可能嗎?(95.06.01)
     示: 有此可能。

     問: 弟子曾聞有些修道子會看到有緣仙佛示現(不是在夢中),可是在旁的人卻沒看到?能看到的修行者,是否當下眼睛異於常人?又,若是在開車、讀書、誦經、誦咒時看到,這樣不會影響當下行為嗎?這種感應是否代表此人過去,在世修行精進?對於這種感應,應該作何解釋呢?(拱225期)
     示: 當下是如此。又,前問:好事不會,惡事會,緣於當事人心緒受到震嚇與否。後問:這不一定,有者因緣成熟,譬如說你已開始親近道場善知識,又或者仙佛神司與你之因緣成熟乃有示現。

     問: 新著的善書雜誌呈在仙佛案前,今仙佛欲閱覽時,須要實際去一頁頁翻動嗎?若不須要,則仙佛如何去閱覽呈在仙佛案前的新著善書、雜誌,乃至CD片、軟碟片之內容呢?(95.06.01/11.01、06)
     示: 當然不必要。若會有此現象,必有仙佛之深意,有所示之。另,靈神已無時空實物障礙,故其涵蘊內容不需翻閱,解密即知。此謂「解密」,屬形容詞,即是進入其空間。

     問: 存在鸞堂電腦中的檔案資料,必要時,仙佛是否有能力讀取其中的資料呢?今若在不開機下,仙佛是如何去閱覽其中檔案資料之內容呢?(95.11.01)(99.12.23)
     示: 前問:沒有必要。道場電腦檔案均係備份。換言之,依先前所示呈疏而得查示,故仙佛要知亦不必由此。後問:由其人去查。

     問: 依昔叩問所識,靈神已無時空實物障礙。今在世人歸空後,其三魂是否均能夠穿牆而過,而不僅限於靈魂才如此呢?又,常有鬼魂穿牆而過的靈異影帶被拍攝到,這應是有可能的吧?(95.12.18)
     示: 皆然也。

     問: 承前問。那麼,三魂是否亦能穿非實物之烈焰而過呢?又,火葬場中,將棺具併大體移入火化時,陽世親眷會呼喊亡者名,請其趕快離開即將火化了,此世俗作法的用意何在?(95.12.20)
     示: 可以。又,乃單純之沿俗成習,並無實質作用,亦乃人之執見,怕先人靈魂受傷。

    4: 所謂「鬼擋牆」,即高能量如牆般,會有蠱惑陽人之靈明。「鬼擋牆」僅只能量、阻力形成陰陽力場所致,一者靈魂力場較強,二者陽人力場較弱。又,有者會有關聯。惟,多與「山精水怪」有關。另,沒有特定,視其人當時情況。

     問: 承前問。此中所謂「靈魂力」,是指亡靈之何魂所具?又,設若世人陷入「鬼擋牆」的境遇中,應如何自保、自救?(95.05.26、30)
     示: 不是「靈魂力」,是靈魂力場。靈、生魂均有之。又,避其力場即可。

     問: 承上問。若說「鬼擋牆」之形成是靈界與陽人間力場強弱懸殊所致,那麼,佛堂中的仙佛與善信間何以不會形成「鬼擋牆」之現象呢?又,「山精水怪」是學邪法而成的嗎?若如是,昔聖示,鬼擋牆乃無害人。尚且,據昔叩問所識,「山精水怪」是依山林靈氣,得日月精華而成。何以今仙佛又認為「山精水怪」是學邪法而成?(99.12.23)(100.01.08、16)
     示: 一者正(指仙佛),一者邪(指山精水怪)。又,不一定是學,其自身能量已不正。 (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山林中之靈氣有者正有者邪,所蘊育之「山精水怪」乃有正邪之分呢?若如是,遇山精水怪自身能量已不正者,即便彼無害人之念,但在力場懸殊下,仍會對陽人產生影響而形成「鬼擋牆」現象。是否如此呢?聖示:然。另,影響自是不免。)

     問: 在靈異節目中,常有民眾述及,明明走在熟悉的山路中,卻不知不覺地找不到原本返回的路,乃至迷走了數公里後,才發覺熟悉的山路就在眼前。若非真的迷路,此是否即屬「鬼擋牆」現象?又,那些地方較易形成「鬼擋牆」?鬼擋牆的範圍通常有多廣?(95.05.30)
     示: 是的。又,無固定地方,全憑陰、陽雙方力場間相對強弱而促成,但以其能量力場,最大範圍僅在五里內。

     問: 鬼擋牆發生時,陰靈有可能會持續跟隨著陽人,致使陽人可能迷走了數公里之外嗎?又,一旦陷入鬼擋牆之情況下,有那些方法可有效脫身呢?唸佛號、咒語是否亦有其效用?(95.05.30/12.11)
     示: 有此迷走可能,乃因人之靈明受蒙蔽、牽引。又,避之大吉為佳,不宜強加抗力,庶免形成怨戾。因鬼擋牆乃無害人,但若以佛號、咒等,即起肅殺念,彼即起變化而有礙。

     問: 嘗聞電視中術士描述,有者世人進入山林後被「魔神仔」迷走,待親人發現時,口中常塞滿了蚱蜢、雜草、牛糞等以為食物,彼術士所言「魔神仔」,是否即是「山精水怪」呢?若如是,即便是被「魔神仔」迷走,何以會以蚱蜢、雜草、牛糞等做為食物呢?(99.12.23)
     示: 所謂「魔神仔」即是精怪。另,產生幻覺,誤以為美食。

     問: 有者山精水怪是由天地靈氣、日用精華所蘊育而成,那麼,彼等須歷經多久才能進入輪迴呢?又,據昔叩問所識,人靈初始並無阿賴耶識,耶識是歷經輪迴而逐漸形成。那麼,由天地靈氣、日用精華所蘊育而成的山精水怪是否也無阿賴耶識,必須進入輪迴後才會逐漸形成呢?(100.01.25)(110.03.20)
     示: 很久,並無具體年限。又,不同,人靈是先天精華,山精水怪是摻雜後天惡濁。 (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山精水怪在其蘊育而成的過程中,因有摻雜後天惡濁,彼耶識已逐漸形成?聖示:然。)

     問: 由天地靈氣、日用精華所蘊育而成的山精水怪,是否能幻化成人形?若如是,於電視之靈異節目中,常有描述到有些山友迷路時,曾遇到有人出來指引,或登山途中有人出來尾隨,這是否為山精水怪的示現?(110.03.20)
     示: 可以。另,然。

     問: 【一陳善德叩問】:無論世人或四生六道眾生,死後是否都應該要回歸地府,然後再重新等待再次的輪迴業懲嗎?為何上天會放任山妖水怪及遊魂等在人間呢?(拱322期)
     示: 前問:是如此。後問:山妖水怪並非亡靈,遊靈有者僅生覺之魂而已。

    5: 有部份是其天性,有部份是狗兒具異能所致。又,會聽、嗅、看都有,才會使其駭然。

     問: 常有世人見證,在聽到「吹狗螺」後,會有人(未必是自己)發生不幸,此為何道理?又,上述「異象」是否包括鬼魂或陰差的異常出沒,而導致狗兒「吹狗螺」呢?若如是,按理說,在世間中,鬼魂、陰差或神司的來來往往應該是稀鬆平常之事,犬類應經常聽到、看到才是,何以必須採用「吹狗螺」的方式,而不使用一般吠叫的方式?(95.09.29/10.02)
     示: 緣於狗兒警覺性高,外界磁場、能量之異常致使其驚駭,才會有「狗螺」現象。又,然也。另,若屬凶兆,必有厲烈之氣,因此狗兒心生駭懼,才會有此象。

     問: 【一陳信士叩問】:憶起高中一年級時,一日夜半時分狗兒雖非「吹狗螺」但也異於尋常之吠叫,乃自熟睡中驚起,潛至窗緣處好奇外望,未幾,屋後一片草叢中突跳出一團明亮白光,初時上下跳動,隨後到處遊蕩,越過大溝渠而返,移動範圍約三十公尺半徑,最後在屋外變壓室後方隱去。此為何等因緣?(95.09.29/10.02)
     示: 此光團是冥使,乃察陽人有關冥律之事,故狗兒有察覺之騷動。此中,冥使察陽人何事,乃太廣泛,亦有牽連天機。

     問: 承前問。此昔日弟子嘗夜半見屋外光團到處跳動遊走一事如附(略),聖示以「此光團是冥使,乃察陽人有關冥律之事,故狗兒有察覺之騷動」。何以須將此光團示現給無關案情的弟子及吾弟看見?又,該光團被陽人看見時,彼冥使豈不知道?(95.10.02)
     示: 並非特意示現,有緣者得見而已。又,知之無妨,冥使乃神司,並無害。



     
  • 靈生覺魂篇(十三)生覺之心識 三魂之執識 地縛靈之義 文武乩有別

    靈生覺魂 (十三)

    1  人歸空後,設若三魂各歸地府、墓厝及祿位,以靈魂與阿賴耶識不可須臾離故,靈魂自然會有心識的顯現,但何以生、覺二魂也有心識的顯現?又,人歸空後,生、覺二魂是否猶有應緣起心動念,或思考學習的能力?若如是,這些能力是否是由歸空後的靈魂所授與?(94.06.24)(97.10.25)

    2  人歸空後,生、覺二魂的執識是生前的殘留,還是歸空後由靈魂所賦與?又,在三魂中,何魂之執識最為嚴重?通常三魂各執何等「識」而苦苦不能捨離?(94.06.24)(95.02.23)z

    3  在靈遊際遇一書中,有「宣筆隨緣度冤魂」一章,述及一亡魂因執識所積,如今卻成地縛靈。所謂「地縛靈」為何意?又,「地縛靈」通常為三魂中何魂之示現?(95.02.15、23)(98.02.13)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有如網路分享器作用,全來自靈魂主導。又,非也,僅止於見聞之力。

     問: 承前問。今生覺二魂的心識是否只停留於生前,而無法經由學習或聆聽法語而進一步提昇?若如是,生覺二魂是否只是靈魂的代言人而已?又,生覺二魂既無能思考學習,則對靈魂已入列靈修者而言,再為其保調生覺魂入列靈修豈不是多此一舉?換言之,生覺魂只要乖乖地留在墓祿處,等待靈魂證道則三魂合一的時機來到即可。(95.06.11/09.20)
     示: 無法,猶如傀儡,乃由靈魂主宰,是故視聽學習等能力仍由靈魂支配。另,譬喻如下屬較恰當。又,多此一舉,是可以如此理解。

     問: 承前問。既然生、覺二魂僅止於見聞之力,何以有些鸞門聖示中,卻有亡魂之生覺魂向陽世親眷託夢討吃、討穿、討錢,生覺魂之此等舉措,是否仍為靈魂所主導的呢?若如是,靈魂損耗功德申請向陽世親眷託夢,只為了討吃、討穿、討錢,是否太不划算了呢?(99.12.26)
     示: 當是靈魂所主導。另,非也,討吃討穿討錢,是藉景示意,一般善眾都會請示,多有功德迴向才是其主要目的。 (同時又叩問:若亡者靈魂已入靈宮潛修,此靈修士的生覺魂,有可能還會向陽世親眷託夢討吃、討穿、討錢嗎?聖示:會。已入靈修之靈,有些夢兆多係討功德,善眾呈保,得此訊自然會請示得知。)

     問: 三魂在人身中,原本覺魂主目視、耳聽、鼻嗅、舌嚐及身觸。今世人亡故後,覺魂既已分出,靈魂及生魂何以仍能目視、耳聽、鼻嗅、舌嚐及身觸?又,人歸空後,既然三魂已離,那阿賴耶識是否可由靈魂處「複製」、「影印」到生覺二魂上?(94.06.24)(95.06.18)(96.11.13)
     示: 因已無身障。又,是可以,但無其作用,因彼生、覺無甚大能量,無法去作思考、判斷及駕馭(存取)阿賴耶識。

     問: 昔聖示,生、覺二魂僅止於見聞之力。又示,生、覺二魂分別依附於墓厝與祿位,僅為視聽之延伸。這是否表示,生、覺二魂為靈魂於人間的耳目?若如是,生、覺二魂傳遞靈訊給靈魂時,是僅傳遞資訊而無影像(猶如CD片),抑或是直接傳遞影像(猶如DVD片)?又,依昔叩問所識,三魂間的靈訊是自然機制。今靈魂在地府受刑罰時,依然能收到人間生、覺二魂的靈訊無礙嗎?(96.12.19)
     示: 可以如是解。另,覺魂傳靈訊如CD,生魂傳靈訊則如DVD。又,既曰「自然機制」,當然能。

     問: 亡魂既已無時空實物的阻隔,亦無六根存在,今於地府受刑罰的亡魂,何以仍會呈現出痛苦驚駭狀呢?又,亡魂是否會將其受刑罰的過程攝納、記存於其阿賴耶識中呢?若如是,彼於日後投生後,對其不當的言行舉止等造作,是否能發揮其約束的作用呢?(96.12.14)
     示: 當下仍存其能量之體,而冥罰當然不是以針對肉體,而是針對能量施罰。又,刑罰用意即在此。另,當然,其效益是如滴水穿石般,日久始見其功效。

     問: 停留在在人世間的三魂中,以靈魂、全靈者居少數,大多是生、覺魂及殘靈較多,今世人念經給那些不具阿賴耶識的生、覺魂聽,有辦法達到助其開智慧的效果嗎?(拱250期)
     示: 雖不具備耶識,但有傳回給靈魂功能,所以有效果。

    2: 是生前殘遺。又,前問:一般而言,是靈魂執最重,再依次為生魂、覺魂。後問:所執當然是死亡之際之心境,仍停滯於世間情愛名利。

     問: 在生時有病狀,是否往生後,仍會帶其症狀?又,人歸空後,除生前殘遺的執識不計外,生、覺的言行舉止,是否主要還是來自於靈魂的支使(召感)?若如是,今舉因火災而亡者為例,彼靈魂已歸冥多年後,生魂有可能一直執著於被火燒傷,而在地上打滾多年嗎?何以故?(拱152期)(96.12.14、18)
     示: 人在歸空初始,七七之間,靈魂尚不能釋去遺識,故會有其症狀之障礙。但過七七之後,已無塵識之執,即無其狀。又,然也。另,不可能。若有,亦屬靈魂支配而為討救。

     問: 生、覺二魂分別去依附於墓厝與祿位,此是否皆是因為生、覺二魂的執識所致,是自然機制所致,抑或俱皆只是生覺依附於墓祿的部分原因而已?又,生、覺魂分別依附於墓厝、祿位,是何種因素的牽引使然?(95.02.23/06.11)(99.12.26)(110.03.20)
     示: 是自然機制所致。又,僅止於為加強動力而已,意即僅為視聽之延伸。基本上,生魂依墓厝,仍是生魂與身體之息氣牽引,即如磁性相吸之理;覺魂依祿位,一者因其無力,可藉此自保,二者即視聽之延伸。 (之後又叩問:生、覺二魂分別去依附於墓厝與祿位實為自然機制,而靈魂支配生覺去依附也僅止於為加強動力而已,亦僅為了視聽之延伸。是否如此呢?聖示:可如是解。)

     問: 三魂彼此間既是一氣相通,在尚未證道敕果前,無論靈魂是在洞天、淨土或靈宮潛修,其於墓祿處的生覺魂是否亦自然會隨之一併進入修習、淨化的道程中?若如是,一旦靈魂證道時,靈魂攝納墓祿處的生覺魂應是水到渠成。是否如此呢?是否還須要額外造功,去淨化彼仍於墓祿處的生覺魂呢?(95.12. 02、20)
     示: 不須一併進入「修習的道程」,因靈淨,則生覺亦淨,是由靈之進修而隨之淨化。生覺二者無能力,僅是受供養以待靈魂而同進退。另,當是水到渠成,無需另作處理,此一機制,已如天地造化,是自然機制,是玄妙演化,假設三魂各自証道,譬如張三,那麼,三位均是張三,自古以來,有此例否。

     問: 承上問。雖三魂彼此間一氣相通,但畢竟各自處於不同的際遇與環境中,是否仍會發生靈獨自在洞天、淨土或靈宮潛修淨化,而生覺無法配合淨化的情形?譬如生覺被邪師所制,或拘地府受刑。(95.12.02、20)
     示: 不可能。另者,既已証道,其能量大於邪師,邪師之法,又豈能勝過自然妙化。地府之刑,在於了因果業,既已証道,其自行去了因果,此亦末法殊勝法門之緣機所在。

     問: 佛聖高真,其阿賴耶識是否已淨化到「不著善惡」的境界?否則,佛聖高真分靈應運降凡時,其原本阿賴耶識之業種識性,如何切割、分配給新分出的靈體上?又,設若靈魂在天界,一直無法三魂合一,致生覺二魂另成一靈者,則原本靈魂所具阿賴耶識之業種識性,如何分配給生覺所新分出的靈體上?(95.06.28)
     示: 然也。又,靈魂無法合一,則由原本靈魂概括承受,另成一靈者,只自然留存之前三魂一體時所殘留之業種識性,故甚輕微,乃至不起作用。

    3: 「地縛靈」即地基主,乃為名之異。又,多為生魂,亦有靈魂。 (之後又叩問:依仙佛所識,「地縛靈」一詞是否獨指地基主而已呢?聖示:不是,也有指精靈。)

     問: 有外靈出現在家宅中時,是否與家人有特殊關連之故?又,家宅中的外靈是否會影響家運?應保調家宅中的外靈嗎?(拱047期)(99.12.26)(111.11.07)
     示: 未必與家人有特殊因緣,有者與此地乃彼等靈駐之地有關。又,影響家運自所難免,保調與否,可自行斟酌。 (之後又叩問:外靈若與家人有特殊因緣時,通常是指那些特殊因緣?通常在甚麼情況或原因下,外靈會靈駐於家宅之地?聖示:前問:一方面有恩,不論欠恩債或討恩債,一方面有間接怨債。後問:較溫和不厲烈磁場。)

     問: 依昔叩問所識,生覺魂依附墓祿是一自然機制。今世人亡故後,其生覺魂有可能不去依附墓祿,卻逗留於執識所鍾愛的生前擁有之土地、建物或錢財、寶藏處,猶如被該地、物所束縛般不易離開嗎?若如是,人亡故後,靈魂終究會支配生覺魂依附墓祿,何以生覺魂反而會逗留於執識所鍾愛的生前地物呢?又,今生覺魂未依止於其祿厝之處,是否會被路過神司拘捕呢?而生覺魂逗留於亡魂自己執識所鍾愛的生前地物處者,是否亦屬「地縛靈」的一種呢?(98.02.13、17、18)
     示: 有此可能。另,乃執識作用,所以是短期。又,前問:不算拘捕,而是強制帶開依處。後問:可以泛稱而歸類之。

     問: 承上問。無論是正常壽終或意外、災難枉亡者,除有特例允准外,彼靈魂均會受拘引至地府,生覺魂則依機制各有其依止處,而不會任意逗留於初亡之地,乃至靈魂尚能引導生覺魂至再前一人身之墓祿處依止。是否如此呢?若如是,生覺魂之所以改依附於生前所擁有之土地、建物或錢財、寶藏處,此是否亦為靈魂支配之故?(98.02.18)
     示: 然也。另,然也。

     問: 昔聖示,「地縛靈」即地基主,乃為名之異。地基主多屬生魂,抑或是多屬靈魂呢?因昔曾有開示過生魂及靈魂之地基主。若地基主為生魂,彼於當初亡故後,既然屍身已下葬於其墓厝,何以還會逗留於該地基(域)處呢?若地基主為靈魂,彼於當初亡故後,何以有此特權不被陰差拘引至地府,卻能長期逗留於該地基(域)處呢?(98.02.13、17)
     示: 都有之。另,前問:因有可能其屍身即在此。後問:是陰差之誤失,會受罰。彼魂久日依止不傷陽人,則可因享人間香祀而成地基主。

     問: 承前問。既然有司明知該亡者靈魂為當初歸空時為遺漏拘提或違律逃逸者,怎麼還能將此亡魂提報敕封或敘錄為地基主呢?又,提報善魂被敕封或敘錄為地基主之權責單位為何有司呢?(98.02.19、23、25)
     示: 並沒有受敕之地基主,只有敘錄如所示之處理(即,久日依止不傷陽人,則可因享人間香祀而成地基主)。又,境主。惟,不須往上提報,而只是敘錄。

     問: 依昔叩問所識,地基主為善靈而有護宅之功能。今地基主(所謂的「地縛靈」)之聚集依止處,於因緣成熟之時,會因為地基主的存在反而容易造成火災或車禍等死傷事故,乃至常常會再度發生事故嗎?又,設若地基主為生魂時,一者以生魂能量遠遜於靈魂,二者以生魂無思考判斷之能力,今生魂之地基主如何發揮其護宅之功能呢?(98.02.13)
     示: 不會。又,有多少作多少。

     問: 世人歸空時,只要陰差誤失而未加拘提,或亡者靈魂有能力逃逸,則亡者靈魂便可以長期駐留或躲藏起來,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亡者在城隍之陽籍是否會因為不能對證而無法銷去呢?易言之,發生人已亡,陽籍卻無法銷之問題。又,世人歸空時,若是因為陰差誤失而未加拘提,雖陰差會受罰,是否也會採取追加拘提逃逸的亡者靈魂呢?(98.02.19、23)
     示: 可以如此解讀。另,仍然註銷,只是有註明案由。又,會,但只要依止期間不傷陽人,會作呈案報備,不予強制拘提。

     問: 世人歸空時,因陰差誤失而未加拘提者,彼三魂是否便未受地府禁制,而得以三魂相聚一起呢?又,世人歸空時,地府對其三魂之施以禁制,是否須待陰差拘靈魂至城隍而銷陽籍之後才施制?(98.02.19、23)
     示: 錯,三魂一體有二個先決條件:其一、有道果,其二、投生為人。又,不一定,早前已有示,因情形而異。 (之後又叩問:由仙佛聖示可知,地府對初亡者之三魂施以禁制,以及陰差拘靈至城隍銷陽籍,兩件事是分頭進行,並非一定要等到銷陽籍才施制。是否如此呢?聖示:然也。)

     問: 嘗聞日本宗教界曾經研究,於多起汽車事故而死傷的兵庫縣加古川迂迴道路,或有名的大阪 千日百貨公司之大火災等事故處,經打開靈眼以觀,竟發現該處自古以來即有許多地縛靈聚集棲息著。今百貨公司之大火災等,是彼等因果共業之緣機成熟使然,抑或是因許多地縛靈聚集棲息該處之興風作浪所致?又,於常發生死傷之路段或轉角事故地點,是個人因業命象之緣機成熟(諸如惡怨能量之累積為緣)使然,抑或是因許多地縛靈聚集棲息該處之祟擾牽引所致?(98.02.18) 
     示: 二者均是,在劫者本身運程陷入晦暝時,則易受到此不善地之傷礙。又,同前示。

     問: 承上問。於兵庫縣加古川迂迴道路及大阪 千日百貨公司等事故處,所發現自古以來即有的許多地縛靈。此些聚集棲息的「地縛靈」應該是指地基主、精靈或一般亡魂的生覺魂呢?若為地基主,地基主是善魂,怎會釀成大火災傷害世人?若為精靈,精靈自知修成不易,怎會釀成大火災傷害世人?若為一般亡魂的生覺魂,生覺魂能量低,怎足以釀成大火災傷害世人?何況是生覺魂,應該是暫時停留,怎會是如報導所說自古以來就一直存在於該處呢?(98.02.20)
     示: 精靈及亡魂。另,此為滴水穿石,亦所謂「火無噬人意,飛蛾自撲火」。其中,生覺魂者,走了一批又來一批。

     問: 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乩生濟世亦成神」一回,文中述及 武駕星君於生前為「薛府王爺廟」之武乩,曾與鬼頭鬥法,靈乩起駕後追逐鬼頭,終以八卦劍陣鎮住鬼頭,挖地尺深掘出骷髏頭,從此平靜。 此中,鬼頭鬧事,是何等因緣?又,鎮住鬼頭後,挖不挖出其骷髏頭,有何差別?按理鬼頭應是靈魂示現,才有如此鬧事本領,而骷髏頭僅是生魂依附處,靈魂違律,拘押靈魂即可,與骷髏頭何干?(96.05.04/11.13)
     示: 此事乃為鬼王在此祟擾、鬧事,危害彼區之陽人。此鬼王應在「薛府王爺廟」當興,故由薛王爺收之。又,鬼頭是靈魂附著。此骷髏頭因已邪厲,若不除又有依附(即鬼王附著),則危害愈烈,故當除之。

     問: 承上問。此鬼王是何因果而產生的,何以有這般能力猖狂祟擾人間?又,鬼王應該如同世間的流氓一般居無定所,若是依附在骷髏頭處豈不是自尋死路,等待有司前來拘補?鬼王與骷髏頭間有何關係呢?(96.05.10)
     示: 此鬼王乃在山地有煙花區,曾失火,死者多冤戾,另此地多有殺蛇業,曾有誤害一啟靈蛇母,因此收伏冤怨厲鬼而成。又,信士如此認知僅是平常心,但有例外,譬如槍擊要犯或流氓亦多自認可以跟執法人員拼高下,此一鬼王即是不知天高地厚之一。

     問: 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乩生濟世亦成神」一回,文中述及 武駕星君在生前擔任武乩時曾被罰處夾頭,薛王爺強制借竅後而將其頭塞入圓凳支架框中,然後退駕。 此中,王爺借竅後,是如何做到將其頭塞入圓凳支架框中的?又,一般來說,文乩與武乩差別何在?在仙佛借其竅的作法上,又有何不同?(96.05.04)
     示: 即強行塞入,但王爺附其身,不使受傷。又,文武乩之煆練屬天機,故不予示之。

     問: 鸞門中之正鸞應屬於文乩,抑或是武乩呢?又,文乩的濟世功能與武乩者有何不同?為何還須要武乩呢?何種神廟宮堂須要武乩來濟世呢?(96.05.10)
     示: 鸞門屬文乩。又,前二問:武乩開口,乃沿襲往昔多白丁(文盲),故直接開口示之。後一問:因沿襲既久,民風有者喜以此,故一般神壇都是如此。

     問: 【一陳信士叩問】:聖示慈母宅中有一遊魂,為一乾道姓名詹水生,此遊魂是否屬於覺魂?若如是,其靈魂落籍何處?今慈母擬為保調,是否可行?又,昔聖示,生魂者有其遊動範圍,若任意胡遊走將受拘禁。何以故有遊魂得落腳母宅,此善德依母宅已待多久?而家宅中有遊魂來回遊走,對宅中之居民否有影響?(93.10.13)
     示: 非覺魂,是生魂,彼靈魂尚在七殿,為辦保調當然可也。又,前問:所謂任意胡遊之範圍,以其墓骨所在方圓十里是無逾越。彼魂依此宅地已有近廿年。後問:對宅中人是稍有磁場之關,但不大亦會日淡。


     
  • 靈生覺魂篇(十四) 將亡時之痛苦 腦死器官捐贈 轉輪台之牽引 靈與體之機制 亡後靈滯人間

    靈生覺魂 (十四)

    1  善書中常描述世人在將亡未亡時,是最痛苦的過程。所謂「痛苦」是靈體將離開肉體時所自然形成,還是執識所造成的心理恐慌所致?有修與無修之人,這種將亡的「痛苦」差別何在?又,所謂「迴光返照」,是何意?世俗所說的「迴光返照」,是發生在此「痛苦」階段之前或之後?(拱111期)(95.02.18/06.11)

    2  簽有器官捐贈同意卡之善心人士,一旦遇到宣告腦死而被摘取器官時,以七魄仍未散盡故,其生魂是否會因為手術切割器官而痛苦難當?以三魂同等感受故,此時靈魂是否亦痛苦難當?若如是,既然人之亡,必會有陰差神司前來引導,以善心故,陰差神司是否會協助其減輕痛苦呢?(96.06.19、20)

    3  人歸空後,靈魂通常引至地府,除冤欠索討而由地府釋出者外,一般在何情況下其靈魂仍得在人間遊蕩?又,在何情況下,一般孤魂野鬼會在陽間遊蕩而未被神司帶走?(95.02.23)(拱176期)(96.11.25)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前問:二者均有。後問:有修與無修並無分別;簡言之,只有在成就之人可以免除。所謂「成就」,在佛要羅漢,在道要真人,亦即無需經冥司審斷者。又,前問:「迴光返照」,是將息而盡呈餘氣,譬喻人之將死。後問:發生在之前。

     問: 承前問。有成就之人可免除將亡未亡時之痛苦過程,此乃是藉助外力或自力來免除?所免除者,是指離體時「生理的痛苦」,抑或是「心理的恐慌」?又,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護法鸞門成正果」一回,文中述及南天福德正神 李恩師生前時,平素以持誦明聖經及於堂中專心一志擦抹掃地,而成就靈神福慧資糧,故在身亡之際靈神出竅不會痛苦。 此靈神福慧資糧與亡時靈神出竅不會痛苦有何關連?(95.06.11)(96.04.27/12.17)
     示: 心理與生理間互為表裡,故靈神有成者,可以克服恐懼及脫離之震撼。又,其間關聯,即是靈神得到善能量此資糧之助。此善德力之能量,即是在 李福神自身修行及勞苦心志中轉換淨化而累積。

     問: 承前問。通常世人將亡未亡時會遇到那些恐懼及震撼呢?又,此種脫離肉體的恐懼及震撼,僅會發生於靈魂離體時,其後生覺魂離體時便不會有此現象。是否如此呢?(96.12.18)
     示: 恐懼與震撼源自於不同以往,對莫名之恐懼。又,是也。
      
     問: 嘗聞世人認為,只要一心嚮往淨土(猶如已有了個確切目標),便能免受此等將亡未亡時之恐懼及痛苦,此論點可是似是似非?又,
        1) 佛教以「信、願、行」契求往生淨土,設若修子只有「信」、「願」而無「行」(指實質的外功內果),奢言命終時欲克服歸空時將亡未亡時之恐懼及痛苦,乃至投生淨土,豈非自欺欺人?
        2) 修子有「信」、「願」、「行」,但猶不足三仟功八佰果者,對投生佛國淨土的成功性有多少?而歸空後陽世人的助念,是否即是在助益補足其功果?(95.11.02)(96.12.17)
     示: 似是,即為勉勵,但卻需要確切「信、願、行」,否則即非。又,前問:然也。後問:可以先往邊緣境再補行。另,助念有其助益,即助其驅除不善之念、業、執。

     問: 類似世人此等「將亡未亡」時的痛苦過程,是否同樣發生於人之將入胎時?若如是,所謂「痛苦」,是靈體將結合肉體時所自然形成,還是執識所造成的心理畏懼所致?業重與業輕的人,這種入胎的「痛苦」差別又何在?(95.02.18/06.11、20)
     示: 非也,入胎並無痛苦。將亡未亡之痛苦是在脫離始有,若入胎當然不會,此猶如入厝宅有門戶可由循,且要入胎時,有飲「忘魂湯」,即「孟婆湯」,致靈神蒙昧之故。

     問: 承前問。入胎時既然靈神蒙昧,如何知道召感生覺魂入胎?如何找到玄關竅入胎?又,靈魂既自地府釋出人間投胎,何以靈魂不會抗拒投胎而逃走?(95.06.20/11.28、29)
     示: 前問:靈入胎之召感生覺,正如因果冤親與陽世人之理相同,有其自然機制,猶如蟻不見物卻能循其同伴分泌而井然有序。後問:信士莫忘,尚有「轉劫所」之大轉輪,此一機制正是使靈與胎緊密息息相關,而自玄關竅入胎。又,不會想抗拒逃逸,亦因「忘魂湯」之故,且有押送輪迴之神司鬼差。
     
     問: 於五百羅漢宮一書中,有「重興聖教聲聞付」一回,文中言及大阿羅漢具密法虹光法身,投胎輪迴時不需經地府轉輪,只須向冥司照會即可,這豈不是違反了正常的轉輪規定?又,
        1) 今既不經地府轉輪而投胎,則其靈體如何切割為三魂而入胎?尚且,彼既未飲「忘魂湯」,則投生後,對其前生種種豈不是一清二楚?
        2) 今既只須向冥司照會即可,則其投胎而入的母身是由冥司決定,抑或是自行決定?(95.11.29/12.06)
     示: 非也。又,前問:虹光法身具如此不可思議能量,有合而一之靈(意指之前投生西天之三魂合而為一靈),當然循其合之軌乃可復分為三。另,雖未飲「忘魂湯」,投胎之前會有「閉識」之機制,此為虹光法中之一,但仍有不全部閉識,故藏密之法王、活佛等,會有所覺,此為層次愈高,閉識愈弱。此謂「閉識」者,是密法修行,太過冗長;簡言之,猶如閉穴、閉氣。後問:大羅漢投胎是由西天與冥司協商而定,關鍵即在照會程序中。

     問: 當初世人蒙昧地由玄關竅而入胎時,是否會有將經過玄關竅入胎的情形記藏於阿賴耶識中?又,修道子在修行到何種境界時,能直接讀取阿賴耶識中的累世含藏業識與因果?(95.12.20)
     示: 會。惟,譬如看電影,有人知其劇情,但有人卻看不懂。又,不一定,且太過繁複;簡言之,已具「宿命通」者。

     問: 一般練靈出竅的修子,在靈魂出竅後,其玄關竅猶會隨時間而逐漸封閉。但據昔聖示所知,世人於一貫道求道後,無論有修無修(除犯重業罪者外),其玄關竅卻不會隨時間而逐漸封閉,何以會如此不同呢?又,今若有練靈出竅的修子於一貫道求道後,玄關竅既已由天命明師開啟,靈魂出竅後便可在身外待很長時間,而不必擔心玄關竅逐漸封閉的問題。是否如此呢?(95.12.20)(99.12.26)
     示: 此乃 天命之殊勝所在。又,是如此,但不會如此做,因靈出竅時間過長,在外會受傷。

    2: 皆然也。另,會有助之,但無法全部去除。

     問: 承前問。既然人之亡,必會有陰差神司前來引導,若陰差神司能將器官捐贈者之三魂調出身外,如此是否便可減除其被摘取器官時的痛苦呢?又,簽有器官捐贈同意卡且有啟點玄關之大道修子,當其亡時,以其三魂能由玄關離身而出故,那麼待其被摘取器官時,是否便能減除其痛苦呢?(96.12.17)
     示: 如此則可。又,然也。

     問: 被判腦死者,若有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則可立即摘取器臟。今有被醫生循正當合法程序而判定腦死者,其靈魂是否早已離體而去?其生覺魂又如何?(95.09.28)(110.03.20)
     示: 非也。腦死僅是靈魂能量大幅減退,三魂並非即刻離去。 (之後又叩問:今腦死者僅是靈魂可用以支配生覺魂的有效能量已大幅減退,但靈魂本身所具的能量並未減少。是否如此呢?聖示:然。)

     問: 承前問。今腦死僅是靈魂能量大幅減退,這是否表示,雖然醫院儀器所顯示的腦波已停止了波動,但腦死者仍是處於餘氣猶存的狀態下?又,
        1) 醫院中,腦波及心跳顯示器的波動一旦正式停止後,亡者其靈魂通常會停留多久方行離體?
        2) 每位往生者皆會經歷腦死的過程,靈魂大概會因腦死而減退掉其原本能量的百分之幾?易言之,靈魂有多少能量因死亡而衰耗掉?(95.10.04/12.08)
     示: 仍有此可能。又,前問:多則七十二小時。後問:乃減除其對身體之主宰能量(或可言機制)。易言之,因「靈與體之機制」受到嚴重損害,致靈魂用於主宰身體的能量被迫大幅減弱,但本身之能量不會減退。

     問: 承前問。此中「靈與體之機制」,是否即是指靈魂與生覺魂間用來連繫的元辰架構呢?又,
        1) 非正常壽終者(如,意外或自殺枉亡),因生前尚未至所註壽元時限故。今彼亡故時,造成靈魂用於主宰身體的能量急遽衰退之原因,是否為靈與體之機制受到破壞所致?  
        2) 正常壽終者,因壽元是地府所註定,且生前靈與體之機制並未受到意外破壞故。今彼亡故時,造成靈魂用於主宰身體的能量急遽衰退之原因,是否為地府主導所致?(95.12.06、22、28)(96.01.25/12.17)(99.12.26)
     示: 未盡其意,尚有因緣,亦即靈與體之動力。靈與體之動力,仍會因身亡之際所顯現業擾不一(指各人不同之因果業緣顯出祟擾程度之不同)而有不同,故曰「尚有因緣」。又,前問:是的。後問:是的,但也有因肉身之自然衰耗而無力護障三魂。至於地府如何主導,此牽連天機而甚廣泛(諸如勾魂),但可以簡言之,即由「轉輪台」牽引能量作用。「轉輪台」兼具人靈轉世入胎及離世出胎的工作。 (之後又叩問:對腦死者而言,其「靈與體之動力」何以會使「靈與體之機制」受到損害呢?聖示:就腦死而言,靈能無法使腦運作,就體而言,未得腦之指令,便無法動作。)

     問: 昔聖示,靈與體之動力,會因身亡之際所顯現業擾不一(指各人不同之因果業緣顯出祟擾程度之不同)而有不同。此因果業緣是指來自內在阿賴耶識的業識顯出祟擾,抑或是來自外在的業障侵襲或冤親祟擾?又,世人身亡之際常產生種種人事物之異常幻覺,這是來自內在阿賴耶識的業識顯出,抑或是來自外在的業障侵襲或冤親祟擾所致?(110.03.20)
     示: 均可能。又,均可能。

     問: 昔聖示,由「轉輪台」牽引能量作用,可主導一正常壽終者之靈魂,於主宰身體的能量急遽衰退。此是指轉輪台會破壞靈魂對生覺的掌控能量機制,抑或是會破壞元辰使靈魂與生覺間的連繫管道喪失?(96.01.09)
     示: 乃為「轉輪台」破壞元辰,使靈魂對生覺聯繫減弱而身體機能耗損敗壞。

     問: 據昔叩問所識,世人身中元辰的分布及對塵境的欲望,皆是三魂對肉身依賴的因素之一。今所謂的「靈與體之機制」是在投靈後由地府設定,抑或是自然形成呢?若屬前者,地府如何設定?由何司職執行?若屬後者,以四大假合僅是形成物質的因素而已,靈與體間如何緊密連結,而創造出「機制」呢?(96.11.20)
     示: 是在投靈前設定,在靈與體結合中,體漸長而契引此機制;簡言之,投靈前,靈體設定一波紋,體長成會有契合此波紋而成(此是假設詞,其意即靈已設定某種波紋與體可契合)。另,設定之司是十殿之「轉輪台」,猶如以電腦程式設定其波紋,體是四大假合,故其物質元素當亦有其波紋;簡言之,靈與體有相通之頻率。

     問: 承上問。今既然是「靈與體之機制」使得三魂與四大間如此的緊密結合,靈與體間應該是有相當的互補才對,那麼,何以在元辰遭破壞時無法由「靈與體之機制」自行修復,乃至還有「植物人」的出現,這是否表示,靈與體的機制是第三勢力(譬如地府)所預先設定、架構?(96.11.20)(110.03.20)
     示: 然也。 (之後又叩問:靈與體的機制(波紋)既然是在投靈前由地府十殿之「轉輪台」設定,體漸長而契引此機制,那麼,靈與體的機制(波紋)是否也可由「轉輪台」來變更而促死呢?若如是,靈的波紋於投靈後,似仍可由「轉輪台」來變更,使其無法與體相通,是否如此呢?聖示:不能。另,投體之後機制不同。)

    3: 絕大部份是人為,在亡故前為之安排,諸如道家法門中有之,其詳情不予開示。又,在代天巡狩尚未出巡之際。惟,職務上,「城隍司」抓捕孤魂野鬼是份內職;「代天巡狩」則是通管,故不只限於此。

     問: 嘗聞靈經一些地域,有可能被地磁所制而無法出離,在各地多如雲山。是否如此呢?若如是,少數公忠而滯在人間者或領旨討報的冤親,其靈魂若陷入此等地域則如何脫身?(95.05.09)(110.03.20)
     示: 少之又少,不是多如雲山。另,領旨討報有冥令,其力可破;公忠英靈其能量甚強,不會受此所困。 (之後又叩問:公忠之英靈,在世時雖具忠勇之心,餘者與常人無異,何以其能量會較常人甚強?聖示:在世由心力所凝聚。)

     問: 邪師有否可能以邪法,困住亡者靈魂(譬如嬰童者)而十數年乃至百年無法出離禁制?若如是,何以日夜遊神等神祇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無法助其脫困而引至地府?陽間的邪師以術法控制已亡者之靈魂,這是否有背天理?(110.03.20)
     示: 可能。另,原因有二:能力之高低及天機之考量。

     問: 無論靈魂、生魂或覺魂,是否有可能因能量耗盡而化為烏有之情況?又,經由邪師術法禁靈,而將靈魂困在人間者,設若此靈魂無人供養又耗損靈力過度,則該靈被禁制百千年後最後將會如何?(95.05.09)
     示: 有,但少之又少。又,若有此情形會散滅。


     

  • 靈生覺魂篇(十五)生魂七魄連結 七魄重三尸輕

    靈生覺魂 (十五)

    1  世人身中之「七魄」是否按其所司,分別分佈於所有器官內臟中?這也包括骨骼、肌肉嗎?又,若七魄分佈於所有器官內臟之中,理當由生魂來主導七魄,抑或是由生覺共同來主導七魄?(93.08.03)

    2  所謂「三尸神」者,如何定義?是依附在三魂中,還是八識田中?「三尸神」的功用分別為何?各主那些運作?又,人歸空時,三尸神歸到何處?人入胎後,三尸神又如何居入人身中?(93.12.13、14)(94.01.15)(95. 12.19)(111.11.07)

    3  這「三尸」與「七魄」兩者間,在功用上是否重疊?又,人身中,三尸及七魄分別是由何者負責孕育而成?今七魄由生魂所控管,那麼三尸由何魂來控管?人歸空時,三尸是否一如七魄般將化為烏有?(94.01.15/10.11) (97.12.25)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然也。又,由靈魂下達,由生魂執行。 (註:道家將人身上的七種濁鬼稱為「七魄」,分別為:尸狗–好吃;伏矢–好穿;雀陰–好淫;吞賊–好賭;蜚毒–好禍;陰穢–好貪;臭肺–好一切雜事。)

     問: 依昔叩問所識,人身壞死後,七魄化為烏有。今世人歸空後,七魄既已化為烏有,那留著生魂做何用途?難道說,只是為了轉世投胎再用嗎?又,依昔叩問所識,生、覺依附墓祿為視聽之延伸。按理說,應是覺魂才能在陽世間作靈魂視聽之延伸(因為人在生時,覺魂即是負責眼耳鼻舌),今人歸空後,生魂有何作用?(93.08.03、04)
     示: 生魂有在陽世間做靈魂耳目之作用。又,生魂代靈魂收集覺魂所知,並且生魂留在墓厝有其必要,因需待三靈合一始為完全。換言之,人往生靈魂入冥,由生魂掌控覺魂,且必需三魂合一始能完全為人。

     問: 承上問:世人歸空後,靈魂是否能直接掌控覺魂,抑或是須透過生魂來掌控覺魂?若為前者,靈魂既能直接掌控覺魂,又何須生魂來掌控覺魂呢?若為後者,三魂間的傳訊既是自然機制,靈魂何須透過生魂來掌控覺魂呢?又,世人歸空後,覺魂是否能直接將所知傳遞給靈魂,抑或是須透過生魂來傳遞所知給靈魂?若為後者,三魂間的傳訊既是自然機制,覺魂何須透過生魂來傳遞所知給靈魂呢?(110.03. 20)
     示: 可以直接掌控。另,只是陰陽兩隔才以間接。又,覺魂能量低亦有無能為力,故再由生魂執行及轉會。

     問: 世人死亡時,其七魄是否要待到器臟完全停止其生機後才會消散?若如是,世人死亡後,促成其生魂遲遲不離其肉體的因素,是否即是因為一時間七魄仍未散去之故?又,人歸空時,生魂是如何與七魄脫離的呢?脫離時,會帶給亡者那些震撼呢?(94.05.12)(96.01.28)
     示: 然也。另,然也。又,不會有所震撼,七魄重濁下墜,生魂輕清循體而去,其會形成聯結是支配能量,一旦失此能量,自然脫鉤不再聯絡。

     問: 承前問。人亡後,既然一時間七魄仍在,生魂與七魄間形成聯結的能量何以會喪失呢?今人身存活時,那些因素使得生魂與七魄間得以形成支配能量之聯結?與元辰有關嗎?又,「七魄重濁下墜」之義,是指七魄在生魂離體而去時,仍停留在屍身中,抑或是離體沉入地中為地氣所滅?(96.11.14/12.18)(97.10.25)
     示: 人身存活始有此能量。生魂與七魄間形成支配能量聯結之理,猶如陰陽磁場相吸,此聯結與元辰當會有關,因魂魄共容一體,元辰亦是。譬如記憶,走過路線會有其記憶,但此是指生前。又,是後者,為地氣所滅。

     問: 靈魂對生覺魂的支配與連繫,理當是二六時中默默地持續進行著。設若一旦靈魂與生魂間無法連繫,那麼,生魂是否便不再去支配四肢與器臟,致使四肢與器臟將停止活動了呢?若如是,生魂下一個動作是否便要準備離體而出呢?(96.11.14)(99.12.28)
     示: 理論上如此。另,不一定。有時是肢體臟器先壞死,致生魂無力支配。

     問: 捐腎者,其活體腎被捐出後,是否仍含有原捐腎人的「魄」於其中?捐眼角膜者,是否亦如此?(94.05.12)
     示: 皆不會,魄屬重濁,不會離體之磁場,離體即烏有。

     問: 世人死亡後,有身軟如棉者,造成身硬及身軟的主要因素為何?與三魂脫離肉身的過程有何關係?又,
        1) 一貫大道常有道親之將亡父母,在求道後未幾便身亡而身軟如棉者,彼生前既非修行者,亦未曾清口,何以會有此等呈現?
        2) 今身亡時而呈身軟如棉者,此肉身的現象與證道昇天間有何關連,抑或是未必關連?易言之,身亡時身軟如棉者,是否必然會證道呢?(94.05.12)(95.12.22)(96.11.14)(110.03.20)
     示: 身軟如綿與魄之關,關鍵在魄少重濁,則身自輕柔。絕大多數以修行者能臻此,修行佳者業輕靈清,體因少重濁,魄亦隨之清淨輕盈;易言之,多重濁者,即身與魄俱是重濁。又,前問:有未修行,但卻有大善德者亦可如此。後問:並無必定關聯,亦即身軟如棉之歸空者,不必然定是証道。 (之後又叩問:世人體重濁者,是否是因好吃、好穿、好淫、好賭、好禍、好貪及(或)好一切雜事此七等習性使然,致使相應的魄亦隨之重濁?聖示:原因之一。)

     問: 道家將人身上的七種濁鬼稱為「七魄」,這是否表示,世人因貪著塵緣的濁重能量均匯聚於七魄之中?若如是,七魄所匯聚的濁重能量,對生魂會產生何等影響與牽纏呢?對靈魂與覺魂又會如何呢?(96.01. 25)
     示: 是有此觀念,此為念執所產生之濁重。另,只會影響靈魂,並要由念執產生,會破壞靈能清透。

     問: 今世人歸空後,生魂是否仍殘留有生前「貪吃懶睡」的心識呢?以好吃、好睡是「七魄」所具故(譬如尸狗–好吃,伏矢–好穿,臭肺–好一切雜事),何以生魂有者仍有生前貪吃懶睡的殘留執識呢?(96.01. 28)
     示: 前問:不會。後問:僅屬習以為常,靈魂支配生魂,故屬被動,一旦無主動支配,其便沿習生前貪吃懶睡。

     問: 承上問。靈魂是生覺的主宰,心識之執念亦是靈魂所具,生覺並無心識,頂多只是沿習生前的殘留而已。是否如此呢?又,七魄的輕清濁重會造成生魂也跟著輕清濁重,抑或是七魄的輕清濁重對生魂毫無影響?若不會影響,那麼,今嘗聞言「三魂之輕清濁重」者,實應指「靈魂之輕清濁重」而已,因輕清濁重與被動受支配的生覺實無關係。是否如此呢?(99.12.28)
     示: 然也。又,七魂並無輕清,其本質已是重濁,所以對生魂無影響。另,是如此。

    2: 「三尸」者,彭琚居腦中,彭質居明堂,彭矯居腹胃,與三魂及八識無關。其中,居腦者乃主腦之接收眼視訊息;居明堂者主五臟之功能;居腹胃者主胃之功能。又,一如七魄般消散。投靈後,再由其位而孕。 (之後又叩問:投靈後,三尸分別於其位置處由三魂孕育而出。是否如此呢?若如是,孕育出的三尸在三魂的運作上,會扮演著何等輔助角色,抑或是此後三魂與三尸各自獨立運作?聖示:然。另,各自獨立。)

     問: 承上問。「三尸」是否皆居於人的穴道處?若如是,所居穴道分別為何?又,「明堂」是否即是「印堂」?否則,「明堂」位於人身何位置處?(95.11.15)
     示: 不是皆居穴道處。居腦者在玄關,居明堂者在心房,居腹胃者在胃室。又,「明堂」非「印堂」,是在心房。

     問: 彭質居明堂主五臟,此與彭矯居腹胃主胃,是否有重疊之處?又,這彭矯居腹胃,除主胃外,是否尚主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及膽?此六者合稱為「六腑」。而三焦是指那一器臟或部位?(95.09.21/12.22)(96.02.27)
     示: 五臟廣泛,故無重疊。此「五臟」者,指心、肝、肺、脾、腎。又,前問:有此關連。後問:所謂「三焦」者,是為「上焦」在胃上口,「中焦」在胃中脘,「下焦」在膀胱上口。 (註:中醫所言三焦」者,上焦屬橫隔膜以上部位,包含心、肺等;中焦為橫隔膜以下,肚臍以上部位,包含脾、胃等;下焦係指肚臍以下部位,包含腎、膀胱、大腸及小腸等。)

     問: 人歸空後,其大體中的七魄及三尸大概須再待多久以後才會完全消散?又,大體火化後,其七魄及三尸是否立即消散?(95.12.19)
     示: 是火化後即化為烏有,未火化則最久七七四九天。又,然也。

     問: 在太上感應篇中有言及人身中有三尸神,會記錄世人的功過,並於庚申日上詣天曹。此太上感應篇中的三尸神與三魂所共同孕育而分別居腦、明堂,腹胃的三尸神有何差別呢?若相同,在功能或說技術上,此三尸是如何做到去記錄世人的功過的呢?又,似乎三尸有著如耶識般的記憶功能。是否如此呢?(97.12.25、26)(98.01.02)(110.03.20)
     示: 相同。此中「上詣天曹」者,乃指監察神之神司,並非真的是由三尸上天廷報告。惟,只於庚申日摘錄三尸所錄功過,但當日不會上詣天曹。另,簡言之,可譬喻成如今之條碼。又,類似。 (之後又叩問:於庚申日摘錄三尸所錄功過的監察神之神司,是否即是指灶神呢?若如是,對家中無炊事煮廚而無灶神者,那摘錄三尸所錄功過的監察神又由何神司來執行呢?聖示:其中之一。另,日夜遊神等。)

     問: 承前問。依昔叩問所識,彭琚居腦中,乃主接收眼視訊息,彭質居明堂,乃主五臟,彭矯居腹胃,乃主胃。此三者分別會記錄身體那些善惡作為呢?(98.01.02)
     示: 彭琚者,即所見之善惡。彭質者,解釋很冗長;簡言之,即藏器所司,譬如慾色而引動腎精。彭矯者,即所吃食物。

     問: 昔聖示,七魄重濁,三尸輕清,同由生魂主理。既然三尸輕清,七魄重濁,生魂應該主理七魄去記錄身體之善惡作為,怎麼會是主理三尸去記錄身體之善惡作為呢?因為應該到重濁的七魄中才能找到惡的作為呀!又,從另一觀點來看,何以不說成「生魂主理七魄去記錄身體之惡作為,生魂主理三尸去記錄身體之善作為」呢?(98.01.02)(99.12.28)
     示: 七魄是質並非靈;三尸則是靈並非質。又,同上理。 (之後又叩問:於此聖示中,「質」與「靈」的差別何在?聖示:質是體之元素,靈則是能量。)

    3: 「三尸」與「七魄」並無重疊。又,三尸、七魄皆由三魂孕育,同由生魂主理,只是三尸較輕清,七魄為重濁,此為本質特性,合於人體,故體亡後同化烏有。 (之後又叩問:今自三魂入胎後,須等多久後才開始孕育三尸、七魂呢?聖示:同步成長。)

     問: 承前問。此「同由生魂主理」之意,是否表示三尸與七魂經三魂孕育後,只與三魂中的生魂發生關連,也只能配合生魂的運作?若如是,一旦靈魂與生魂間之連繫喪失時(如,受車禍重創元辰之植物人),彼世人的三尸、七魂是否也會因此失去其作用呢?(97.12.25)(99.12.28)
     示: 雖說是生魂主理,但仍由靈魂支配。此謂「主理」是執行,「支配」是號令。另:不會。 (之後又叩問:舉受車禍中受重創元辰的植物人為例,在手腳動力上,彼靈魂與生魂間之連繫既已喪失,那麼,生魂已不能主理三尸、七魂那些事情?靈魂仍可以支配三尸、七魂那些事情呢?聖示:生魂不能執行言行動作,靈魂亦不能支配。)

     問: 昔聖示,七魄重濁,三尸輕清,同由生魂主理。今以胃臟為例,彭矯居腹胃主胃,胃中亦有七魄存在,能否具體說明,胃的運作中,何者屬「輕清」由彭矯運作?何者屬「重濁」由七魄運作?(95.09.21)
     示: 素輕葷濁。

     問: 承前問。今猶不明白,「素輕」如何與彭矯間發生關連,「葷濁」如何與七魄間發生關連?換言之,同樣主胃臟之運作中,彭矯、七魄分別對應在「素輕」、「葷濁」上扮演何等角色?如何處理素輕葷濁呢?又,已知生魂主器臟、動力,今七魄在器臟、肌肉及骨骼中,扮演何等角色呢?(95.09.22、25/11.02、04)
     示: 舉例而言,一高接二高間之快速公路,利益輸送其能源。彭矯有如工程監工,分別「素輕」之後,責付各部器官之輸送;七魄在「葷濁」上並無扮演任何角色,乃是人身之重濁,當然亦包含葷濁,形成七魄之元素。故「葷濁」不需處理,葷濁即重沈,乃成七魄吸收之質。又,並無其角色。生魂雖主理七魄,但本質上互不隸屬,故僅處於相互支援。

     問: 由先後對「素輕」、「葷濁」的聖示知,世人食用葷素後,「素」質輕而被輸送為各器官吸收,「葷」質濁而沈澱成為七魄之元素。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七魄豈不成為「廢棄物」,堆積於體內而絆住生魂的清輕?又,世人食用了葷素食物後,葷類食物,何以會形成人體內重濁之質?素類食物,何以會形成人體內清輕之質?易言之,於食物中,造成體內葷濁素輕的因素何在?(95.11.04/12.02)(111.11.07)
     示: 然也。另,正如肝有解毒,為何人體要解毒,因有不得不之因素。又,由此食物性質。若屬生命則會怨恨,能量改變物質成份;若是植物如蔥、蒜等,乃以其氣味及觸動人體之能量而致之。 (之後又叩問:七魄的重濁是否會影響三魂的輕清呢?若不會影響,今以七魄是三魂所孕育故,七魄的存在是否為一種保護三魂不受拖累的機制呢?聖示:不會。另,亦可如是解。)

     問: 承前問。此是否表示,受殺害的生命會生怨恨,此怨恨的能量會改變肉類物質成份,經人食用後成為重濁之質?又,食用蔥蒜等五葷類,其氣味之能量會殘留在人體中成為重濁之質,抑或是其氣味具有觸動人體之能量,經人食用後會成為重濁之質?(95.12.26)
     示: 然也。又,後者正確。

     問: 承前問。沉積於七魄中的重濁之質,是否會逐漸的散去或消退,抑或是只會逐漸累積,永遠無法消退呢?又,沉積於七魄中的重濁之質,是否會催化或加強身心對各種欲望的生成或造作呢?若如是,這重濁之質是經由生魂的引介傳導而影響靈魂思考,最後付諸言行的嗎?(111.11.07)
     示: 都可能。又,然也。另,可以如此解。。

     問: 昔聖示,靈魂沿著綿密的元辰與生覺魂聯繫。今於人身中,生魂又是藉何種管道來與三尸及七魄聯繫?又,在人身中,生魂以靈能之動作指令三尸及七魄時,元辰居間負責甚麼功能呢?(96.01.18、23)(97.10.29、30)(111.11.07)
     示: 生魂與三尸及七魄並無直接聯繫,緣於不需聯繫,如臂使指,念起意行,以靈能之動作指令。又,只是架構而已。 (之後又叩問:在人身中,生魂接受靈魂之支配中,當生魂主理三尸及七魄時,是否仍須循元辰之架構而行呢?聖示:會。)

     問: 承前問。這是否表示,生魂與三尸、七魄間是直接連結?易言之,生魂的末端即為三尸與七魄。若如是,世人歸空時,生魂是如何甩脫三尸、七魄而離體的?(96.01.25)
     示: 可以如是解。另,不是「甩脫」,三尸被靈魂攝納,七魄則無法輕清上升,故受地氣所滅。

     問: 接受器臟移植的病患,因其舊有器臟已離體故,則原屬於該器臟的魄是否會散失而化為烏有?而新植入的器臟,其位的「魄」是否會再由三魂重新孕育而成?又,心臟除有魄於其位外,尚有三尸彭質居心房,胃臟除有魄於其位外,尚有三尸彭矯居胃室,今移植換心(胃)後,是否尚須於其位孕育彭質(彭矯)?(95.11.30)
     示: 需視其所移植之區塊大小而定。一般而言,僅移植出一小區塊,不會產生魄之散失,況且,魂魄是居於藏器所在之位置,不是居臟器之內。又,同上理。

     問: 承前問。因魂魄是居於藏器所在之位置,不是居臟器之內,今若世人更換為人工心臟或人工腎臟(可能置於身體外)時,彼原有之魄應猶在原藏器所在之位置處,不須另行孕育。是否如此呢?(95.12.05)(111.11.07)
     示: 然也。 (之後又叩問:依仙佛的定義,體之元素應包括「氣」、「血」二者。是否如此呢?又,今魂魄是居於藏器所在之位置,不是居臟器之內,此是否表示七魄做為體之元素,本身為「氣」的一種形式?若如是,七魄既是三魂所孕育而出,那麼,七魄應是先天化育之氣,有別於後天呼吸之氣。是否如此呢?聖示:當然。又,然。另,然也。)

     問: 接受器臟移植而失敗的病患,其失敗的原因,是否與三魂未能及時成功地重新孕育其位的「魄」有關?又,接受器臟移植的病患,其植入後的器臟若有醫學上所說的「排斥現象」,此是否與三魂未能及時於新植入的器臟處,成功地孕育其位的「魄」或「三尸」有關?於何種情況下,會發生此未及孕育的現象?(95.11.30)
     示: 與魄無關,與魂有關。又,以身體之血液及細胞為主,若不和合,則受魂之指使時,正如錯接電之110及220伏特電壓般。

     問: 仙佛是否能看到(或感應到)世人身體中,靈魂與生覺二魂各自分工的情形?又,是否能看到(或感應到)世人身體中,三尸、七魄與三魂間相互配合運作的情形?(95.12.20)
     示: 理論上可以,但過於繁雜,故不會依此而行。

     

  • 靈生覺魂篇(十六)三魂之譬喻 三魂之能量 催眠之原理

    靈生覺魂篇(十六)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依昔叩問所識,三魂中,以靈魂主思考及總攝生覺二魂,生魂主器臟四肢運作,覺魂主視聽嗅嚐等覺受。是故,靈魂猶如中央處理器(包括其附帶的記憶體),生魂猶如馬達,覺魂猶如感測器,可否如此形容?(95‧05‧02)
      聖示:可以如是解。
      問:阿賴耶識既然是有如一資料儲藏庫般,仙佛是否能直接讀取世人耶識中所藏業識及因果呢?若如是,仙佛在濟世查因果時,何種情況下是須至地府查案,何種情況下是直接讀取世人耶識所藏?又,仙佛在讀取世人耶識所藏之因果時,世人會有任何感覺嗎?仙佛讀取世人耶識所藏尚未討報之因果後,是否仍須下冥查察彼等冤親是否已經投生了呢?(95‧12‧20、22)(99‧12‧28)
      示:可以。另,不一定,但簡單區別則以顯前討報者會下冥查,尚未報者則以耶識查。又,沒有。另,仍需查証。
      問:愚弟子有心得如后所附,言三魂與八識其中關連,伏望聖垂恩典過目指正,令吾知此中機真切多少。伏望仙佛就三魂、八識相關部分指正即可。(94‧07‧14)
           後學觀天道中同修前賢 鮮少有識三魂真實義者 ︱ 有歸結入六識喚來五識 佛家言此過程五蘊者也
           職是故若非是道聽途說 便得是任術士曲解訛傳 ︱ 唯靈魂與耶識互不隸屬 然兩者亦不得須臾相離
           憫此故今為說三魂道學 望善德向此後不受蠱惑 ︱
           這三魂與我人息息相關 若未識此中機殊為可惜 ︱ 善知識否記得法寶壇經 疑問品付囑品如是引述
           雖佛陀遺教中少有開示 入胎經出胎經差可端倪 ︱ 六祖言性若在身心即存 同時言性若去身心即壞
           間或聞佛家語中陰身者 理當是不脫此三魂範疇 ︱ 此實即自性者具靈魂義 又復言自性能含藏法萬
                               ︱ 起思量即轉識乃生六識 出六門見六塵成十八界
           言三魂是所謂靈生覺也 靈魂者乃總攝生覺二魂 ︱ 此也即自性者具耶識義 壇經中類此者不遑多尋
           令生魂得運作器臟四肢 令覺魂得運作眼耳鼻舌 ︱ 強言之佛家謂自性者也 指靈魂與耶識兩者合稱
           唯生魂運七魄再做分工 尚且須運三尸細分搭配 ︱ 惟佛門言自性無形無相 實則謂靈清淨識真如也
           人歸空七魄散三魂猶存 通常是靈入冥生覺在塵 ︱
           生在墓覺在祿各分依處 待當來投生時再行聚合 ︱ 證道時理當是三魂相聚 生覺魂合於靈能量增強
           現畜道俱皆是人靈轉輪 四生外一般是靈生入胎 ︱ 有者是修道子業債未清 雖靈魂蒙仙佛接引昇天
           其生魂兼代理覺魂職司 原覺魂仍依於前生祿位 ︱ 然生覺其一者仍入冥府 拘枉城代其靈受懲以償
                               ︱ 有者是其修持未足超證 靈魂則入三關苦磨其性
           既然是道學中有言三魂 又佛學有八識五八六七 ︱ 待出關方得能三魂相聚 設若是滯三關遲未功進
           彼三魂此八識何等關連 此實乃吾修子所當分明 ︱ 猶不免回冥府待緣投生 返塵寰重修練補足功果
           舉凡是生理者生覺所為 舉凡是心理者靈識所發 ︱
           那靈魂主思量萬法根源 亦同時轄生覺主控凡身 ︱ 三魂者此道學吾今為說 望前賢識其理莫要等閒
           餓為吃睏為睡肌肉動作 心肺肝脾胃腎器臟運作 ︱ 論三魂此其中尚屬多端 有機緣再深究留待將來
           此般等俱皆是生魂掌理 使眼觀使耳聽鼻嗅舌嚐 ︱ 猶記得師尊言學道無他 端賴於修道子有疑必問
           使身觸使膚受質感冷暖 此般等俱皆是覺魂掌理 ︱ 佛道學兩兼顧離迷出悟 方不致任自性翻入生死
           阿賴耶依附於靈魂之上 其種籽為應緣發展因業 ︱ 善知識吾與爾相互勸勉 外行功內修果圓成福慧
           境來時阿賴耶應境起用 末那識轉業執掺入審計 ︱ 設若在功德相營營追求 徒然是凡情計焉得究竟

      示:於「雖靈魂蒙仙佛接引昇天」,此句以下有疑義。昇天若不是証道,是在修行,則無疑,但昇天指証道,此句有誤。
      問:日昨仙佛對以下數句有疑義,並示昇天若不是証道,是在修行,則無疑,但昇天指証道,此句有誤。
            有者是修道子業債未清 雖靈魂蒙仙佛接引昇天
            然生覺其一者仍入冥府 拘枉城代其靈受懲以償
             此是否表示,無論累世業債清償與否(譬如帶業往生),只要是證道昇天而不是昇天修行,則必三魂合一?(94‧07‧17)

      示:三魂合一,有其先天自然的力量聚合,一者証道,二者投胎。生覺無法入冥,因抵受不住冥司厲烈能量,除有特殊外。
      問:昔聖示,世人歸空後,靈生覺受禁制而各自分離,生覺於陽世猶如傀儡,主為靈之耳目延伸。今再度投生時,何以靈魂不會召感其他亡魂之生覺魂投胎?設若同一段時間內,有眾多亡魂解除禁制而轉輪投靈。(96‧06‧11)
      示:此緣於三魂是一體,由靈主宰,故其召感之力亦僅及於同一系統而已。
      問:昔聖示,三魂沿綿密元辰管道連繫,所形成之力場與磁場,是「束縛」三魂的作用之原因所在;又示,四大假合之特性,可以釋放如光幕而成「保護」作用。兩者聖示可有矛盾之處?又,陽世人之磁場是指「三魂沿綿密元辰管道連繫,所形成之力場與磁場」,抑或是「四大假合之特性所釋放之光幕磁場」?(96‧12‧14)
      示:不矛盾。前者有依元辰架構,後者是其特性。又,陽人磁場是已經由此二者結合而產生。
      問:在道法中,是否有法要能使肉身內之三魂間彼此可直接連繫,而不再依賴元辰之管道?若有之,今三魂間一旦不須再依賴元辰之管道來相互連繫,那麼,三魂是否便可不受身體之束縛,已能自由進出了呢?(96‧11‧12)
      示:沒有。另,仍然是以練靈為主,信士可曾聽過練生、練覺,無也。
    2. 既然以能量而言,靈魂最高,生魂次之,覺魂殿後。今以覺魂主理嚐嗅視聽等之覺受,這些對外在境界之靈敏度而言,覺魂似乎高於生魂,是否如此?若如是,今保調同一亡靈之三魂分別入列靈修後,於能力上,生覺魂間的差別是否可如下認為?
        1)生魂者雖能量高於覺魂者,但覺魂者對外在境界(如,仙師的教授)的判斷、學習能力似乎反高於生魂。
        2)生魂者,猶如「頭腦簡單而四肢發達」者,雖體力較勝出,但反應較為遲鈍;覺魂者,則猶如「頭腦發達而四肢弱小」者,雖體力較劣勢,但反應卻較為敏銳。(95‧05‧02、03)

      聖示:不盡然,眼耳有收納之能,卻無力起作用,此意為僅有覺而無動之力。另,上述既否,則亦不然。以人而喻,靈似成人,生如少年,覺如幼童 。
      問:承上問。以昔叩問所知,耳之能聽聞聲音,而識出「聲音之變化」是屬覺魂主理,是否如此?那麼,前述聖示中「眼耳有收納之能」實屬覺魂主理,是否如此?(95‧05‧03/11‧02)(99‧12‧30)
      示:前段有誤。耳僅屬收納聲音而已,變化之識別,已非耳之能,因識出聲音變化之能,為腦識主理。故後段示以「收納之能」而已,此是屬覺魂主理。(之後又叩問:此「腦識」是指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中之何者呢?抑或是其他意表?聖示:意識。)
      問:靈魂這股能量,當初造物者是如何讓它集結成一團而不潰散的呢?又,如何作法,可藉外力或自力達到補充三魂能量的目的?(94‧05‧29)(96‧12‧19)

      示:簡言之,石灰、土、石,拌成混凝土。此衍(進)化過程甚繁複,原始是只一靈,因無軀故,到轉世生人,才由靈化生覺,以因應人身。又,無所謂內外,三魂能量唯有修行,而於修行上,道家有藉日月精華,佛家有束斂自性;總而言之,在增添加補,減少損耗而已。
      問:據昔叩問所識,無論靈魂、生魂或覺魂,儘管三者能量大小不同,但都是以能量的形式而存在,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那促使三魂能聚集一起的因素為何?(95‧05‧09、11)
      示:是。另,簡喻之,如大磁與小磁,召感之時是異性相吸,分離則是同性相斥,但基本上仍是元素相同。言「召感」者,譬喻冤親之找上,是循因果業力牽引,而靈魂以強大能量維繫生覺之牽引,若在生時,則是藉軀體之形相而加強。
      問:就靈魂、生魂及覺魂而言,促使任一魂本身能量持續凝聚不散的因素為何?(95‧09‧20)
      示:靈魂,由修道,諸宗教法中如密教、練靈等均有之。生魂或覺魂,則無,全仰賴靈魂而加強。
      問:承上問。既然促使生魂或覺魂本身能量持續凝聚不散的因素,全仰賴靈魂而加強。今以下三種情形:被判失一生魂或覺魂而投生者、被判靈魂打為殘靈而投生者、被判以靈魂及生魂投生為家畜禽者,此三者皆是靈魂已投胎,而生魂或(及)覺魂落單者。彼於墓祿處之生覺魂是否會因為無靈魂之加強與約束,而致能量渙散,乃至消失無形?(95‧12‧05)(96‧03‧01)
      示:全部不會。因其有基本不被毀滅之凝聚力,故僅能傷之,無法毀之,除非寶器如「斬仙台」等。
      問:弟子深感不同鸞堂的仙佛或善書對三魂相關的開示,有者存在南轅北轍的現象,實令人困惑,若將其為世人或道親宣說時,勢將引起爭議與困擾,如何是好?又,貴堂有否打算藉著書,專門針對三魂妙義,薦請上界高真細說其理,以曉示世人不受迷惑?三魂的聚合分離攸關著生死輪迴、修行證道,能不慎乎!(95‧05‧16)
      示:是真理恒流存,異中求同,視道子智慧。又,會有此一緣機,不過,恐非短期內可得。
    3. 所謂「催眠」,其原理何在?真正催眠者,彼是否必須有達到某種修行境界或學得某些術法?若屬前者,這境界為何?若屬後者,這術法為何?又,世人接受催眠師催眠而得以治病的真假、效果如何?(96‧06‧11、13/12‧19)
      聖示:催眠原理在使潛意識顯現。另,催眠者不一定是修行人,而其術乃針對人之精神力。此中「潛意識」者,是指末那識,因潛意識之激發須仗他緣。所謂「仗緣依他」,簡言之,即一事機,譬如說狗急跳牆。而常謂「識神用事」一詞之「識神」者,則是指我人之自我,是六識。又,當有誑騙行詐之人,但真正催眠者即是真,其治病亦僅能及於心理病象而已。
      問:世人接受催眠師催眠而得以觀看見夙世發生的情事,並將所見所為說出,這其中之道理何在?是否有誑人之虞?又,世人接受催眠師催眠後,何以能觀看第八識(阿賴耶識)所藏種種累世因緣?(96‧06‧11、13/11‧25)
      示:其理亦屬突破知障而現潛意識。又,阿賴耶本就含藏於人身識田中,故察知並不難。
      問:承上問。既然催眠之理在突破知障而現潛意識,此「知障」是如何形成的呢?知障何以會礙到潛意識的顯現呢?又,知障是否即是第六識(意識)之所執呢?(99‧12‧28)
      示:即以今生所學習得知,此身所知卻未必正確。另,其理與「身障可以保護靈,亦可束縛靈」之理相同。又,然。
      問:以弟子所識,末耶識是為意根,攝受靈魂思維後之法塵而成為意識,另可擷取阿賴耶所藏業識而摻入靈魂思維中,這樣說是否正確?又,催眠師是否很會掌握他人的末耶識,而促其擷取阿賴耶所藏業識呢?(96‧06‧16)(99‧12‧28)
      示:可以如此認知。又,是可如此認知,但非催眠師促末那識擷取阿賴耶之藏識,而是末那自行所為。(之後又叩問:催眠師之催眠過程中,是否藉著不斷變化提問之內容做為一事機,突破受催眠者之知障後使潛意識顯現,而由末那識自行至阿賴耶識中,隨機找到與提問之內容相契合之夙業造作事物,然後呈現出來呢?聖示:然也,所以催眠師之提問甚關鍵。)
      問:臻至夙命通的修子,彼能了知夙世中之所作所為,這種結果與催眠師使潛意識顯現而察知夙世發生的情事,兩者原理之差別何在?(96‧06‧16)
      示:差別在催眠師使他人因催眠而激發潛識(末耶識),但宿命通修子則自力而行。
      問:一般在世未修之人歸空後,是否便能了知夙世發生之因果?這是否也算是神通力的一種呢?又,彼是否亦能了知未來世之因果?若非是,未修之人歸空後,應如何精進提昇才能了知未來世之因果?(96‧11‧21)
      示:是。勉強算是神通力。又,不能。另,提昇之道如本堂「昊天紫綬靈修院」四大仙師之教授,惟過程太過繁複,故僅簡言之。
  • 靈生覺魂篇(十七)動物歸空靈貌 鬼神意念化形 狐仙 傷殘歸空靈貌

    靈生覺魂 (十七)

    1  人靈投胎於畜道如牛犬羊者,今若此畜道動物因故往生,其靈魂返地府呈何形貌?又,動物靈與人靈間有何差異?所謂的「動物靈」作何解釋?(95.01.09)(97.10.25)

    2  設若是動物靈返地府後,依前判仍須再投生為畜,此情形是否在轉輪之前,仍須先恢復為原來人形?又,有者亡魂被判入畜道四生後,其生覺魂則拘入冥府受刑罰,以加速消業。於此情況,該生覺魂入冥後是恢復人形而受刑罰,抑或是仍呈畜道四生形貌而受刑罰?(95.01.10/11.04)

    3  在善書中常有仙佛偕乩生靈遊時,見到靈界中有「獸身人頭」或「獸頭人身」之眾生,這是否為靈障之生、覺魂示現?此等眾生是何因緣促成?一者為人頭,一者為獸頭,兩者外貌上的差異代表著何種意義?又,領旨來討報的靈障,其身形是呈動物形或人形,抑或是隨機而定,時而呈動物形,時而呈人形?(95.01.12/11.04)

    4  世人在意外事故中斷臂、斷腳或斷頭,則在靈魂回地府前,其生覺魂是否也同樣呈現著斷臂、斷腳或斷頭的形貌呢?又,一旦靈魂回地府後,其靈魂何時才會再度恢復成手腳、頭顱皆完整的形貌?(95.07.14)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靈體悉皆以人形,至投胎經過「轉輪台」後始改變其靈貌,如水入容器之理。又,此差異為理所當然,若獸身人靈,那又何需有畜道,所以「動物靈」即是以其受冥罰需入畜身,故靈以身成形。 (註:投胎時,人貌突然轉變為畜貌的外在機制即「轉輪台」。靈本身無實相,所以關鍵在其投入之處,即前所示容器之比喻。)

     問: 承前問。投生畜道者,其人靈外貌在經過「轉輪台」後便先塑形為動物靈貌,然後才入獸胎,入胎後肉身會隨動物靈貌而成型。是否如此呢?今動物的雄雌性別是動物靈入獸胎前已決定(表示獸胎之雄雌性,是隨入獸胎的動物靈而成),抑或是動物靈入獸胎後才決定(表示動物靈入獸胎後,雄雌性是依獸胎而成)的呢?(111.11.07)
     示: 前問:然。後問:前者。

     問: 昔聖示,初生嬰兒有者器官或四肢闕如者,乃因投靈之際,在地府中已先受刑成形,故形以靈象。又示,判入畜道者,靈體悉皆以人形,至投胎始改變其靈貌,故靈以身成形。同樣是投胎前皆猶呈人形,何以投人胎者,乃是「靈象決定身形」,投畜胎者,卻是「身形決定靈貌」?造成此全然不同的結果之因素何在?(95.11.13)
     示: 就是「結果」為人、為畜此一因素,以器成形。 (註:投人者,結果靈貌呈人形;投畜者,結果靈貌呈畜形,此是「投入前,靈以欲投入之身先行成形」。若投生前靈已先受刑成形,則投生後尚有殘缺產生,此是「投生後,身形以靈象而發育」。)

     問: 在世間搜奇的媒體報導中,有者獸身上長有人身特徵,或人身上長有獸身特徵,這是「轉輪台」的故障、錯亂使然,抑或是地府的刻意安排?若屬後者,其用意何在?(111.11.07)
     示: 刻意。另,乃警示衆生。

     問: 連體嬰的形成,是甲乙二靈於經過轉輪台後尚未入胎前,兩靈便連結在一起,然後投入同一個胚胎,抑或是甲乙二靈經過轉輪台後尚未入胎前,仍是個別的靈體,但卻分別投入連結在一起的兩個胚胎所致?若屬前者,是否即是發育成共用一對手腳的情形?若屬後者,是否即是發育成各自有一對手腳的情形?(111.11.07)
     示: 都有。另,皆然也。 (同時又叩問:連體嬰是否會因有二靈分別主控各自的生覺魂,而發生行為扞格的情形?尤其共用一對手腳的情形。聖示:當然。。)

     問: 靈魂呈獸貌而投生畜道者,其相偕入胎的生覺魂是否也同其靈魂之貌?又,依昔叩問所識,動物如雞鴨兔者,僅靈、生二魂入畜胎,其覺魂仍在最後人身之祿位處。今其覺魂是否與靈、生二魂一樣,皆呈獸貌?若如是,今若見到祿位處有動物形貌之覺魂,這是否表示該亡者已投生畜道了?(95.01.10、12)
     示: 靈貌生覺亦同化。又,然也。另,是的。

     問: 承上問。今靈魂被打散為殘靈而被地府判投四生者,彼墓厝處的生魂及祿位處的覺魂是否會隨著同化,而相對地分散為許多殘靈呢?若如是,其於祿厝的生覺魂是否也分散成許多四生的相貌?是否也分散成許多大小不一的形體?(95.01.17/11.04)(96.03.01)
     示: 不會。因未經「轉輪台」打散。另,會依其所成殘靈多數之相貌及大小。 (註:譬如多數為蚊子,則生覺魂之形體也一如蚊子般相貌及大小。)

     問: 在未投生前,靈體本然並無陰陽男女之分別。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除後天胚胎於外觀生理上的不同不計外,地府在技術上,如何對靈魂動手腳,使彼投靈後成為有男有女之分別呢?(97.01.07)
     示: 是。另,無需動手腳,如水置容器而成形,故靈入胎,乃依胎而成。 

     問: 人靈投入胚胎後,在胚胎發育的過程中,有些如四肢、五官、形體是否完整或闕如,這是由投胎前的靈象所決定的。是否如此呢?人靈投入胚胎後,在胚胎發育的過程中,有些如性別、長像、血型等,這是由投胎後的胚胎本身因素(如遺傳基因等)所決定的。是否如此呢?(111.11.07)
     示: 前問:然也。後問:然也。

    2: 然也。動物靈歸冥即復人形,因已無其身形。又,生覺入冥,乃復人形。 

     問: 承前問。動物如羊牛犬豕者,受殺害過往後,雖然動物靈返回地府後會回復人貌,但在動物靈返回地府前,其生魂是否將返回最後人身之墓厝處,抑或是緊跟隨在其動物死屍旁?一旦動物屍首已毀滅(如,已進入人之五臟廟),彼生魂將往何處依止?又,待動物靈返回地府回復人貌後,自此後其在陽間的生覺魂是否也同時回復人貌?而生魂是否將返回最後人身之墓厝處,抑或是仍緊跟隨在其動物死屍旁?(95.01.11、12)
     示: 生魂會先依附獸身,但最終仍回最後人身之墓厝。又,是依靈魂之相。生魂最終仍回最後人身之墓厝。

     問: 承前問。今無論動物靈因身亡歸冥或在生時生覺魂入冥受刑罰,歸(入)冥時是自然恢復人形,抑或是由冥司使其恢復人形?若屬後者,動物靈恢復人形,是在城隍處便恢復,抑或是入冥後才恢復?應由何職司執行而回復為人形呢?(96.03.01)
     示: 自然恢復。即是一定要過孽鏡台,故屬「自然」。另,在冥始復人形,乃由「孽鏡台」照而成。

     問: 在和陽關遊記一書中,有「遊訪和陽傳聖境」一回,述及一貓靈(屬坤道)隨飼主入關考證一事,這又是何故不能先復回本靈原貌?設若此靈獸經證性通過考關,是否從此便恢復人貌?(95.01.10)(99.12.30)
     示: 前問:以動物身入關即屬「動物靈」,故在修行間當然仍以動物形貌。後問:証道之後外相已無束縛,但大多仍以動物形相,因以感恩心而呈其相,即如仙家靈獸已達仙靈,但仍以獸身為形,已無其分別心,並可隨意念化形。 (之後又叩問:以貓為畜道,動物業重故,何以有足夠的資糧能隨飼主入關考證,而且還不是「九陽關」、「紫陽關」而是「和陽關」呢?聖示:飼主為精修有成,其隨侍既久通靈。)

     問: 若飼主於動物生前已事先做了預保,今動物因身亡而入列靈修院者,在靈修期間是否仍以動物形貌呢?又,嬰童夭折或遭受墮胎,經陽世人保調入列靈修院者,在靈修期間是否仍以嬰童形貌呢?(112.04.23)
     示: 初期是獸形。又,亦僅初期。

     問: 承前問。在和陽關遊記一書中,有「遊訪和陽傳聖境」一回,述及一貓靈(屬坤道)隨飼主入關考證一事。今無論是動物身亡或嬰童夭折,入列靈修院者,皆終能以恢復為正常人貌而靈修,何以動物靈入「和陽關」修行考證卻仍為動物形貌呢?(112.05.07)
     示: 當然均已恢復人身,此為著書以啟迷之運用方式而已。 

     問: 靈界鬼神是否皆可隨意念化形?其原理何在?(96.03.02、06)
     示: 前問:然也。今靈體既已無實相,故可隨意念化變其形。後問:其理即乃無物障,且可窺知欲驚嚇或示現者之心念。

     問: 承前問。亡者靈魂隨意念化形時,彼生覺魂是否亦會依靈魂之相而同化?生覺魂是否只能被動地隨靈魂之相貌而變化,而無法主動地自行改變其靈貌?(97.10.28)
     示: 前問:原則上不會,但靈有強烈意念,即可致之。後問:是也。

     問: 今已判轉畜道者,靈魂既自地府釋出投胎,是受到那些限制而無法自己改轉人道投胎呢?以投生畜道不就是換一張皮囊,如入不同容器般,何以須做如此限制呢?(95.06.20/11.29)(96.11.14、25)
     示: 前問:乃在「轉輪台」即有禁制,而節制其畜道能量之機制,如水有節流器之理相同,當然亦有押解之神司鬼差。後問:若不降其能量,則易生事端,因動物之嬰幼童期比人之時期短,故將靈魂中主動能、思維的能量節制(降低)。惟,一旦動物受啟靈時,可恢復此部份能量之一至十成,視啟靈之人之法而定。

     問: 投畜道與投人道,是共用一個「轉輪台」,抑或是各有其所屬呢?是否經轉輪台而出後,才按能量高低而分別投入畜道與人道呢?是否還有其他規範、約束,使亡魂遵循而投入該趣呢?又,判投畜道者,有否可能投入了人;判投人道者,有否可能投入了畜?電視中常有演出此陰錯陽差之劇情。(96.11.19)
     示: 各有所屬,但仍同一台,即是可以設定。重要關鍵是以判決定讞之主旨而行。又,不會投錯,因為已設定轉輪管道,其誤是不可能。

     問: 於六道(天、修羅、人、畜、鬼、地獄)中,投入那些道才須要「轉輪台」之機制呢?而被判罰於各大小地獄的亡魂,彼前往地獄受刑時,是否仍需經「轉輪台」之機制呢?(96.12.12、14、21)
     示: 投生入人、畜二道要轉輪台。投入天、修羅二道不需「轉輪台」之機制,因天道是上生天界,當然可以由神司帶引,或有直接上生;阿修羅道之牽引,其理一如因果業緣牽引一般。鬼道者,發往地府區所者不用,發放投生時始要轉輪台。地獄道者,發往各獄受刑者不用,發放投生時始要轉輪台。

     問: 承上問。今判投入天人界及修羅界之亡靈,分別是如何安插入該天而得其歸宿依止處的呢?又,今當一亡靈被判投阿修羅道時,是循何管道或窗口將亡靈自地府牽引至修羅魔界的呢?是否仍須陰差押解至修羅魔界之邊緣,然後才由魔界牽引而入修羅魔境呢?(98.01.05)(111.11.07、23)
     示: 信士所列均是憑藉地府定讞而行,天人上升憑功果,阿修羅則是在魔界交接。又,前問:押解。後問:然。

     問: 靈體本來應該是無有固定形象可言。是否如此呢?靈體之所以有其形象,全然是意念化形所致。是否如此呢?又,今靈體投胎前既已喝過「忘魂湯」,當已無意念化形之造作,是故可任憑「轉輪台」依所投的是人或畜而雕塑靈貌外形。是否如此呢?(97.10.25)
     示: 前問:當然,靈體是無固定形貌。後問:可以如是說。又,然。

     問: 【一陳信士叩問】:家犬奶球(前世名吳宏山)於國曆12月7日亡故,彼靈魂目前仍在城隍司便已恢復前生的人身形象,這是否表示,畜道眾生亡故後尚在城隍司期間便可恢復人身形象? 若如是,畜道眾生亡故後是自行恢復人身形象,抑或是須經城隍司的施作(法)才恢復人身形象呢?(102.12.15、22)
     示: 是也。另,自行恢復。

     問: 承前問。依昔叩問所識,畜道眾生亡故後待前往「孽鏡台」便可恢復人身形象,何以今仙佛開示家犬奶球在城隍司期間便可自行恢復人身形象呢? (103.12.20)(111.11.07)
     示: 孽鏡台前是程序,而身死如容器毀,則靈神可在短期復形。 (之後又叩問:何以說孽鏡台前是程序,莫非城隍司也有孽鏡台?否則,畜道眾生亡故且尚未移送冥府前,何以在城隍司期間便能恢復人身形象?聖示:意即靈神本已具此能力;孽鏡台是要使其深入了知過去。)

    3: 前問:並非全是,譬如「哮天犬」、「道祖青牛」等,均以獸身成道,則三魂合一。後問:其外貌因緣太過廣泛,大抵是應其機、時空環境等因素;易言之,此為因應緣機示現,有者太古時代成道,有者太古時代即是以彼相生存人世。又,靈障討報,呈動物形貌。

     問: 鎮守於「鬼門關」之牛馬二將軍,其外貌是否均為牛(馬)頭人身?又,由血污池遊記一書得知彼二者為蒞任職,今所有任職的牛馬二將軍是否均為以獸身成道者,抑或是也有由修行人證道者?若有之,今由人証道而任職牛馬二將軍者,是否也要以意念化形為牛(馬)頭人身,而鎮守於「鬼門關」呢?(98.04.17)(99.12.30)
     示: 然。又,有由人証道者。另,然也。既任斯職,則要有其形,正如制服一般。

     問: 設若佛堂中所供奉的神像為彌勒佛、觀音菩薩及濟公活佛,那麼,通靈人士所見到的三位蒞任仙佛亦應該是彌勒佛、觀音菩薩及濟公活佛的形貌。是否如此呢?(111.08.24)
     示: 然。

     問: 在野史或靈異節目中,嘗謂「狐仙」者,是否真有此等情事?今狐仙是何種機緣而修成的呢?在何處修成的呢?又,狐仙是否為「地仙」之一?「狐仙」是否已經證道?是否已如魔神般,已具備自行三魂合一之能力呢?(95.12.13、14)(96.02.17)(98.01.05)
     示: 是有狐仙,即狐靈所修成。狐靈當在山嶽靈秀之處,有者尚具肉身之時,或得啟靈,或得日精月華而修成,其因緣來自夙世所積累之善根緣機成熟。又,狐仙不算地仙。狐仙仍有未至証道,故不一定具三魂合一,若修行成正果則可,否則尚無其能力。

     問: 被判以靈魂偕生魂入胎於動物而為狐類者,彼於祿位處低能量的覺魂,有可能修成「狐仙」嗎?又,按昔聖示,動物歸空後,其靈返冥未幾便恢復人形。動物亡後,其靈歸冥府,生覺也終將回復人貌,何以會有狐靈修行成「狐仙」之可能?尚且,動物身亡,理當有陰差拘引,何以生前得機而修之狐類,於歸空後其靈卻仍能私自留滯於人間呢?(95.12.14)(96.06.11)(98.01.05、08)
     示: 不能。又,前問:此即執識所在,靈曾入獸身,耶識有此執相,故其修行過程仍會有此身示現,因彼自認此身即其元身。後問:能滯留人間乃是修行增強靈能,關鍵在修行靈能,有者有司網開一面(此乃有律例)。

     問: 世俗人所稱的「狐仙」,是仍有肉身存活於人間嗎?易言之,尚有肉身時,便得能與世人結緣。又,得機而修之狐類,是生前便已修成「狐仙」,抑或是亡後才成為「狐仙」的呢?(98.01.05、11)
     示: 都有之。又,都有之,為生前有修。

     問: 領旨討報而呈動物貌之靈障,是否有可能在人間討報期間適逢機緣而自行修成地仙嗎?若有之,今靈障修成地仙後,其靈貌是否仍為動物形?又,保調靈障於靈修院後,在靈宮潛修期間是呈人形或動物形呢?一旦證道後是否仍會有呈動物形者?(95.12.14)(97.10.25)
     示: 有,但少之又少。另,若修成地仙後,其相仍有呈獸貌者。又,均有之,需視其淨化提升情形。惟,證道則不會。

    4: 初始之期,因執識故會如此。又,絕大部份入冥不久,快則三日,慢則十日。

     問: 承上問。今靈魂回地府後,既已恢復成手腳頭顱完整的模樣,以三魂同等形貌故,此時其生覺魂是否也同樣恢復成手腳頭顱完整的形貌呢?若如是,電視中術士所言,意外事故發生之時間既已久遠,現場卻仍有手腳頭顱不完整的形貌之魂停駐,此又何故?(95.07.14)
     示: 然也。另,此乃錯誤認知而誤導,以訛傳訛。

     問: 冤親債主的討報過程中,若有機緣示現身形給被討報對象看見,或透過第三者示現身形時,彼冤欠是否能以前世受害時的悽慘相貌示現?譬如電影情節之斷首斷腳,乃至滿臉血跡之恐怖死狀。(95.11.04)
     示: 能。

     問: 冤親債主的討報過程中,除可侵體與否的規定外,地府是否尚可規定或限制其討報的手段或方式?譬如公開掌摑被討報對象,豈不引起社會驚駭。若有之,此等規定或限制是否是記載於其所領的冥旨上?(95.11.04)(99.12.30)
     示: 可以,所以亦會明文規範。另,然也。

     問: 世人若有侵犯到亡者之生魂時(如,挖墳或盜碑),是由亡者生魂向有司申控討報,抑或是由亡者靈魂向地府申控討報?又,設若非屬冤親債主之亡者生魂侵犯、驚嚇到陽世人時,陽世人可向何有司申控?(96.12.19)
     示: 靈魂。亦可因而支配生魂向「城隍司」申報。又,任何神司均可。

     問: 【一林善德叩問】:感覺有忽男忽女之冤靈隨時干擾,是否弟子有很多冤親?(拱197期)
     示: 非也。冤親討報,在許可範圍之內,可以幻化示現許多不同身體形像,加深恫嚇效果,以達討報或討取迴向功德之增加,所以有許多人會誤以為冤親討報一大串,實則陽人受二、三個冤親討報已有承載不了,四、五個容或有之,但討報一次許多陽人便無法負荷。
     

  • 靈生覺魂篇(十八)嬰靈靈貌 嬰靈依止處 嬰靈討報 養小鬼 降頭放蠱

    靈生覺魂 (十八)

    1  靈投胎若不幸受到墮胎,其靈魂返地府呈何形貌?生覺又呈何貌?以胎兒投胎前本係成靈所投,那嬰靈與成靈間有何差異?又,即便嬰靈暫呈嬰兒貌,其心識是否早已回復為原先本靈者,否則,如何得能接受超拔保調而靈修呢?(95.01.09、13)(97.10.25)

    2  有鸞門仙佛開示,嬰靈或攀抓在母親背上,或抱在母親胸前吸吮,或在子宮內踢動,或在房屋內地上爬行,這是指嬰靈之生魂或覺魂,何者示現?又,無論嬰靈是以生魂或覺魂示現,以其能量低故,對父母的身體、精神會有何等影響?(95.01.20)

    3  如今之「養小鬼」者,是養小鬼三魂中的何一魂?又,世人養小鬼的背後心態不離三毒作祟,那麼牽纏(或傷害)到第三者時,因果怨結應算在養小鬼者身上,抑或是算在小鬼身上?(95.02.20)

    4  間或聞「降頭」與「放蠱」者,是何等邪法?分別是運用何種原理?其媒介、目的為何?又,降頭與放蠱,兩者與邪師放符有何異、同之處?世俗中種種傳聞總是以訛傳訛。針對善信受「降頭」、「放蠱」或「邪符」侵害者,聖門仙佛通常循何法門破解?(95.02.20、23/11.06)(96.06.13/11.14)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亦如水入容器之理,初始當然以身而形,故嬰兒身,終時日再復本靈原貌。生覺仍依靈魂而成形。又,當如是。

     問: 能否請仙佛舉例,遭受墮胎之嬰靈,何時才能回復為成人的模樣(即本靈原貌)?又,一旦回復為成人的模樣時,是否即為前世人身的模樣?(95.01.13/05.17/11.12/12.19)(97.10.25)
     示: 不一而足,不是一概而論。又,未出胎而墮,有者借胎而墮,有者借胎脫劫,則受劫即復前身之靈;若屬枉亡,則在「枉死城」補壽,此為個別公案。此中,借胎而墮者,乃屬冥罰之一種,譬如重業需受磨難,其重業多是殺惡業。借胎脫劫者,乃多屬生前修法之人,因其雖有救渡濟苦,但卻干礙天機,故需以身代之;又如已具成就,但卻有天劫未歷,昔道家有兵刀風火水等歷劫,今無,則以借胎墮而了。

     問: 嬰靈在地府是否如術士所說,猶如弱勢族群般任人踐踏、欺侮?又,有鸞堂雜誌言嬰靈會流浪在「業河畔」而常受大鬼欺凌,地府中可有此等強凌弱而毫無法紀之事?嬰靈為何會流浪在「業河畔」呢?(96. 11.14/12.19)(97.10.25)
     示: 不會。又,前問:並無此事,應是敘述錯誤,所謂「大鬼」,應是鬼差冥役。後問:冥界「業河畔」乃係業累重之亡魂需受此苦。有小部份嬰靈是業重故無法轉世,乃需入業河。「業河」即是流向「血污池」。

     問: 遭受墮胎之嬰靈,若屬枉亡而在「枉死城」補壽者,彼靈是否仍以嬰兒貌?又,在「枉死城」補壽者,彼靈貌是否會隨著歲月時間而逐漸回復為本靈原貌?在補壽期間,何不至一殿照「孽鏡台」而復回本靈原貌呢?(96.03.13/12.20)
     示: 彼靈會以嬰靈示現。又,前問:會。後問:若照「孽鏡台」恢復原貌,如此何需「枉死城」補壽,此乃依程序而行。

     問: 承前問。嬰靈於枉死城補壽期間,都在做那些事務或功課,是遊手好閒地過著歲月,抑或是受重覆墮胎之再教育呢?若為後者,豈不是更增加其瞋執報復之念,有何益哉?(96.12.20、24、27)
     示: 補壽期間,仍是每日受墮胎之磨。另,初則會,繼則苦,後則明;簡言之,知其為何被人墮之因果而悔、悟、明。

     問: 承前問。既然嬰靈於枉死城受此再教育之磨,為的是知其被墮之因果而悔悟,今地府仍會准予嬰靈得向陽世父母討報,以及對陽世同輩干擾,豈不是更加深其怨念乎?又,嬰靈與陽世父母、同輩間是親屬關係,今地府准予嬰靈討報時,是否有發予令旗呢?若有之,是何色令旗居多呢?(98.01.05)(111.11.23)
     示: 此即公平機制。又,有,但其界限僅止於黃白旗而已。

     問: 承前問。嬰靈與其父母間有著夙世的惡緣,致使遭受到彼父母墮胎。是否如此呢?若如是,既然嬰靈於夙世中有欠於父母而於今時遭到墮胎,這應該算是兩相不欠,扯平了,何以嬰靈還能向地府申控出冥向陽世父母討報呢?這不是又把因果捏弄得更複雜了嗎?(99.12.30)(111.11.23)
     示: 可以如是解。另,扯平了就不能申控,但可討救而干礙到者,則係有不欠父母親者。 (之後又叩問:若嬰靈係夙世不欠父母親而遭到墮胎者,這是否表示,此墮胎之事為父母之新造因?若如是,以夙世不欠父母親之故,此嬰靈是否便不須於枉死城補壽而再教育呢?聖示:然也。另,然也。)

     問: 遭墮胎之嬰靈,常不會有墓厝,其生魂是依附於胎屍處,抑或是跟隨在父母身側?若屬前者,一旦胎屍毀滅(如,被任意棄置或草草掩埋而被野犬吞食),則將改依附何處?若屬後者,一旦父母身亡,則將改依附何處?又,遭墮胎之嬰靈,常不會立祿位,其覺魂是尋求依附於祖先牌位處,抑或是跟隨在父母身側?若屬前者,但家庭中根本無祖先牌位,則將改依附何處?若屬後者,一旦父母身亡,則將改依附何處?(95.01.20)
     示: 依胎屍。另,若無胎屍,會遊蕩或依父母,亦有少數尋得前身墓厝而依。又,依祖祿。另,若無祖祿,會遊蕩或依前身祿位。

     問: 嬰靈之生覺魂,有可能回去依附在前一世人身之墓祿處嗎?又,今若保調嬰靈入列靈修,其生魂與覺魂將依附何處?其靈魂是否會先復回本靈原貌後,才入列「靈修院」呢?彼靈識是否亦會先復回前一世人身時之狀態呢?(95.01.20)(96.12.20)(111.11.23)
     示: 有。又,前問:生覺一如未保調時。後二問:靈則需先入靈宮,必要歷經半年始恢復原貌;靈識則無礙,即先恢復。 (之後又叩問:此處所謂「靈宮」,是否特指靈修院中,可使嬰靈或動物靈能恢復為本靈原貌之場所?若如是,一般生前已有身障殘缺之亡靈,經保調後是否也先要進入此靈宮以恢復為無身障殘缺之本靈原貌呢?聖示:然。另,然。)

    2: 生魂。又,即少有影響,但若加上靈魂之靈訊,加強能量,其影響即大,身體病業、精神均有可能,尤其耗弱病傷。

     問: 承前問。以昔叩問所識,生覺僅止於見聞之力。今嬰靈靈魂是否能加強生覺魂之動能?是否能加強生覺魂靈訊之能量?又,嬰靈對父母的身體病業、精神有所影響的原因,是因生覺魂之動能受到加強,抑或是生覺魂靈訊之能量受到加強之故?(95.12.20)
     示: 可以。尤其嬰靈若得准到陽世,則對父母、同輩之干擾尤重。又,是因加強生覺動能能量。即以其怨戾執念不釋,生覺即有加強動能能量。

     問: 嬰靈之靈魂是否不必出冥,便能因怨戾執念而加強其催促生覺動能之能量(或言機制)?嬰靈之靈魂雖加強了催促生覺動能之能量,但實際生覺之能量並未增加。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嬰靈之生覺本身能量既未增加,而一般之生覺又僅止於見聞之力,何以說會對父母有傷害與影響?又,設若嬰靈並未領旨討報,卻驅使其生覺傷害父母、同輩,這是否反而會形成另一段因果呢?(95.12.28)(96.03.13/11.14)
     示: 均是也。另,其產生傷害與影響,是以干擾父母、兄弟、姐妹之磁場,或祟擾牽引出事端。又,不會如此。嬰靈必定會得准,否則其怨戾能量不能支使生覺。

     問: 在地府准旨嬰靈到陽世討報時,其討報的對象是限制在何等親之範圍內呢?嬰靈得准到陽世,其討報對象應為父母,何以會對同輩干擾呢?這是否會與同輩間產生新的因果呢?又,嬰靈是否必須在枉城壽滿後才能申控討報?若如是,待其壽滿,彼父母親豈不是早已老邁或過逝?易言之,有墮胎而致有嬰靈之父母,很少有受到嬰靈討報者。(96.12.20)
     示: 前問:依序為母、兄弟姐妹、父。後二問:沒有錯,以此怨同輩得生並得受父母之愛,更重要是既為親眷,一定有牽連共業,譬如從父、從母或同輩間。又,錯,嬰靈不須再待壽滿即可申控討報。

     問: 嬰靈是否會隨著歲月時間而成長?其心識是否也會隨著歲月時間而成熟?又,一般嬰靈何時才能再行投胎轉世?能否請仙佛舉個最常見的情形為例子。(95.01.20)
     示: 會。又,有者數年,有者數十年,最常見者即予超荐。

     問: 嬰靈既然是為討債而來,為何死後要入「枉死城」?若無保調又得囚禁枉死城幾十年,不是對他很不公平嗎?(拱248期)
     示: 嬰靈雖是討報而來,但他成枉死,是兩回事,就像冤親討報了結,他仍要回冥繳旨面對自己的因果。

    3: 小鬼是由生魂。又,養小鬼者。

     問: 養小鬼是屬道家法術,抑或是其他邪法?養小鬼與巫術之間有何等差異?又,設若是小鬼為生覺魂受養,以其能量遠不如靈魂故,對供養者豈不是徒勞?(95.02.20)
     示: 不屬正道法,屬旁支「鳳陽法」,與巫術(如,降頭、放蠱)較不同。又,以血為養,以法為供,增其能量,豈會白費。

     問: 承前問。此中,「以法為供,增其能量」尚可理解,然而「以血為養」的目的何在?若改以一般香祀,會有何不同結果?又,供養小鬼後,通常能增加其能量到何種程度呢?能夠增加其能量到達等同靈魂般,既能自保亦能祟擾的程度嗎?(95.11.06)(96.12.20)(111.11.23)
     示: 以血為養增其與飼主靈息,香祀僅普通供養,無法特殊感應。又,可以增至靈魂之半能量。惟,能祟擾,但無自保能力,賴養者之蔭。 (之後又叩問:依昔叩問所識,豢養小鬼者以血為養以增其與飼主靈息。於飼主的血液中,那些成份被小鬼吸取後會增加其與飼主間的靈息相通呢?聖示:無差別,血即在身已成一體。)

     問: 養小鬼通常能為供養者自身帶來何種利益、何種危害或後遺症?又,隨著歲月時日的增長,小鬼是否也會同樣萌發過去的習性(包括劣根性)?(95.02.20)(106.02.20)
     示: 簡言之,財色阻礙。其後遺症即反噬害命,如祟擾精神,或牽引外禍。又,當然,最常見如惡作劇、捉弄人、討乞食。

     問: 承前問。以豢養小鬼者之後遺症即反噬害命故,這是否表示,小鬼與豢養者間早已存在著夙世的命債因果呢?又,若小鬼與豢養者間不存在著夙世的命債因果,那麼,受豢養的小鬼對豢養者反噬害命後,小鬼本身是否會承擔此命債因果呢?(106.02.20)
     示: 是其一而已,有者是豢養者今生新造因。又,當然亦要揹負此因。

     問: 小鬼雖受豢養者之法供血養,以通常為生魂故,彼於冥府的靈魂是否仍能支使受豢養的小鬼向豢養者做種種需索呢?若如是,受豢養的小鬼之冥府靈魂,通常會支使人間生魂向豢養者做那些需索呢?(106.02.20)(111.11.23)
     示: 小鬼生魂已壯大,故多數難以支使或者遭拒。另,故沒有。 (之後又叩問:依昔叩問所識,小鬼受豢養者之法供血養,可以增至靈魂之半能量。今小鬼面臨投胎時,因小鬼生魂已壯大,是否能抗拒靈魂的召感入胎呢?若仍能隨同入胎,因生魂已壯大,日後是否會發生一些生理或行為異狀呢?聖示:仍無力抗拒。另,不會。)

     問: 小鬼面臨投胎時,其受邪法控制的該一魂,是否仍受牽制而無法入胎?又,若地基主為生魂者,一旦其靈魂投胎轉人世時,此擔任地基主之生魂是否必然會受靈魂召感而入胎?若凶宅中有生魂或覺魂,一旦其靈魂投胎轉人世時,此滯留凶宅中的生魂或覺魂是否必然會受靈魂召感而入胎?(95.02.20/11.28)
     示: 大部份不會,因三魂合一之能量,並非施法者能抵抗。又,皆然也。

     問: 設若生魂受邪師所拘禁豢養(如,養小鬼),其靈魂是否可在地府中申控討報?若如是,邪師既有法術能力,則靈魂領旨後如何遂行討報?(95.08.23、24)
     示: 靈魂有意召感,生魂即不受邪師控制,但靈魂召感能量亦有限制,故此情形少。此外,生魂受制,無法影響靈魂,因其能量千萬倍大於生魂,故生魂受制,靈魂不會申控討報,因在三魂合一之際,邪師即已無力控制。

     問: 就亡靈投生於人道與畜道來比較,投生於畜道者,其靈魂的能量是否會被刻意降低或禁制?又,今有一亡靈被判投生於畜道,設若其生魂已受邪師所拘禁豢養(如,養小鬼),其靈魂投胎時,是否仍有足夠能量召感生魂投胎?若無法召感,這是否表示,地府亦允許人間對投靈的干擾存在呢?今生魂既無法入畜身(如,家畜類),該畜身會是胎死腹中,抑或是出生後成為了「植物人」般?(95.09.18)(96.12.20)
     示: 當然。又,無法,因已受到禁制。另,前問:不是允許,乃屬人為逆行。後問:多會胎死。

     問: 世人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察知自身受到他人所養「小鬼」之祟擾或阻礙呢?又,以「小鬼」通常為亡者之生魂故,但生魂力弱,雖受豢養者之法供血養,能發揮那些效力呢?這些效力能大到甚麼程度呢?(105.09.04)
     示: 很籠統,總之有異象即有可能。又,絕大部份以磁場之干擾破壞,使身體顯現病痛及病變。

     問: 在向聖門仙佛的因果叩問事中,善信受到他人所養「小鬼」之祟擾或阻礙,是否不常見呢?又,在善信受到他人所養「小鬼」之祟擾或阻礙時,聖門通常是開示善信採何種方式求解呢?(105.09.04)
     示: 然也。又,呈保調。

     問: 承前問。今善信受到他人所養「小鬼」之祟擾或阻礙時,若循保調求解,是應保調小鬼之地府靈魂,抑或是保調人間生魂(小鬼本身)入列靈宮呢?若是保調小鬼之地府靈魂入列,豈不是仍未能解決人間生魂(小鬼本身)之祟擾或阻礙問題?(111.11.23)
     示: 靈魂。另,靈魂加強能力則可節制生魂。

     問: 若將豢養小鬼者之小鬼保調,小鬼之地府靈魂入列靈宮後,彼小鬼仍滯留人間的生魂是否仍依止豢養者住處呢?否則,小鬼生魂將改依止何處呢?又,因為豢養小鬼者以血為養增其與小鬼間之靈息感應故,今若經由第三者將其小鬼保調後,豢養小鬼者是否能察覺呢?(106.02.27)
     示: 然也,因其飼主心念所縈仍會召感;若其人斷念則可收在「城隍司」。又,不一定。

     問: 因豢養小鬼者以法供血養而增其與小鬼間之靈息感應故,這是否表示豢養者已具備牽引小鬼的能力呢?若如是,是否便會因此產生扞格,導致小鬼之地府靈魂無法支使其人間生魂(小鬼本身)呢?又,今若經由第三者將豢養小鬼者之小鬼保調後,小鬼入列靈宮之靈魂何時才具備能力支使其人間之生魂(小鬼本身)呢?(106.02.27)
     示: 不一定。另,是有扞格之虞。又,証道。

     問: 【一陳信士叩問】:於后示宅第所在(略),之前已有聖示該處王姓坤道租客確實有「養小鬼」之情事。弟子年來觀察,覺得此房客行為有些乖張、心性有些怪異之處,這是否受其豢養小鬼之影響故?又,若經第三者將豢養小鬼者之小鬼保調後,小鬼對豢養者之不當影響(包括反噬害命之後遺症)是否便不會繼續存在呢?(106.02.27)
     示: 是也。又,不然,因為甚繁複,在靈修過程中仍會有影響。

     問: 承上問。做為第三者介入將他人豢養之小鬼保調,這是否可行呢?這也可避免諸如租客走後而又未將小鬼請走之情況。若為可行,伏望垂示上述王姓坤道房客之小鬼姓名為何?又,依仙佛所識,於保調小鬼後,此房客是否仍有存在偏好,並會再去供養其他小鬼呢?(106.02.27)
     示: 屆時辦會較佳。又,會。

    4: 降頭、放蠱即為「巫術」。借物之能量,行法之控制,與符術其理相同,目的相同,有者救人,亦可害人,用者之差別而已。又,前問:符術藉咒、言催生能量;簡言之,其原理如程式驅動。降頭、放蠱藉物蝕人身體,許多物均可,但多數為蟲類及符籙。後者:三者亦皆以符法解之。

     問: 「茅山派」是何種法脈?其主要是學習何等術法?「茅山派」法術有何等應用?(95.12.22、28)(96.03.15)
     示: 茅山本為道家修真成道之士所居,本無流傳術法,但後人慕山靈而居止,多有道家符籙法門,故後俗傳茅山符法,但多托借。「茅山派」是道家一支,為漢時茅盈、茅固、茅衷三兄弟成道,世稱「三茅君」之法脈。惟,三兄弟是修練老君之丹氣經教而非符籙,故茅山符法為後世修道者依附而成。

     問: 設若某人似受邪符,應如何破解邪符?又,近來嘗聞道親言其親友受符所害亂,求諸許多宮堂(也許只是一般神壇)問事,多語其力未逮,今世人被邪師放符時,有仙佛解除不了的符咒嗎?(拱053期)(95.11.06)
     示: 心正破萬邪。所謂「中邪符」者,乃心性未定,而正義之氣微,方中邪符。又,沒有。所謂「力有未逮」,是指受害者已嚴重損傷,醫護困難。




     

  • 靈生覺魂篇(十九)靈之裹腹以氣 靈氣 道炁

    靈生覺魂 (十九)
     
    1  通常世人每年在清明節才至墳前祭拜亡靈一次,今依附於墓厝之生魂平常如何取得食物?又,一未受陽上家人供養之生覺魂,將如何取得平日食物以維持其能量?此期間通常是以那些食物來裹腹呢?(95.05.19)(96.12.21)

    2  無論生魂與覺魂,是否可自由進出陽間飯店或餐飲店用餐而取得「食物」?若如此,豈不是更豐盛,食物來源也不虞匱乏?又,今若在飯店或飲食店的排煙口處,是否便不受此限制?因食物烹煮過程中,其氣味會自排煙口處排出。(95.05.19/07.14)

    3  證道仙佛平日如何取得「食物」,以維持其能量?何種境界之仙佛,可不受人間供養,而能直接取用宇宙間能量以做為「食物」?又,荒廢的廟宇(此在台灣較少見,但中國大陸早先文革時代則常見),若其內仙佛尚未旨到離去,則其平日如何取得食物,以維持其能量?(95.05.19、22)(96.12.21)

    4  「靈氣」與「靈炁」兩者中,「氣」與「炁」間讀音相同,如何區分其意義呢?又,「道」化「炁」,「炁」化一切人類與宇宙萬物。是否如此呢?(95.11.14/12.05)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不能用「食物」來形容,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又,諸如附近植物。

     問: 承前問。既然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今領旨出地府之冤親債主,或未受祀之門神又何必到城隍處飽食呢?又,有靈異節目中述說,有些亡魂(應該是屬生覺魂)會藏在公共廁所,如此可吸取世人剛排便、排尿中的食物餘氣,這應該是屬一派胡言吧?若如是,生覺魂實無理由去躲在公共廁所或地下道等建物內吧?(95.05.26)(96.12.21)
     示: 正如人在山郊覓食,雖隨處可裏腹,但有飯店為何不去,除非身無分文。既領旨,當然不必要自行覓食。又,是胡言。另,若有依止該處,則必屬身亡之地。

     問: 承前問。在人間常有著毒草、毒花之類的有毒植物,其質會使誤食者中毒,今既靈之裹腹以氣,那麼,生覺魂吸取這些有毒植物之氣是否便無所謂「中毒」呢?若仍會中毒,那麼,生覺魂會有那些中毒症狀呢?又,一些中藥草可供食用,其質對人有著一定療效,今既靈之裹腹以氣,那麼,生覺魂吸取這些中藥草之氣是否便無所謂「療效」呢?若仍有療效,那麼,生覺魂會有那些療效結果呢?(111.11.23)
     示: 不會中毒,其毒是質非氣。又,無效。

     問: 依昔叩問所識,依附於墓厝之生魂,平常便可由吸取天地間物之氣而取得食物。今墳前以食物祭祀亡者,除慎終追遠的意義外,似乎以食物供養之意義不大。是否如此呢?又,生魂希望子孫墳前以食物供養,這是否為生前執識使然?(95.05.22)
     示: 然也。又,執識之關。

     問: 承前問。一般人歸空後,大概多久後便知道吸取物之氣以裹腹?又,世人在墳前祭祀時,一者以葷食,一者以素食,兩者作法對亡魂吸取食物之氣後,分別會有何等不同的影響?(95.06.22/07.14)(96.12.21)
     示: 需到執識去盡,故時間可長可短。又,素食者會靈清,葷食者會加重冤怨、恨執等不善能量。乃因葷食祭物中有動物怨靈之殘留能量存在故。

     問: 依昔叩問所識,生覺魂僅為靈魂視聽的延伸,並無思維的能力。於亡者出殯前,彼靈魂應早已返冥,今對亡者生覺魂祭拜時,一者使用葷食,一者使用素食,分別會有何等差別呢?對那無法直接吸取祭拜食物之氣,且已在地府之靈魂又有何影響或差別呢?又,世人在中元節祭祀由地府來人間的善魂(俗稱「好兄弟」)時,因彼等為靈魂故,今一者使用葷食,一者使用素食,分別會有何等差別呢?(98.02.03、11)(99.12.30)(100.01.06)
     示: 葷物有加夾怨戾,故其能量對亡者有影響。惟,於因業上,均對亡者無差別,是生者自身造作之業,當然也間接其靈亦要擔業。吾有云「間接」,亦即受害之靈怨,其為受者故擔業。又,差別在彼等會執於豐盛之餐,影響則同上示。 (註:此聖示中,「影響」者,是針對亡者吸取葷素後有否利害之影響;「差別」者,是針對亡者受葷素祭拜後有否獲罪之差別。)

     問: 承前問。此對亡者祭拜葷物之影響,是否指以葷物祭祀靈魂(譬如中元節出冥的善魂)時,才會有因葷物加夾怨戾能量而對亡者靈魂之影響?若如是,若以葷物祭祀墓祿之生覺魂時,是否就不會會有因葷物加夾怨戾能量而對亡者生覺之影響?以生覺魂僅為靈魂視聽的延伸,並無思維的能力故。(100.01.14)
     示: 可以如是解。另,不盡然,靈魂鑒知,生覺亦能鑒知。

     問: 承前問。祭祀墓祿之生覺魂時,生覺是直接吸取葷物之氣的一方,既然生覺僅為靈魂視聽的延伸,並無思維的能力故,就算生覺亦能鑒知,葷物加夾怨戾能量怎會對生覺亦會有所影響呢?會產生那些影響呢?又,地府中的靈魂並無吸取葷物之氣,而是由生覺直接吸取葷物之氣,就算靈魂鑒知,這葷物加夾怨戾能量難道也會對遠在地府的靈魂有所影響嗎?會產生那些影響呢?(100.01.19)(111.11.23)
     示: 前問:火燃,在旁亦可感其熱,同是理。後問:因其氣不善,對靈體有侵蝕作用,就如混凝土之砂,若用海砂,成品就不好。又,前問:當然。後問:同前示,有侵蝕作用。 (之後又叩問:依昔叩問所識,以葷物祭祀墓祿之生覺魂時,生覺是直接吸取葷物之氣的一方,葷物加夾怨戾能量對生覺會對生覺有所影響。對遠在地府的靈魂亦會有所影響嗎?若如是,以該地府中的靈魂並無吸取葷物之氣故,卻仍會有那方面的影響呢?聖示:然,因三魂仍會傳感。另,穢濁。)

     問: 今以葷食祭拜由靈魂敘錄之地基主時,是否也會有因葷物加夾怨戾能量而對地基主靈體之影響呢?又,今以葷食祭拜證道之福神時,是否也會有因葷物加夾怨戾能量而對神明靈體之影響呢?(100.01.14)
     示: 理論上如此,但也可篩選挑揀。又,同前示。

     問: 承前問。一般鄉里間的福神,其旁會有那些幫辦輔神呢?在鄉下常見有善信以葷食祭拜福神者,那麼,對其旁幫辦輔神而言,是否也會有因葷物加夾怨戾能量而對彼等靈體之影響呢?(100.01.19)(111.11.23)
     示: 前問:當然有,但沒有特定,有者有土地婆,有者有大二三等,若都無,也會有低階神司。後問:也可篩選挑揀。 (之後又叩問:世俗中猶見善信以葷食祭拜神明,宮廟神明(神將等)是如何篩選挑揀而避開葷物中所加夾的怨戾能量呢?若神明(神將等)不可避免地吸取到葷物中所加夾的怨戾能量,又會有何等影響呢?聖示:前問:一般低階神司無能為力。後問:同樣會增加穢濁。)

     問: 今生覺魂離開其位而遊走,除生前的殘留習慣不計外,主要還是為了尋找物之氣來裹腹。是否如此呢?又,生覺魂為吸取水果花草之氣,是否可自由進出世人的果園或花園中呢?(95.07.14、25)(96.12.21)
     示: 是也。又,無法自由,因其耗弱,容易受傷。生覺本體不似靈魂有其力場可以護己祟他,而果園、花園,乃至山川大地、建築物體等亦會因地球自轉產生磁場,若強烈之際生覺則會受傷。可將生覺比喻負子鼠,生性膽小,但嗅敏行捷,能趨吉避凶。

     問: 人歸空後,三魂仍須要吸取萬物之香、氣以維持能量。今在生時,三魂在身軀中尚且須支配、駕馭身軀,是否也須要吸取一些「食物」來維持其應有的能量呢?若如是,在身中,三魂須要吸取那一些食物呢?易言之,此身是經那些管道、途徑來供應這些食物呢?若非是,人歸空後,三魂既已無身軀之包袱,何以還須要吸取香、氣等食物來維持能量呢?(100.01.01、16、22)
     示: 在身中不必要,因為此身已可供應。另,前問項:這說起來太繁複。簡言之,即氣海(丹田)之能量。後問項:就是因無此身之供應。   

     問: 【一李善德叩問】:弟子見佛教徒於中午拿到便當,都會夾一口飯施食,那弟子也可行嗎?(拱243期)
     示: 有此悲心當可,但是會有一些後遺症,譬如說時日既久,近身陰氣聚積過重,或者化食未盡其功,蝕及自身。

    2: 不可,宅有門神,不得而入。又,是不受此限,但其靈氣已大為流失。

     問: 承前問。依昔叩問所識,家宅中未必有門神,必須有大德或厚福之人方有之。何以一般飯店或餐飲店卻會有門神,致使一般生覺魂無法進入而取得食物?(95.05.22)(99.12.30)
     示: 因彼一般都會祀門神,若因宗教信仰不同,亦有家神、灶君,故無法自由出入。 (之後又叩問:若世人有在家宅或公司祭祀門神的舉止習慣,即便此世人並非大德或厚福之人,那麼,上天是否也會指派門神進駐彼家宅或公司呢?聖示:會有其他神司兼任。)

     問: 承前問。世人烹煮食物的氣味可在飯店或飲食店的排煙口處明顯被聞到,今聖示「其靈氣已大為流失」,這是否表示,「食物本身所具的靈氣」與「世人所聞到的食物氣味」間,是不同的兩回事?又,仙佛用「靈氣」兩字,而不用「氣」,其間有何差別意義?(95.07.25)(96.06.14)(98.01.11)
     示: 然也。又,所謂「物必有靈」,其靈乃精華,氣僅其流於外;簡言之,「靈」為內,「氣」為外。

     問: 承前問。此中「靈於內,氣於外」,是否只針對有肉身存活的情況而言,對歸空後之三魂而言,是否仍能說「靈於內,氣於外」呢?又,在人身中,「氣」是如何產生的呢?主要用途為何?今聖示所言之「氣」,是否即是中醫所說的「氣」,僅是循著經脈穴道之途徑而散佈人身呢?(95.12.20)(96.05.09/11.15)(98.01.11)(111.11.23)
     示: 當是指肉身存活而言,歸空即不是,因歸空即無其氣。又,前二問:靈入身,「氣」為生命運作(此「氣」者,是指經由呼吸之雜氣);簡言之,血與氣間相互形成動力與原動力。當然,人之呼吸中,「吸」亦是產生氣之原。後問:然也。 (之後又叩問:仙佛靈體經過時,世人常能聞到迥異的檀香味,這是怎麼產生的呢?這檀香味是仙佛經由採集而拋擲出來(猶如天女散花般),抑或是由仙佛的靈體中自然釋放出來的呢?聖示:是輕清之靈所具有。)

     問: 任何食物,無論是源自於動物或植物,雖其「靈」已離去,但其「氣」猶在。是否如此呢?又,
        1) 人過往後,屬於該人的「氣」是否猶存在於大體上,致使生魂受此「氣」吸引而執守在大體處?而「氣」與「魄」兩者間是呈何等關連?
        2) 人身或萬物之氣,是否必須待完全毀壞、變質或不見後,其「氣」方會消失?否則,其「氣」要待何時才會消失?(95.12.05、20)(96.11.15/06.14)(99.12.30)
     示: 物必有靈,有靈而有氣。又,前問:然也。魄與氣僅屬間接,不直接牽連,因兩者彼此是不互屬。後問:絕大部份在七七四九天後會消失。 (之後又叩問:此中「物必有靈,有靈而有氣」,是否表示,物必先有靈之存在,有靈之存在才能運作呼吸之氣呢?聖示:然也。)

     問: 承上問。今若人身或萬物之氣,絕大部份在身亡七七四九天後會消失,那麼,一般物死後,將之存儲於冰箱而不腐壞,若超過七七四九天,甚至二三個月以上,其「氣」是否會因冷凍而延長猶存呢?
     示: 不會。

     問: 有練氣的世人才會具有「靈氣」,未練氣的人是不會有「靈氣」的。是否如此呢?對非練氣的世人而言,「靈」與「氣」並非直接隸屬關係,頂多只有經呼吸之外氣而已。是否如此呢?又,任何食物之「氣」,是特指動植物中的靈氣,抑或是泛指動植物經由吐納呼吸(或光合作用)之雜氣?人身或萬物亡後,七七四十九天內會消失之「氣」,是特指動植物中的靈氣,抑或是泛指動植物經由吐納呼吸(或光合作用)之雜氣?(98.01.11)(99.12.30)(111.11.23)
     示: 前問:是也。後問:當然。又,皆是後者。 (之後又叩問:中醫所說的「氣」循著經脈穴道之途徑而散佈人身,實則是屬經由呼吸之雜氣。是否如此呢?練氣之人,則是將此呼吸之雜氣馴服引導。是否如此呢?聖示:前問:不盡然,人身內亦有氣。後問:然。)

     問: 昔聖示,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今無論是以葷食或素食祭祀亡魂,彼裹腹所吸收的氣,是否就是食物於生前經由吐納呼吸(或光合作用)而殘存於食物中之雜氣呢?若如是,今以存放遠超過七七四十九天之葷食或素食製品(如,冷凍食品、罐裝飲料、餅乾、煙酒、罐頭多可保存一年以上)來祭祀亡魂時,因食物之氣已自然消失,那麼,亡靈是否就無法自食物中吸取到其氣了呢?(98.01.11、13)
     示: 如此較不詳盡,應說是其物質之精華。此謂「物質之精華」就是說其質之成份。另,仍有其物本身所具物質精華。

     問: 承前問。靈之裹腹以氣,此中「氣」者,是指「物質之精華」,抑或是「經由呼吸或光合作用所產生的氣」呢?又,對於修練金丹大道之行者,其元胎是否即是其身體所具「物質之精華」所凝結而成的呢?(98.01.13/04.30)
     示: 二者是相成,行光合作用而有物質成份之發揮。又,可以如是說。 (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萬物經由呼吸或光合作用所具(得)雜氣,有助於萬物本身物質的生機,有此物質的持續存在才能維持「物質之精華」不會消散?聖示:然也。)

     問: 承前問。舉植物為例,花草樹木皆會行光合作用及呼吸作用,此間所產生的氣,是屬「呼吸之雜氣」,但花草樹木所散發之香臭味、芬多精是屬「物質之精華」。是否如此呢?又,舉動物為例,動物會行呼吸作用,此間所產生的氣,是屬「呼吸之雜氣」,但動物腺體所散發之香臭味(假設並未受細菌分解發酵)是屬「物質之精華」。是否如此呢?動物之血液的原有氣味,是否屬「物質之精華」呢?若非如此,仙佛能否舉例動物身中,那些氣是屬於「物質之精華」呢?(111.12.08)
     示: 然也。又,前問:然也。後問:然也。 (之後又叩問:修丹者即是為將體中「物質之精華」結胎。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那麼,所謂「元神結胎」即是體中「物質之精華」之結胎。是否如此呢?聖示:然也。另,然也。)

     問: 於食物中,所謂「物質之精華」,應該也是一種能量形式。是否如此呢?否則,亡魂如何吸取此「物質之精華」。若如是,今世人食用的無論是葷食或素食,食物中有形的礦物質、維生素,固然是供應於有形的器藏運作所需,但以能量形式存在的「物質之精華」被世人食用後,通常是做何用途了呢?又,於食物中,所具的「物質之精華」,此能量是否也有清濁、善惡之分別呢?(98.04.30)
     示: 當然。另,當然對三魂之助益。又,當然。

     問: 承前問。這是否表示,世人之三魂於氣海(丹田)所吸收的能量,是否即是世人攝取自外界食物中的「物質之精華」呢?若如是,以世人自身亦會產生「物質之精華」故,此自身中存在的「物質之精華」,是否也是供應三魂的能量來源呢?(111.12.08)
     示: 不盡然,亦有大自然間之精華。另,理論如此,但並非人人均可臻此。 (之後又叩問:修丹有成者,其元神結胎後之「元胎」能量相對於其自身靈魂有多大呢?以其歸空後三魂依之而能合一故。除元胎具有足夠使三魂合一之能量外,元胎是否也是供應三魂吸取的能量來源呢?聖示:前問:元胎即靈魂加強版。後問:相關相輔。)

     問: 承前問。對那些在世有抽菸嗜好的亡魂,彼生覺魂之生前餘識是否也會尋找菸草吸取其「物質之精華」呢?對那些在世有吸食海洛因嗜好的亡魂,彼生覺魂之生前餘識是否也會尋找罌粟花吸取其「物質之精華」呢? (111.12.08)
     示: 前問:有此現象,但非長久。後問:亦同前示。

     問: 依昔叩問所識,於食物中,吐納呼吸(或光合作用)而殘存於食物中之雜氣會於七七四十九天後消失。那麼,於食物中,其物本身所具物質之精華,通常於多久時日後會消失散盡呢?又,動植物死亡後,其體中所具的物質之精華,是否須待其物完全潰爛消失後才會隨著消失散盡呢?若如是,動物或植物亡後,七七四十九天內,其體內原經由吐納呼吸(或光合作用)而仍存在之雜氣,是否也仍有助於此「物質之精華」的延續存在?(98.04.30)
     示: 通常會數年之久。又,是之後才漸漸消散。另,當然。

     問: 昔聖示,「靈」於內,而「氣」於外。今於存活的不同肉身中,因靈不同,是否其氣便不同?先祖亡靈與陽世親人間,應該說是「氣血相通」,抑或是「親緣相通」呢?又,昔聖示,先祖亡靈向陽世親人討救憑親緣。此親緣是指與親眷間的氣血相通,抑或是與親眷間阿賴耶識所藏之親緣業因?(95.12.14、18、20)
     示: 靈不同,當然氣亦不同;惟,親眷間主靈氣,故是氣血相通。又,親緣因業。此中,先亡靈與陽人當然憑藉氣血相通,若無氣血,何來因緣,亦即討救是仗侍有其氣血親眷,始有其因緣討救。

     問: 承前問。今既靈不同,氣便不同,即便是親眷(如,父母與子女),亦仍然是不同的個體,何以說先祖亡靈與陽世親人間,是氣血相通呢?又,人胎由父精母血所成,這是否為「血」相通之因?那麼,「氣」相通之因何在?(96.03.13、19)
     示: 以其今生親緣故,乃有氣血相通。又,此氣血相通之意,是為後天,故父精母血即是氣血所在。

     問: 昔聖示,生覺魂無法進入飯店或飲食店以吸取食物之氣,因有門神、家神阻止之故;又示,飯店或飲食店的排煙口處則不受此限,但其靈氣已大為流失。此聖示中所方便解說而借用的「靈氣」,其實應該是指食物中「物質之精華」。是否如此呢?又,昔聖示,靈不同,當然氣亦不同;惟,親眷間主靈氣,故是氣血相通。此聖示中所方便解說而借用的「靈氣」,其實應該是指親眷間「物質之精華」。是否也如此呢?若如是,親眷間「物質之精華」之相通,是藉遺傳來完成的嗎?(98.01.13)
     示: 然。又,也可以如此解。另,父精母血,應說其質相同。

    3: 同前示,即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但証羅漢果、真人以上者,即可如道家龜息般,一年、十年、百年無需裹腹之氣,乃因証此果即具較強能力而成就。此謂「龜息」者,簡言之,不以口鼻吐納,全身毛細孔均可行。又,同前示(即,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

     問: 承前問。今証羅漢果、真人以上者,其所吸取的氣是來自何處呢?又,在天地間,供証羅漢果、真人以上者所吸取的氣,既非來自於有形質之食物,那麼,所吸取的氣是如何存在的呢?(98.01.11/03.17)
     示: 日精月華。又,並非僅有形物有氣而已,譬如五行產生氣場亦是。 (之後又叩問:比敘果位之羅漢或菩薩,其是否仍無法如正品羅漢或菩薩可以龜息般,而數年或數十年不用進食吸取能量?聖示:然也。)

     問: 靈界中的一般天人(此處並非指證道之仙佛)或阿修羅眾生,平日如何取得食物,以維持其能量?其食物源自何方供養?又,地府中平民區、聚善所、聽經所中亡魂,平日如何取得食物以維能量?地府中神司陰差之食物則是由何處供給?(95.05.19)(96.12.21、27)(100.01.01)
     示: 各天界為何均有鳥語花香之描述,即為能源(能量之來源)。另者,阿修羅道有分層次,魔卒當如餓鬼需加強吸取能量,但高階魔神已如真人、羅漢般無需密集吸取能量。又,鬼靈仍由陽間之「城隍殿」供給;惟,仍須透過交易、流通的過程才能得致食物,正如陽間一般。神司則會修行轉能量自給。

     問: 昔聖示,物必有靈,有靈而有氣;靈為內,氣為外。今陰靈(無論是屬靈魂或生覺魂)是否有可能吸取世人身上的氣(指物質之精華)而裹腹,或做傷害等其他目的?鬼魂吸取世人陽氣之說,常見於電影情節或術士之語。(96.05.09)
     示: 當有此可能,故成惡鬼,即會遭追捕。

     問: 依昔叩問所識,動植物死亡後,其體中所具的「物質之精華」,通常會數年之久才會消失散盡。今亡者之生魂此初亡後的數年間,是否仍可吸取其土葬遺骸中的物質精華做為裹腹呢?又,於火葬場中,在焚燒大體的過程中,大體中的「物質之精華」是否會猶如蒸煮食物般釋放出來呢?若如是,於火葬場周遭的其他亡魂是否得以吸取其釋出的「物質之精華」做為裹腹呢?(111.12.08)  
     示: 亦有此可能。又,然。另,亦有此可能。

     問: 嘗聞祭祀(拜)過的食物、水果較易腐壞而保存不久,其原因是否與彼供果、供物之氣(指物質之精華)已被亡靈或鬼神吸取之故?又,即便其氣已被亡靈或鬼神吸取,彼食物、水果的營養成份應該仍存在,而無虞因祭祀而破壞吧?(95.11.14/12.05)(96.06.14、21)
     示: 是如此。又,是如此。但祭陰靈(包含善靈)者,其「氣」,即能量,較不純馴,因有陰靈之氣機(即能量)在,猶如人吃食,留涎漬於物之理一般,故有者不宜食用。惟,家中祭拜祖先時,因覺魂殘留氣機較微量,所以世人用之無妨,但較敏感衰耗之人則仍不宜。

     問: 承上問。今使用那些食物、水果來祭祀陰靈後,較易有「其氣有較不純馴」的現象發生?祭祀過地基主(多屬靈魂)、中元節「好兄弟」、「昊天紫綬靈修院」靈修士的食物、水果,其「氣」是否也有較不純馴的問題存在?又,世人食用此祭祀過陰靈的食物、水果後,會有何不適現象發生?最糟的情況須多久後才能復原?若有此些顧慮而不食用,則應如何處理較適當?(95.12.05、26)(98.01.11)
     示: 前問:普遍都是。後問:祭祀過地基主、中元節善魂者,然也。惟,祭祀過靈修士者,不純馴的問題較輕。又,前問:有者不會,有者會寒熱不定,有者會嘔吐,更甚者一病不起,但鮮少。中問:恢復時間亦不定,需視各人體質。後問:處理上,可腐後當肥料或由家禽畜食之。

     問: 依附於自家中祿位的覺魂,是否可以不經家人奉請,便可自由取得家中一般食物(無論熟食與否)?若如是,附於自家中祿位的覺魂,在家人尚未用餐前,便可自行開動享用。是否如此呢?又,家中祿位的覺魂,若未得家人奉請(也可能家中根本就沒設祿位),將往何處吸取食物呢?(95.05.19)(100.01.01、06)
     示: 不可以。家有灶君、家神,豈能不請而用。又,無正常管道,所以會有先靈不安。 (之後又叩問:據昔叩問所識,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何以仙佛說「無正常管道」呢?設若附近植物之氣不虞匱乏,何以「會有先靈不安」呢?聖示:設若是偷,是正常管道嗎?所以會不安。)

     問: 世人在家中祭拜先靈時,先靈的覺魂自然是先受其益,但先靈的生魂依附於墓厝,可能遠遠在十里之外,是否也能趕來享用?又,今在家中(覺魂所在)或墳前(生魂所在)祭祀先靈時,彼仍於地府中的靈魂是否也能收到?(95.05.19)(96.03.19/06.14)(98.01.13)
     示: 不能,故祀必有其方。又,雖知而收不到,因其祀之物氣靈,到不了地府。 (之後又叩問:此聖示中,「其祀之物氣靈」之「靈」字是否為贅字,抑或是應改為「其祀物之靈氣」,抑或是應改為「其祀物之精華」?聖示:可以如是解。)

    4: 「氣」與「炁」是有關聯。「氣」為人身及萬物所具,「炁」為天地之能量;區分上,以「炁」較清輕,「氣」較濁重。又,然也。

     問: 承前問。所言「氣為人身及萬物所具」者,對人身而言,此「氣」是否即是指呼吸吐納之外氣?對植物而言,此「氣」是指夜間呼吸作用之外氣,或日間光合作用之外氣,抑或是兩者皆是?又,所言「炁為天地之能量」者,此「炁」是否亦為練氣之行者所煉得的靈炁呢?(99.12.30)(100.01.06、12)
     示: 對人,大致上如此,但非外氣而是自身之氣。對植物,皆是。又,簡明而言,「炁」是宇宙間之光能。 (之後又叩問:於人身中,「呼吸吐納之氣」與「自身之氣」差別何在?若有差別,何以仙佛聖示「大致上如此」?聖示:吸入炁,去蕪存菁再呼出,加強自身之氣。另,兩者有關聯,而信士問題所列,前段是如此,後段不同,吾當然是如此回示。)

     問: 依稀記得在天堂遊記一書中有談及「炁」,唯仍不明白東華帝君與「木炁」是何干係?西華帝君與「金炁」是何干係?餘南華帝君、北華帝君、中華帝君者類推之。又,是否五老等於其方先天之「炁」,抑或是五老是化育其方先天之「炁」者?(95.12.05、26)
     示: 五老分屬五行,各據一方,與其方先天之「炁」密不可分。又,五老即其方之炁。

     問: 於太上清靜經中,所謂「清者濁之源」、「降本流末而生萬物」者,是否在形容「炁」能生化成「氣」之理,抑或是「道」能生化成「炁」之理?又,據昔叩問所識,五老代表五行之「炁」。既然已有五種法相呈現,這「炁」應該不再是無形無名之「道」,是故「炁」應是道之所化,而非「道」。是否如此呢?(95.12.05)(96.06.14、20)(99.12.30)
     示: 是在指前者,因「炁」較清輕,「氣」較濁重。後者不是,因道即炁,道本無名,強名之曰「道」。既強之曰道,亦可曰炁,以之施設而知。又,五老為五行先天「炁」,故曰之「道」,亦可如此認知。 (之後又叩問:所言「亦可如此認知」者,是否表示仙佛亦認可弟子所述的「炁應是道之所化」呢?聖示:當然亦可如是解,上聖佛菩薩之炁之道,本就相關聯。)

     問: 今世人歸空後,三魂已不受凡間烈燄、寒冰之影響,這是因為靈體為先天之炁所塑造之質,凡間之烈燄、寒冰是後天之質,故亡靈不會受其傷害。是否如此呢?若如是,地府用以刑罰亡靈之烈燄、寒冰,當是先天之炁所塑造,故而亡靈會因而感到痛苦。是否如此呢?(98.02.12、16、18)(111.12.08)
     示: 不盡然,本身若甚衰耗,仍有可虞者(即指受傷),因不論先後天,仍在此一大磁場之內。另,是也。 (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今世人歸空後,靈體雖為先天之炁所塑造之質,但凡間之烈燄、寒冰亦含有先天之炁之質,故三魂遇烈燄、寒冰,仍有受傷之虞?聖示:然。)

     問: 承前問。如仙佛所示,亡靈本身甚衰耗時,遇凡間之烈燄、寒冰仍有可虞。今以生覺魂本身能量甚低於靈魂,是否遇凡間之烈燄、寒冰便仍有可虞而無法通過呢?又,據昔叩問所識,世人歸空後,靈魂本身能量並未降低,何種情況下靈魂本身能量會甚衰耗呢?今若靈魂本身在無衰耗下,是否便可以無礙地通過烈焰、寒冰呢?(98.02.18)(100.01.01、06)
     示: 當然。但也不盡然,三魂若合聚(不是成神証道之合一)便可無妨。又,前問:當是受到宇宙間能量、磁場影響。另外,離體之時亦有受傷之虞。後問:然也。 (之後又叩問:歸空後,除證道或投胎外,三魂合聚之機會少之又少,此聖示中所指「三魂若合聚」是指何種情形呢?聖示:剛死而又未離體,或初離體仍在大體周遭。)

     問: 承前問。凡間世人所感受到的冷熱之質雖屬後天之氣,但其背後仍有先天五形之炁內蘊其中,這好比人體色身雖是屬後天,卻有先天之靈體於其中運作般。是否如此呢?若如是,假設三魂並無衰耗下,今三魂通過凡間烈燄、寒冰時若仍有可虞,其原因是否也是因為烈燄、寒冰中有其相關的先天之炁存在之故呢?(98.02.20)(100.01.01)
     示: 然也。另,然也。

     問: 承前問。若在三魂僅是合聚而非成神証道之合一下,何以說生覺魂便無虞通過凡間之烈燄、寒冰呢?又,舉例而言,於火場而亡的亡魂,因剛死而靈魂猶未離體或猶在大體周遭,此時因三魂仍合聚(不是成神証道之合一),則生覺魂可無虞通過烈燄。是否如此呢?設若靈魂於火場中先離體並離開大體而去,則晚些出離的生覺魂便易受烈燄之傷害。是否如此呢?(111.12.08)
     示: 已在靈魂翼護而能量加強。又,前問:然。後問:然。

     問: 據昔叩問所識,火葬場中,將棺具併大體移入火化時,陽世親眷會呼喊亡者名,請其趕快離開,此乃單純之沿俗成習,並無實質作用。今若生魂、覺魂無法通過烈焰,那麼,這世俗之作法應該不是聖示所言「單純之沿俗成習」,而是事實如此了。是否如此呢?(100.01.01、06)
     示: 這是兩回事,大體火化,三魂早已離體,怎會受傷。 (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大體火化時,即便是生覺魂無法通過烈焰,但因已離體故,便會避開烈焰,故不會受傷。是否如此呢?聖示:然也。)

     問: 嘗見遊記著書之正鸞靈神離體後,於經過(或到達)某些地方時,仍然會感到熾熱或寒凍的溫度襲身,這是否表示,在天地之間,有著與熾熱或寒凍相關的先天之炁存在呢?若如是,在凡間中,後天溫度冷熱之氣候形成,其背後是否必有著與冷熱相關的先天之炁以為蘊(化)育呢?(98.02.12)
     示: 當然。另,是也。

     問: 昔聖示,靈神已無時空實物障礙,故世人歸空後,其三魂(靈生覺魂)均能夠穿牆而過。今牆壁應也有先天之炁存在,何以三魂就能夠穿牆而過,卻無可虞之處呢?就算靈魂能夠穿牆而過,以生魂、覺魂之能量遠低於靈魂故,生覺魂能夠穿牆而過嗎?又,對三魂而言,何者能穿住宅的鋼筋水泥牆而過?何者能穿金庫的銅牆鐵壁而過?(100.01.01)
     示: 牆壁怎會有先天之炁?所以並無這些問題。

     問: 承前問。據弟子所識,一切萬物皆先天五形之炁所造化,何以仙佛說牆壁沒有先天之炁呢?若牆壁沒有先天之炁,何以烈燄、寒冰中卻有其相關的先天之炁存在呢?又,假設三魂並無衰耗下,今三魂通過凡間烈燄、寒冰時若仍有可虞,其原因是因為烈燄、寒冰中有其相關的先天之炁存在之故。那麼,因銅牆鐵壁中有其相關的先天之炁存在之故,三魂通過凡間銅牆鐵壁時,是否亦有可虞之處?(100.01.06)
     示: 信士自深思,牆壁不是先天自然,而是後天造作成,且實物與烈陷寒冰不同,烈焰燃燒產生熱能,寒冰有千年累積。又,除非是千年寒鐵等稀物。

     問: 世人焚化紙錢給亡者時,凡火中的溫度當屬後天之氣所具,而按道理,亡者靈體所須者當是先天之炁所具的溫度,那麼,焚化紙錢給亡者時,如何能助益亡者呢?又,所焚之物所化之能量,對亡者有何實質利益或幫助呢?若有之,亡者之三魂中,何者最有此需要呢?(98.02.12)(100.01.01、06)
     示: 所助益者並非其火,而是所焚之物所化之能量。又,焚物產生溫度,即已非凡物之質,亦即對靈魂有溫暖之助。另,生魂。 (之後又叩問:這是否表示,焚化紙錢給亡者時,若對象是墓厝生魂,則焚物之熱能僅對生魂有溫暖之助;若對象是祿位覺魂,則焚物之熱能僅對覺魂有溫暖之助;若對象是中元節出冥善魂,則焚物之熱能僅對靈魂有溫暖之助。是否如此呢?聖示:然也。)

     問: 承上問。歸空後,靈體已無肉身之體溫等質感束障,何以還會需要世人焚化紙錢之熱能所產生的溫暖之助呢?今若世人並無焚化紙錢給亡者(譬如耶教信徒或無祀孤魂),亡者無此熱能所產生的溫暖之助,那又會如何呢?又,何以說生魂最需要焚物之熱能呢?何以覺魂及靈魂便不那麼需要呢?(100.01.06、12)
     示: 前問:靈體本身即是能量,怎會不需熱能。後問:若單純不燒紙錢,但另有助力(譬如造功德迴向)則不會,否則易衰耗,或干礙於陽人。何以「干礙於陽人」,即其起忿怒怨恨心,磁場劇烈,當然就干礙到他的陽世親眷。又,因生魂屬動能。而覺魂、靈魂不是不需要,是信士問何者最需要。

  • 靈生覺魂篇(廿十)殘靈投生 忘魂湯

    靈生覺魂 (廿十)

    1  於水族中,鯨魚、鯊魚、海豚、鱈魚、鮪魚等大型或較大型魚類,是否為亡魂之生、覺魂被打成殘靈而投生者?又,水族中,各種龜類,是否為亡魂之生、覺魂被打成殘靈而投生者?(95.06.01、18)(96.03.19)

    2  以殘靈方式投生後,千萬計的殘靈要等待到何時,才能再復聚為一完整的「魂」呢?又,設若其中有一殘靈死亡後一直留滯在人間,則對往後的復聚,會造成何種影響呢?(95.04.24)(96.03.13)(97.12.22)

    3  若一亡魂之靈魂被判罰打散為殘靈,繼而投生於畜道四生中,其阿賴耶識將如何打散而分配於各個殘靈上呢?(95.10.25)

    4  鸞門中,仙佛引領遊生探訪海族中的螃蟹、魚蝦等低等動物,常有將彼等之魂調出問話的情形,此被調出者是三魂中之何者呢?又,無論被調出者是三魂中何者,以蝦蟹多為殘靈投生故,這完整的魂是如何一時匯集於此而接受問話的呢?另者,若被調出者仍只是殘靈,以殘靈之智能不足故,如何能接受問話呢?(99.10.08、13)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水族中,大型生物已有三魂具備者。又,龜類已具三魂,蓋彼為四祥獸之一。此「四祥獸」者,乃龍、鳳、鶴、龜。其中,「龍」仍有存在於地球,但其性靈高,故少見,不如其他鶴、龜祥獸般常見。

     問: 承前問。今無論陸龜或海龜,是否俱皆已具三魂?又,貴堂昔時於河川或水庫中所放生的小型烏龜,是否亦已具三魂?類似於龜類的「鱉」,是否亦已具三魂?(98.01.05、08)
     示: 然也。又,前問:然也。後問:鱉則沒有,為殘靈所投。

     問: 一般世人所常食用的小型魚類,譬如吳郭魚、秋刀魚、虱目魚、鰻等,這些水族是否為亡魂之生、覺魂被打成殘靈而投生者?又,於水族中,到了(蝦、蟹、蚌、蛤)、(海膽、水母、海參)、(水螅、海葵、珊瑚)等層級,只能判定為亡魂之「殘靈」而投生者,至於是由三魂之何魂打成殘靈,已難以區分。是否如此呢?(95.06.01)(100.02.28)
     示: 多數是靈魂打散為殘靈,除非殊例才有生覺打散。又,是也。

     問: 從能量的觀點來看,將靈、生、覺魂任一者打散為殘靈以投生後,該等殘靈動物也僅能懵懂地維持其生命及昏住地營求繁殖而已。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那麼以低等動物或浮游生物而言(如,水母、螞蟻、蚊子),無論是由罪魂之靈、生、覺魂中何一者被打散為殘靈以投生,似乎已無關緊要。是否如此呢?(95.04.24)
     示: 可以如是說,是維持食物鏈平衡。另,是的。

     問: 一般所認知的「殘靈」,是將一完整的靈打散成千萬個小靈。今於菜葉上的蚜蟲與樹枝上的麻雀,彼等所須的靈體能量應該有所不同,故更細分地來說,應該是「依據刑罰的程度,將一完整的靈有者是打散成數個,有者是打散成數十個,有者是打散成數百、數千、數萬、…數億個小靈」。是否如此呢?又,今就一般的麻雀與蚜蟲所須靈體能量而言,通常是將一完整的靈打散成幾個殘靈後所分別投生的呢?(99.10.31)
     示: 然也。又,吾非司職神袛,故只能概略估算,前者(麻雀)萬分之一,後者(蚜蟲)應有數萬分之一。

     問: 在仙佛濟世常開示的水族靈障中,大都為魚類及龜類,未曾聽聞有蝦、蟹、蚌、蛤、海膽、水母、海參等類者,其原因何在?(95.06.01)(96.11.15)
     示: 殺食殘靈所投生者,並無因果,但殺業有之。 (註:此謂雖無因果討報的問題,但仍有殺業業障的問題。)

     問: 被地府判入四生的殘靈,是只能投入單一物種(如,只能集中投生為蚊子),還是可投入不同物種(如,可分散投生為蚊子,蒼蠅及螞蟻等)?若屬後者,今地府將罪魂之靈、生、覺魂任一者打散為千萬計殘靈以投生時,是否有指定或限定其投生後的物種為何(即便是二種以上),抑或是不做設限而任憑其習性應緣投生?(95.01.17/04.24)(100.02.28)
     示: 可投入不同物種。另,屬應緣投生。 (之後又叩問:對殘靈之投生而言,何謂「應緣投生」?如何應緣法?又,於此千萬計殘靈中,若有些沒應到緣者,當如何善後呢?聖示:即是應當下所需之物種。又,不會有此情形。)

     問: 承前問。若殘靈投生時,投生於不同物種,譬如分別投生於螞蟻、蝴蝶與蚊蠅。今既將耶識自其靈魂分開儲存在前,而打散為殘靈在後,則千萬計之殘靈如何依其習性而應緣投生於不同物種?(95.10.26)
     示: 乃在「轉輪台」,直接驅使投生到各個不同物種之卵(胚)上。

     問: 於地府負責轉輪的第十殿中,將一完整的靈打散成諸多個殘靈,這是在那一特定的有司分機構來執行的呢?又,待同一靈體打散所投生之千萬殘靈身死而漸凝(合)聚後,於地府中是那一特定的有司分機構來執行,使之恢復其前人身形貌及完整一靈的呢?(99.10.31/11.04)
     示: 就是「轉輪台」,職司督導的就是武判官。又,是「聚靈所」,為五殿所司。

    2: 需視地府之判例。又,若屬生覺打散者則無礙,若屬靈魂打散為殘靈者,會有冥司拘提。微小殘靈滯在人間,雖如大海撈針,但冥司自有其法器,猶如偵測器,因非吾職司,故無法詳盡描述。

     問: 依昔叩問所識,有者由生魂打散為殘靈判投為低等生物。既然投生前係由地府打散生魂為殘靈,今一旦所投生的千萬計低等生物先後亡故,各殘靈是否仍須返回地府才能夠會聚為原先的生魂?若如是,因個別殘靈的能量已很低,則如何通過黃泉路上厲烈磁場而進入地府?若非是,此些殘靈如何再聚合為一生魂而返前人身墓厝處?(95.05.17)(96.05.09)
     示: 視其判決一世或無數世而定。另,不會各自通過,是先在陽界「城隍殿」待已合靈,再交由冥司。城隍殿有聚合分散各地殘靈之機制存在,其機能正如靈魂可以召感生覺之理相同。

     問: 承前問。今在「城隍殿」合靈後,是否已集合為原先人形模樣之生魂,抑或只是將各殘靈會聚、集合在一起而已?又,以生魂(或覺魂)打散而投生者,若彼中有者殘靈物種亡故後,未至城隍殿聚合卻仍滯人間,則此一微小殘靈滯於人間會有何種結果?而原先生魂(或覺魂)因失去此一微小部分殘靈後又會有何種結果?(95.11.02、06/12.28)(96.03.13)
     示: 僅會合一起,即如靈珠形態(即似珠形卻未具實體)。又,會遭毀滅。惟,有此情形不多,也無礙,三魂合身即有修復之能量,即如人體本有自療之能量。

     問: 承前問。依昔叩問所識,有者由覺魂打散為殘靈而依附植物者。設若各殘靈植物先後亡故後,是否也不會各自通過黃泉路,而是須在陽界「城隍殿」僅會合一起,即如靈珠形態,再交由冥司?又,所謂「僅會合一起,如靈珠形態」者,是否表示於城隍殿處,仍尚未復原為人形,乃以靈珠形態再送交冥司?而送交冥司後,是否仍須先復原為人形,才再打散為殘靈投生?(95.11.06/12.06)
     示: 然也。又,皆然也。

     問: 以靈魂打散而投生者,若彼中有者殘靈物種亡故後,未至城隍殿聚合卻仍滯人間,則此一微小殘靈滯於人間會有何種結果?又,以三魂合身即有修復之能量故,冥司是否仍須將留滯人間之此殘靈拘提呢?(97.12.22)
     示: 會同樣遭受毀滅之虞。又,會遭拘提。

     問: 靈魂猶在地府受刑,而以生魂之殘靈判投者,在最後一世投生畜道後,若各殘靈生物先後亡故,是否只須在「城隍殿」處會聚為原先的生魂人形,便可直接返回原墓厝處,抑或是仍須返回地府才能夠真正會聚為原先的生魂,再返回原墓厝處?若屬前者,既然在城隍殿處已有聚為原先生魂人形之機制,何以在每世中,不先會聚為原先生魂人形再送交地府,卻是僅會合一起如靈珠形態而送交地府?(95.11. 02、04、06)(97.12.22)
     示: 若還在受刑之每世過程,在「城隍殿」處就不會有人形,直到受刑最後一世才有人形,並在城隍殿即可返回原處。另,因為靈珠可以方便羅列一處而送回。 (註:於最後一世才能夠從此恢復為原先人身之生魂。)

    3: 阿賴耶識不會打散,乃以儲存另處,待殘靈復歸一靈,阿賴耶識再與靈神融合。

     問: 據昔叩問所識,靈魂與阿賴耶識互不隸屬,卻也未嘗須臾離。今以亡魂之靈魂被打散而以殘靈投生之情形為例,仍會有將靈魂與阿賴耶識強行分開之特殊情形存在。是否如此呢?又,一靈魂被打散為殘靈者,投生前,將靈魂與阿賴耶識強行分開時,是由冥府何殿、何司執行呢?其阿賴耶識被分開後,將暫時儲存於何處?一旦殘靈復歸一靈時,其阿賴耶識如何再與靈神融合?(95.10.26)
     示: 然也。又,前二問:執行與儲存,皆由冥府第十殿之「轉劫司」。後一問:嚴格界定,「靈神」與「耶識」之結合亦與三魂合一之機制相同,乃自然力,正如磁鐵之異性相吸。

     問: 承前問。靈魂被打散而以殘靈投生者,於程序上,是否須先喝「忘魂湯」後,才將其阿賴耶識強行分開,最後才打散為殘靈投生呢?若如是,其阿賴耶識既會被分開儲存他處,則投生前喝忘魂湯豈不多此一舉?(95.10.26)(96.04.16)
     示: 靈魂被打散者即不須再服「忘魂湯」,於「轉劫司」已先分開靈與識,「轉輪台」再打成殘靈投生。另,因既已打散,則其業識(指六、七識俱皆涵蓋)不全,何需再飲忘魂湯,是故不喝。

     問: 於家畜禽中,有由靈生二魂入胎者,其耶識是否仍隨同靈魂入胎?若如是,其於畜道期間,牲畜禽獸的習慣嗜好等業種,當會藏入其阿賴耶識中,那麼後世若再投胎為人時,豈不是增加了獸性?(95.11.01、02)
     示: 不會。只要三魂分離或打散而投生者,需至三魂合一投生或成神才有聚合耶識。另,畜道者,耶識不入胎;耶識相隨,僅限成神及轉入人身。

     問: 承前問。無論是由完整的靈、生二魂入胎的家畜禽,或具完整三魂入胎的家畜禽或大型動物,雖畜道者耶識不入胎,但於其生命過程中,是否會另行產生阿賴耶識,以儲存彼一生的經驗與遭遇?又,靈魂未被打散而正常投生畜道者,彼於「轉劫司」處先分開靈與識後,是否仍需再飲「忘魂湯」呢?(95.11.04)(96.11.15)
     示: 不會,因彼存活單純,故不入耶識。又,未被打散為殘靈而完整靈魂投畜道者,仍要喝「忘魂湯」。

     問: 設若投胎為人時,也預先拿掉阿賴耶識,豈不也單純存活,既無舊惡業種復萌,亦無新惡業種藏入,更無冤冤相報於日後,聖意若何?又,判投靈界阿修羅道之魔眾,其阿賴耶識是否一如畜道般會暫被移除而留置於十殿「轉劫所」呢?若非是,其於修羅道之好鬥好狠之造作業種,當會藏入其阿賴耶識中,那麼後世若再轉投人道時,豈不是又復顯露其魔性而遺害人間?(95.11.13)(96.04.25)
     示: 理論上如此,但窒礙難行,若如是,即不用輪迴以了斷因果。又,然也。修羅之耶識會暫被移除。

     問: 承前問。以阿賴耶識是因果之業報主故,若無阿賴耶識,則無須了斷因果而無有輪迴,今了斷因果真的有那麼重要嗎?設若人無阿賴耶識,只要人歸空後回天前,各個喝下「忘魂湯」將業識也淨空,豈不是就能達到無須為了因果了斷而入輪迴的目的嗎?又,當初造物者在孕育萬物時,卻創造了阿賴耶識的真正本意為何?難道只是為了大費周章地藉由因果討報之以牙還牙程序,來還給吃虧的一方一個公平、公道而已嗎?(98.01.05)
     示: 理論如此,但如何不再輪迴是關鍵。又,非也。阿賴耶識並非無始即具,是眾生積累太多業緣始才形成,有如生物進化,故此項亦可連接前兩項問題。

     問: 承前問。人類常常會創造共業之惡行(譬如日本侵華所造成的殺戮),那集體受害的過程中,受害的一方之怨恨能量是否會持續匯積在人間呢?若如是,這匯積在人間的惡能量,是要依賴加害與受害間的因果討報來將之弭平,抑或是經有司收集而分配予加害者,成為其未來業障的一部份而將之消耗,抑或是由上天藉助未來天劫來波及加害者而將之弭平呢?又,就前二者情形而言,以因果討報與業障侵擾皆須業緣之牽引故,這是否就是世人投生時必須要有阿賴耶識的原因呢?從另一角度來看,各人在天地間造作所堆積的惡能量,仍必須要由各人自己負責去消除掉。是否如此呢?(98.01.05、06)
     示: 會,當然有此現象。另,信士所列均是,故均有之。又,也是其一。另,當然,這是基本原則。

     問: 承前問。聖示阿賴耶識並非無始即具,而是眾生積累太多業緣才形成。在慈悲懺法中,有述及眾生造罪既是因緣而生,乃可藉懺罪因緣而滅,今阿賴耶識既然也是因緣而生,故亦可藉正善因緣而滅,以達到淨化之作用。是否如此呢?又,一個完全淨化的阿賴耶識即是 佛陀所稱的「菴摩羅識」。是否如此呢?若如是,既然已是淨化,「菴摩羅識」亦只是強名,實則名相已無。是否如此呢?(98.01.08)
     示: 當然。又,皆是如此。

     問: 投生畜道者,既於投生前,耶識不入胎,又於投生後,因存活單純,不會積累業緣,便不會另又形成耶識。是否如此呢?若如是,既然耶識不入胎且不另又入耶識,雖受其他掠食者或人類殺戮,彼怎能記取轉投為畜道之教訓,而有效達到判入畜道的刑罰目的呢?充其量,不過是在其投生前嚇嚇亡靈而已。(96.11.12)(100.02.28)(111.12.08)
     示: 這說來太長,基本上可以如是解。其中有變化太快,所以也就形成怨戾。另,當然會有效。一者、在冥時判決已收警效;二者、受宰殺之痛,每一世身亡剎那均會使靈受創,此均足以使之警誡。 (之後又叩問:今畜道者受其他掠食者或人類殺戮身亡剎那,雖心生恐懼及肉體受到傷害,以投生畜道者耶識不入胎故,彼身亡後靈魂怎會記住生前的創傷而使之警誡呢?以無耶識而不能留存業緣記錄故。若仍會有創傷,畜道者受殺戮身亡後,彼靈魂會受到那些實質創傷呢?聖示:雖不入胎但仍有攝受其察感之故。另,不會實質。)

     問: 無論是二魂、三魂入胎的家畜禽或大型動物,其於投生前既已將耶識移除,今靈障如何留存業緣記錄而能於地府申控討報呢?又,以畜道者存活單純故,不會將其遭遇記憶,或另行產生耶識。今即便畜道者回地府而復合原先之耶識後,那靈障如何憶起生前於畜道期間受到捕殺的事情?(95.11.04、06)
     示: 阿賴耶識僅為暫時移除,待其合靈審斷,當然又可恢復申控討報過去怨結。又,關鍵即在啟靈。動物靈形成靈障討報乃因其啟靈,故有被害之怨恨存在,彼高於動物靈,僅略低於人靈。

     問: 承前問。既然畜道者耶識不入胎,存活單純,今即便動物被啟靈,如何還有心識記存著被害之經過,乃至歷經數世輪迴後還知所討報?又,畜道者一旦被啟靈後,是否會另行產生阿賴耶識,以記存生活中的身業、遭遇,乃至不幸受到捕殺的情事?而畜道者自被啟靈後,彼加害於其他動物的身業造作,是否也會形成日後的因果討報?(95.11.13)(100.02.28)
     示: 啟靈加強識神能量,亦即從啟靈後,心識已強於動物靈。又,前問:可以如是解,後問:不然,因受害者無耶識。但若加害同樣有耶識或啟靈者,當然亦成因果。 (之後又叩問:畜道者一旦被啟靈後,識神能量已加強,若會另行產生阿賴耶識,那麼從此後,牲畜禽獸的習慣嗜好等業種,當會藏入其阿賴耶識中,若後世再投胎為人時,豈不是增加了獸性?聖示:不盡然,啟靈是啟開靈明,是善能。)

     問: 承前問。既然畜道者耶識不入胎,此聖示中「從啟靈後,心識已強於動物靈」之「心識」是否獨指其第六識?又,對人而言,末那識為靈魂與阿賴耶識的橋樑,尚且末那識為意根,會擷取靈魂之法塵為第六識,今畜道者耶識雖不入胎,但仍須有末那識以擷取法塵為第六識。是否如此呢?對人而言,第六意識為自我,第七末那識為他我,今畜道已無第八阿賴耶識,這是否表示畜道仍有自我之第六意識,而第七末那識雖有之,但已不再算是他我。是否如此呢?(98.01.06)
     示: 可以如是解。又,皆可以如是解。

     問: 世人殺害一已經啟靈的動物,以其啟靈後加強識神能量,被害之怨恨存在,僅略低於人靈故,是否施害者既有其殺業之罪,亦有日後因果討報的問題?又,世人殺害一未經啟靈的動物,以動物之存活單純,雖有其一時怨恨存在,是否施害者僅有其殺業之罪,但無日後因果討報的問題?(95.12.28)
     示: 然也。又,然也。

     問: 一已經啟靈之動物加害於世人,因世人為有耶識者,這是否會形成因果,而導致受害之世人日後可向彼動物轉投人後再作討報?又,一未經啟靈之動物加害於世人,世人雖為有耶識者,這是否並不會形成因果,受害之世人日後亦無法向彼動物轉投人後再作討報?(95.12.28)
     示: 當然。又,也會形成因果,其動物仍有復人身之時。 (註:無論施害者是否有耶識,會形成因果的關鍵,在受害者有耶識便成。)

     問: 承前問。一未經啟靈之動物加害於世人,以畜道期間並無耶識故,乃無加害於人的因業記錄,僅受害世人之耶識中有因業記錄,今該動物回復人身之時(其耶識中並無加害的因業記錄),彼受害世人如何能夠申控對證,乃至依循耶識中受害的單方面業緣記錄前往討報呢?(111.12.08)
     示: 同樣地,雖不入胎但仍有攝受其察感之故。

     問: 依昔叩問所識,畜道眾生於轉輪前,地府會先將其阿賴耶識移除而存放於「轉劫所」處,然後才投生。若事先預做保調的畜道眾生亡故後可以不必回到地府,那麼,彼存放於轉劫所處的阿賴耶識要如何接回呢?(103.12.22)(111.12.08)
     示: 待其靈修証道後再續合。 (之後又叩問:今事先預已做保調的畜道眾生亡故後,靈魂是否需先回地府與留置於「轉劫所」之耶識接合後,才再入靈宮靈修,抑或是不必回到地府,而直接由「城隍司」先入靈宮靈修?若為後者,那麼,此受保調的畜道眾生因無耶識接合故,其於靈宮的種種生活學習,是否便無法記錄於日後接合的耶識中?聖示:會先接合。)

     問: 承前問。今畜道眾生亡故後,在尚未接回阿賴耶識前,彼生前在畜道時的種種行為(包括與人類間的親蜜互動)等記憶,是否直接來自其第六(意)識呢?又,今畜道眾生亡故後,在接回阿賴耶識前,其第六(意)識的生前記憶是否會被地府先移除呢?否則,其生前的種種行為(包括掠食弱肉等殘忍行為)豈不是在接回阿賴耶識後,反而存放在阿賴耶識中?若非如是,其生前的種種行為(包括掠食弱肉等殘忍行為)豈不是在接回阿賴耶識後,反而存放在阿賴耶識中?若再投胎為人時,豈不是增加了獸性?若如是,自接回阿賴耶識後,其在畜道時的種種行為(包括與人類間的親蜜互動)是否便自此無法記得呢?(103.12.22)(111.12.08)
     示: 當如是。又,不會。因此為其靈之業緣。另,本即如此,乃有人性善惡論之辯。

     問: 長期的業緣記憶須存放在阿賴耶識中,第六(意)識只能存放短期的業緣記憶。是否如此呢?若如是,第六(意)識通常只能存放多短期內造作的業緣記憶呢?又,以具足三魂而投胎的畜道眾生(譬如牛羊馬)為例,彼阿賴耶識既暫放在地府「轉劫司」,那麼,畜道眾生是否只有前六識而無末那識,抑或是仍有末那識(做為意根)呢?若無末那識,那麼,做為意根的末那識既不存在,如何去攀緣靈魂的法塵成為第六識呢?末那識是否與阿賴耶識同放在地府「轉劫司」呢?(112.02.15/04.23)
     示: 然也。另,一世。又,有。

     問: 一般畜道眾生,譬如牛羊犬等,當其身亡時,是否也有鬼使神差之拘押接引?是否仍須至「城隍司」辦理除去陽籍之程序?又,被打散成殘靈而投生者,譬如蚊蚋蟻等,雖然投生有千萬之眾,但當其第一位殘靈眾生最先身亡者,是否也有鬼使神差之拘押?否則,如何到達「城隍司」等待與其餘者合聚?(96.11.15)
     示: 要。又,當然要,但不是「押解」,而是「網羅」。

     問: 承前問。若一般畜道眾生身亡時,譬如牛羊犬等,也有鬼差之拘押接引及辦理去陽籍之程序,這是否表示,畜道眾生亦有註定其一生壽算呢?否則,地府怎知何時日要派遣鬼差拘押接引?若如是,對那些被打散成殘靈而投生者,已分散投入這麼多四生物類身中,要如何註定其一生壽算呢?(100.02.28)
     示: 沒有一定要鬼役拘提,城隍司會巡監。另,同上示。

     問: 承前問。以地府不會對畜道眾生註定其壽算,且沒有一定要鬼役拘提故,身亡之動物靈便很容易滯留躲藏於陽間。是否如此呢?又,地府雖有對世人註定其壽算,且會派令鬼役於壽終時拘提,但非正常壽終而意外身亡者(因陰差牽引促成者不計),其靈魂便很容易滯留躲藏於陽間。是否如此呢?(112.02.15)
     示: 然。又,可以如是解。

     問: 【一彭善德叩問】:有些濕生、化生之類,是否乃以生覺魂打成殘靈而投胎?若如是,其靈魂是否仍在冥府受刑罰?這是否表示,在冥府的靈魂與在陽間的生覺投生之殘靈,有兩個以上的主體意識?又,濕生、化生之殘靈投生,由一靈變成許多個體而各有其主體意識,是否表示靈魂可裂分為許多主體意識?而生魂、覺魂是否也可裂分為許多主體意識?(拱188期)
     示: 是殘靈,但非生覺打散,多是靈魂打散,所以並無二個主體意識。又,前問:非也,仍是單一靈魂之意識之體。後問:不能。

    4: 與調出人靈問話的情形同(指不特定何魂),乃不一定。又,雖為殘靈,並非沒有靈體,所以仍會有主靈體操控,且調出其靈時,主著仙師可以使其短暫恢復靈明。此中所指「靈體」即為主體,似如人之三魂作用,否則彼等生存過程中如何去自己管控。

     問: 承前問。依昔叩問所識,投生畜道四生者,其耶識會先被分離而暫放在地府「轉劫司」。今螃蟹、魚蝦之殘靈能量甚低,智能不足且不具耶識,被調出後,如何能接受問話呢?即便自蝦蟹身中被調出的殘靈,其能量已藉主著仙師短暫提昇恢復,但以其耶識仍存放在地府「轉劫司」故,何以能憶起前人身之生平種種而做回話呢?(99.10.13)(100.02.28)
     示: 主著仙師可以將遊生正鸞之靈識提升,為何無法使此畜道殘靈復其靈明。若是信士再進問如何使其短暫恢復靈明,則吾又將不答,因為又超出吾識權。 (之後又叩問:依昔叩問所識,將阿賴耶識複製至生覺魂上雖為可行,只是因為生覺魂能量低而無法駕馭(存取)阿賴耶識,乃無其效益。今若藉由外力術法使生覺魂之能量暫時提昇至具足而足以駕馭,這樣是否也便能暫時復其靈明至等同靈魂之程度了呢?聖示:無法到等同,但可暫時提升。)

     問: 承前問。此中「著書仙佛調出的魂,乃不一定」。這是否表示,殘靈可能是由三魂中任一魂所打散而投生,故被調出之魂得視之前由何魂所打散而定?若如是,今若被調出問話的殘靈是由當初之生(覺)魂所打散,那麼,經仙佛復其靈明後,是否就暫時為一完整的生(覺)魂般呢?而此暫時為一完整的生(覺)魂,彼接受探訪時之回話,是否是由仍在地府的靈魂所主控呢?(99.10.28)(100.02.28)
     示: 非也,靈遭打散,一定是靈魂,生覺無關。具體而微,任一殘靈入動物,亦必要有主體,所以在低等動物身中亦有類似三魂之分工。另,此問不存在,但以靈魂則是。 (之後又叩問:既然靈遭打散,一定是靈魂,生覺無關。那麼,於之前聖示中,何以說「乃不一定」,卻不直示是調出靈魂呢?仙佛之意是否想要表達,被調出問話的可能是該一主靈體,亦可能是另一同質的非主靈體呢?聖示:前問:「不一定」不是指信士所列之句,所謂「不一定」是指著書調靈方法。後問:可以如此解。)

     問: 承前問。世人歸空後三魂分離,對重業者而言,即便是被判以殘靈投生於畜道四化,亦只是取其中一魂打成殘靈判投,鮮少三魂同時打成殘靈判投者。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雖然說鮮少,但地府判例中,是否也曾有同時將三魂或其中二魂打成殘靈判投的呢?(99.10.28/11.04)
     示: 此問不存在。惟,在打散成殘靈,是一定由靈魂,至於由生覺打散是否有更高層次或更深意涵,則恐非吾所可知。

     問: 依昔叩問所識,投生畜道四生者,其耶識會先被分離而暫放在地府「轉劫司」。靈魂與阿賴耶識本為一體,今將畜道者之靈魂與阿賴耶識強制分開,此一作法是否與世人初亡時,地府施以禁制使三魂分開般同?投生畜道四生者,是否因其靈能受到約制及降低故,乃無法駕馭(存取)留置於「轉劫司」的阿賴耶識呢?(112.02.15)
     示: 前問:然也。後問:然也。

     問: 承上問。設若仙佛短暫地將畜道四生之靈魂(無論是否為殘靈投生)靈能提昇後,是否便能一時間復其靈明,而駕馭(存取)留置於「轉劫司」的阿賴耶識呢?設若仙佛短暫地將世人之靈魂靈能提昇後,是否便能一時間靈識提升,而讀取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夙世業緣呢?(112.02.15)
     示: 理論上如此;但不會如此作為。

     問: 地府將殘靈投生於四生物類中時,其身中的「靈體」是從那裡來的呢?這「靈體」似乎是額外付與的東西。又,四生物類的「靈體」在身中是扮演何等角色呢?易言之,四生物類身中的「靈體」與該投生入物類身中的「殘靈」,彼此如何分工呢?(99.10.22)(100.02.28)
     示: 如人體細胞分裂,分裂出之細胞仍具原細胞之性質,故殘靈再遭打散,仍是原體之靈僅具體而微。又,靈體即殘靈本身所分化,二即一,並無另外靈體分工之事。 (之後又叩問:以殘靈投入動物後,其靈體由殘靈所分化而出,這分化的過程是投靈後自然地進行,抑或是地府在投靈前已有設定所致?又,當殘靈投生的四生物類一旦死亡時,其主靈體與非主靈體是否各自離體而出,抑或是合併而出呢?聖示:源頭自然是冥司。又,各自出離。)

     問: 承上問。既然是打成殘靈投生,今卻又付與一靈體,那當初又何必打成殘靈來投生呢?只要降低靈魂智能投生於四生物類不就可以了嗎?又,當殘靈投生的四生物類一旦死亡時,其身中的「靈體」又會回到那裡去呢?(99.10.22)
     示: 那有這麼多靈可投生。殘靈投生是為冥罰,一靈打散要受莫大苦磨,合聚過程亦是一種苦罰。又,「城隍司」有專責搜集殘靈以待合一。

     問: 以畜道四生亦有三魂投生者故,那麼,何種投生情形下,畜道四生的身中才會有額外的「靈體」存在呢?對大型動物而言,乃有具足三魂投入其身者,其內之主體即是靈魂。是否如此呢?又,對人類而言,除三魂以外,是否也有所謂的「靈體」存在呢?(99.10.22、29)
     示: 前問:每一者均有,而殘靈投生者,因殘靈又經分化打散就形成另一個體,而其中較強者就形成主體。後問:然也。又,沒有,此一靈體主體即靈魂。

     問: 承前問。今以打成殘靈投生於鳥族、魚族為例,是多個殘靈同時投入於其身,抑或只是單一個殘靈投入呢?若是前者,這是否表示其中一個殘靈較強者就形成主體呢?若是後者,以單一個殘靈能量已很低,若再如人體細胞分裂般分出更小的靈後,即便是其中有較強者,然而能量因分出而更低,如何能成為主體呢?(99.10.29)
     示: 單一。另,前者:非也,昨日所示中已有說明。後者:相對於其軀體不似人身之繁複,故靈體之能量,相對較低亦足。

     問: 據昔叩問所識,地府為刑罰目的,也有使生覺之一不入人胎者,致使生(覺)魂必須兼負覺(生)魂的工作。既然單一個殘靈投入於鳥族、魚族之身,卻能如人體細胞分裂般分出一部份靈來做類似人身三魂的分工,那麼,對生覺之一不入人胎者,何嘗不能由靈魂分出一部份靈來兼負該未入胎的一魂之工作呢?(99.10.31)
     示: 這不同,人與畜基本上有量刑罰之考據,以及必需完了之因果。

     問: 鸞門之放生水族魚類或鳥族飛禽時,彼等之殘靈是否會於放生後被有司仙佛調出,然後移往相關靈宮修行呢?通常是移往何處靈修呢?被放生之水族、鳥族,彼等之殘靈被調出後,是否便隨即身死了呢?又,放生後於靈宮修行的水族、鳥族,其靈只不過是當初自一完整的靈被打散成千萬之其一,今單一的殘靈於靈宮修行而提昇,那麼其他尚有肉身的同源殘靈又當如何處置呢?(99.10.28)
     示: 前二問:不會。放生之意義在於,一則助其渡脫一劫之機,二則增其有修行之機,此第二項則需視各放生物受啟靈程度。後一問:其靈若調出,當然即身死。又,待其同一靈體所投生之軀身死而漸凝(含)聚。

     問: 承前問。聖示之前半段表示,放生之水族魚類或鳥族飛禽之靈不會於放生後被調出;聖示之後半段表示,若其靈若調出,當然即身死。這是否表示,鸞門之放生仍有可能將放生物之靈調出的情形?若如是,鸞門之放生中,何種放生物會於放生後其靈被調出的情況?(99.11.04)
     示: 當然。另,一般來講,放生物靈性較高者,當然亦涵蓋啟靈之功效。

     問: 承前問。既然放生之意義可助其渡脫一劫之機。今放生水族魚類,若不將其靈調出移往相關靈宮修行,雖然暫逃人類之口腹,但仍不免受其他大魚吃食或又被人類捕捉到,這樣一來,怎能算是助其渡脫一劫呢?又,能量甚低的殘靈所投生的水族魚類,雖有受到啟靈,以其靈智仍低故,被放生後到底能有多大的修行作為呢?易言之,能做那些修行呢?(99.11.01)(100.02.28)
     示: 信士又怎知在其受放生後一定又淪入虎口,且在放生前至放生時,其中有劫數者藉此而渡,又怎不是渡脫一劫。又,啟靈之作用,即是提升增益其靈能。 (之後又叩問:放生物經啟靈而提升增益其靈能後,又有何實質助益呢?聖示:不能一味認定當下之助益,乃會累積其善能量而達到助益。)

     問: 承前問。既然放生水族魚類或鳥族飛禽後,彼等身內之靈不會被有司仙佛調出。那麼,傳聞放生時,龍王或龜相會引導成群魚靈至龍宮之修行處所靈修,此顯然是不正確的說法。是否如此呢?若如此,那麼應該如何說法才正確呢?(99.11.01、05)
     示: 非也,龍王龜相會來帶引放生物通過較大阻礙,如海洋或河川中險峻之處,但並非全部都可順利。

     問: 同一靈體所投生之水族魚類軀身死亡後,魚靈既出,其中有經過啟靈與未經過啟靈者,本質上有何差別呢?又,待其同一靈體所投生之軀身死而漸凝(合)聚,入冥後勢必又恢復前人身的靈貌,那麼,之前一二殘靈所受到的啟靈,對此復原後完整的靈體又有那些助益或貢獻呢?(99.11.01、05)
     示: 即有加強靈能。又,沒有助益。除非其啟靈而得渡修行。 (之後又叩問:水族魚類被啟靈後,如何才算是有得渡修行呢?聖示:這太抽象,如動物啟靈仍棲止在山林中。)


     

  • 靈生覺魂篇(廿一)夢魘 夢境之形成因 牽引業識成夢 玄關竅

    靈生覺魂篇(廿一)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所謂「夢魘」,是靈體處在何情況下而發生的?世人於正常的入睡,何以會發生此種現象?又,世俗所謂的「鬼壓身」是否即意指「夢魘」?(94‧05‧17、19)
      聖示:氣滯、心懼、神亂,則成「魘」。又,是也,但此僅為形容,並非實義。
      問:承上問。此處,造成「氣滯」、「心懼」、「神亂」的原因為何?又,夢魘是外靈趁世人氣滯、心懼、神亂時的侵犯所致,抑或是世人自身因氣滯、心懼、神亂所造成?(94‧05‧19)
      示:即字面之義。人在睡夢中氣機會有因體位而氣滯,心有因藏識顯現或日常所發生之事而心驚,神亂即思緒所引發,因此皆是自身而起,並非外靈侵入所致。
      問:以眾人過去的共同經驗,一入睡不久,且神識仍很清楚周遭事物下,卻身體動彈不得無法支使,開始陷入惶恐,但只要下意識一旦能引動身體便能恢復正常,此否即是所謂的「夢魘」?若如是,按夢魘時,神識依然很清楚周遭事物,惟獨無法支使身體動彈,此是否因靈魂對生魂暫時失去了控制能力所致?今設若是不去下意識引動身體動彈,則會有何種後果?(94‧05‧17、19)
      示:然也。另,前者:非也。即是欲加支使,但不能立即奏效。後者:持續恐懼。
      問:是否八字輕者比較會夢到鬼?又,睡夢中被壓之因何在?(拱24期/115期)(95‧12‧18)
      示:不一定是八字輕便會夢見鬼魂。又,睡夢中被壓,有者是犯陰,亦有本身冤欠之擾,亦有夢魘,均會有此現象。所謂「犯陰」,即犯陰煞,泛指喪煞;亦有多借稱陰靈,不論有祀、無主或冤親。
      問:承上問。設若「犯陰」時,是屬有祀或無主之陰靈者,通常是觸犯到亡靈之靈、生或覺魂那一者呢?若犯到亡靈之生魂或覺魂,以其能量低故,對世人又有何影響呢?又,通常在何種情況或造作下,世人會發生此類觸犯有祀或無主之陰靈呢?世俗中所說的「卡陰」是甚麼意思呢?(96‧04‧16/11‧16)(98‧02‧23)
      示:三魂均有之,但以生覺為多,影響所及並非以其能量低計,而是人身氣機磁場受到干擾,即起不適。又,很廣泛,因時、日、月、年、地均有之。譬如時序正好自身最弱,或者其人受創而本身已甚耗弱,均足以致之。而「卡陰」通指有靈干礙。
      問:人與人天天相處(諸如同仁、家眷、同學),尚且皆是三魂同在,彼此磁場間亦無何不當影響。既然亡魂本由陽界人身歸空而出離,何以說家宅中有外靈(可能是與地緣有關之生魂)存在時,其磁場卻會對陽世人有不當影響?又,家中有設佛堂者,何以仙佛靈體與陽世人間便沒有這般問題存在?(96‧04‧17、20、24/11‧16)
      示:陰陽不同調,磁場有異。原因猶如身體,為何五行有生剋,其理同,加上物體而轉換磁場。此中「物體」者,即乃身體與住居建物等。是故兩個不同形態、特性等眾多因素之物質,當然就會產生不同磁場。又,仙佛是佛功道果,當然沒有這些問題。因其磁場能量提升至與陽人同質,更有過之,仙佛雖無肉身,能量同性質即無其礙。
      問:承上問。既然是磁場有異,致使陰界亡魂會造成對陽世人有不當影響。今依附於自家神主牌位的眾多先祖覺魂,對家人豈不是也有所不良影響?又,今何種情況下,犯到亡靈之覺魂時,雖然其能量輕,但仍能對人身氣機磁場產生干擾,而起不適?(96‧05‧09/11‧14、23)(100‧01‧08)
      示:覺魂能量輕到不會對陽人影響。又,很廣泛,天時、地利等因素均有之。譬如時序正值自身最弱,或自身受創等,均足以致之。(之後又叩問:既然自家神主牌位的眾多先祖覺魂能量輕到不會對陽人影響,那麼,世俗謂嬰幼兒有時無理由地變得愛哭鬧啼叫,是因為有公媽問過(接觸撫慰)所致,這說法是否正確呢?聖示:也算正確,嬰幼兒靈較清而敏感。)
      問:世人上下班途中,或生活作息中,經常須穿越亂葬崗。今依附於墳墓地的眾多亡靈生魂,對陽世人是否也有所不良影響?又,曾見世人將親眷骨灰罈安奉於家宅中,那麼,彼亡者生魂對家宅中之陽人之氣機磁場是否有所影響與傷害?(96‧05‧09/06‧20/11‧16)
      示:當然如此。只不過,有人會因保護作用強而不受影響,此「保護作用」即指身軀。身軀保護作用強時,其特質已有阻絕不善能量,猶如絕緣體能妥善隔絕。又,有時仍會有影響,但甚輕。
      問:承上問。親眷骨灰罈安奉於家宅中,亡者生魂對家宅中之陽人影響甚輕的原因為何?此中,影響甚輕的部份原因,是否為地府中的亡者靈魂會支使生魂避開對宅中親眷干礙,抑或是久而久之,宅中親眷已日漸適應生魂磁場而不受其影響呢?(100‧01‧08)
      示:總是陰陽磁場不同。另,均有之。
      問:昔聖示,若身軀保護作用不強,便會受墳墓地的眾多亡靈生魂之不良影響。以身軀不過是四大假合故,只因三魂的存在方得以使身軀能夠存活,今三魂(尤其靈魂)在身軀中是如何地操弄、造作,方得以使身軀具有保護作用呢?易言之,四大假合的身軀如何創造出其保護作用呢?(96‧11‧23、27/12‧11)
      示:信士根本錯置。身軀之保護作用是其本身,與三魂無關,否則橡膠如何阻絕電流。橡膠之絕緣乃其物質特性,四大假合之特性,可以釋放如光幕而成保護作用。當然「生」,即有能量,三魂亦間接促成活力。
      問:有些家宅可能建築在昔時的墳場上,有者宅下可能尚有遺骨或日據時代深埋的棺具而不自知,今彼亡者生魂對家宅中之陽人之氣機磁場是否有所影響與傷害?若如是,假設彼亡者一直未投生,則這些傷害或影響大概會持續多久呢?又,遇此情形,聖門仙佛的建議處理方式為何?若採保調方式處理,受保調的應是仍在地府處的靈魂,但以停留在陽宅處的生魂依然存在故,豈不是對宅中陽人之影響仍未解決?(96‧11‧16)
      示:當然有。另,不一而足。又,處理方式只有將此亡靈靈魂渡之保調,因靈魂又支配生魂即杜絕干礙。
      問:【一劉信士叩問】:弟弟於夜間睡眠時,常覺得莫名被壓身,有何原因?(拱108期)
      示:令弟夜睡被壓,此乃為有冤欠申討之先兆。夙世生在清 道光三年,江西人氏,姓名吳必東,本為富家子,性好風流,有一貧女落風塵,受令弟甜言蜜語所騙,始亂終棄乃致自盡,姓名陳金鸞,今枉死期滿,申控討報而來。
    2. 夜間入眠後,靈魂是否會因肉身的束縛減弱而出竅遊盪,致使所遭遇的外境際遇成為夢境呢?又,
        1)夜間入眠後,靈魂是否會播放夙世的業識(來自阿賴耶識),而成為夢境呢?在何種情況下入眠較易如此?
        2)夜間入眠後,靈魂是否會因肉身的保護減弱,因而接受到外界的靈訊成為夢境呢?(95‧06‧18)(96‧11‧16)

      聖示:會,但其可能性甚低。又,會,並且絕大多數均是由此二者(指本身業識及外界靈訊)而成。業識原本受阻於自身防護能量,今在此自身防護力低,譬如心亂、驚嚇、疑懼時,因為這些心緒之波紋,會干擾防護能量,易牽引本身業識成夢;當然沖煞、犯陰亦有牽引使業識蜂湧而出之虞。
      問:於日常生活中,何以說來自阿賴耶識之業識會受阻於自身防護能量呢?又,自身防護能量應該是用於防護外界的侵擾,但對內部阿賴耶識之業識何以也會形成一層防護呢?在未受外界的侵擾下,自身防護能量是透過何種手段,來對內部阿賴耶識也形成一層防護,使其業識不致隨意受到牽引的呢?(97‧12‧22)(98‧01‧06)
      示:受阻,並非完全阻絕,自身防護能量如絕緣體當然會形成阻撓之作用。又,既曰「防護」,當然對內對外都有作用。另,沒有刻意作為,猶如防護罩,自然涵蓋。
      問:承上問。以末那識為靈魂與阿賴耶識間之橋樑故,若說日常生活中業識原本受阻於自身防護能量,則末那識何以能順利擷取阿賴耶識之含藏而發展因業呢?又,夜間入眠後,雖在自身防護力低下(如,心亂、驚嚇、疑懼),是否仍須賴末那識來牽引本身阿賴耶識中的業識成夢呢?另者,只要是牽引業識時,無論是否成夢,末那識不可或缺,是否如此呢?(98‧01‧06)(100‧01‧08、14)
      示:這是很繁冗之解釋。簡單講,二者不同,自身防護之阻絕業識,是一種自起防衛,而末那與阿賴耶間是自然機制。又,不是一定就會牽引業識成夢,但相對提升。另,當然。這是一種,也有外來的。外來者,也要透過末那識成夢。
      問:昔聖示,靈魂與阿賴耶識互不隸屬,卻也未嘗須臾離。靈魂與耶識間,自身防護能量是否防護著靈魂以阻滯阿賴耶識之擅自釋入業識呢(見圖一之示意)?若如是,靈魂與阿賴耶識雖未嘗須臾離,但阿賴耶識卻是被排擠到自身防護能量之外,是否如此呢?易言之,阿賴耶識並不在自身防護能量之範圍內。又,設若靈魂與阿賴耶識均是在自身防護能量之範圍內,那麼阿賴耶識之釋入業識,豈不是如入無人之境(見圖二之示意)?若如是,以受討報對象之阿賴耶識受到自身防護能量之保護故,冤親債主如何憑業緣而感應到受討報之對象呢?(98‧01‧06)
      示:同上項所問。猶如防護罩,自然涵蓋。另,是也。又,此不成立。
      問:承上問。據昔叩問所識,仙佛可以讀取世人耶識所藏之因果,且世人不會有任何感覺。仙佛讀取世人耶識所藏時,世人不會有任何感覺的原因,是否即是因為阿賴耶識乃在世人自身防護能量範圍之外,並不需驚擾到靈魂使然(見圖示,略)?若如是,仙佛讀取世人耶識所藏時,是直接進入耶識中讀取,抑或是仍須透過其末那識來向耶識讀取呢?又,領旨出冥的冤欠很容易憑彼此所含藏業緣而找到討報對象,是否也是因為阿賴耶識乃在世人自身防護能量範圍之外使然?(100‧01‧16)
      示:可以如是解。另,不用透過末那識。又,然。
      問:設若是睡眠中靈魂出遊,是否必由「玄關竅」而出?又,一般道法練靈而靈魂可出竅者,其靈魂是否也必由玄關竅而出?若如是,其如何得知應由玄關竅而出?(95‧06‧18/09‧19/12‧20)(96‧11‧15)(100‧01‧08)
      示:非也,有從它處而出者,未修者無法由玄關出竅。又,當然自知,靈得修而智慧明,「玄關」如門戶有跡可循,未修者,強欲脫體,不知門戶所可由。所謂「有跡可循」,乃因玄關如門戶,若靈不受蔽,當然循其門戶而行。(之後又叩問:即便是有修者,有可能於睡眠中靈魂自玄關出竅而出遊嗎?若有可能,那麼,靈魂出竅後所遇的外境際遇有可能成為夢境嗎?聖示:有。另,當然。)
      問:承上問。既然未修者無法由玄關出竅,這是否表示,未修者是不可能發生睡眠中靈魂出遊,而將所遇的外境際遇成為夢境的?若如是,今有世人於睡眠中,靈魂從它處而出(並非自玄關竅而出)後,那麼,其靈魂回來時,是由何處入體呢?若說仍是由玄關竅回來,那麼,玄關竅是怎麼會自動打開來迎接靈魂入體的呢?(100‧01‧08)
      示:是為其中之一。另,從何處出即從何處回。
      問:承上問。據昔叩問所識,世人若受嚴重驚嚇而靈魂離體時(不一定自何處出離),玄關竅會自行開啟,靈魂通常會在時間自玄關入體,此為靈與體之機制;另者,煉丹者陽神自泥丸而出後,必須由玄關而入。今世人於睡眠中,若靈魂從它處而出後,何以不是由玄關而回,卻是「從何處出即從何處回」呢?若世人於睡眠中,靈魂從它處而出後,亦可由該處而回,這是否表示與之前所述有所矛盾呢?易言之,世人之靈魂離體後(無論是何原因),並非一定要由玄關而入,仍可由它處而入。(100‧01‧14、19、25)
      示:基本上是如此,其本能是何處出何處入,但並非絕對一成不變。另,同前示。基本上,並無不變方式,否則怎會衍生後患之情形?比如進不去或受傷等。(之後又叩問:昔聖示,受驚嚇而靈魂離體者,靈魂欲返體當自玄關;今又聖示,靈魂欲返體不一定自何處而入,這是否前後矛盾呢?聖示:信士一直在這個問題打轉,為何會有矛盾呢?說明了「不一定」,當有其可慮之虞,前亦有云及,會受傷,也就是說有可從玄關入,但也可由出處入。)
      問:承上問。據昔叩問所識,世人若受嚴重驚嚇而靈魂離體時(不一定自何處出離),玄關竅會自行開啟,靈魂通常會在時間自玄關入體,此為靈與體之機制。今若世人於睡眠中,靈魂從它處而出後,玄關竅是否也會自行開啟呢?若不會,何以靈與體之機制在這個時候反而失效了呢?又,世人若受嚴重驚嚇致靈魂離體時(不一定自何處出離),縱然玄關竅會自行開啟,靈魂是否也是何處出何處入呢?若如是,玄關竅又何必自行開啟呢?(100‧01‧19、25)
      示:一般而言會有短暫開啟,但有少數不會。另,靈體機制失效,自然有其可能,比如生長過程中受到傷害。又,前已有云及,不一定。另,緣於自然機制。(之後又叩問:受嚴重驚嚇或睡眠中靈魂離(出)體,因為有可能生長過程中受到傷害,致使此靈與體機制失效,玄關竅未必會開啟。今既致靈與體機制早已失效,該世人還能存活嗎?若仍能,該世人是活於何種狀態下呢?譬如說是否會有身障出現呢?
      聖:當然。另,一定會受傷。)
      問:據昔叩問所識,持黑灰旗冤親侵體,是由玄關而入。那麼,持黑灰旗冤親侵體,是否也可不由玄關而入,亦可由他處入體呢?若如是,既然冤親欲入體是停滯居止,何以不自玄關,卻可由他處入體呢?又,據昔叩問所識,靈魂之分佈在頭部。那麼,冤親侵體旨在干擾靈魂之支配生覺,若不直接由玄關而入,卻由其他軀幹、四肢而入,所求為何呢?譬如說,冤親侵體有必要大費周章地由腹肚侵入,然後才再竄到頭部(靈魂所在處)去干擾靈魂嗎?(100‧01‧19、25/02‧22)
      示:當然。既不由玄關入,則由氣海甚至泥丸均可入。另,因黑灰旗屬重業,當可侵體,即不受限。又,信士當知,靈魂受身軀所束縛,能量不及冤親惡靈之能量,即可自行干礙其人,此亦重業討報易衍生精神性疾病之故。(之後又叩問:依昔叩問所識,煉丹陽神出體自泥丸,入體自玄關,以自泥丸逆向而入會受傷故。今冤親侵體若選擇自泥丸而入,是否也會使得受討報的對象受傷呢?若如是,自泥丸而入後,會造成那些傷害呢?聖示:然。另,不一定,需視受討報者自身傷創部位。)
      問:承上問。既然靈魂之分佈在頭部,那麼,今受到意外驚嚇而靈魂出離時,或睡眠中若有靈魂出體時,靈魂有可能竄到軀幹、腹肚而出嗎?又,今既靈魂之分佈在頭部,那麼,歸空而靈魂出體時(假設不是採勾魂方式),靈魂有可能竄到軀幹、腹肚,甚至腳底而出嗎?(100‧01‧25)
      示:當有可能。信士是問其分佈在頭部,並不是靈魂無法遊巡於身體。又,當有可能。
      問:世人睡眠中,四大假合經轉換而在人身體所形成之光幕磁場是否會降低?否則,何以能夠接收到外界的靈訊而成為其夢境。又,在睡眠中,因已未進行繁複思考,日間經常的作息也停止,眼耳鼻舌呈半關閉狀態,器臟僅只低度運作著,此時三魂沿綿密元辰管道之連繫,所形成之力場與磁場是否會降低?(96‧11‧14)(97‧12‧22)
      示:當然。原因與身體原理一樣,人在睡夢中體溫會稍降。又,當然。
      問:世人常有夢到未來會發生的事情或景象,這是外靈或仙佛的靈訊托夢,抑或是世人本身靈智所具?又,若屬後者,這是如何產生或辦到的呢?(96‧03‧12)
      示:有本身靈智所具,亦有外來靈訊。又,在靈神清朗時,即無時空阻障。
      問:同樣已有求道而經過明師指點玄關者,設若一者有修、一者未修,則歸空時靈魂是否皆能由此竅而出?兩者分別在出竅前、出竅後的際遇有何不同?又,大道修子歸空時,是否三魂均自然會循玄關而出呢?而有者雖經明師指點而啟玄,卻並未明白其義(譬如求道者為嬰幼兒、老年人,抑或求道後未再聽聞講解三寶者),則彼歸空時,是否彼靈魂仍會自然循玄關而出呢?(95‧11‧06)(96‧11‧21、23)
      示:同屬玄關出竅。但若求道後造深重罪業,竅會封鎖,際遇當然不同,無法盡述。又,前者:是。後者:不會,有者玄關竅仍會封閉。此有可議之處,無法盡述,即在各人會因應不同情形而產生不同離體現象。
      問:人靈入胎前,玄關竅是否早已處於開啟狀態,抑或是人靈入胎時,玄關竅方被開啟呢?若屬前者,則彼胎是否有可能先被其他亡靈投入而鵲巢鳩占呢?若屬後者,則此時是經由何執司來開啟的呢?又,人自投胎後,玄關竅大概多久時日後會自行封閉起來?其道理何在?今一貫道求道而經過明師指點玄關者,除有為求道人指出靈魂出入的正當門戶所在外,尚有為求道人開啟此竅的作用,是否如此呢?(95‧11‧28)(96‧02‧17)
      示:入胎時才開啟。乃「轉輪台」機制,如俗世用語之「對號入座」。又,前者:約在一歲半,其理如嬰兒之「腦信」,本軟弱,漸長頭骨包合以保護之。後者:然也。
      問:經求道而打開玄關竅之一貫大道修子,當其歸空出胎後,彼玄關竅是仍然開啟著,抑或是會自然封閉呢?若屬前者,是否有可能被其他剛亡且三魂一時尚未受禁制之亡靈所入身呢?若屬後者,大約是在人靈出胎後多久方封閉呢?(96‧02‧17/03‧01)
      示:然也。自行封閉即「轉輪台」之機制。另,不會,此中太多因素,如未受准而被藉屍,必被拘捉等等均是。多久方封閉,仍需視其生前修持而定,一如冥司對三魂施行禁制力般,時日有長有短。
      問:昔聖示,入胎時玄關竅才由「轉輪台」機制開啟,並約在一歲半時會自行封起來;又示,一貫大道修子歸空出胎後,彼玄關竅會自然封閉亦「轉輪台」機制。今入胎後約在一歲半時會自行封起來,這是否亦為「轉輪台」機制使然?又,入胎投靈後,為何不立即將其封起來,卻須遲至一歲半時方封竅?(96‧04‧11、12)
      示:然。又,既曰「機制」,即有設定之因素,其因即在人體之成長必要。譬如嬰兒「腦信」需待頭殼堅硬以保護之,玄關竅不即時封閉,乃使投靈後身體發育不因玄關封閉而影響腦神經、經脈等。
      問:昔聖示,持灰黑令旗討報的冤欠,其侵體時亦是由玄關竅而入。今人靈自投胎後,玄關竅既已封鎖起來,則彼冤欠侵體時如何由玄關竅而入?又,求道而經過明師指點開啟玄關竅者,豈不是有如敞開大門般,可供外靈循此玄關竅而侵入?95‧11‧28、29/12‧06)
      示:不同。討報黑旗,可以強行侵入,冤親能量與人靈本相同,但人靈有軀體而減弱,故被侵入。又,求道子靈竅開,卻有保護能量,而無因果討報之冤親,便無法入侵,亦即如靈入胎,無其牽引業緣。此謂「保護能量」,一者來自肉身本能,二者來自修行者之聚納能量。(之後又叩問:此中「無因果…,亦即如靈入胎,無其牽引業緣」之後是否有漏字?若無漏字,這是否表示「冤親欲侵體,必須有業緣牽引,猶如靈入胎,亦必須有業緣牽引,否則無法入胎」?聖示:無漏字。另,是信士所認知之情況。)
      問:【一女善德叩問】:為什麼信女會有這個福運阻礙而被夢提醒,而有些人則沒有?又,如果這個夢沒有出現或信女不採取行動,請問因果會在什麼時候形成?(拱217期)
      示:夢兆提醒,乃係事件已將成熟,其業緣之力場較強,所以有較敏感者易有察覺,另外各人之命程福緣,修行及靈識察覺能力俱有關聯。又,已是在接近成熟邊緣,換言之,近三、四個月間。
  • 靈生覺魂篇 (廿二) 六道能量光華 業識牽引幻景 天罡地炁傷損 壽盡出胎作用

    靈生覺魂 (廿二)

    1  嘗聞世人轉述其友人曾遇過似亡未亡的經驗,稱言昏迷後,見一光點吸引其前往,跟隨光點前往後而又醒過來,這算是「死亡的經驗」嗎?設若其友人並不跟隨光點前往,則會有何等後果?又,依仙佛所識,這光點來自何方?出現的原因為何?代表何等意義?目的為何?(95.10.04)(96.05.07、11/06.15)

    2  世人歸空時,何種自身情況或外在機緣下,靈魂才不會被天罡地炁(厲烈的罡風)所傷?天罡地炁是如何形成的?又,對出冥而討報的冤欠或農曆七月出冥而受人間供養的善魂而言,是否亦會受天罡地炁所傷?否則,其仗恃何物何法得以不受天罡地炁所傷?(96.04.27/06.15、21/11.19)

    3  世人正常無疾而終者,當其氣數盡時,元辰理當隨著逐漸消散。今促使四大假合的肉身氣數殆盡,而喪失生機的背後原因為何?又,冥府註成的壽數,在技術上,是如何發揮其決定性作用的呢?(95.12.06)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前問:可以算是。後問:若不隨光點前往,後果即死亡。又,即乃六道之能量所示現光華。六道之光能牽引我人識神,乃致趨於彼道,此乃佛家之說教。世人會遇此種光點而受其牽引之原因:其一、有陽壽未盡而有福緣得傳述驗証、勸化世人之機;其二、修行至陽神出竅者。

     問: 承前問。這六道之能量所示現之光華是人為的現象,抑或是自然的現象?於六道中所存在的此等「能量」之用意、作用何在?又,今從現象界來看,人道與畜道既共容於一個生活空間中,則此兩道之能量是否完全相同?當彼世人昏迷後,這六道之能量所示現之光華是如何適時產生的呢?(97.12.22、23)
     示: 前問:此即六道輪迴中所產生能量之光芒,是自然現象。後問:並非信士所列問,而是其自身所具之自然顯現。又,前問:大同小異。後問:原本即已存在,只是生命存活無法見到。

     問: 善書常有記載,當亡者將亡時,往往會看到各種幻象、幻景,這是否即是指靈魂尚未離體前所遇見的景象?設若靈魂已離體後,是否仍會看到此般幻象、幻景?又,此般景象是如何產生的?是否每一位亡者,皆會遇到此般景象?今若在生時,是否也有可能出現此等幻象、幻景呢?(95.10.04)(96.06.15)(112.02.15)
     示: 都會。又,前一問:即乃業識牽引。惟,愈修持精進者則愈減少。後二問:將亡時,人之肉身防護力減退,業識牽引之力大增之故;在生時,當有彼情形(指肉身防護力減退)時,亦會因業識牽引而現幻象、幻景。 (之後又叩問:此謂「修持精進者」是指達到何種程度之修者?聖示:很難定論,只能說越修持有素則越少。。)

     問: 承上問。當亡者將亡或初亡不久時,以業識牽引而看到各種幻象、幻景,總有些因緣促成故,尚且亡者靈魂醒著並非入眠,今導致這些業識牽引的原因何在?又,
        1) 此幻象、幻景,應該只是針對靈魂而言,對隨後出離的生覺魂便不會有此等幻象、幻景吧?
        2) 對未修之世人而言,歸空多久後,才不再會有此等幻象、幻景存在?其道理何在?(96.05.07/11.20)
     示: 此因緣即乃身死,其保護能量失去,而所造業即顯前,猶如絕緣體有破損即漏電。此業識牽引之力,有者來自自身魔性及識海執見,有者來自外力則是業障及冤親。又,前問:然也。後問:仍會各自不同,其關鍵在「知」。猶如世人對黑暗會怕,乃不知內有何物象,知後即不怕。

     問: 世人將亡未亡時,往往會看到各種幻象、幻景,此般景象是在第六識上顯現而並非肉眼真實看到。是否如此呢?若如是,設若將亡未亡之世人肉眼是睜開並醒著的,是否仍能看到此般景象呢?何以故?(112.02.21)
     示: 是,為察感而知,並非見有影像。 (同時又叩問:世人將亡未亡時,是否容易異常地經由第三隻眼(兩眉中間的天眼)看到冤親或仙佛的示現呢?何以故?聖示:同上。)

     問: 承上問。據昔叩問所識,將亡未亡之世人因肉身防護力減退,業識牽引力大增而看到各種幻象、幻景,此此業識牽引之力,有者來自自身魔性及識海執見,有者來自外力則是業障冤親。這是否表示,世人的肉身防護力減退時,
        1) 自身阿賴耶識便容易將因妄想及執著而含藏的業緣景象,於世人的第六識上播放出來?
        2) 外來的業障惡能量便容易牽引自身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業緣景象,於世人的第六識上播放出來?
        3) 外來的冤親便容易將彼(冤親的)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業緣景象,於世人的第六識上播放出來?(112.02.21)
     示: 當是肉身防護減弱所致。

     問: 承上問。仙佛常說的業障惡能量,是否也有其殺盜淫妄酒等屬性之分,抑或是就是無屬性的一團惡能量?易言之,當外來的業障牽引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業緣景象時,是按惡能量的屬性而決定,抑或是隨機決定的呢?(112.02.21)
     示: 惡能量有輕重,故牽引亦有輕重。

     問: 地府在施放業障惡能量於世人的作業上,是否會選擇在世人運程中所註成的命象之機緣點前後適時施放,促使命象發生?設若世人在一段運程期間內,並無註成的命象之機緣點存在,是否便不會施放業障惡能量於世人,抑或是隨時都會施放業障惡能量來沖銷?(112.02.21)
     示: 前問:然也。後問:不會。 (同時又叩問:常謂「福禍相依」,在世人福運當道時,地府是否也會施放業障惡能量於世人來加速沖銷呢?聖示:不會,除非早經註成或有大惡。。)

    2: 前問:有修行者,或有神司護法接引、押帶者。其中,有修行者因彼修行有其凝聚、加強及保護靈能之作用故。後問:「天罡地炁」乃是整個宇宙星象所產生,亦即力場旋轉所產生,包括星球間的萬有引力、地球本身的自轉力量,及地球本身的重力。又,對出冥之靈不會有傷,其理正如颱風眼反而平靜,且亦無所仗恃,既已可以平安渡過,何需法器。

     問: 承前問。何以說天罡地炁對出冥之靈不會有傷,其理正如颱風眼反而平靜?這是表示出冥之靈本身已具備抗衡天罡地炁之能量,抑或是出冥之靈能有效地走避而躲開天罡地炁?(97.12.22)
     示: 前問:黃泉路上罡炁比喻為颱風,當然颱風眼處平靜。後問:是後者,原本即有一條安全通道。

     問: 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護法鸞門成正果」一回,文中 天上聖母慈示,一般人臨命終之際,靈魂離體,完全恰似一個小嬰兒,毫無抗原以及力量,所以必會遭受地罡所傷。 那麼,之後離體而出的生覺魂是否也有此種問題存在?又,世人初亡時,其靈既易遭受地罡所傷,何以出冥討報的冤欠或農曆七月出冥受人間供養的善魂,其靈卻不受天罡地炁所傷?這樣的轉變所本為何?(96.04.27/06.24/11.19)
     示: 靈魂強有力,天罡地炁更屬剛烈,此中原理即乃剛而易折;生覺無力,反而不怕天罡地炁。又,所本即靈初離體,猶如嬰兒之初離母體。尚且,既合法出冥者,當然有依循不受天罡地炁所傷之途徑。

     問: 昔聖示,山川大地、建築物體等會因地球自轉產生磁場,若強烈之際生覺則會受傷;而昨聖示,生覺無力,反而不怕天罡地炁。今生覺既不怕天罡地炁,何以反而會怕地球的大自然磁場?又,昔聖示,生覺本體不似靈魂有其力場可以護己祟他;而昨聖示,靈魂強有力,天罡地炁更屬剛烈,此中原理即乃剛而易折。今靈魂既怕天罡地炁,何以不怕地球的大自然磁場?(96.05.07/11.19)
     示: 因地球有自轉,故轉之即對生覺有產生傷害力,其最壞程度就是受傷,但靈對傷有自療能量。又,天罡地炁包括地球本身自轉產生之力場,但靈有其護衛能力,故不怕轉動之磁場,正如小孩久旋會受傷,大人則更有耐力。惟,初亡者靈仍易受其所傷(自療則同上述),久亡者則已不會,其理即適應之關。

     問: 在有形的現象界中,人身對宇宙星象力場旋轉所產生的天罡地炁,以及地球的自轉,幾乎沒感覺其存在。何以天罡地炁會對初亡之靈魂反而有所傷害呢?何以地球的自轉會對生覺反而有所傷害呢?(96.11. 19/12.23)
     示: 簡言之,亦即生前與死後,其質不同故,其質差別就在生前有融入此身皮囊中。

     問: 承上問。對一完全未修之世人而言,當初投生入胎前與歸空往生出離後,其生前死後之「三魂之質」是否完全相同呢?若有差別,其差別何在?又,比較修道有成之人及完全未修之人,於歸空後兩者間「三魂之質」有何不同呢?(97.12.25、26)
     示: 相同。又,不同,其差別在修者能量較有力,而能量可以產生其質之純淨與穢濁。

     問: 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護法鸞門成正果」一回,文中南天福德正神 李恩師述及歸空時,靈魂離體後,會有感覺靈神所面對的是一股強大力量,有要往下墜的感覺,而那股引力即是九幽冥府之黑暗磁場。 這股強大力量是否會將靈神自然吸引至冥府,而不必由神司陰差先接引往城隍處除去陽籍?又,之後離體而出的生覺魂是否也會面對這股強大力量?是否也會被自然吸引至冥府,而通過黃泉道上之厲烈磁場?(96.04.27/06.21)
     示: 有此情形,但神司陰差仍會在側做必要處理。黑暗磁場猶如巨磁,再加上旋轉之力場。又,一如生覺無力,反而不怕天罡地炁般,地府磁場亦不會吸引生覺,其因正如磁之於鐵,非鐵則無吸力。惟,生覺無法通過黃泉道,因其厲烈磁場能量會將之毀滅,猶如小孩初知痛時,即會懼怕。簡言之,黑暗磁場如漩渦,厲烈磁場則如橫掃千軍之罡風。

     問: 承上問。文中 南天福德正神 李恩師歸空時,被堂上仙佛接引往南天報到。 那麼,是否仍須先往「城隍」處除去陽籍,並且須先前往地府對消因果公案呢?又,李恩師述及,靈神原本受身軀保護,一旦歸空離體,立即受地罡之氣所侵襲,若非靈神成胎能抗禦,則必定先受傷,然後下墜入冥。 一般世人,非靈神成胎者,則會有何等後果?真的會直接下墜入冥嗎?(96.04.27)
     示: 是要除陽籍,但無需往地府,南天會行文冥司註載成神,而神道以上之因果,是另外了斷方式,其方式繁冗,有度化、有助緣。又,沒有修行至神道以上功果,當然必要下墜冥司以作審讞。

    3: 很繁複。簡言之,有者肉身久受損傷耗弱。又,註壽如何發揮作用,除上述肉身因素外,尚有外在因素,譬如災禍、車厄等。 (註:此即於所註壽元終止時,有者肉身已耗損殆盡,有者因註死劫於災禍、車厄等。另者,前有聖示,「轉輪台」可破壞元辰,使靈對生覺聯繫減弱而身體機能耗損敗壞。)

     問: 據昔叩問所識,世人的元辰隨著肉身的成長而擴張、漫延到全身;三魂便藉著元辰的密佈通道互傳訊息,並形成磁場而隔絕了外界的干擾。今元辰賴肉身而分佈,三魂又賴元辰而緊密連繫,這是否即是「肉身存活有保護、束縛及隔絕作用」的原因所在?又,三魂對肉身的依賴,是否即是因為元辰分布其中所間接促成?而真正加強三魂攀緣於肉身而形成執識的原因,應該是世人的私欲及物欲使然吧?(95.12.06)
     示: 是的。又,皆是其中因素之一。 (註:元辰分布及世人欲望,皆是三魂對肉身的依賴因素之一。)

     問: 世人歸空時,是否因為元辰逐漸消散崩解,致使靈魂無法與餘魂連繫,既得不到覺魂的回應,亦無法掌控生魂反應,遂終恐慌竄出呢?又,世人歸空時,元辰雖已逐漸消散崩解,但仍游離、殘存於器臟、感官中的氣息,是否仍會使生覺二魂攀緣其中而遲滯不離?(95.12.06)
     示: 可以如是解。又,是有此現象,但生覺在靈魂支配力遽然失去後,即會有離體之作用,乃因肉身已無護障作用。

     問: 承前問。世人歸空時,生覺魂如何發現到靈魂支配力遽然失去,而有離體作用?又,世人受驚嚇而靈魂暫時離體者,彼生覺魂何以未發現到靈魂支配力遽然失去,而有離體之作用?(96.06.20)
     示: 如電源切斷。又,警嚇之震攝,僅短暫失去作用,猶如電線之接觸不良而斷續通電,故乃有感知。

     問: 承前問。據昔叩問所識,道家練丹而靈出竅者,因仍能支配身體內的生覺二魂,故生覺不會離體。今世人歸空時,即便靈先離體,但靈訊依然能傳給生覺,何以說靈魂支配力遽然失去,致生覺有離體之作用?(96.03.15/11.20)
     示: 關鍵即在支配力。練丹出竅,是靈與體尚有依止之關係,但身死之後兩者關係不存,支配即會支使生覺去歸依處。 (之後又叩問:今練丹出竅時,因靈與體間尚有依止之關係,故生覺不會離體,這是否表示,所謂「練丹出竅」,多是指元神(胎)自泥丸而出,靈魂仍在肉身內,故靈與體尚有依止之關係,生覺仍受靈之掌控無礙?聖示:是。)

     問: 承前問。今身死之後,因靈與體兩者依止之關係不存,靈魂會支使生覺去歸依處。然而,世人生前甚少知道歸空後尚有三魂存在(至多也只是相信有靈魂存在),乃至歸空後三魂之所應歸屬依附處。今身死之後,靈魂怎麼知道去支配其生覺魂至歸依處呢?除非這是與生具有的本能。又,設若靈魂會支使生覺魂去歸依處,何不支使其生覺魂來與靈魂會合、相聚呢?即便是已受到地府之所施禁制力。(96.05. 07、11)(98.01.06)
     示: 信士是由主觀認定,生前知有三魂者已甚普,自古至今言人身有三魂七魄者多如牛毛,又怎會不知;僅是靈魂在體內與離體之轉換環境中,會暫失支配力之機制。而身死後,靈魂支配生覺去歸依處;簡言之,譬喻人之使臂,一旦斷臂立有所感,故可以用慣性形容。又,靈魂無力抵抗所施禁制力,且不止如此,生覺更無法進入黃泉道。一旦出體,要召三魂合聚,唯有道果能量或「轉輪台」能量。至於如何生前便有此「道果能量」,除道法煉丹外,佛道均有之,但吾無法明示。

     問: 歸空後,三魂藉著本身機制的靈訊而互通有無,無遠弗屆,但投生後,三魂卻須依賴元辰的綿密管道才能互通有無,這前後兩種方式的變換,其主要關鍵是因靈神蒙昧入胎後,逐漸依賴肉體中的元辰而忘卻了本來(指不須依賴元辰便能相互連繫)使然,抑或是三魂一深陷入元辰的架構後,便受其約束、擺佈所致?(95.12.06)
     示: 可以如是解。但不盡然,三魂間之連繫,如水之於容器,可方可圓,但放之於河流,卻淵長不斷。 (註:此中「水之於容器」喻入胎後;「放之於河流」喻出胎後。)

     問: 據昔叩問所識,元辰賴肉身而分佈,三魂又賴元辰而緊密連繫。今練丹而靈魂暫時出竅者,彼出離的靈魂與仍在肉身中的生覺魂間,是否仍藉元辰彼此連繫,抑或是改藉其他管道連繫呢?易言之,靈魂一者在肉身外,生覺魂二者在肉身內,靈魂改循何種管道來連繫、支配其生覺魂呢?(96.05.07、11)
     示: 當然仍維繫。信士確又混淆,練丹之神,乃元神出竅。

     問: 承前問。這是否表示,練丹而出竅者,是其元神(胎)出竅而非靈魂出竅,彼靈魂仍在肉身中?易言之,稱彼「靈魂出竅」是沿俗謂,實則是「元神(胎)出竅」。又,今練丹而元神出竅者,分別在生時及在亡時,是由泥丸出,抑或是由玄關出呢?(96.06.20/11.21、26)(112.02.21)  
     示: 然也。又,在生時由泥丸,亡時由玄關。惟,關鍵仍在元神,若未修成即歸空,猶如半成品,則屬陽神,故亡時仍需由泥丸而出,神與靈既分道揚鑣,彼三魂出離身體後亦不會合於陽神,因其無足夠能量收納三魂。 (之後又叩問:據昔叩問所識,已啟點玄關而非練丹者,歸空時靈魂由玄關而出;未啟點玄關而練丹有成就者,歸空時三魂合於元胎由玄關而出。是否如此呢?又,若練丹尚未及修成即歸空者,彼元神猶如半成品,則歸空時陽神仍由泥丸而出。是否如此呢?歸空時,這未結胎修成的陽神由泥丸而出後,最後會如何結果呢?聖示:是。又,前問:是也。後問:繼續修行。)

     問: 肉身存活時,三魂便依賴遍身之元辰綿密管道連繫,而形成力場與磁場,此猶如馬達一旦供電後,電磁效應所形成的力場,使馬達轉動,除非斷電,否則無法停止轉動。是否可以如此形容呢?(95.12.05)
     示: 可以如此形容。 (註:此中所謂「斷電」,意指靈與生覺間連繫停止(譬如勾魂),則無力場與磁場形成。)

     問: 承上問。三魂沿綿密元辰管道連繫,所形成之力場與磁場,是否即為肉身存活時,其有「束縛」三魂的作用之原因所在?若如是,當世人氣數盡時,若靈魂能沈斂定靜,不攀內外緣、不受境牽引,則三魂間連繫既無,力場自然不生,乃不待元辰崩解,三魂便能出離;反之,若靈魂散亂不定,攀緣內外、受境牽引,則三魂唯有待元辰崩解,被迫無法相互連繫,在力場既失後,三魂才恐慌竄出。是否如此呢?(95.12.05、06、08)
     示: 然也。另,皆可以如是解,靈魂沈歛定靜當是關鍵。
     

  • 靈生覺魂篇(廿三)修丹元神結胎

    靈生覺魂 (廿三)

    1  世人自入胎後,「精、氣、神」三寶是如何孕育產生的呢?在人身中與三魂間有何關連性?各負責那些工作呢?又,一般世人歸空後,除三魂陸續離體外,精、氣、神三者各落歸於何處?(96.03.21)

    2  修行金丹大道而大成者,是否能了知三魂之存在?又,今練丹有成者歸空時,彼元神先出離,抑或是靈魂先出離,抑或是兩者一起出離?彼元神及靈魂出離後,是否仍須等生覺出離來依附呢?(96.05.03/06.24)

    3  在人體肉身四周似乎有個無形的「包膜」,在這個無形的包膜上有著泥丸宮與玄關竅。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這無形的包膜是如何形成的呢?又,除了泥丸宮與玄關竅外,仙佛能否再舉一二例,在這包膜上還有那些東西呢?(100.01.12)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精、氣、神」是人身日積月累而加強,屬實有,與三魂間互動則是:「神」與靈魂,「精、氣」與生魂有關聯,覺魂則無關。「神」主心識、腦識,「氣」主運作動力,「精」則孕育傳宗接代。又,身無即無。

     問: 承前問。既然「精、氣、神」均是屬實有,那麼,「神」、「氣」、「精」分別是那些實質存在於身體中的東西或成份呢?(100.01.12、16)(112.02.21)
     示: 分別應對四大假合中之風、土與水;火則不應對,因其僅屬動能助力。 (之後又叩問:何以說「神」應對四大假合中之風?何以說「氣」應對四大假合中之土?聖示:對應其本質。)
     
     問: 除人類有「精、氣、神」外,畜道眾生及植物是否也有「精、氣、神」呢?又,昔聖示,亡靈之裹腹以氣(指其物質之精華),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此中所謂的「物質之精華」是否與物之「精、氣、神」有所關連呢?若有關連,那麼,亡靈之裹腹是吸取物所具「精、氣、神」中之何者呢?而世人蒸煮葷素食物時,會散發出來的是食物所具「精、氣、神」中之何者呢?(112.02.21)
     示: 有精氣,無神。又,均屬其精氣。

     問: 「元神」是修丹的名詞。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那麼,是否也有所謂的「元氣」、「元精」之用詞呢?此等分別是何意思呢?又,「元神」、「元氣」、「元精」分別與實有的「神」、「氣」、「精」有何相對應之關連呢?(100.01.12)
     示: 然。另,「元」只是用於區別有修與否。又,簡單講「元」者較精純。

     問: 前(042)期拱衡雜誌中,有 太上李老君之述論「靈竅」一篇,云:「道家所謂靈竅,乃指泥丸宮。昔日修道人元胎修成,乃從泥丸宮破竅飛升,今日修道人有謂玄關乃為靈竅,實則差矣!玄關乃竅門之所在,可作藏神處,非為靈竅。」 今道家所謂「元胎」是何意義?元胎與靈魂(或三魂),兩者間有何等關連或前因後果?又,
        1) 昔日修道之人元胎修成,何以必須由泥丸宮破竅飛升,卻不經由玄關而陽靈上昇呢?歸空時由泥丸宮而出,此與歸空時由玄關而出,差別何在?
        2) 對一貫大道而言,「靈竅」確實是指玄關(靈魂進出所應循的孔竅),「泥丸宮」反而是藏神之處。今何以仙佛述論中卻言靈竅乃指泥丸宮,玄關可作藏神處呢?此中否有矛盾之處?(96.03.20、21)
     示: 前問:「元胎」亦謂「陽神」,是本身之元神。後問:元神在身與三魂無關,需有結成元胎,三魂始依之成一體。又,
        1) 前問:此乃丹道之訣。後問:歸空時,若由泥丸出者為陽神,若由玄關出者為靈魂。關鍵在元神結胎與否,若未修成即歸空,則屬陽神,故需由泥丸。
        2) 並無矛盾。往昔修者是以泥丸為藏神宮,老君之述論,是以昔時修者而言;近期有 老母慈悲,賜一貫大道修子點玄關,先得而後修,靈魂修証由玄關竅出,乃為時日之異也。

     問: 吾人常聽聞修行者有修行至可靈魂出竅者,這「修行至靈魂出竅」一語,應該修正為「修行至陽神出竅」。是否如此呢?易言之,不是修行至靈魂出竅,而是修行至陽神出竅。若非是。今世人在生時,修何法門得能「修行至靈魂出竅」?修何法門得能「修行至陽神出竅」?(96.11.19)(100.01.09)
     示: 是如此。另,在生時,只有修行陽神出竅,沒有修行靈魂出竅,此乃用詞之誤。陽神出竅係道家正法,丹道可成,但道祖正法亦多有之,譬如媽祖曾以陽神出竅救父。 (之後又叩問:在生時,丹道有成而可陽神出竅者,其陽神是否也會有形貌?若有之,陽神形貌是否一如彼人身形貌?聖示:有之。另,亦如其人形貌。)

     問: 依昔叩問所識,元神在身與三魂無關,那麼,元神在人身中有何作用?扮演著何等角色?一般世人歸空時,其元胎陽神歸於何處?又,修道之人有無元胎修成,在證道上有何差別?若無差別利益,又何必生前辛苦地修丹而元神結胎?(96.03.21、27)(112.02.21/03.15)
     示: 信士整體上認知有誤。修行者必需要修「金丹大道」此一教法,始有元胎,元胎即自身之元神。若無修此法者,即不會有元胎。尚且,只有元神結胎,而無元氣結胎或元精結胎,因精氣神統攝後而由神成胎。又,因屬各教法不同之修法,即乃佛道之修法差別,所以修道之人修行之初宜慎重。 (註:見鸞音去迷一書,有「九轉金丹」一篇,文昌帝君慈示,道家修煉有丹鼎一脈,修行要旨以人身精氣神、以奇經八脈之氣行,輔以陰陽二氣,在人身中氣凝成丹,而可破體飛昇,捨此皮囊而登仙路。)

     問: 這「元神」是個難以理解的名詞,不若「靈魂」是一股有心識的能量形式般易於理解。今元神與靈魂(乃至三魂)間是呈何等關係呢?又,世人有修成元神結胎者,歸空後元神仍存;否則,未修成元神結胎者,歸空後元神即無。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世人未修成元神結胎者,歸空後元神如何消失?是受外界天地吸收,抑或是受靈體吸收?(96.04.30)
     示: 「元神」是在身體亡後,所另成的一個元素,有元神結胎者,三魂可在身死後而依之。又,然也。另,既未修此法,即無元神成就,既無則不會有所謂「消失」。

     問: 承前問。在生時,有元神結胎者,歸空時,三魂是否即會依元胎而出?若如是,歸空時,三魂所依的元胎是自泥丸而出,抑或是自玄關而出呢?又,歸空時,若三魂依元胎而出,這是否表示三魂合一了呢?若如是,地府對三魂所施禁制力是否便對其無有效發揮作用了呢?(112.03.15)
     示: 然。另,玄關。又,然。另,然。

     問: 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坐工練氣證真人」一回,昔 曾真人生前由練氣入定而結胎;並述及在人身小周天後融入宇宙天地大周天,始能將人身之氣吸納天地精華之炁,始得元神復甦,增強動能。 今元神復甦後,增強動能的目的為何?是增強了甚麼「東西」的動能?又,一般世人未經坐工練氣者,其元神是否即處於昏沈的狀態呢?(96.04.30/11.21)
     示: 增強元神之動能,目的即成就道果,即神通力之能量。此「神通」者,六大神通之前五通均有可能。又,可以如此解。 (註:既未修「金丹大道」此法,便無元胎結成,故可謂元神昏沈未復甦,並無將元神修成結胎。若在世練氣入定而結胎,可增強元神之動能而成就道果是主要目的,神通力則是附帶的成就。「六大神通」即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漏盡通。)

     問: 承上問。於文中,曾真人言人生命結束,即是元神生命的開始,故元神又謂「元嬰」。 今人生命結束後,是否即是賴元神來吸收天地之炁,以補充靈魂能量呢?猶如文中所言,如同胎兒藉臍帶得到母體養份而維生命般。又,世人歸空後,生覺魂是否也有所謂的元神呢?(96.04.30)
     示: 信士誤解。元神是一種法門,並不是人人都可以練元神或有元神。又,信士又誤解。世人生命結束,僅靈魂入地府,而生覺之所以要依附墓祿,是在等待靈魂再次投胎,因入胎後,靈主識心,即腦,生主肢體,覺主聽聞,只有人身才需要三魂。因而歸空後,生覺沒有元神,不但如此,靈魂也沒有元神,是三魂因身死而有元神可依之,因為有元神,即表示修行成就,亦即成神,故三魂合之。

     問: 承上問。元神既是一種法門,並不是人人都可以練元神或有元神。這是否表示,元神雖人人本具(指精氣神中的「神」),但並非人人都可以練成元神結胎或身亡後仍有元神?又,元胎是否也是一種有別於三魂之額外能量,抑或是僅為一種依法而成的機制呢?元神成胎,分別在生前與死後有何助益?而元神不固,分別在生前與死後有何影響?(96.04.30/05.03/06.24)
     示: 然也。又,前問:「元胎」僅為修行所成之另一種道果機制。中問:有元神成胎則是有道之士,生前具神通,歸空得封敕。後問:元神不固並無影響,因「元神成胎」僅屬修行之一種法門。

     問: 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中,有「飛符化轉妙無邊」一回,昔 張仙人言彼依符道練神坐工,是有得道家玄炁之妙,「三花聚頂,五氣朝元」,得元神出竅之妙;又言,符道修行之人,總有些逆數違天之舉,況且元胎出竅,必有身劫,所以乃以重病纏綿病榻五日,始作升天。 修至元神出竅者,是否必然已達到「三花聚頂,五氣朝元」之境?又,元神既是一種法門,何以說「元胎出竅,必有身劫」?(96.05.04)
     示: 是等同之境。又,既為法門,故有其機制,蓋修此法者,以自身契入道法,累劫累業未消,故天劫代之。 (註:道家修法中,諸如修練氣神之修道者,有許多須藉刀、兵、身劫而成仙,惟獨修「金丹大道」者無需應劫,故不須遭天劫、身劫、兵劫始能成仙。因為「金丹」是指我人之元神成胎,可以陽神出竅。)

     問: 於修行證道實錄一書,有「金丹大道趙仙翁」一回,書中 趙避塵仙翁慈示,練金丹直至九轉完工,亦即元胎結成陽神,可以自行出體始為大成。 所謂「自行出體」,是三魂一起依附元胎出離,抑或是單獨以靈魂依附元胎出離,抑或是隨時機情況而定?譬如平常日獨以靈魂依附,歸空時三魂一起依附。又,
        1) 設若「自行出體」時,可以三魂一起依附元胎出離,這是否表示,該修者可輕易地自行決定捨離肉體時機?此種大成境界,是否即是當該修者歸空時,自然也不須遭受刀兵等天劫或身劫的原因所在?
        2) 設若修金丹大成者,可輕易地自行決定捨離肉體時機,這是否會違背地府既註的壽算,而有自殺輕生的罪業存在,或有相關的業識留存耶識中?(96.05.03)
     示: 乃隨機而定。又,前問:自行出體,是陽神出體,並非歸空之出體,而其大成境界是不用遭劫之原因。後問:沒有違背,當然是待其壽元盡,肉身已不能或無用之際。

    2: 當然知之。又,前問:元神已收納三魂,故已無分別,亦即元神出,三魂亦同出。後問:不用。

     問: 依昔叩問所識,練丹而出竅者,是其元神(胎)出竅,而非靈魂出竅。今練丹而元神出竅者,靈既仍在肉身中,元神(胎)出竅後能作甚麼呢?又,元神(胎)出竅後,仍在肉身中的靈魂如何控制出離的元神呢?否則,彼出離的元神如何做主?出離的元神,有否可能被它靈所奪,或遭到毀壞的情形發生?(96.06.24/11.27)(100.01.09)
     示: 即通力,其作用初始在「知」,至三魂合入元神後即有「神通力」。此中,知,是延伸更遠處;神通力,仍具動能。必需在丹成元胎之際,三魂始被收納。又,前二問:初始類如分身,因元神是身體之精華,故與身是同體,因而與三魂之間一樣。易言之,元神與身體是同一素質,神身同一處所成,則其牽引能量當然在,而三魂收納當然也同。簡單譬喻,冤親討報世人是賴因果業力之牽引,關鍵在業力,而神與身同體而成,當然也有其牽引能量。後一問:會。身與靈悉皆有可能,譬如遇魔界惡靈、正罡地炁,甚至劇烈之磁場,所以甚多修丹者並不願出竅,因身體防設力降低。 (之後又叩問:在生時,練丹而元神出竅者,一旦其出離的元神受到魔界惡靈、正罡地炁,甚至劇烈之磁場所破壞後,彼肉身將會受到如何傷損呢?聖示:這說來話長,簡單講即壞死。)

     問: 承前問。依昔叩問所識,元神是身體之精華。對有肉身的世人及動物而言,是否皆有此等身體精華之質,只是未加以修丹成胎而已。是否如此呢?又,對未煉丹之世人及動物而言,於身死後,此等身體精華之質是否即隨著肉身逐漸腐壞而消失?(100.01.09)(112.03.15)
     示:不盡然,前有云及,元神之說亦有各家解釋,不過基本上是信士所認知。又,然,單指靈體是如此。 (之後又叩問:依昔叩問所識,以葷食於墳前祭拜時,亡魂所吸取者為食物中的「氣」。此物中的「氣」,是否即是指此「身體精華之質」呢?聖示:可以如此說。。)

     問: 如后附前後叩問之兩聖示(內容略)。前者聖示言,練丹練靈之法,出竅仍以靈魂為之;後者聖示言,練丹之法,乃元神出竅,靈魂仍在肉身中。何以有此前後不同說法?又,練丹有成者,生時元神出竅時,這好比放風箏一般,仍由肉身中的靈魂所控制。是否如此呢?若如是,彼放飛出去的元神之見聞覺知,乃至思考判斷等,是由肉身中的三魂共同掌控,抑或是由靈魂獨個掌控呢?(96.11.19、27)(98.01.07)
     示: 沒有不同。練丹之元神,仍以三魂為主體,形成一個小元胎,亦有謂「聖嬰」、「聖胎」。所謂「練丹有成」,其成是以身死,故往昔修丹之人最後都會遭天劫,身死而丹飛昇,若身未死,不能算大成,所以仍以三魂為主。又,是信士所理解。另,由靈魂掌控。

     問: 承前問。今練丹者在生時若元神(胎)出竅,身體中三魂既然還在,肉身何以不能自由行動、如常作息呢?又,既然是三魂仍在肉身中,應能控制其起居作息無礙,何以 李鐵拐大仙的元神出離期間,卻須隨侍看守,乃至肉身遭隨侍燒毀呢?(96.06.24/11.27)(98.01.07、11、13)
     示: 不能,肉身產生動能即會影響元神。又,李大仙之例,則是元神已收納三魂。惟,此謂「收納三魂」者,是在體內則可以節制三魂,但出竅並非三魂齊出,此例僅靈魂隨元神出竅,生覺仍在身體。 (之後又叩問:此「收納三魂,是在體內則可以節制三魂」一句,是否表示「收納三魂,是在體內可以受三魂節制」之意?聖示:非也。在體內則可以節制三魂。)

     問: 承上問。練丹而有成者,在生仍存活時,三魂之是否要隨元神一起出竅,完全決定於練丹者自己,抑或是頂多只能靈魂隨元神出竅,生覺仍需留在身體內?若是後者,那麼生覺何以不能隨元神一起出竅呢?又,今在生時(並非歸空時),元神出離時,是循泥丸宮而出,抑或是循玄關而出?彼時 李鐵拐大仙之元神既已收納三魂而出離七天,那麼,被隨侍看守的肉身既缺少生覺主導,是如何存活的呢?(96.11.22)(98.01.13)
     示: 乃後者。另,身體存活故,生覺仍需留身。又,前問:生時仍循泥丸。後問:元神收納三魂並非消滅,故三魂對肉身之主導力仍在,但總有差別,所以 李大仙之例才會被隨侍誤認死亡。

     問: 昔聖示,練丹修行深者出竅後可停留身外較長時間,因靈竅會逐漸封閉而須較大的能量通過漸小的靈竅故。 此中的「靈竅」,應是指「泥丸宮」而非「玄關竅」,抑或是仍指「玄關竅」,只不過是出時由泥丸宮,回時由玄關竅?若屬後者,既然練丹出竅者,是元神(胎)自泥丸而出,今若元神(胎)因故未回,而靈竅已完全封閉,以靈魂仍在體內故,怎會有異常發生呢?三魂猶在,又有何干礙?(96.11.20、21、25、27/12.24)(98.01.11)
     示: 是指玄關竅,出由泥丸,入則玄關。因泥丸乃屬存活之體供陽神出,而泥丸僅能由內而出,不能由外而入,由內不傷,由外即需外力則傷損。故回時由玄關而入,因為玄關可以由外而開,否則大道明師一指如何開竅。惟,元神一出,玄關竅內縮即愈緊密,其現象正如超抽地下水,則地層下陷,故時間久愈緊縮(惟,緊縮並非封閉),恐無力由外開啟玄竅而入。另,元神是身體之精華,亦即丹成,靈魂融入其間,元神不歸體,自然有礙。 (之後又叩問:對一貫大道之修子且為練丹有成者而言,彼「玄關竅」既已受明師指點而打開著,今出竅時,彼元神(胎)何不自玄關而出,且亦從玄關而回?聖示:練丹之法依循泥丸出,是依法訣,故不由玄關出。)

     問: 昔聖示,人受驚嚇,靈出離未必由玄關,但其玄關必會開啟,此乃靈與體之機制。今練丹修行有成者,生時若彼元神未收納三魂自泥丸而出後,其「玄關竅」是否亦會循靈與體的機制而打開?若非是,欲返回肉身時如何開啟玄關竅而入?又,今練丹修行有成者,生時若彼元神已收納三魂自泥丸而出後,其「玄關竅」是否亦會循靈與體的機制而打開?若非是,欲返回肉身時如何開啟玄關竅而入?(98.01.07、11)
     示: 前問:亦會。後問:會等玄關自啟之際,人身玄關會有定時開啟。又,身未死之際,因未收納三魂同出,其機制仍在,故玄關會有開啟。身死時,元神已收納三魂同出則不會,因已無生覺。 

     問: 承前問。今練丹修行有成者,在生時若彼靈魂隨元神(胎)自泥丸而出,其「玄關竅」是否會循靈與體的機制而有一定時間內的開啟?若如是,玄關竅是元神自泥丸而出時便開啟,抑或是元神回來時才會配合開啟?又,今練丹修行有成者,在生時若彼靈魂(仍在體內)未隨元神(胎)自泥丸而出,其「玄關竅」是否便不會開啟?若如是,元神回體時,如何由玄關竅而入呢?(112.03.15)
     示: 然。另,前者。又,靈在體即是無出竅。

     問: 已證道之仙佛,設若生前並未練修金丹大道,彼在天界是否仍須修行金丹大道以結「元胎」?倘若此證道仙佛不修金丹大道,又有何妨礙或差別呢?又,修行金丹大道而大成者,返天受敕後,設若此仙佛因應機緣須投胎凡間時,則於入胎前彼「元胎」如何處理?(96.05.03)
     示: 前問:不用。後問:修行既不循此法門而得証果位,即可不用修此法,不修此法並無礙。又,再下輪迴時,此元胎仍永恒不滅,際此道果,已可分靈,不用再全靈下世。

     問: 承前問。今能以分靈下世者,是否皆有其元胎修成?若無元胎修成者,是否便無法採用分靈的方式下世?(96.06.24、25、26)
     示: 元胎是其一,際此已可分靈。惟,並非全部具分靈能力之仙佛必要修元神之法。 (註:具元胎而分靈者,僅是其中一種,並非全部具分靈能力之仙佛皆必須要修成元神結胎。)

     問: 在道法中,是否有法要能使肉身內之三魂間彼此可直接連繫,而不再依賴元辰之管道?若有之,今三魂間一旦不須再依賴元辰之管道來相互連繫,那麼,三魂是否便可不受身體之束縛,已能自由進出了呢?(96.11.12)
     示: 沒有。另,仍然是以練靈為主,信士可曾聽過練生、練覺,無也。

    3: 可以如是解。另,類光網。又,眼耳俱是。

     問: 承上問。道學上所認定的「七孔八竅」,是那七孔,那八竅呢?世俗上所說的可能與道學上所認定的有所不同。這七孔八竅是否也是在這個包膜上呢?又,兩眉間的「天眼」算不算是個竅呢?這天眼是否也在這個包膜上呢?(100.01.12)
     示: 前問:沒有這麼多,也不同。所謂「七竅」指眼、耳、鼻、口、天眼、玄關、氣海(丹田)。後問:七竅是。又,前問:是。後問:然。 (註:世俗以頭部七個孔竅,即兩眼、兩耳、兩鼻孔及口為「七竅」,因五藏的精氣分別通達於七竅故,當五藏有病時,往往從七竅的變化中反映出來。亦有所謂「七竅」指視、聽、聲、嗅、遺、溺、洩。)

     問: 承前問。於世俗中,謂兩眼、兩耳、兩鼻孔及口為「七竅」,以五藏的精氣分別通達於七竅故。今道學上的「七竅」所指卻是眼、耳、鼻、口、天眼、玄關、氣海(丹田),這樣的差別是否有其特殊的用意或原因?又,泥丸未被類歸為「竅」的原因何在?(112.03.15)
     示: 世俗所指為生理實象故。又,因其為上丹田故非竅。

     問: 何謂「靈竅較開」?仙佛常開示的這靈竅所指是甚麼呢?世人靈竅較開者,是否較容易受靈界眾生的影響,尤其對冤親債主最容易感受到?又,何謂「通靈體質」?具有通靈體質的人,其意識是否比較容易受到靈界眾生的干擾,尤其容易受到靈障、冤親所干擾?(100.01.12、22)
     示: 前問:簡言之,即較敏感。中問:靈竅所指玄關。後問:然。又,前問:與前項同,即較敏感。後問:可以如是說,當然相對容易察感神靈。

     問: 承前問。若靈竅所指為玄關,今一貫大道求道者,經大道明師一指開竅後,豈不是都會因靈竅已開而容易受靈界眾生的影響?若如此,對一般已具靈竅較開的世人而言,這是否尚有其他那些因素使得其容易受靈界眾生的影響呢?(112.03.15)
     示: 然,有利亦會有弊。另,還有自身因果及體質防護。

  • 靈生覺魂篇(廿四)神壇調靈問話 冥婚 混沌惡者靈滅 陰纏

    靈生覺魂 (廿四)

    1  在神壇之濟世中,彼乩生所謂「調靈」者,是否可調墓祿處之生覺魂到壇問話呢?以生覺魂與地府靈魂一氣相通,而可間接問話於靈魂故。又,在鸞堂的濟世中,是否也常調墓祿處之生覺魂問話,而得知地府靈魂的概況或為善信轉示地府靈魂之話呢?(96.07.10)(97.12.23)

    2  世俗中有所謂「冥婚」者,諸如陽世人娶鬼妻,或者陽世人嫁鬼夫,這對亡者而言有何等利益?又,常有情侶因故雙雙身亡(如,同出車禍而亡,或同飲藥自盡等),彼雙方陽世家長父母,有者會為彼等辦理「冥婚」,這對兩造亡魂而言有何等利益?(97.03.05)

    3  以三魂本質皆為能量故,末世中一旦核彈用於攻伐時,以現今核彈爆發之巨大能量,有否可能將世人之靈能破壞得化為烏有呢?又,昔時日本 廣島原子彈引爆時,是否曾有部份世人之靈能受核彈爆發之巨大能量破壞得化為烏有呢?若有之,地府將如何註此些亡魂之籍?(97.03.27)

    4  所謂「陰纏」,是指無祀孤魂或陰靈會跟隨著陽世人而加以纏擾嗎?彼等是透過何種手段來進行纏擾呢?又,今無祀孤魂或陰靈無緣無故地,為何要對無辜之陽世人纏擾呢?這是否有所違律,而會受到抓補呢?若如是,仙佛或神司見之,當可敕令化退即可,何須動用解祭儀軌呢?(97.04.07)


    拱衡堂 太子元帥 登台濟世
    1: 當然可也,但人間廟堂之神司仍需請准之後,始能調動陽間之生覺魂,正如為將調兵,仍需虎符或上詔,否則,為將空兵權,只在戰時而已。又,有。

     問: 神壇之濟世中,調靈及開示因果為何必須在晚上才能辦理呢?又,在神壇之濟世中,乩生所謂「調靈」者,是否是真的向地府或天界調到亡靈或仙佛到壇問話呢?(96.07.09)
     示: 多為其辦事人員之時間關係。又,只是用詞而已。

     問: 無論神壇或鸞堂,要自地府調亡靈至人間問話,並非輕易可行。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神壇之濟世中,彼靈乩所謂「調靈」者,是調亡靈三魂中之何魂呢?又,無論神壇或鸞堂,要自天界請證道仙佛至人間與親人相晤,並非輕易可行。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神壇之濟世中,彼乩生所謂「調靈」者,是否真能當下或當天調到天界證道仙佛呢?(96.07.10)
     示: 是也。另,以生魂為多。又,是也。另,故不能。

     問: 無論神壇或鸞堂,要自地府調亡靈或自天界請證道仙佛至人間,會有那些會辦之行政程序呢?(96.07.10)
     示: 主神之派令,或玉旨之頒敕。若主神不夠格,則要請准於「城隍司」。

     問: 最近電視有載,某宮壇(如,懿敕慈X宮)武乩以 濟公活佛之名義起乩,而隔空抓藥為善信治病,引起不少爭議。以仙佛所識,這種隔空抓藥以治病之作法,其可信度多少?又,一貫大道亦曾有法會中仙佛借竅臨壇,而於八卦爐中煉藥以治道親病情之殊例者,此是何種用意?是否會因此而干預到因果天機呢?(97.04.10)
     示: 幾近於零。又,乃隨機而行,以為道親強化向道之心,且不會干預因果天機,因為真藥醫假病。

     問: 一般神壇很難判斷彼之真偽,是以詐財騙色者時有所聞,類似這種不真不正的神壇,彼神壇主神及濟世仙佛是如何因緣而來?(96.07.11)
     示: 很多因素,有者先是正神,但人不正,神乃離去;有者已是人不正,亦無神,濟世時均是識神作為。

    2: 皆沒有意義,僅乃陽世親眷為了心願,或誤以為代亡者了心願而已。

     問: 以有婦之夫另再娶一鬼妻者而言,常有鬼妻鬧房等靈異情事發生,這是否是電視中江湖術士之穿鑿附會,以訛傳訛呢?又,通常娶鬼妻者是將亡者之牌位迎回,今若是娶鬼妻者,彼宅中果真有靈異事件發生,以亡者之靈魂在地府,生魂在墓厝故,彼覺魂豈能造作多少靈異情事?(97.03.05)
     示: 是以訛傳訛。又,當然不能,僅能作驚嚇之異象而已。

     問: 陽世雙方家長父母,為已亡之情侶辦理「冥婚」,這種婚姻關係會被冥府所承認嗎?若會被承認,那麼,冥婚之兩造亡魂要到那裡做結婚登記呢?(97.03.05)
     示: 不會。

     問: 以世人亡後,陰差神司通常會立即拘引亡魂故,今陽世雙方家長為殉情之情侶雙方辦理「冥婚」,應是三魂中何魂來參與婚禮呢?又,即便有陽世所辦「冥婚」之情事,這是否仍須要冥府之准旨方能成事呢?若無准旨,陽世所辦「冥婚」之情事豈不是一廂情願而已?(97.03.05)
     示: 並無來參加,僅為陽世之儀式而已。又,是屬一廂情願。

    3: 不可能。又,沒有。所以未有此情形。

     問: 昔聖示,混沌後,惡者形神俱滅,則烏有;善者存,回歸靈胎成種籽。此是否指地球此次小混沌後人靈的結局?又,「惡者形神俱滅,則烏有」者,末世世人是受到世間何種衝擊才會形神俱滅?而「善者存,回歸靈胎成種籽」者,這靈胎種籽將存放何處?其三魂是否合一了?否則,如何處理其生、覺魂呢?(97.04.10、14)
     示: 然。又,惡者,是天地間罡氣能量所滅;善者,靈胎種籽存放無極,三魂當然合一。

     問: 承前問。這是否表示混沌後,善者仍有陰差神司之接引?惡者則無陰差神司之接引,任憑其受天地間罡氣所滅?若如是,善者既存,何以未呈人形或具形象,卻會變成靈胎種籽呢?又,善者靈神成靈胎種籽時,是否即是呈「靈珠」形態?猶如現今打為殘靈者,於各個單體陸續身亡後,在城隍殿處被匯聚為靈珠形態般。是在何執司處轉變為靈胎種籽呢?(97.04.11、16)(98.01.07)
     示: 是。另,因塵世已無法使人生存,或曰無法生人。信士常執於轉變,既曰「靈」,則可以用靈胎作形容詞。易言之,「靈胎種籽」僅屬形容詞,每一靈體不入人身均是在此現象之中。又,前問:可以如是解。後問:當然是在各有關執司處,諸如城隍、冥司及無極神司。

     問: 承前問。今在地球此次小混沌後,證道的仙佛是否也可說是「回歸靈胎成種籽」呢?又,「靈胎種籽」是否仍可於無極之天界自由作息走動,抑或是只能在原處休眠不動?若屬後者,以當今眾生歸空後,尚且可活動故,何以地球此次小混沌後,靈胎卻不動?這其中是受到那些外在的拘限使然?(97.04.14、16、18)
     示: 証道仙佛仍會有形像,只有善靈才成靈胎。又,不動。另,這是不同,歸空或受冥罰,或成神証道,當然需動,地球混沌則處處傷礙,故在無極不動。

     問: 在地球此次小混沌後,靈界中未證道的天人,以及阿修羅魔王或魔卒,乃至「彌勒淨土」外院修士,以及各淨土之外緣境天人,是否也皆要回歸靈胎成種籽呢?若如是,靈界中未證道的天人及阿修羅界之魔王或魔卒,分別是在何執司處轉變為靈胎種籽而存放於無極呢?(97.04.15、16/12.23)
     示: 未證道的天人,然也。阿修羅界,因魔王及魔輔已達不受小混沌所滅,故不用,餘則仍需回歸靈胎。「彌勒淨土」外院修士,及淨土外緣境天人則不會,因諸淨土有佛菩薩之翼護。另,未證道的天人於南天。修羅界吾不能查示。

     問: 昔聖示,混沌後,惡者形神俱滅,則烏有;善者存,回歸靈胎成種籽。向今此後,即便世人不假提前修行證道,只要在地球混沌時仍是善者,自然便能「回歸靈胎成種籽」而返回無極。是否如此呢?若如是,自是等待地球混沌時再做善惡分判即可(指惡滅善存),何勞現今之三曹普渡呢?又,現今之三曹普渡,可不可以說是「減少惡者形神俱滅,增加善者回歸靈胎」的比例呢?(97.04.14)
     示: 是如此,但若要以消極論,就在每次歸空便要受苦刑,故大開普渡,免受輪迴之苦。又,可以如此解。

     問: 以昔叩問所識,時下初亡者靈雖易受天罡地炁所傷,但仍有自療能力。那麼,何以說未來地球小混沌時,惡者靈神會受天地間罡氣所滅呢?又,惡者靈神受天地間罡氣所滅時,其驚懼程度應該是遠遠超過地府所有刑罰之上。是否如此呢?以地府之所有地獄刑罰尚不致使形神俱滅故。(97.04.11、14)
     示: 原因當然就是落差使然,屆時之天罡地炁將強大何止萬倍。又,然也。

     問: 承前問。現今極惡業重者,都還能禁在「無間地獄」,尚且終有成佛的機會,那麼未來地球混沌時,何以不將惡者彼等禁於地府,卻任其由天地間罡氣所滅呢?以昔叩問所識,宇宙中非只地球有生物,地球此元會混沌後,地府十殿一切運作如常故。(97.04.14/12.23)(98.01.07)
     示: 這已上干天運之機,吾不能作答。甚者,地獄亦將毀滅;惟,此中差別在大小劫之混沌,地獄毀滅是大劫混沌,若僅地球毀滅則僅小劫。

    4: 不是此意,是指受陰魂所影響,即能量所致。又,「纏擾」是廣泛形容詞,若是陽人自行闖入其所在,則不會受罰;若無端纏擾,當有被拘捕之虞。另,因其能量已入體,乃需如此假以解祭。

     問: 受到陰纏者,通常是受到亡者三魂中何魂之能量影響使然?世人受到「陰纏」後,會有那些現象發生呢?又,以生魂之能量不高故,對世人有多少「陰纏」後的效果呢?以覺魂的能量甚低故,對世人會有「陰纏」的可能嗎?(97.04.10)(98.01.07)
     示: 前問:生魂與靈魂都有。後問:同冤親討報之象。又,前問:視受纏擾者自身狀況,強健者輕,耗弱者重。後問:不能。

     問: 據昔叩問所識,生覺魂僅為靈魂視聽的延伸,且其心識仍由靈魂召感支使。今「陰纏」的發生,是否須有亡靈靈魂的召感促成,抑或只是生覺魂的獨自行為?又,「陰纏」的發生,是賴多個亡靈的集體促成(能量匯積夠多),抑或是單一個亡靈便可促成?(97.04.10)
     示: 不是其自主行為,是陽人自行闖入而受影響,故屬靈魂與生魂之不自主行為。又,單一個即可。

     問: 「陰纏」與「陰煞」有何不同?在陰廟處,是否很容易發生陰纏呢?是否很容易產生陰煞呢?又,「忠烈祠」、「十八王公廟」、「義民廟」是否皆是屬陰廟的一種?猶如「眾善祠」、「萬應公廟」般。(97.04.10)(98.01.07/02.11)
     示: 前一問:陰纏有冤靈,陰煞則無。後二問:非也。在陰廟處,是較易受其磁場影響,但非陰纏,且不一定有陰煞。又,此需視是公家立或私人立,公家者必有精進事蹟,故「忠烈祠」不屬陰廟;民間者則是,故「十八王公廟」、「義民廟」然也。 (註:「犯陰」,即犯陰煞,泛指喪煞;亦有多借稱陰靈,不論有祀、無主或冤親。)

     問: 承上問。於「忠烈祠」處,是否只有覺魂聚集,抑或是仍有靈魂、生魂聚集?又,「十八王公廟」之最早起緣為何?(98.01.07/02.11)
     示: 「忠烈祠」中多已成神祇,若未成神則僅覺魂。又,「十八王公廟」乃為有清之移民渡海來台,因船沒,致十七人歿,另一隻忠犬救主亦溺,故人祀之。

     問: 盜墓者是否很容易受到陰纏?對盜墓者而言,其心中多少有些顧忌,彼等是否有防範陰纏之道,才敢如此妄為?又,盜墓者通常只是盜取亡者之陪葬物,但最近電視中有新聞報導,某一亂葬崗中有三處墓厝皆是連同棺具、遺骸一起被盜不見者,此盜墓方式之用意為何?否則,何須將棺具、遺骸一起盜走呢?是否有其他特定的用途呢?(97.04.10、11)
     示: 前問:並非一定。後問:多無顧忌,否則即不敢為。又,並無特殊用意。惟,有邪法會以棺木、屍菌、遺骨等為施法工具。

     問: 承前問。今盜墓者既將棺具、遺骸一起盜走,亡者的生魂是否亦隨之而遷移,抑或是仍依止在原地空墓厝處呢?又,對盜墓者,冥律有訂定那些現世報之罰則呢?而亡魂在陽世之棺具、遺骸被盜走後,亡魂與盜墓者間是否形成了一項新的因果,並可據此申控於地府討報呢?(97.04.11、14)
     示: 依遺骸而止。又,前問:會促顯陽法制裁,及因果律報。後問:會形成因果。但尚不能申控,因為未構成重大傷害。 (之後又叩問:此中,所謂「因果律報」是指亡魂之陽世物因被盜墓者所盜,而彼此間形成之因果,抑或是指待盜墓者歸空後,會受到冥司之刑罰?聖示:都有。)



     

  • 靈生覺魂篇(廿五) 三魂造作屍身 火化以防屍變 陰宅影響親眷

    靈生覺魂 (廿五)

    1  生魂依止於墓厝的情形,是沒事便一直躺在墓穴之棺木中,抑或是十里內到處遊走不定?若屬前者,設若棺木所在之磁場有所傷害,難道生魂仍然會躺在棺木中乎?又,設亡者當初是採用火化成骨灰,那生魂又將如何躺在納骨塔內,彼此並排著非常擁擠之骨灰罈中呢?於納骨塔中,各個生魂通常是如何散佈的呢?(97.04.20)

    2  佛教之主張火化,其用意何在?(拱048期)

    3  有些世人於亡後,後人依其遺囑,將其火化後的骨灰灑入大海或山林(如,中國大陸前領導人鄧小平、法鼓山前住持聖嚴法師),這樣,是否便不會有墓地風水對陽世親眷的影響了呢?又,火化後的骨灰灑入大海或山林後,假設彼亡者並未證道,則其生魂是否便無所依止呢?若如是,有這種情況時,將其生魂連同靈魂一起保調入列靈修,是否算是合宜的解決之道呢?(98.05.06、12)(112.04.06)


    拱衡堂 太子元帥、濟公活佛 登台濟世
    1: 都有。另,離不開,只好面對。又,是依附,不是一直躺著,且靈可隨容器而變化。

     問: 嘗見他堂鸞生曾於雜誌中回憶說,仙佛曾示現彼參觀亂葬崗,見生魂一具具安靜地躺在棺木中。此種說法與事實是否相符?若如是,難道生魂不用起身尋找「食物」乎?又,亡者生魂是否只能在清明節才有機會賴陽世親眷經由墓前祭祀獲得「食物」而補充能量,其餘時間只能挨餓呢?若如是,有者陽世已遷居國外,或子孫失傳,亡者彼生魂豈不是挨餓至能量耗盡乎?(97.04.20)(98.04.27、30)
     示: 不正確。又,基本上如此。另,非也,這麼短時間尚不致能量耗盡。此謂「短時間」者,即指足夠彼等再去投胎。

     問: 依昔叩問所識,生魂基本上是寧可挨餓,也不會去尋找「食物」以補充能量。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依昔叩問所識,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今何以生魂寧願挨餓,而不去找附近植物等,吸其氣以裹腹呢?又,生魂於何情況下才會去尋找「食物」以補充能量呢?感覺上,生魂似乎是在坐以待斃,只等著陽世人來供養,而聖示「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之說,對生魂而言,似也無甚具意義。(98.04.28、30)
     示: 是也。另,因為生魂能量不足大到可以四處遊蕩,且有依止以外之不明而畏懼。又,除非克服畏懼,所以有者不去覓食,有者去覓食。

     問: 嘗聽聞殯儀館工作人員所遇過的經驗,言曾為亡者大體清洗後,因身體僵硬著衣困難,乃在大體耳旁請求其放鬆,未幾而果真關節放鬆者。以入殮前之大體清洗時,三魂早已離體而出故,是否有可能發生此等情形呢?今三魂既已出離,亦不能自封閉的玄關入體,如何能提供屍身動力,而使僵硬的關節放鬆呢?又,若果真有上述情形出現,除非屬物理現象或誇大其辭外,應該與三魂無關,抑或是離體的三魂,仍有可能對屍身造作呢?(97.10.25、28)
     示: 前問:仍有之,因生魂未遠。後問:以生魂之能量,是可以由外而使體之關節放鬆。又,亦有此三魂對屍身造作可能。

     問: 承前問。既然離體的三魂,仍有可能對屍身造作,姑不論邪法之驅靈附著屍身,今根據能量大小,離體的三魂分別對自己屍身,仍可能有那些程度的造作呈現呢?又,今離體之生魂對屍身的造作,是否仍須經過靈魂的授意才可?譬如曾有殯儀館工作人員為亡者大體清洗後,因身僵著衣困難,乃在大體耳旁請求其關節放鬆而果真者。(97.10.28、30)
     示: 靈魂者,如察感知覺等及起身,其程度則不一定,牽連太廣;簡言之,其自身認定是有其必要。生魂者,如小動作,其程度有指動、眼動等。覺魂者,則無其能量供造作。又,當然是。

     問: 承前問。既然亡故後,靈魂已離體,以無身障故,自然能察感知覺,何須再經由對屍身的造作來察感知覺呢?又,亡故後,覺魂已離體,離體的靈魂在無覺魂的配合下,如何能再經由屍身的眼耳鼻舌身來察感知覺呢?亡故後,生魂已離體,離體的靈魂在無生魂的配合下,如何能再經由屍身的骨骼與肌肉來起身呢?(97.10.30)
     示: 當然有,因靈魂主號令。又,當然是靈生覺配合之察感等,信士前題不是已有「以無身障故」之問,故靈魂號令生覺無礙。

     問: 承前問。此中,所謂「察感知覺」,是否表示已離體的靈魂可主控覺魂,試圖使屍身的眼耳鼻舌身能察感知覺呢?所謂「起身」,是否表示已離體的靈魂可主控生魂,試圖使屍身的骨骼與肌肉能起身呢?又,設若亡故後,三魂皆已離體,即便靈魂主控察感知覺,以覺魂能量甚低故,應該僅屬枉然。是否如此呢?即便靈魂主控起身,以生魂能量尚可故,應該仍屬可為。是否如此呢?(97.10.31)
     示: 皆然也。又,前問:正是。後問:是有可能。
     
     問: 昔聖示,亡故後,離體的靈魂可對自己屍身造作,如察感知覺等及起身;離體的生魂可對自己屍身造作,如小動作。今離體之靈魂能使屍身起身,或離體之生魂能做一些明顯的小動作,豈不是很駭人之事,上天是採何防範、制約之道呢?無論是「起身」或「小動作」,是否皆須靈魂來主控,及生魂來配合才行呢?又,設若亡故後,三魂皆已離體,以生魂之能量仍嫌不足故,今靈魂想要主控生魂而試圖「起身」,似乎也很難達到,頂多只能做做「小動作」而已。是否如此呢?以靈魂的能量足夠故,靈魂是否可不必依靠生覺魂之配合,而直接使屍身試圖去察感知覺或起身呢?(97.10.30、31)
     示: 前問:這更廣泛,有造成驚嚇等當然論罪。後問:當然。又,前問:然。後問:不能,三魂機制已定。

     問: 亡故後,若屍身上仍有七魄尚未完全離散,則已離體的生魂仍可連繫或支使屍身上的七魄嗎?其目的何在?又,出離之生魂與屍身上的七魄間的連繫或支使,是否不須元辰居間扮演任何功能?(97.10.25、28、29、30)
     示: 仍會有之。惟,並無目的,會有依戀等因,勉強形容即下意識動作。又,然也。

     問: 世人亡故後,當靈魂已離體,但生覺魂仍在屍身中,這是否表示靈魂已無身障,而生覺二魂尚有身障呢?又,亡故後,無論當下生魂是否已離體,之前已離體之靈魂均可主控生魂對屍身之造作,譬如起身。是否如此呢?亡故後,無論當下覺魂是否已離體,之前已離體之靈魂均可主控覺魂對屍身之造作,譬如察感知覺。是否如此呢?(97.10.31)
     示: 是也。又,前問:正是。後問:然。

     問: 嘗見有善信叩問他堂彼先祖母及先母三魂各歸處所,得一聖示,彼先祖母靈魂於「彌勒淨土」外院,覺魂入四殿,生魂安居在家;彼先慈靈魂於「無極蟠桃園」,覺魂入平民區,生魂安居在家。 今證道於「彌勒淨土」外院或「無極蟠桃園」之仙佛,是否也有三魂未合一的呢?於「彌勒淨土」外院或「無極蟠桃園」,是否也有尚未三魂合一的天人存在呢?(98.04.27)
     示: 這一定有誤,証道即三魂合一,生覺之作用只在投胎。又,沒有。

     問: 承上問。今世人歸空後,無論靈魂歸在何處,彼生魂有可能不依止身骨所在的墓厝,卻安居在家宅的嗎?若如是,世人於歸空後,其生魂是否可以選擇依止家宅,而不依止身骨所在的墓厝呢?若非是,何以說生魂不能選擇家宅依止,而一定要依止於身骨所在的墓厝呢?(98.04.27、28)
     示: 沒有,除非其身骨即埋在家宅。另,前項:不能。後項:因屬自然機制。

    2: 火化即防止屍變以及腐壞之氣侵擾,火化則不受地理風水之影響,且易於處理。佛家將屍體火化,乃意在靈如昇天,則肉體可不受外靈控制,再則肉體之腐壞,終必使這些蝕蟲面臨死亡,也是一項殺生。

     問: 承前問。若說亡者肉體之腐壞,終必使這些蝕蟲面臨死亡,也是一項殺生。這令人聯想到,以世人在生前,身上便有很多大小物種寄生(有者是共生)其中故,難道說人一死亡就算是一項殺生乎?(97.04.29)
     示: 此句以動機論,不提供蝕蟲之軀則無所謂殺生,是概括說法。

     問: 承前問。何以說亡者之肉體有可能會受外靈所控制呢?屍身既是「死」的東西,靈附著屍身是何用意呢?又,這樣是否有干犯天律?而原亡者之生魂將如何依附?(97.04.20、29)
     示: 邪法中有驅靈附著屍身,主在驚嚇作用,亦突顯其法術。又,前問:當然有干犯天律。後問:亡者之生魂仍在原軀。

     問: 今土葬易受地理風水之影響的原因何在?又,一旦土葬受地理風水之影響後,是對亡者本身不利,抑或是對陽世親眷不利?若屬前者,那麼是對三魂中何魂不利,以及有那些不利?若屬後者,那麼是對那些層級的親眷不利,以及有那些不利?(97.04.20、29/12.23/97.08.23/09.20)
     示: 即墓穴之五行磁場,墳塚造作之故。此謂「墳塚造作」者,即字面義,起造墳塚之地形方位。又,對陽世親眷,夫或妻、子或女,可以到直系孫。另,那些不利則太廣泛,幾乎均有可能。 (之後又叩問:此中,「五行磁場」是指墓穴者,抑或是指亡者屍骸者?聖示:墓穴。)

     問: 承前問。子女的土葬地理風水一樣會影響其仍在世的兄弟及父母。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那麼,往上最高會影響到那些層級的在世親人呢?(112.04.06)
     示: 會。另,二至四代。

     問: 世人若受到亡者土葬地理風水之不利影響後,改採撿骨入塔或火化入塔方式解決,是否便可改善而不會再繼續受到原墓厝地理風水之不利影響呢?若如是,撿骨入塔或火化入塔後,是否也會受到塔位風水之不利影響呢?又,設若亡者之親眷因受此亡者土葬地理風水之不利影響而求助於聖門,聖門會循何途徑解決呢? (97.04. 29)(112.04.06)
     示: 然也。另,然也。又,先保調其靈,再依最小動工程度而動其五行構成。 (之後又叩問:既然影響土葬地理風水之因素為墳塚造作所生五行磁場故,今親眷受此不利影響時,以工程更動其墓厝五行構成乃可理解,但何以還須保調其靈呢?聖示:因靈受影響故也會影響子孫。)

     問: 對亡者生魂而言,墓厝僅是依止之處,即便該處陰宅地理風水不好,雖對陽世人會有影響,但生魂會在乎嗎?假設該處磁場對生魂並無傷礙。若會在乎,彼對陽世親人會有不利的行為嗎?即便有不利的行為也應止於靈訊,難道會如術士所言會剋死親眷或對某房斷嗣、敗運乎?又,先人之墓厝陰宅是亡者生魂所依附,陽世親眷是各自好端端地居其陽宅,墓場風水怎會對陽世親眷產生影響呢?(97.04.20、29)(112.04.06)
     示: 不會。另,不是先人之生魂或靈魂干擾,而是墓場之影響。又,無法具體形容,就像手機,只是一具器械,怎能收發。 (之後又叩問:當墓厝風水之五行磁場對陽世親眷會有不利影響時,該墓厝風水之五行磁場是否也一定會對亡者生魂造成傷礙,抑或是不一定會對其造成傷礙?若不會對亡者生魂造成傷礙,生魂(乃至靈魂)便不會向陽世親眷討救。是否如此呢?即便墓厝風水之五行磁場會對陽世親眷有不利影響。聖示:會。另,然也。)

     問: 承前問。今陰宅風水好壞對陽世親眷產生的影響,似乎與亡者的三魂無關。是否如此呢?若如是,今「陰宅風水」與「陽世親眷」間,是依靠甚麼因素使之相互發生了連結呢?又,陰宅風水好壞對陽世親眷產生的影響,其促力何在?(97.05.03、06/12.23)
     示: 是。另,亡者與陽世親眷血緣,亦即因緣形成親眷所牽引。簡言之,此墓之人與陽世成為親眷,自然有其因緣,即是轉此因緣牽引。又,如頻率波段。

     問: 若陽世人於山林中隨意挖個棺具大小的坑洞,但不是用來埋葬之用,這樣做是否也會對家人及直旁系血親有所影響呢?無論是有利或無利之影響。又,若陽世人已為亡者挖造好一個墓穴,但後來並未在此下葬而改葬他處或改採火化而直接入塔,那麼,這處空洞的墓穴之五行磁場是否仍會對家人及直旁系血親有所影響呢?(97.05.03/12.25)
     示: 錯,不會有影響。又,不會。

     問: 亡者的屍骸中,有那些「東西」仍會在土葬後,發生其對陽世親眷之影響力呢?其原理何在?以弟子所識,亡者的屍骸就像電力耗盡而停止運作的手機般,單靠屍骸怎會有影響陽世親眷的能力呢?(97.12. 23)(98.05.12、13)
     示: 信士誤解,並非土中之物,而是土上之五行氣場。 (之後又叩問:昔聖示,墓塚之影響,當然是亡者大體加上地氣,動土產生五行動能,再加上親眷間因緣。今亡者之三魂既已離開大體,在亡者的屍骸中仍有那些無形的「東西」扮演著牽引之角色,使得墓塚風水對陽世親眷發生其影響力呢?聖示:五行動能既經啟動,當與大體形成一氣,譬如說大體是土,而其上是金木水火而形成能量,故前所列述都是可能。)

     問: 承上問。今既然對陽世親眷之影響力,並非來自土中之屍骸,而是土上之墓塚五行氣場。那麼,何以世俗中須找風水師,先確定其適宜的擺放方位然後再挖墓穴下葬棺具呢?(98.02.03)
     示: 有部份是因襲古例,求心安。

     問: 建物結構本身與地基動土間所交互形成的五行磁場,產生了一定的陽宅風水。是否如此呢?亡者屍骸本身與墓穴動土間所交互形成的五行磁場,產生了一定的陰宅風水。是否如此呢?又,陰宅風水對陽世親眷的不利影響,是賴屍骸中所存在的「親眷因緣」來產生連結,且與生魂(乃至三魂)無關。是否如此呢?若如是,當陰宅風水對陽世親眷發生不利影響時,生魂(乃至三魂)是否只是扮演著觀望而莫可奈何的角色而已呢?(112.04.06)
     示: 前問:然也。後問:有關聯。又,然也。另,然也。

     問: 關於亡者墓厝五行氣場對陽世親眷之影響,今陽世親眷身上的那些「東西」便是吸引此五行氣場對其影響的標的呢?又,設若陽世親眷歸空後,其先祖之墓厝五行氣場是否仍會對其有影響呢?世人歷經累世輪迴,其累世先祖或親眷之墓厝五行氣場是否仍會對世人有影響呢?(98.02.03)
     示: 氣場。又,前問:不會。後問:不會,因世人氣場因輪迴而更替。

     問: 依昔叩問所識,陰宅風水好壞對陽世親眷產生的影響,與三魂無關;土葬後,發生其對陽世親眷之影響力者為土上之墓塚五行氣場。 按道理,亡者能夠與陽世親眷發生親眷血緣關連的應是「亡者的三魂」或「亡者的屍骸」兩項因素,今陰宅風水對陽世親眷的影響既與此兩項因素無關,則墓塚五行氣場是依賴那些中間媒介來「找到」親眷血緣,而對陽世親眷發生其影響作用的呢?又,墓塚五行氣場之所以得以「波及到」有因果血緣的陽世親眷,難道完全不須依仗亡者的三魂或屍骸之因素嗎?這其中是否還有第三者(如,相關職司)的介入呢?(97.12.25)
     示: 不能用「找到」形容,主在因緣牽引,當然中間所牽引者即屍身處之生魂,做為親眷與墓地之牽引。又,吾之前所示與三魂無關,是彼不會自行找到,而是自然做兩者間牽引。

     問: 承前問。既然生魂為親眷與墓地間做自然之牽引,造成墓地風水對陽世親眷的影響,今若該先靈經保調證道而三魂合一後,其骨骸所在的墓地風水是否便不會對陽世人造成影響呢?若如是,這是否表示,只要能三魂合一,則生魂的自然牽引力便已消失,其墓地風水對陽世親眷的影響便不會繼續存在呢?(97.12.29)(98.01.02、12/02.03)
     示: 仍會。因下葬之初已啟動五行,而在往後即是五行影響最重之時。另,不然。 (之後又叩問:既然是生魂因亡靈證道而三魂合一,其為親眷與墓地間做自然之牽引力量何以還會存在呢?聖示:不是說過,是土上墓塚五行之關。)

     問: 承前問。今若在下葬之前便將生魂保調入列靈修,則下葬之時,便無生魂為親眷與墓地間做自然之牽引,如此,是否便不會有墓地風水對陽世親眷的影響了呢?(98.05.06、08)
     示: 不盡然,尚有所在地五行磁場等建設產生影響能量。 (之後又叩問:今在下葬之前便將生魂保調入列靈修,雖有屍骸所在地五行磁場之能量存在,但生魂自始至終既已不在該處,牽引的因素就不存在,何以墓地風水還會對陽世親眷有影響呢?這又是「誰」在居間做牽引的呢?聖示:墓塚之影響,當然是亡者大體加上地氣,動土產生五行動能,再加上親眷間因緣。)

     問: 承前問。今若生魂在下葬前便已未依附於大體,譬如早在下葬之前便已引於他處或保調入列,今即便大體在五行動能上有其一份貢獻,但終歸只是墓塚風水的這一端,那麼,在大體中是甚麼「因素」使墓塚風水之這一端與陽世親眷之那一端發生連結的呢?以生魂自始至終就未曾介入,剩下來也只有大體能牽引故。(98.05.15)
     示: 前已有述及,風水之影響,大體是其一關鍵,但仍有其它因素。

     問: 依昔叩問所識,於食物中,其物本身所具「物質之精華」,通常於數年之久才會消失散盡。 今於土葬墓塚中,大體屍骸中所具物質精華,通常於多久歲月後才會消失散盡呢?今若採用火化方式,大體屍骸中所具物質精華是否會因屍骸已燒成為骨灰而隨著消失散盡呢?(112.04.06)
     示: 前問:十年上下。後問:不會。

     問: 承前問。於大體屍骸中所具物質精華之能量與墓厝五行氣場結合所產生動能,會對陽世親眷發生影響。是否如此呢?若如是,「陰宅風水」與「陽世親眷」間所依賴的親眷因緣之牽引,是憑藉著亡者屍骸與陽世親眷兩造之物質精華所具親眷氣血關係,抑或是憑藉著亡者靈魂與陽世親眷兩造之耶識所藏親眷因緣業識?(112.04.06)
     示: 然也。另,後者。

     問: 在直系親屬間,彼此身體所具的「物質精華」是否有其同質性存在?若如是,這「物質精華」的同質性,是否即是直系親屬間彼此因緣牽引的動力所在呢?又,在生時,身體中所具的「物質精華」對直系親屬間的影響面向有那些呢?在亡時,大體中所具的「物質精華」對直系親屬間的影響面向有那些呢?(112.04.06)
     示: 然也。另,是有關。又,前問:感能。後問:感能。

     問: 承前問。設若某甲的父親亡故,其墓厝風水只會影響到直系親屬,不會影響到某甲的母親及妻子。是否如此呢?以直系親屬間,彼此身體所具的「物質精華」才具有同質性故。(112.04.06)
     示: 不盡然,尚有因緣牽引。

    3: 然也。又,不盡然,骨灰在大海山林中仍可能實質存在,故生魂仍可依止。另,不算,反而產生其扞格,除非在前已先辦理一魂(意即,在亡故有先呈辦一次)。 (之後又叩問:於此中,「除非,在前已先辦理一魂」是甚麼意思呢?感覺上,仍有保調二魂或三魂的可行性存在。聖示:不是可行性與否,而是已有人如此作為。)

     問: 承前問。依昔叩問所識,靈魂為心識主體,生覺魂好比傀儡而受靈魂支使。今若同時將生魂連同靈魂一起保調,何以會產生其扞格呢?又,設若世人於身亡後,將其靈魂保調後,彼生覺魂應如何處理才是較佳的對策與與作法呢?(98.05.08)
     示: 以其生魂靈修增強了能量,會破壞日後三魂合一之自然機制。又,無需特別處理,依自然機制即可。

     問: 依昔叩問所識,人歸空時,若無墓地,則生魂會飄蕩而被巡狩之神所拘捕入當地境主收容。今火化後的骨灰灑入大海或山林後,既無墓厝之地,仙佛卻又聖示生魂仍可依止骨灰。前後聖示是否有所矛盾呢?若無矛盾,那麼,仙佛所認為「生魂會飄蕩」的原因為何呢?又,即便生魂飄蕩,那也是因迫於情勢與環境之不得已,何以還會被巡狩之神所拘捕入當地境主收容呢?(98.05.15)
     示: 沒有矛盾,信士問題之故。若都無,當要收容;若有,則可依循而止。另,原因有驅使其離開依止之動機,如靈魂之驅使,或有未察而踰越。又,恐其受傷害,另則依律即要如此。

     問: 承前問。今骨灰灑在大海山林中,隨著海浪飄流、風吹雨打而分散,且經魚蝦吞食、生物分解而消失,則生魂如何依止呢?又,設若骨灰灑在大海山林後,既然仍有生魂依止,那麼,該處的風水何以不會對陽世親眷產生影響呢?因已有生魂居間做兩者的自然牽引故。(98.05.08)
     示: 這是理論,但其大體火化,仍有其質,並非完全毀滅無形。又,因沒有動土五行等變化。

     問: 世人歸空後,採用火化而骨灰入塔的方式,雖有生魂存在,但並沒有動土五行等變化,這樣是否就不會有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產生呢?若仍有之,以現成的納骨塔早經動土完成,五行等變化也早已塑造而穩定,何以還會有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產生呢?又,納骨塔通常有地上層及地下層之別,那麼,地上層及地下層,乃至地上層者尚分層數高者與層數低者,何者較有可能發生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呢?(98.05.22、27)
     示: 是不會有墓厝風水之影響。又,並非納骨塔層別之差,已是其它因素問題。此很廣泛,整個納骨塔格局、地形、五行等。 (之後又叩問:陽世人在為亡者選擇納骨塔樓層時,是否仍要有其必要的因素考量呢?聖示:無法作周全考量,除非是專業人針對個案進行查核。)

     問: 時聞媒體報導,有世人於寵物身亡後將其身骸埋葬入土,這樣做是否也有寵物墓厝風水影響陽世主人的問題產生呢?若如是,記得於玉律規箴一書中,世人對動物屍身掩埋有其賞例,這樣看來,是否反而得不償失呢?又,古今中外善書中,世人在荒郊野外見有無名屍骨而將其掩埋之記載,若以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來看,屍骨掩埋反而不如不掩埋,只宜移藏起來即可。是否如此呢?因為掩埋後會影響死者之陽世親眷。(98.05.22、27)
     示: 沒有。一則身亡之寵物與陽世飼主沒有親眷因緣,二則有功德律例之依據,不會受擾。又,非也。當然,掩埋之是會對其親眷有影響。

     問: 世人歸空後,採用天葬或樹葬的方式,因沒有動土五行等變化,是否就不會有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產生呢?又,以墓厝風水有可能負面地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存在故,那麼,昔時世俗強調世人歸空後「入土為安」,在現今來說這個觀念是否並非完全正確呢?因為仍有天葬、樹葬或火化後骨灰灑入大海山林等方式可循。(98.05.22、27)
     示: 然也。又,此乃因應各時世不同,所以不能說正確與否。 (之後又叩問:在征戰中大量死亡的士兵,為避免產生瘟疫而集體掩埋,那麼是否也有墓厝風水影響陽世親眷的問題存在呢?這種戰時情況,根本也不會有風水影響的考慮。聖示:對親眷當然會有影響。)

     問: 在發生大型天災後,陽世親眷可能只找到小部份屍塊埋葬或火化,假設並未做引魂,而生魂仍留落在外,則墓厝之風水對親眷是否仍有其影響呢?又,在發生大型天災後,可能連屍塊都找不到,假設並未做引魂,而生魂仍留落在外,今陽世親眷僅取其衣冠埋葬於墳,則墓厝之風水對親眷是否仍有其影響呢?(98.05.15)(112.04.06)
     示: 有,其理前已有闡述。又,當然有,風水之影響,大體是其一關鍵,但仍有其它因素,前已有述及。 (之後又叩問:古時常有客死他鄉而無法尋獲或已失卻音訊者,親屬家眷會為其建衣冠墳塚,設若沒有生魂依止此墓厝(如,未做引魂,或人仍活著),則雖有動土之五行變化,該墓厝之風水對親眷是否會有其影響呢?聖示:相對小,僅係動土不當之影響。)

     問: 今時世人有者為改運或避災,將其指甲、衣物等收集後建一類似的衣冠墳塚(看似有一個土堆及立牌,但不知是否有施法或安符),這是何道理呢?此活著的人的衣冠墓厝之風水對親眷是否會有其影響呢?(112.04.06)
     示: 前問:僅只改運作法,但不一定有效。後問:同前示(即相對小,僅係動土不當之影響)。

     問: 活著的世人有者將舊衣物投入回收箱,若回收廠將篩選不過的衣物掩埋,那麼,於掩埋處的風水是否會對親眷(包括該世人)有其影響呢?活著的世人有者將舊衣物做大花盆內的襯底以取代不織布,用以過濾沙土不致因澆水而流失,那麼,填土於大花盆後的風水是否會對親眷(包括該世人)有其影響呢?(112.04.06)
     示: 前問:同前示(即相對小,僅係動土不當之影響)。後問:無。


     

  • 靈生覺魂篇(廿六)嬰靈既然是為討債而來 而為何死後要入枉死城

    靈生覺魂篇(廿六)

    1. 嬰靈既然是為討債而來,而為何死後要入枉死城?若無保調又得囚禁枉死城幾十年,不是對他很不公平嗎?(拱248期)
      聖示:嬰靈雖是討報而來,但他成枉死,是兩回事,就像冤親討報了結,他仍要回冥繳旨面對自己的因果。
    2. 在人世間靈魂全靈少數大多是生、覺魂及殘靈較多,那請問念經這些只是全靈的靈魂不俱有阿賴耶識,念經給他們聽有辦法達到開智慧效果嗎?(拱250期)
      聖示:雖不俱備耶識,但有傳回給靈魂功能,所以有效果。
    3. 屋內有一外靈依止,此位外靈因何因緣可依止在此屋內,若透過本堂保調靈修,通常保調程序是否只保調靈魂,那麼覺魂、生魂是否仍依止在此屋內,因而對我仍會有干擾影響呢?(拱251期)
      聖示:外靈依止厝宅絕大部分是此宅磁場無傷,故依止不去、亦有部份是居在此屋內之祖靈倒房無祀、或以投胎夭折無祀而回前一世親眷依止,曰隔代依親。信士屬前者、保調是靈魂靈修沒錯、但生、覺不會依止在此宅內,世生魂依在骨骸處、覺魂依在牌位處。另外、就算在屋內、生覺二魂其能量微小、亦不會對陽人構成威脅、干擾。
    4. 南部陳善德叩問:一般懷胎幾個月後胎死或流產,才會有嬰靈的問題?
      聖示:所以四十五天即會有此之虞。
      再問:若不幸遇到了,如何處理嬰靈才是正法,比較不會對現世父母造成不良影響?
      聖示:最好方法即是造功德迴向呈叩辦理保調昊天紫綬靈修院,一則助其出苦,二則平息其冤怨,三則助其潛修佛道功果。
      再問:聽說嬰靈在靈界仍會繼續長大,如同陽世小孩,那麼該嬰靈屬三魂中哪一魂?
      聖示:然也,嬰靈即是靈魂。
    5. 台南李賢生叩問:恩師慈悲,弟子夙昔是什麼情境下,怎會發這個口願?又入何教門?所發口願內容是什麼?招引如此多求救亡魂,此口願所影響之亡魂,大約幾位?
      聖示:這個口願是在佛門廣渡寺所發,是江西送川縣,是在此寺為火工時,寺裡法會,有許多無祀靈位未得香祀,竟在佛前口願要渡此無祀亡靈。內容是以願盡力心渡脫此寺無祀亡靈脫鬼道,影響所及正確數字是一一三位。
    6. 東部蔣善德叩問:仙佛神靈或靈界鬼魂眾生,若顯像於人世間,是否能顯出肉身之質(非附身)?還是只有影像能量而已呢?
      聖示:是後者。
      再問:有天眼或陰陽眼的凡間眾生,在與靈界眾生做接觸時,是以有形的肉身與無形的靈界互動,還是看到靈界眾生時,只是腦海中的幻影是靈與靈的接觸,而誤以為有實際的肉身觸感?
      聖示:是後者。
    7. 台中陳善德叩問:昔叩問:亡者生魂是否只能在清明節才有機會賴陽世親眷經由墓前祭祀獲得「食物」而補充能量,其餘時間只能挨餓呢?昔聖示:基本上如此。依昔叩問所識,靈之裹腹以氣,而在天地間,物有其氣,故不虞匱乏,今何以生魂寧願挨餓,而不去找附近植物等,吸其氣以裹腹呢?以仙佛開示「基本上如此」?
      聖示:因為生魂能量不足大到可以四處遊蕩,且有依止以外之不明而畏懼。
    8. 北部林善德叩問:為何我太祖父(歿在道光年間),至少也將近一八○年,叩問結果是曾轉一世,但惡多業重,且又無祀,故可隔代依親,仍在林氏祖靈,今尚在二殿。是何意?
      聖示:所謂隔代依親,意即先靈在再投胎人世之時,若此氏人家無祀,則可再回前一世之親眷依止。譬如令林氏祖靈中一位轉入陳氏,但此陳氏歸空後未能得祀,或以宗教信仰不同等等因素,則可選擇再回林氏依止,但僅止於隔一世,也就是不能再回林氏之前之人氏。
    9. 竹南黎善德叩問:所謂殘靈,是否人生前為惡,而死後投生入畜道?
      聖示:所謂殘靈,是生前為惡不輕,但業到重罪十惡不赦,另有因果繁雜業債甚多需償者,投入畜道,且是屬於低等濕、化等畜道。
      再問:當凡人未証性成真,是否生前或死後有可能靈體會分裂為殘靈?如有可能,是何情形下會分靈出去?本靈証果後,會否助蔭分裂之殘靈渡化修行?
      聖示:人之生時不可能會分裂為殘靈,只有死後如前述才可能打散為殘靈。而打散後也無所謂之本靈,需待期滿再復得全靈投胎。
      再問:已証果之諸天神聖,有否可能遺落部份殘靈或一魂在世?
      聖示:証道果位之諸天神聖基本上不可能有遺落殘靈或一魂在世。但有極少數特例是本身功與過非常兩極如韓信仙,應命下世輔漢,功果圓滿回天,但因其設賭,貽禍人間乃又分一靈禁獄,至賭絕跡再合靈。
      再問:詳示元靈、原靈、殘靈之定義?
      聖示:沒有元靈,是元身,意指在轉輪其間,最近有成就果位後再下世,其証果之身即為元身。原靈,泛指靈胎即為無極靈子。殘靈即靈魂打散成千千萬萬之數。
    10. 台中陳善德叩問:鸞門著作遊記時,仙佛引領遊生出竅時,是否也算是「勾魂」的一種呢?嘗見鸞門善書中,仙佛引領遊生探訪臥病在床(或安睡搖椅)的陽世人,常有將彼世人之魂調出問話的情形,這是否也算是「勾魂」的一種呢?
      聖示:不算,謂之出竅。
      再問:這被調出問話的魂,是三魂中之何者呢?
      聖示:都有。
      再問:被調出問話的陽世人,待其甦醒後,是否還會記得仙佛引領遊生探訪而曾被問話的情形呢?
      聖示:絕大部份不復記憶。
      再問:嘗見鸞門善書中,仙佛引領遊生探訪海族中的螃蟹、魚蝦等低等動物,常有將彼海族之魂調出問話的情形,此被調出問話的魂,是三魂中之何者呢?
      聖示:與人同。不一定。
      再問:無論被調出問話的魂是三魂中之何者,以蝦蟹多為殘靈之投生故,那麼,這完整的魂是如何一時匯集於此而接受問話的呢?假設蝦蟹被調出者仍只是殘靈,以被打散成千萬而投生的殘靈之智能不足故,如何能接受問話呢?
      聖示:殘靈,並非沒有靈體,所以仍會有主靈體操控,且調出其靈,主著仙師可以使其短暫恢復靈明。
      再問:昔叩問:昔聖示,仙佛引領遊生探訪臥病在床(或安睡搖椅)的陽世人,這被調出問話的魂,是三魂都有可能。今若被調出問話者為生覺魂,以生覺不具耶識故,怎能順利回話呢?聖示:以生覺仍具知覺,故能回話。今若探訪對象所被調出問話者為生覺魂,其生覺魂所做回話,是否仍是受肉身內之靈魂所主導的呢?
      聖示:然也。
      再問:仙佛引領遊生探訪臥病在床(或安睡搖椅)的陽世人時,何種情況下,是選擇調出靈魂問話?何種情況下,是選擇調出生覺魂問話呢?
      聖示:調出靈魂影響較大,因而,不必要就不調靈魂。
      再問:昔叩問:於聖示中所言「殘靈,並非沒有靈體」中,此靈體所指為何?聖示:此中所指靈體即為主體,似如人之三魂作用,否則彼等生存過程中如何去自己管控。地府將殘靈投生於四生物類中時,其身中的「靈體」是從那裡來的呢?(這「靈體」似乎是額外付與的東西。)
      聖示:如人體細胞分裂,分裂出之細胞仍具原細胞之性質,故靈遭打散,仍是原體之靈僅具體而微。
      再問:當殘靈投生的四生物類一旦死亡時,其身中的「靈體」又會回到那裡去呢?
      聖示:城隍司有專責搜集殘靈以待合一。
      再問:四生物類的「靈體」在身中是扮演何等角色呢?易言之,四生物類身中的「靈體」與該投生入物類身中的「殘靈」,彼此如何分工呢?
      聖示:靈體即殘靈所化,二即一,並無分工之事。
      再問:既然是打成殘靈投生,今卻又付與一靈體,那當初又何必打成殘靈來投生呢?只要降低靈魂智能投生於四生物類不就可以了嗎?
      聖示:那有這麼多靈可投生,另為冥罰,一靈打散要受莫大苦磨,合聚過程亦是一種苦罰。
    11. 台中陳善德叩問:世人除三魂外,在道學上,常聽到的「本靈」是甚麼真實意義呢?常聽到的「元靈」又是甚麼真實意義呢?
      聖示:此乃各家之用語不同,本靈即原靈,俱屬原靈子。元靈是元身。
      再問:這個「本靈」在生生世世中,會因為惡業之關而分化一些殘靈出去乎?
      聖示:不會因惡業而分化殘靈。
      再問:若如是,分化出去的諸多殘靈,會任其因緣而於六道中輪迴乎?
      聖示:沒有。
      再問:鸞門正鸞若自行創造一些似是而非的道學理論以迷亂善眾,並藉濟世之機來開示種不可能存在的冤親債主(或與本靈相關的六道眾生),以鼓舞善眾保調,這將會干犯何種罪業?
      聖示:造多少擔多少。
      再問:於貴堂直解因果之門一書中,有述及領黑旗或灰旗之冤親債主才能侵入討報對象的身體內。 今若一夙昔因果並未傷及人命,但造成人民的恐惶及損失傷害,實在難以估計者,其顯緣索擾之冤欠是否也有可能領黑旗或灰旗呢?
      聖示:基本上不可能,但若有其特殊,最多也僅屬此事件中受害最深者領此重業討報令。
      再問:譬如有善信多年來腦海中,總有三個聲音在和自己講話,有的指揮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有的則友好的聊天,有的甚至指揮自己煽自己耳光。這種情形是否就是有冤欠侵體的情形?
      聖示:這還不算,這有可能是靈訊的干礙或纏擾而已,當然,個案有不同,也有是已侵體現象。
      再問:弟子拙內上週與好友四人隨同旅行團前往廣西桂林賞景,十一月六、七日許於一景點入住山區中的雲霧山莊度假村(公家所屬,平房,兩排房間,中隔走道,無值班人員),鄰近只有三五人家,當晚與好友(楊○○)同宿一間,夜半沉睡中兩人皆被急遽的敲門聲驚醒,隨之而來的是很大的排水聲及不斷試圖撬開門鎖的聲音,前後重覆三次同樣情節,彼好友決定開門,惟不見任何人影,隔日問及周旁房間之同行好友,夜半皆未聽聞任何敲門等吵雜聲音。這種急遽的敲門聲、排水聲及撬門鎖聲,其聲音之大卻只讓有因緣的拙內及其好友聽得到,卻不會讓其他房間的團員聽到,彼等在作法上是如何辦到的呢?其原理何在呢?
      聖示:肇此共業牽引之因,乃係白作青氏,練武之人,較有恃技強凌,殺戮冤怨。無需特別作為,有因緣者可看聽見。另有靈通或較精修者亦可察知。
    12. 臺中鍾善德叩問:弟子曾聞有些修道子會看到有緣仙佛示現(不是在夢中),可是在旁的人卻沒看到?能看到的修行者,是否當下眼睛異於常人?
      聖示:當下是如此。
      再問:看到時,是在開車、讀書、誦經、誦咒,這樣不會影響當下行為嗎?
      聖示:好事不會,惡事會,緣於當事人心緒受到震嚇與否。
      再問:這種感應是否代表此人過去,在世修行精進?對於這種感應,因該作何解釋呢?
      聖示:這不一定,有者因緣成熟,譬如說你已開始親近道場善知識,又或者仙佛神司與你之因緣成熟乃有示現。
    13. 台中陳善德叩問:昔叩問:世人接受催眠師催眠而得以觀看見夙世發的情事,並將所見所為說出,這其中之道理何在?聖示:其理亦屬突破知障而現潛意識。「知障」是如何形成的呢?
      聖示:即以今生所學習得知,此身所知卻未必正確。
      再問:對腦死者而言,其「靈投體之動力」(或「靈與體之動力」)何以會使「靈與體之機制」受到損害呢?
      聖示:就腦死而言,靈能無法使腦運作,就體而言,未得腦之指令,無法動作。
      再問:知障何以會礙潛意識顯現呢?
      聖示:其理與身障可以保護靈,亦可束縛靈之理相同。
      再問:若亡者靈魂已入靈宮潛修,此靈修士的生覺魂,有可能還會向陽世親眷託夢討吃、討穿、討錢嗎?
      聖示:會,已入靈修之靈,有些夢兆多係討功德,善眾呈保,得此訊自然會請示得知。
      再問:生、覺二魂分別去依附於墓厝與祿位,此是否皆是因為生、覺二魂的執識所致,抑或是自然機制所致?
      聖示:自然機制。
      再問:昔有善信叩問:有外靈出現在家宅中時,是否與家人有特殊關連之故?聖示:未必與家人有特殊因緣,有者與此地乃彼等靈駐之地有關。外靈若與家人有特殊因緣時,通常是指那些特殊因緣?通常在甚麼情況或原因下,外靈會靈駐於家?
      聖示:一方面恩,不論欠恩債討恩債,一方面間接怨債。
      再問:據昔聖示所知,世人於一貫道求道後,無論有修無修(除犯重業罪者外),其玄關竅卻不會隨時間而逐漸封閉,何以會如此不同呢? 聖示:此乃天命之殊勝所在。今若有練靈出竅的修子於一貫道求道後,玄關竅既已由天命明師開啟,靈魂出竅後便可在身外待很長時間,而不必擔心玄關竅逐漸封閉的問題,是否如此呢?
      聖示:是如此,但不會,靈出竅時間過長,在外會受傷。
      再問:催眠師之催眠過程中,是否藉其不斷變化提問之內容做為一事機,突破受催眠者之知障後使潛意識顯現,而由末那識自行至阿賴耶識中,隨機找到與提問之內容相契合之夙業造作事物,然後呈現出來呢?
      聖示:然也,所以催眠師之提問甚關鍵。
      再問:無論貴堂或友堂仙佛於濟世中均有提及,所謂倒房祖靈干擾陽世子孫的問題,如果說祖父母這一代而言可能對在世子孫有教養之恩,當其苦時子孫盡力造功迴向相助有其報恩之意,但更上一代之祖靈並沒有對當世子孫有過教養之恩,就因為正在受苦就可以隨意干擾陽世子孫造成其身體、家庭及事業等諸不順,如此公平嗎?
      聖示:信士又略有誤解,不是干擾,干擾是蓄意,是影響,影響非蓄意,祖靈不安,靈訊繁紊,因而會影響其陽世子孫家宅磁場及人身磁場。
    14. 北部李善德叩問:有關生魂、靈魂、覺魂的體悟如下,請仙佛慈悲指教:靈魂,是中性,沒有陰陽之分別。生魂,是陽氣所集,也可稱做陽靈。人從出生就開始消耗陽氣,直到陽氣耗盡就死亡了。覺魂,是陰氣所集,也可稱做陰靈。陽氣消耗越多,陰氣顯現就越多,直到陽氣耗盡,陰氣就凝聚成為陰靈。中庸之道,就是要讓人體的陰陽二氣中和且平衡為太極氣圈,然後回歸靈魂,這就是三魂合一。基督教所謂三位一體,也是指這個。
      聖示:大抵上沒錯,但是,靈魂仍有主掌功德,故不是中性,而是兼攝、融合,且可以有分判、動態,及儲存的能量。
  • 靈生覺魂篇(廿七)先靈應已往生許多年,都還未投胎轉世嗎?其魂是在何處?

    靈生覺魂篇(廿七)

    1. 北部劉善德叩問:一、靈修士之生魂、覺魂在哪裡?二、新生兒之生魂、覺魂從何而來?七魄又從何而來?三、飛禽走獸有幾魂?若只有生、覺魂,那麼靈魂何在?四、植物只有生魂?五、小孩子驚嚇收驚,收的是哪一魂?六、精神病患者是哪一魂受到侵犯?七、告別式時,証果者當然三魂俱昇。那未証果者三魂狀況如何?擲銅幣問的是哪一魂?
      聖示:一、在靈修期間,生覺各依止於墓塔及蓮(神)位。二、靈魂入胎,生覺由其前身所依止處隨後入胎。七魄則由此際之軀衍生。三、若僅生覺則靈受冥罰。四、然。五、靈魂。六、靈魂。七、在墓塔是生魂,在蓮(神)位是覺魂。
    2. 北部隱名善德叩問:103年9月1日下午五點左右,我們家屬有成功引到小弟的魂嗎?
      聖示:有成功引到生覺二魂。
    3. 北部隱名善德再叩問:請問小弟的靈魂、生魂現在分別在哪裡?
      聖示:靈魂在枉死城,生魂隨在大體,覺魂會依在神主牌。
    4. 中部王善德叩問:昨日恩師聖示,伯祖輩倒房先靈求助,弟子愚昧請問恩師:此位先靈應已往生許多年,都還未投胎轉世嗎?其魂是在何處?
      聖示:倒房有轉世,但轉此世若亦早夭等未得祀,或子孫不賢肖或其他因素未祀祭及未得助蔭等,可以再回前一世依親,此為隔代依親,故令伯祖輩即是如此。

凡有疑難諸如家庭、事業、福運、因果、身體而至為父母親長求壽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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