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解因果之門

  • 恭接著書玉旨

    恭接玉旨開著新書
     
    本堂主席 關登台
    聖示:今日恭接著書玉旨,命本堂城隍五里外恭接欽差,命本堂福神十里外恭接欽差,其餘神人排班候駕。
     
    欽差金闕御史王天君 降
    詩曰:因果牽纏夙世深。紛陳業累最驚心。
       著書直解由門人。可喜鸞堂佈福音。
    聖示:吾今夜降蒞,是為頒佈著書玉詔也。
       玉旨宣讀,神人俯伏。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
    居凌霄,日理萬機,無時不以蒼生是念。嗟嘆世人多有夙世牽纏因果業債,造成人生運勢隱晦,起伏波折,事業貴人不顯,迭受挫折。更有身體病苦,受業債纏擾,莫名病苦叢生,藥石罔效,求醫不得驗徵。及至因業冤親纏擾,心神不寧,多生虛妄疑症。諸此種種,究其根原,因果業也。幸爾台疆懿敕拱衡堂,開堂闡教,著書普化夙著名聲,靈乩為使,膺承大命,天降寶書賡續不絕,頗受天上肯定,足當大任,為眾生解開因果之門。前有『因果病象印証』一書,翻印廿版,廣佈流傳,造福蒼生,深層明悟 因果牽擾,輪迴業障之理,深有警惕,惕而驚醒,心向仁善,修功助道,以此廣結善緣,深植福田,消弭因業果報。
     
    心大悅,乃特敕旨一道,准賜再著聖書,題其顏曰:『直解因果之門』。一事不煩二主乃再聘由 觀音菩薩為主著仙師,勇筆主著正鸞。命由甲申   年元月十四日開著,為期一年,完書繳旨。是書之著,不只闡述因果病象、輪迴業障、其串連牽纏之緣機。並析論因果與人生(身)之關聯,並有 解破因果之迷象,當可大益蒼黎,免受不明因果之論,不知解破因果之門,而多受無謂苦磨及纏擾。如其聖書,當然壽世牖民,澤被蒼生。甚願神人共勉,早得其功,再建鸞門普化壽世之德。
     
    欽哉勿忽,叩首謝恩。
    天運甲申年元月十四日
     
     
  • 恭接懿旨

    恭接懿旨
     
    無極老母 降
     
    為『直解因果之門』作序
     
    欣聞台疆『懿敕拱衡堂』又奉 玉旨開著『直解因果之門』,是書之著,不止承續『因果病象印証』一書之立論,並且又直指解脫因果牽纏之門。可謂末法清算,因果顯現之際,上天頒賜眾生可以一則了斷因果,二則消弭業障,在顯討之中,可以不受因果業磨,又可了斷因果之寶書。眾生在因果清算中,揹負夙世輪迴以來,層層疊疊諸事業債;種因在輪迴之夙世,顯報在當下人生之中。世人自是在人生過程中,有諸種困頓、挫磨及苦難。多災多難之人生,緣機成熟之業障,造成事業、運途、身體諸般乖舛,比比皆是,觸目可見。
     
    悲憫眾生之苦,天降寶書,剖析脈絡,盡陳異象,使眾生一則明悟因果之可怕,進而惕醒,二則發心消弭因果,解釋因結脫出樊籠;從此離苦得樂,慧根不昧。既消因業而無果報之苦,再助大道之行,深植福慧。如此緣機及福報,可見:東土難生,人生可貴之珍寶也。
     
    于今,寶書開著, 娘不忍眾生未識珍寶可貴,恐有失之交臂,而將之視為吟風弄月之雜詠,隨手翻閱,不思研悟,甚至束之高閣;知此枉費 天心之仁,開門方便解脫因果之死結。乃特來降述篇前,一則為勉眾生、二則為讚寶書、三則為序。並特頒殊恩、作成凡例,以激勵用心,研閱、助印、流通、講解,均是功德,並可求解自身及至親眷屬之因果。
     
    書雖未成,凡例已頒,有幸閱者,有所求者,賜准速予辦理。 娘心殷望,眾生均能有所體會,把握良機;因果雖未顯現,並非無有冤債,切宜早行消弭。因果既討,更需排解及時,庶免多受無謂之苦。
     
    無極老母頒 序於懿敕拱衡堂

     
  • 本堂主席 關登台序

    本堂主席 關登台
     
    為直解因果之門作序
     
    喜哉!本堂又恭奉 玉旨、聘得 觀音菩薩為主著仙師,開著『直解因果之門』一書。
     
    菩薩本為佛家大賢,夙具慈悲,秉抱聞聲救苦,解渡眾生之苦;十數年前,在本堂開著『因果病象印証』上下合輯一書,頒行壽世,利益受因果所苦之眾生無數。亦為本書為眾生排解因果,奠下深固基礎,穩定道脈發展。
     
    于今,新書再著,延續是書之精髓,不但解開因果百鎖,更是大開為眾生解脫困果牽纏之不二法門,天意慈悲,深眷眾生時受因果牽纏之苦磨,專書講述因果妙論,先破迷象,再對治受其牽連之業債,則受苦眾生欲求解其死結,自是將其門而入,迎刃而解。
     
    鸞門為闡教濟世之聖地,著書普化為職命,廣佈文字因緣之際,引度眾生勤修大道,自然在濟度眾生之苦,無所推諉。天降寶書,正是斯旨,本堂有幸再承大命,恭迎著書之初,吾忝為本堂主神,禮贊為文,略述梗概,一則贊書寶貴,再則普勸眾生珍視,用心研閱,發心助印,當為有功而解因果也。
     
    懿敕拱衡堂主席關 序於懿敕拱衡堂
     
  • 觀音菩薩 序

    觀音菩薩 降
     
    為『直解因果之門』作序
     
    所謂因果,即是前造諸事業障,歷經冥司定讞,衡諸適當時機,顯現了結之果報。
     
    眾生在無數輪迴之中,凡諸任一世之造作諸事,均有如亂絲糾結;但總有其中頭緒。在冥司審理之後,亂絲交緛卻有其端,按圖索驥之下,真相朗現,自然可以評書論惡,加以衡量,再審酌緣機、漸次安排,一報還以一報
     
    職是之故,眾生既經無數輪迴,既然造作諸般業障,因既種,緣機亦以漸成熟;乃在人生過程中,遭遇無數挫折、磨考、災難,是有承受果報之時
    。不論人生之運勢,人際之助力,貴星福報之緣機,甚至身體苦磨之災難,均在因之種,果之報,輪迴之緣機成熟,顯現討報之端倪也。
     
    憶自懿敕拱衡堂創建之初,吾即奉 玉旨降著『因果病象印證』上下合輯,書成頒佈壽世,眾生同受恩澤。是書為眾生述論因果業報之現象,有受冤親干擾,造成人身、精神之苦磨,經年藥石罔效,不但自身受苦,甚至拖累親眷費盡辛苦呵護照顧。有在因果業報顯現之初時,肇示異象。以資眾生明悟因果冤親之將顯報,及早排解。有以業談剖析因果概論,使眾生明瞭何謂因果,種因得果,理所當然。頒行壽世以來,翻印廿餘版,善信爭閱,一時,洛陽紙貴。風行廣佈,受沐恩波者愈廣而多。今,天心慈悲,懸念眾生多受因果業報之苦,雖有知為因果業債之牽纏,亦有發心向善,而修而行。然而,不知其門而入,不知如何解脫種因之結,乃致仍受其苦,輕者怨尤,重者斷絕慧根,致使夙世累積之福慧,受因果牽纏而毀滅斷送。故,再頒敕著書玉旨,名曰:『直解因果之門』。吾有幸,再受命為主著仙師。
     
    顧名思義,本書之著,在因果現象討報之中,列述解結之方法;因果千絮萬端,顯現之迷象,亦是五花八門。尤其,人身精氣神,形成生命之動力,無形干擾之強烈,將是人身無可抗拒之痛苦。其中,所廣泛牽掣之精神意識等潛藏在體內之意志,發諸於外,可能奇端異行,可能驚世駭俗。若無細究其緣起,何能消弭。因此,本書將大益眾生也。
     
    觀音菩薩 序於懿敕拱衡堂
    天運甲申年元月十四日

     
  • 第一章 沖煞、犯陰與因果干擾之異同

    觀音菩薩 降
     
    第一章 沖煞、犯陰與因果干擾之異同
     
    世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遇上沖煞、犯陰之事,尤其在運勢低落,或是運象晦暝,更是容易煞、陰之沖犯。為何如此,人之運勢所趨,可以牽引人之日常言行,既然低落,既然晦暝,則言行舉止或輕佻,或失儀,甚或行不該行,是以提升陰、煞相犯之機遇。而,運勢晦暝,相對貴人與福星退位、陰煞之侵擾,更是輕而易舉。
     
    一般而言,沖煞、犯陰的狀況,當事人會有:身體與精神兩方面情況。身體—忽冷忽熱狀似感冒或瘧疾。精神—恍惚不寧,神思不屬,甚至惡夢連連,卻無一貫相聯之夢境。唯,犯陰有其先決條件;路過喪家,或行經墓厝風水等地,有言行不敬,或舉止失禮,如此容易招致喪門之陰煞。當然,運勢若低造、晦暝,就是無不敬言行舉止,卻也能沖犯喪門陰煞。所以,一般見有喪家或墓厝風水者,大都敬而遠之,以趨吉避凶。若是不得不由此而過,最好心存哀悼,禮敬之心。
     
    因果干擾,顧名思義,即是輪迴以來,所造諸種業債,至如今,緣機成熟之討報。一旦因果討報的現象產生,不但身體、精神、甚至在人生的過程運勢,福報都有可能隱晦。那麼,因果討報對於人之影響是如何?身體—會有藥石不斷,病症不明,或者對症下藥,卻無法有效,更可能無有病因,卻身體不適,或者時好時壞、不能根治。精神—心緒不寧,疑神疑鬼,莫名膽怯,或是萎糜不振(尤其是受淫業女陰所擾)。更甚是,有侵體干擾,恍若兩人,心神似受控制,有著雙重人格。今時醫家尤喜以幻想、幻聽、幻覺為詞表述;因而,有者醫家甚至以精神為病名。人生曲折—因果討報有以福報為干擾標的;譬如原本和睦之家庭關係,夫妻、父子,卻兀然以衝突而形成尖銳之對立,或怨忿煩瑣。又譬如原來平順事業,卻突然耗損虧折,甚至人事陡起搬風。再譬如原本開朗個性,卻莫名孤僻刁蠻,甚至形成怪異等皆是
     
    據此分判,沖煞與犯陰,在與因果討報干擾中,是有許多相同現象。只是,沖煞與犯陰是偶然現象,因果討報卻是註成之現象。換言之,因果討報之干擾無法避免,沖煞犯陰卻可避免。而且,可以避免之沖煞犯陰,更能在事後輕易解除—以靈符化淨即可(惟,要在事發之開始,立即行之,否則,久傷成創,無可避免會侵蝕成嚴重病害,或者併發症。)
     
    眾生在本文中,衡量此一現象,其中關鍵是在祛解之後,無效,應該立刻警覺,是因果干擾之現象,把握快速因果和解之方案,庶免造成體軀、精神,甚至運象的嚴重變化,則更加難辦。能夠在此原則上把握,縱然受到沖犯或干擾,亦容易解決,更可以因知其利害,而行趨吉避凶之良方。
     
  • 第二章 靈神受壓制

    觀音菩薩 降

    第二章 靈神受壓制
     
    際值因果清算之末劫中,又多有諸魔亂道之紛擾,加上人心日趨用心計較,攻心用計,乃致凡人心神靈識,急遽變化。並且,其變化之多元,更是觸目心驚。是以,產生「靈神受壓制」,抗禦無力之魔難。
     
    修道子在功課修持,以及精進加行中,偶一不慎,非常容易遭遇如此狀況。修道,本是在道理上,在戒律上精進;然則,今時因千宗萬脈多有傳佈,世人在親近、聆聞法音機遇有許多方便。因方便而繁雜,更有以訛傳訛,或似是而非,一知半解。于焉,產生修道子岔入歧途而受磨難之情形。尤其,各宗脈之在家修子,更是首當其衝。
     
    佛家宗脈,不論在僧眾引領中,或是戒律守誡中,較具規模,故在家修子受害之案例較少。道家因有練氣之法門,以氣入魔之現象,有之(但多是不知練氣是練氣,反以練神練法為前提,乃致之狀況。)再來如一貫道、鸞門、宮堂廟壇,及至分支旁流,甚而會靈、走靈山等修子,在道理、戒律較少精研之情形,一旦在因緣成熟中,立即有遭遇「靈神受壓制」之情形發生
     
    既曰:因緣成熟。其中所牽連者,自是輪迴之因果。夙世輪迴,投生人世之遭遇,凡諸種種事業之造作俱是其因,悉是果報之源。當下今世,幸入道程中修持;但是往昔諸世之業因,一如福報,悉由積植之福份,有如種籽發芽,茁壯,而至成樹。所以,道程中,業報主當然在等待緣機成熟而討報
     
    靈神受壓制,當然是因果討報之一現象,然則其詳情又如何?大體而言,一如常人。可是,意志容易受到牽掣、牽引,甚至言行舉止違背自己意願;心明知卻身不由己。因而,時常產生懊悔、自責,甚至自暴自棄的行為,乃致形成怪異的人格。
     
    另外,有極小部份,是以智慧蒙蔽,倒退之現象顯現。簡言之,言行舉止有幼稚,無理、暴躁,或者失去耐性等等現象,使其人突兀而陌生;週遭親友會有如此觀感。
     
    自主意願受到強制性影響,其人心緒之變化莫測,顯而易見,由此,亦可察知,受此干擾之無奈與痛苦。因而,正常親友間,見此情形,切宜多付出愛心、耐心,加以幫助,庶免其人變本加厲。
     
    綜此而言,「靈神受壓制」既是果報,也是修道子容易遭遇之情形,修子當然必需加以留心注意,先則注意修持過程中,慎勿招惹容易遭遇如此情形之法門,次則,消解因果業障之佈施要實踐,積極消弭其動力,是為上策。如若不幸已遭遇如此狀況,亦無需徬徨、甚至恐懼。種因得果,是天然定律,天心仁慈,既然在「因果輪迴」定律中,有開示出明路,使眾生知所遵循,只要明白「因果業,功德解」,自然可以從苦海中,分判出光明道路,脫離其牽掣之深淵。
     
  • 第三章 冤欠—冤親債主

    第三章 冤欠—冤親債主
     
    佛家云: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圖。可見人命關天之重,無與倫比。天有好生之德,芸芸眾生之中,一條殘靈,(殘靈即是溼生之蛆蟲類。)猶是一視同仁之列,更河況是萬物之靈—人?是以人命債,重無比,切宜慎之。
     
    在輪迴果報中,有所謂之「冤親債主」,顧名思義,即是有虧欠於彼,在無數的輪迴,各種客觀因素悉皆成熟,即是緣機成熟時,冤親債主即要現前。(冤親債主如何現前,下章會有專論。)但是,冤親債主之討報,可以分成侵體及干擾兩大類。
     
    侵體—是靈神的牽掣、控制,通俗而言,有若附身。在今時醫家所云,即是雙重性格。我人神識主宰言行習性,是以,周遭親朋好友會以其人之言行習性來判別是否異常。而受侵體之當事者,卻無法分判是自主神識,或是受到冤親之侵襲。只有熟悉其言行習性之旁人,能夠據此判斷出已受侵體之討報。
     
    許多受侵體現象者,會有迥異於日常心性、言行、舉止,甚至好惡僻好。譬喻而言:其人原本膽氣甚壯,卻在侵體之後,變成容易擔驚受怕。再譬喻說:其人原本隨和善良,在侵體之後,變成容易發怒,脾氣暴躁。再譬喻而言:其人原本喜好某些事物,卻在侵體之後,反成厭惡其事物。

    總而言之,侵體是一種二種靈識處於一身之狀況;因而,會有衝突性之矛盾,是如此現象之特色。
     
    干擾—是屬於念力之纏擾;有如視訊,一般電視接收電波即可產生畫面,一但有雜訊,即出現畫質模糊、閃爍不清。人受冤親干擾亦同;神識主宰之能力減弱,會有間斷性之異常言行習性。因而,旁人亦可據此而判斷出其人是受干擾之現象。而當事者,卻因僅受念力之干擾而已,當然自身亦可分判出有冤親債主之干擾,可以及早辦理化冤,消弭因果討報。
     
    許多受到冤親債主干擾之人,會有精神恍惚,神思不屬之現象。譬喻而言:其人在日常生活中,若有若無似聽到某些聲音,或者容易感受到外在力量的侵襲,因而,變成疑神疑鬼之狀況。是以,今時醫家均歸諸於妄想、幻聽或幻覺之病症。再譬喻而言:其人會有危機意識;今時醫家歸類為被害妄想症。時常感覺到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導致周遭親朋好友,會被此現象所煩擾、擔心。
     
    總而言之,干擾似若感覺而已,不若侵體已實際有外靈之力量存在。所以,冤親債主之討報,侵體屬於較重之因果;干擾則屬於較輕之因果。但,不論是輕是重,卻已是冤親債主得到冥旨,准予討回夙世輪迴中所受之冤屈,所以才能在人世間祟弄陽人也。
     
  • 第四章 領旨討報之分級

    第四章 領旨討報之分級
     
    冥律乃依天律而頒訂,而輪迴中,有恩成緣,有怨亦成緣,只是分別善惡緣而已。是以故,冤親債主來到陽世間侵擾欠其因業之人,必需要有冥府准旨,有此冥旨,則如欠債憑據,諸天護法、巡遊、司神,自會放行,不予刁難。因而,領旨討報,是因果報中,必然之程序,亦是諸神菩薩排解中,必要加以斟酌、說服,使得到旨令討報之冤魂,心甘情願和解,繳回冥旨,如此才是圓滿定案。
     
    許多眾生,不明此中關鍵,有者藉神威壓迫,有者簡單迴向,甚至自恃術法,加以降伏驅趕;其中亦有得效,但是為時甚短,而反彈之際,倍數於前,不可不慎也。
     
    既曰領旨,必有分級。一般而言,五色令旗是通稱;黃、白、青、灰、黑,依序由輕而重,並加以闡述之。
     
    黃旗令—屬最輕之討報,僅能干擾而已,並且,時限最短,只有三年陽日。
     
    白旗令—屬次輕者亦僅能干擾而已,不過,時限加倍,可以有六年之討報期。
     
    青旗令—介於輕重之間,易言之,即是可輕可重。可以干擾,但是不可以侵體,而期限也僅在六年而已。
     
    灰旗令—屬重因果之討報,但較輕,已可侵體,不過,時限卻可延長到十二年。
     
    黑旗令—是准旨討報中最嚴厲者,不但可以干擾,亦可侵體,嚴重者,亦可以索命,並且,時限可以從討報生效日起,一輩子如影隨形,伺機討報
     
    或有謂曰:天有好生之德,何忍放縱冤魂索命,以暴制暴,豈是教化之旨,反而形成眾生認知偏差之惡例。然則,天有好生之德。亦有:天道好還,報應不爽。因此,諸天仙佛聖神,大開普度,警醒世人慎因畏果,庶免因果討報到臨之日,迭受苦磨,心生怨恨,屆時,不但無補於解因果,更造新口業,何苦呢?
     
    五色冥旨(令旗),是針對因果輪迴中,冤親債主討報之憑據,在如今末法時期,因果清算之際,眾生不可不知,尤其修子,更不可不知。需知修子在累世輪迴中,冤親債主不知凡幾,在精修過程中,冤親顯前,總有其日
     
  • 第五章 業障

    第五章 業障
     
    在因果討報,輪迴現象中,業障是屬於最輕,但卻最繁瑣的現象。
     
    我人在輪迴中,每一世,最少雖有可能未出生,或者幾個月,幾年而已,但是絕大部份都有幾十年,甚至上百歲。因而,在人生過程中,會有許多人際接觸,一旦有所接觸,進而產生許多事端;不論是善是惡,即已種因,因業形成,必會有其成熟之果報,乃是必然。
     
    人生在世,食衣住行,每個生活環節,都是有與他人息息相關。因而,每個人小如生活習性,言行脾氣;大至創建事業,功名利祿之鑽營等,都會影響到周遭人等。此一接觸,影響,有好有壞的,形成善業,可以成就善因緣;壞的,形成惡業,會成為惡業,當然,在輪迴中因果中產生的即是惡因緣。
     
    惡因緣,林林總總,不致大到奪人性命,亦不足以造成很大的傷害與衝擊。因為,這些只是人在日常生活中,習性、脾氣,或者佔人便宜,奪人所好等,不是殺人搶奪,或是姦淫擄掠等重大傷害。所以,它只是一些小過錯,匯聚形成如蛛網般,密密麻麻;這就是業障。
     
    簡而言之,業障,即是我人在夙世輪迴,累積一些沒有人命債的小過小錯,單獨不會現成因果討報。但是,積累至一定份量,正如蛛網佈成,開始狩獵,它就形成一面似蛛網般,會籠罩於人生過程的事物。
     
    業障纏擾的現象,會造成人生運勢晦暝,福運(貴人、吉星)退位,身體病磨,殃星顯現多藥路之苦。亦即大多造成人生波折,福報減少。所以,諸天仙佛菩薩力勸眾生,多行迴向,即是消弭業障,使之不致影響人生。
     
  • 第六章 靈障

    第六章 靈障
     
    何謂靈障,細分有三。
     
    一者,是為山川河嶽中,不論飛禽走獸,或河海中水族,有靈性特高,或因緣際會,得有道之修行者啟開靈竅,能在山川河嶽,地靈毓秀之處所,藉日精月華,地形氣勢之磁場而修煉。其靈性藉啟開靈竅而聚歛,直至三靈合一,亦可如人一般;修佛之法,乃成就圓覺之路,修真之道,則紫府登仙。但是,在未如此成就之前,亦即尚在修行之中,不幸被害,則因其靈竅已開,靈神概略可以聚歛,其實已高出一般動物之靈,雖然尚無如人一般三靈合一,但靈識作用,已如人之無異,因此冤怨不釋,一旦干擾纏討,與冤親債主之討報不遑稍讓,更因其有修行之慧命,一旦無辜被害,在冥律中屬斷絕慧命之罪,討報尤其更加厲烈。
     
    二者,是為山川河嶽中之飛禽走獸,或河海中水族之未有修者。雖彼等未有修行,然則亦有生命,一且頸臨兵銊,無端喪生,心念自然恨怨,此一恨怨;聚納日久,怨戾之重,可想而知。在地府審斷之時,自然提出申控,若在緣機成熟之際,地府判准討報,亦將形成干擾或侵體之靈障也。
     
    三者,往昔之時,神州大陸地廣人稀,頗多深山大澤,隱有山精水怪諸多靈精。但,動物靈精,難與人併論,因而頗多受害者。精靈靈性尚高於人,且比人邪惡,因此,一旦被害,頓成靈障牽纏索討。
     
    大抵而言,靈障之形成,是藉由殺業而造成。換言之,殺業不斷,則造成靈障纏討索報之機率,大為增加。其中,有修行者,有心無意間,會以術法而傷之;有醫者,因需有作藥引或煉丹藥,則需託人或自行捕殺;有富者,因貪其口腹之欲,囑人或訂購奇珍異獸,以備烹而食之;更有青少年小頑童,好作孽,嬉戲玩弄,或誤殺、或虐殺;及至水上人家、山中獵戶,漁獵設阱,陷殺動物等,不甘被無端枉死,一旦彼等怨戾不消,自然形成靈障。
     
    是以故,在知其來龍去脈形成之源,當然就容易避免;再退而求其次,縱然不幸已造成如此因業,形成靈障干擾、討報,也能夠輕易加以排解,或者消弭。
     
  • 第七章 重病之因果

    第七章 重病之因果
     
    現世雖然科學昌明,醫學發達,許多科技生化之人才,投入研發新藥,對治許多往昔認定疑難雜症,甚至是絕症之病象,均因此而能得改善或控制,甚至康復之療效。但是,無可否認,卻有許多疾病,仍然無藥可醫,或者無從醫起,乃致愈病愈嚴重,纏綿病榻。
     
    語云:真藥醫假病;真病無藥醫。
     人身為四大假合,由假而成,可見關鍵何在。何謂為真?何謂為假?
     
    體軀是水、火、風、土,藉父精母血而孕育,再由靈神入胎,十月而產;長成,是五穀雜糧所填腹。既如是,受大自然之益,當然亦受大自然之弊,生病之苦,自是難免;不過,人生短短數十年,發生,只是假藉之表象而已。但是,人在五行內,不出六合外,人之生命過程中,尚牽連無數輪迴以來所造作之善惡果,即是因果業障;始為真也。
     
    俗云:久病床前無孝子。重病拖磨,久病臥榻,不但自身受苦,更要讓親眷子女跟著拖累受苦,因此,再有孝心、耐心之子女,有事業忙碌,或更需忙於營生,兼要顧及重病之親長,精神體力難以負荷,精疲力盡,當然影響心志,不能再和顏悅色盡心侍親者比比皆是。病人亦因身心打擊,日趨嚴重。
     
    然則,諸此種種卻僅是表面假象所組織之原因而已。實際上,人生在世之所以會罹成重病,是在因果業。
     
    須知人身既由四大假合之體軀,及靈神之結合而成。體軀要受重創,元辰必先耗弱;正如汽車要故障,必先由潤滑之黑油,或輸送動力之電線等因素而成。人之重病起源,俱是因受輕微之病毒,如感冒、感染、或皮肉稍受創傷等小疾病,卻久醫不癒,日久拖磨,積成重症之併發。但最重要卻是元辰已耗弱,自身無所覺察;元辰耗弱,大都由沖煞;不論喪門、五行等諸煞,一且犯沖,必先由元辰戕害,因為元辰統制及協調身體各部運作,一旦如此作用有失,病症當然不好醫治。
     
    以上體軀及元辰造成重病之因素外,最嚴重之侵蝕,造成重病現象,即是「因果業」。其因業一定是牽連到命債,至少,亦會有公案是受害者凝恨不釋,怨結無解,怨戾之念,纏擾縈注,軀體、元辰,立受牽掣而變化。
     
    總而言之,知其因源,則能對治,至少亦可以趨避,趨吉避凶有門,可以減輕許多無謂之傷害及磨苦。文明愈盛,物質提昇,工業社會之人們,卻要承受許多文明病;正是「因果業」所牽纏者也。
     
  • 第八章 重業之現象

    第八章 重業之現象
     
    在因果輪迴業報中,屬重業但又不至於打入無間地獄,(註:阿鼻地獄十六層地獄。)諸如:貪官枉法,謗道,斷人慧命,重利害人,破人貞節,唆弄作惡,兄弟相爭,累及雙親而不孝等等者是。
     
    事分輕重,業分深淺,世人在起心動念而至言語行事之中,或許本意並無蓄意邪惡,但是,無心之間,言行所及,影響旁人,傷害造成而不自知,業因既種,及至諸般緣機湊合成熟,則成顯業,尋覓有緣索討。凡諸重業,索討必烈,受討之人有所疏忽,一旦嫌隙可乘,冤業豈有不趁機而入。
     
    世人在受重業纏討之際,大致可分為二:其一是運勢,其二是病體。
     
    運勢-人有其運曲折起伏,有在順境,有在逆境。但是,深入分析,為何有人常處於順境之中,或是有人時時陷入困境。更甚者,人生一路而過,雖未非常平順,但總是安怡;忽然間,事業好似無貴人,工作之中橫生枝節,家庭親眷亦突然勃谿時起。好似,不該有失偏偏有失,應該有得,卻無能所得。
     
    身體-人食五穀雜糧,生苦病痛,自是難免。但是,常有同一病症,同一醫師,他人一次二次即能痊癒;但受業擾之人,卻是三番五次,不得其效。甚至演成重病,還要纏綿病榻,累及親眷多方照顧。
     
    如此現象之下,已可斷言,乃受重業因果之索討纏擾;凡事必有脈絡、動機可循,正如人之飢餓,必思飯菜,人之口渴,必要飲水。否則,同一現象,卻有不同結果,唯一而合理者,即是夾雜其他因素。
     
    既知此理,當要針對癥結而解,重業既是虧欠於人頗深,冤親債主顯前,不論是干擾身體、或運勢。我人只要秉抱發誠、懺悔、求解;在輪迴授受因果之中,受冤屈者,必然忿恨偏深,縱非必要置之於死而後甘,至少亦會索討牽纏。因此,只要誠懺而造功迴向,並禱之于仙佛之排解,大都可以消弭因債而康泰。
     
  • 第九章 帶業因果

    第九章 帶業因果
     
    所謂帶業,乃為一轉人身立即業隨身;亦即投靈入胎,因果之業障已臻成熟,伺機而討報。故,頗多在小兒身上可見。
     
    在地府審斷功果,善者超升,惡者刑罰,一切定讞之後發往投生;但正是有夙世之因業申控,羈押再審已有不及,或案証明確,地府逕付准旨討報。因而,投生之後,冤親債主立即顯現討報,但,嬰兒靈性較清,且少受染著,冤親不易侵體干擾;因為靈清如鏡,侵體亦如透明穿越,不易附著。因而,冤親顯前之干擾,大都以侵蝕元神(辰),使嬰兒一出娘胎則有元辰耗弱等現象。
     
    元辰耗弱,小兒則易不寧,或日夜顛倒,或哭鬧不休,甚至飲食不開,多有異常情形。更有易沖喪門,土煞、將軍、水火等關,稍有沖犯,立即毛病不斷。因此,有許多小兒,有者不宜在動土處,有者不宜入寺廟,更有不宜入陰廟墓陵聚集;乃致形成小兒不好帶,多有毛病不斷之困擾。
     
    在今世許多小兒,有生來帶有傷殘,如五官手足之缺陷,亦有許多小兒一出人間,在哺育過程,加倍辛苦,必需細心呵護照顧,稍不小心,則易受感染,或多藥石之病苦。
     
    或許如此之「帶業因果」,乍看之下似有不公平,但是,在輪迴之中,諸種因業,一切俱是因緣機會之成熟而顯現。既種前因,果報即已存在,因緣具備,機會則是動力;但已發往投生,似如箭已在弦而射出,只能進出人間而了結。是為帶業之因果,不能謂之不公平,蓋因造因在前。
     
    是以故,凡遇有如此帶業因果之現象,不論是小兒,或其父母,大都均屬苦磨。所以,可以先為解其因業;因果業、功德解。查明其所造作之因果業後,可以呈叩道場仙佛(尤其是有領命辦理因果之道場)辦理和解而迴向。因果既已解脫,再為之培護元辰;元辰之培護可以立元辰燈,可以參加法會,可以造功以轉化,更可以呈請道場仙佛將此功德轉化能源,以加持原靈樹,作根本之培護元辰。
     
  • 第十章 藏識

    第十章 藏識
     
    藏識,是為阿賴耶識,即為第八識。乃我人在夙世無數劫以來,輪迴之中,所儲藏潛深之諸般善惡業;或可比擬為現世之光牒,可以儲存無數檔案,待有必要,再加以調出,觀閱或顯現。
     
    既然是為夙世輪迴中儲存之善惡因業,當然會攝納許多每一世中有所虧欠于人之業債,一旦在時機因緣俱皆成熟之後,自然顯前。
     
    佛家對於「藏識」,常以潛心靜心,不造不善因緣,庶免種下不善業債;所謂:菩薩畏因,即是此理。
     
    然則,眾生生於凡塵,是屬於群居之人際關係,在相處過程中,總有牽掣之關聯,以此接觸,則衍生因緣,是無可避免。一旦如此,因緣產生,藏識立即發生作用;以現世之物品而言,則如攝錄影機,按下快門,立即攝錄所發生種種之過程,並予儲存。藏識之作用,于焉確立。
     
    不論是功名利祿之權勢人家,或是販夫走卒之貧困人家,眾生悉皆在此「藏識」之作用中,產生「因果、輪迴」。換言之,欲求飛黃騰達,是在夙世所造作之善因業,今生今世,亦即因緣成熟之機會中,可以成為富貴榮華;反之,貧困之販夫走卒,則是惡因業之顯成。
     
    所以,因果論中,善惡之造作,尚要以「藏識之作用」加以闡述。使眾生明悟;我人之夙世所儲存之因業,是因果報應之動力,而如此動力,是在當下人生所衍生種種際遇中,形成、發作,並有牽引使其按儲存之業識而作用及明顯分判善惡之因緣。
     
  • 第十一章 莫名病症之因果

    第十一章 莫名病症之因果
     
    際值末法之時,因果清算,夙世冤親債主顯前,特加猛烈;因而,產生許多激烈討報之因果,以致受討者,產生許多莫名、游移,甚至醫者查無其症之病苦。愈磨愈苦,愈苦愈怨,竟致口業再生,怨天尤人,毀天謗地;實則只是「因果」而已。
     
    所謂「莫名」,可以是醫者查察不出其病因,但並非是無其醫理存在,只是,醫者據病者之感受而診療,但查無其症;實則,病者確有不適,但非體軀之創痛,而是精神之病痛。或者是,病者感覺有病,但其病症卻游移,甚至似隱似顯。譬如:有病者感覺頭痛,但又會感覺胸痛,甚至手足關節等俱會隱隱作痛,醫者自是查察無以診察。
     
    並非醫者診無其症,則予斷然否定病者之感受;病者確是有所不適。亦因此,時常產生醫者與患者認知之差異,而有所爭執,兩造均無錯,關鍵在於「因果」而已。
     
    眾生在人生過程中,生病苦磨自是難免,甚至遇上重大病症亦在所難免;但是,身體之自然受病菌所侵蝕而產生之病症,如今醫學科技之大躍進,診察醫治,可謂易如反掌。但為何會有如此「莫名、游移之症」,莫怪一遇如此情況,立即徬徨失措。究其因原,即有病在身,查無症,當然難以投藥,無以治療,所以會產生恐懼。
     
    一般而言,因果造作,如是用心計較,陷害圖謀,城府深沈,利用他人而損人利己,大都在因業成熟之際,則成如此果報。
     
    許多小病,諸如感冒,創傷,本是隨手醫治即可痊癒,但是,如果一醫再醫,卻未見其效,則需加以注意,有因此牽引之力,形成不可測知之莫名病苦。
     
    因此,眾生遭遇上諸如:無因之病痛,游移之病痛,醫者不能診斷之病症,甚至有大異常情之病症(如易生驚惶,易生敏感,時有無形之感觸,但卻無實症等是)。無需擔憂,能知其因,必有所解。
     
    人間是苦海,但卻是輪迴之了斷處。夙世以來,所造作因業,造下、成因、輪迴,而至緣機成熟顯報,盡在完成因果而已。
     
    眾生身處輪迴場,因果必需了斷,一旦因果牽纏,所產生之苦,自是苦不堪言,但卻無需尤怨,在苦磨中消其業力,業消自然出苦而見生天,光明可望。
     
    所最可怕者,不知其因結何在?不知如何解脫其果!所謂:不知其所以,因此才可怕。亦即俗謂之不確定,是以會恐懼。
     
    不論是佛家道家,以迄各宗脈道場,在引度眾生之緣機上,會有因應眾生之根器;如今有此因果現象者,有如過江之鯽,「莫名病苦、遊移病症」,困擾醫家已久。有醫者能具仁心耐心,加以好言相勸,但若醫者稍失耐心,則兩造無謂事端,甚至批評、爭執者有之。
     
    是以,由因果之解結,消冤解業,釋冤化怨,在其原動力消除後,只餘自身之創傷,則不論其始病之灶何在,醫學昌明至如今,無有莫名業力在,輕而易舉可以醫治。
     
  • 第十二章 惡業惡病之因果

    第十二章 惡業惡病之因果
     
    人生在世,由於群居,人際關係自然繁複與瑣雜,亦因此產生許多事端;俗云:一個巴掌拍不響。因果亦如是;必需有造因(即是動力),成熟(緣機),果報(了結)。
     
    所謂惡業,有別於重業者,乃是在作孽。有小孩童孽戲作虐,有捉狹無心造成之傷害,有意氣用事執意造成之傷害:諸此種種事端所造成之業因,均可歸屬惡業;因此,惡業有重、有輕。所以,果報亦將輕重有別。但不論輕重,其特質即是產生惡病;諸如肚生飛蛇,諸如背生惡瘡,或是筋骨病痛不癒。
     
    現世人因食物常有噴灑農藥,累積殘滯之毒素,更因好逸惡勞,缺少勞動,排除汗水,更有虫蛆之孳生於污濁環境中,散播病菌;並且,變種加劇,病菌之侵蝕,尤其變本加厲。許多原本小毛病,因此爆發成嚴重病體;可以歸究為惡業形成累積而致充斥,形成世人有其惡病之根源。
     
    另外,淫業之中,有許多造成惡業者:諸如恃財勢,俊貌、利用職權,甚至威嚇等,得遂其圖,但卻逢場作戲,始亂終棄,致使受害者或終身哀怨不能釋懷自盡。以此因業,當然冤怨牽纏,造因者終會形成果報。
     
    既是淫業,其惡業所形成之惡病,當然在泌尿以及遐思、邪念等。今時,許多眾生,受淫業牽纏,或受女陰纏擾,或受淫邪祟弄,乃致身體、思緒,均有所乖異;若是如此,當需省悟于因業之解結。
     
    眾生在因果業磨中,常有受病苦,不能明其根源,產生許多磨難;縱然最後得能痊癒,但已多受其磨甚重矣!
     
    是以,人生在世之間,夙業既造,追悔不及,自然必需顯業牽纏,再來按圖索驥排解;但是,明其因果之理,慎其因業之造任,不造新因,未來即無承受業報。為要眾生免受因果苦報,至希謹慎為要!
  • 第十三章 靈神病

    第十三章 靈神病
     
    靈神病,各家宗脈所云或有不同:佛家謂因果病,道家謂靈光病,醫家謂之分裂症,甚至有些宗脈形容為元靈病...諸此種種,不一而是。但顧名思義,既曰靈神,與精神,元靈肯定有所關連,是無疑義。
     
    際值末法時期,因果清算,但亦適逢大道普傳。人世間道脈普及,各家因應緣機,成立道場,辦理普化。得此殊勝福緣,陰陽同沐其機,因此,夙世因果冤親債主,同時亦是各覓有緣而申討。乃有許多所謂靈辰、精神,甚至怪異之病症。
     
    一般眾生受此靈神病症之際,大都歸類為精神異常,亦即醫家所謂之精神分裂、幻聽、幻覺,甚至雙重人格。
     
    修行道子一旦有此現象,大都立即警覺是輪迴夙世中之冤親債主顯前討報,可以尋求解冤釋結之方法。
     
    有此分別,亦所以一般眾生不能立即尋求解決方案,所以,愈拖愈嚴重。而修行道子因能及早時機而解結,故其干擾會比一般眾生為輕,並且容易解結化冤。
     
    但亦因一般眾生未有近道,未有行持,故其討報不會將之視為無形干擾。于是,形成一種錯覺,以為修行者才會有因果牽纏之討報,而一般眾生則不會。這種現象,有如陽世間之欠債一般,有者會賴皮賴帳,明明有欠債,卻也不還,你必須依循正當途徑要求歸還,曠日廢時;而有修者,正如欠人債,安眠不下,必需馬上尋思償債方法。因而形成,修者似有冤親討報,而一般眾生則無之假象。
     
    實則,討報是一視同仁,豈有因有修行,或無修行而有所分別。
     
    既如是,則其報象,一定是同樣現象;一般現象都是會有靈神現象,不會有身體疾病之病痛現象。
     
    有靈神病象者,最常見是似有人在身邊細語,或常有錯覺在近似有物體跟隨,而其中最嚴重者,是已侵體成為主宰(亦即侵入識神,有如雙重人格,時好時壞,自身無以自主。)故有迥異之習性、言行。(侵體之病象,與重業討報之侵體現象,完全一樣,故,受侵體之討報,必要發誠懺悔,以求化冤。)
     
    俗云:知其結果不可怕;最怕其不知結果是如何?因此,靈神病亦如是,一旦知其脈絡,當然可以加以化解,只在眾生是否能夠明悟因果之可怕,而能發心於菩薩之畏因,行事之前,謹慎而三思!
  • 第十四章 魔障病

    第十四章 魔障病
     
    魔障,顧名思義,是為無形障礙。人有自性,是為含藏識,既曰含藏識,即有佛識,亦有魔識,佛識成就佛果,魔識當然成為魔障。自性入魔,又可分為自性魔,及外魔所擾。
     
    眾生悉皆具佛性,是以眾生悉皆佛種;然則,後天染著,正如白紙染黑,佛性夾雜魔性於其中,自然無庸置疑。修道子在修學過程中,逐漸啟發善慧之根器;同時,後天染著之魔性,亦逐漸擴散。因而,佛魔同步植於腦海心識,自然形成兩極牽引,亦即相對之矛盾,道家所謂之天人交戰。
     
    尤其,許多修行者,在教義上,或者行持中,因不甚明白教義之主旨,或者是受誤導,因此,形成許多偏差之執識,一旦,我執即易成為魔障。因為執識深入,自性中所蘊納八識之種子受牽引,發展出夙世之潛藏邊邪所見,不正意念,匯成干擾靈心之魔障,即是所謂之自性魔障。
     
    至於外魔,或謂之天魔考道。佛道各家,對於魔論,不一而是,但是証諸佛道經藏,阿修羅、天魔之論述,歷歷在目,因此,外魔干擾道子靈心,卻也無庸置疑。正如道子處於閻浮提中,眼見富貴榮華,親情女色等等因緣,心無以自立,將之歸咎於外魔,倒也無可厚非。但是,魔阻道程,即是不爭事實。
     
    析論至此,魔障因何成病?因為靈心受其牽掣、引誘、甚至干擾作祟。造成道子心中無以自立,不由進入魔障領域。
     
    人世間最容易受牽引,莫過於名、利、親情、愛情。換言之即是修道子,身處凡業中,亦無以避免此等欲海中;因而,物必自腐而後蟲蛀之,魔即由此生。
     
    既如是,魔障病亦即心象病。道子最容易由此產生心緒之變化,無以自主。
     
    因果病象中,有論述劃分有形及無形;魔障可謂是無形。由心識產生之變化,並且,是以夙世所潛藏之種種識發展而成,其對治良方,當然倍加艱辛與困難。
     
    綜此而言,欲求化解魔障之產生,必需由淨識著手;所謂淨識,即是淨化提昇我人之種籽識,使其所蘊納之魔識不會發展成當下之魔障。一旦,魔障已經形成,也不必恐慌,雖然心緒之控制,比實質病情之控制更為困難,但是,因果業,功德解,有其一定之效驗。
     
     
  • 第十五章 犯陰之症

    第十五章 犯陰之症
     
    犯陰之症,最明顯而容易判斷其症,是其人必定每在黃昏後、或在夜間,有不適如發燒畏寒、或是嘔吐、昏沉,甚至面有陰森,眼呈厲芒。嚴重者,(如已有病毒,如已感冒,或是創傷、五臟六腑,經脈氣血等均是。)甚至可異常病變而需送醫急救。
     
    所謂犯陰,通常指於凡是沖犯無主孤魂,或是犯煞,亦有籠統稱之冤親債主之討報,均將歸於「犯陰」。實則,犯陰是指沖犯喪煞以及葬場、墳墓。(當然亦包括未立墓碑,但仍在土下埋葬之處。)
     
    喪煞,喪家亡者,本隱厲烈怨戾(除非善德者善終,學修者得仙佛接引。)之氣,聚此冤怨,招致磁場轉變,形成煞厲。故喪家本身即已有其喪煞存在;一旦凡人或因不敬、或因運低,或因元辰耗弱,即容易沖犯纏擾。
     
    墓厝墳場(包括未立碑者)會有喪煞,乃在生魂處在其地,五行磁場亦是轉變,並因生魂已有顯示之力,故,在此處場所之人,亦如上述者,容易沖犯纏擾。
     
    有許多人,平素滿腦邪綺遐思,又不能戒慎口業,在喪家或墳墓場所不知慎守心口,或發邪念,或出綺語,以此不敬不善、不淨不哀之言行,招致陰煞纏擾者,案例不勝枚舉。當然,運晦元辰弱者,亦有因此而受沖犯纏擾
     
    是以故,避免犯陰之事,避之為吉;但總在人世間,有時不免遇上,難以閃避,應當立即收歛嬉哈不敬之言行,如能歛神自守,或表恭敬,回家之後,可以淨身,(或是求淨符)如此可以確保少受其害。
     
    一旦無可避免,犯陰發病,亦無需驚惶,立即誠心懺悔,查知何處所犯,是喪家即予上香,是墓場亦同;或者速速行功迴向,具體懺悔,可求道場呈表排解。如此而行,十之八九可以解除;但切要速速而行,否則,待陰煞侵蝕元辰,形成元辰無力恢復之症,則難辦且禍患大矣!
  • 第十六章 元辰病

    第十六章 元辰病
     
    何謂元辰病,簡而言之,與元靈有直接關聯之病也。人之元靈,有在無極之原靈園,有在地府之元辰燈,息息相關;元靈樹若不能正常生長,其人必病苦不斷,如枯黃、蟲蛀,乃致雜草攀繞,以致不能健康生長。元辰燈若油盡燈枯,生機不振,則其人將是生命堪憂,多受苦磨也。
     
    人之生也,落土時分則定元辰,原靈園中樹已播種,地府元辰燈開點。因此,三者息息相關;然則,以人之生命過程所遭遇,而形成原靈樹及元辰燈之生機及成長現象。換言之,人之生命過程,若因外來因素,元辰迭受侵擾耗損,或侵蝕嚴重,必然招致另二處之暗然無光。再因此二處之不能正常生長及放光,相對再次牽掣凡人元辰不能修復。
     
    世人在生命誕生之初,落土分明元辰,依此而成長,在生長及生命過程中,或因病磨,或因受冤親討報,甚至犯陰沖煞,身軀久受藥石之苦,相對元辰亦受侵損;最常見者,人受靈界之侵擾,不但身軀受磨,元氣耗損,精神不寧,年久月深,元辰必定耗弱不振。
     
    當然,人食五榖雜糧,生苦病痛,必定難免;但是,受靈界侵蝕,卻是可以避免。因此,欲避免元辰病,由此謹慎之。
     
    所謂元辰病,其現象最明確而通常,是久病不癒,而越不癒,元辰愈耗弱。
     
    一旦有此元辰病之現象,在凡人身軀欲求修復,已是無能為力。因此,只有由元靈樹加以修復,除雜草、蛀蟲、加水加養份;或是地府元辰燈加油。而欲達成加護之力,只有仙佛有此能力,必要禱叩仙佛慈悲,或是人間道場以功德轉換能源以加護之,始能為力也。
     
  • 第十七章 緣機促成業報

    第十七章 緣機促成業報
     
    俗云:人在時運低,暗路多遇鬼。為何如此?因為人在運勢低潮、晦暝之際,事端橫生,莫名波折叢起,甚至平路尚會跌倒。外象尚且如此,則靈神在耗弱之時,外面煞陰、冤親債主、無祀遊魂及至有主之墓厝等地,均會侵蝕、干擾。
     
    因果之先決條件是—若干時年先種下其因端,造作諸業,因既種,如籽之入土,自然有發芽、茁長之時。當然,是必要有人善加照顧如施肥、澆水、除雜草,種籽始能成長。因端之種,人又繼續造業,植入含藏識,隨轉世輪迴;正是促成因果顯成之施肥、澆水、除雜草之動力。因而,一旦緣機成熟,果報即到。
     
    今時道子常有一種感覺—有在修道,行功立德,好似因果討報接踵而至。一些不信因果輪迴,或者無修大道,無在道場出入護持之人,好似不會受到因果討報。是以滿心疑問,甚至對因果定義之律,有所不平,然則,報業所成,絕無不公不平之處。
     
    試看眾生在人生過程中,誰無起落,總有平順,亦有失意,誰無意外之災,誰無生苦病痛?只是,修道子知道低落運象,迭起事端,必有其因。而不修大道,無在道場親近者,每有事端,認為人生過程,自是難免有事。譬如:在喪家附近有犯陰煞之事,回家病痛,會認為是感冒,或是過度勞累所致,不會將其解讀為是犯陰煞。
     
    既然果報是在緣機成熟之際顯現,可謂在人生過程中,時時刻刻均有緣機成熟之際;但是「事必有兆」。因而,在有異兆之時,應有警—因果之即將來到。
     
    人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者是逆境不能翻身,久病不能痊癒,無端受災難,甚至原本有所得,卻橫生枝節而有失。綜合劃分:大多於福運,(含括至事業、功名、家庭。)身體,(有小病不能癒,有併發莫名游移之症。)精神,(醫家以幻聽、幻覺、幻視、妄想、精神分裂而視之。)然則,形成如此現象之動力何在?福運不顯,是如何之力量阻礙?身體多病苦,如非體軀受創,自體免疫、再生之能力何在?精神之主宰,為何不能自主?
     
    所以故,人在業報成熟之中,自應惕勵於自身之消業有不足,善慧護持之力有未逮;而非尤怨哀恨。
     
  • 第十八章 何時最易犯因果

    第十八章 何時最易犯因果
     
    人在元辰耗弱之際最易犯因果。
     
    試看眾生有誰在元辰光彩之際,沖犯陰煞及冤魂纏擾。所以,元辰衰弱,是一個很大警訊,切莫輕忽。
     
    元辰何以會衰弱,在十六章已闡明,今日所欲眾生能夠明悟者,除在上章所述加持原靈樹外,人在日常中如何避免,如何培護,甚至如何使元辰不受損。
     
    每個人元辰因落土不同而各有異;關鍵在五行屬性,而成本命屬性。故,落土時辰關係往後五行命象,而在人生過程中,當然亦有「相生有助」,「相剋有傷」之定理。因此避免之道當然是不傷剋落土辰之五行。
     
    培護元辰,有許多習俗沿襲,將落土之包膜深掩入土,以及臍帶深埋等,是以固土神,中央戌己土,土神既固,當然有益元辰;然則,最重要者,莫過於善為培護。有許多道場均以「元辰燈」作養護之功,實則,許多佛菩薩及上聖高真之真言密咒以及法教中,均有培護元辰之方法,只在眾生是否有實踐否?
     
    不使元辰受損,最直接方法就是不要傷及元辰,譬如不去聚陰之處,不使自身多受驚嚇,久病之後,順帶加護元辰,以補受傷、或受侵蝕之損耗。
     
    既然因果業報絕多顯在人元辰耗弱之際,那麼,防範未然,當屬不造因果;然則,談何容易。夙世輪迴以來,因業已在含藏識中如種籽、發芽、成長。既成事實,無法積極消除,但是消極避免、補救,不失為上上良方。
     
    我人在世,多親近道場,多持誦經咒,多接受仙佛靈光普照,並非難事。如今台疆一地之道場,弘法利生,傳佈福音,各教宗脈修辦道子,更是盡心盡力,弘傳法教,只要眾生有心,可以輕而易舉進入道場。一旦進入道場,一者、可以研悟因果妙理,語云:知其害而可以趨避之。熟知因果定律,當然可以少受其害。二者、護持道場,親近道場,換言之即是時時親近仙佛,自然可以時時沐受仙佛普被,以及靈光加持,當然可以減受損害。三者、身在道場,縱然偶受其害,亦可盡速處理,減輕傷害至最低。
     
    總而言之,人生在世,輪迴,即是因果了斷之地,切宜知之,了之,進而行之。切莫因果輪迴,愈受傷害,進而愈造業債種因,如此將無了時,枉費 上天及佛菩薩之苦心。
     
  • 第十九章 因果、自性與放生

    第十九章 因果、自性與放生
     
    因果,是眾生在夙世以來造作、累積之業債,每一造作,不論善惡因,則攝納於猶如種籽之藏識當中,不論如何輪迴,因業隨識性而入人身。亦因如此,夙世造多善因,今時智慧清明;夙世造深惡業,今時業障牽擾,多有乖舛波折。並且會在因緣成熟之動力促成中,顯現報果。
     
      既如是,因果與我人之自性當然有「息息相關」之牽連。
     
    自性,是為含識,自性清淨,是名為『如來識』。我人自生於世時,雖有因成長所見聞而吸收之常識,及學習於周遭親長朋友之習性。但是,並不能因此而顯現智慧、根器。後天所學得之知識,僅是幫助為人處世之圓融,但智識,卻是根器之所本,亦是顯現「自性」最具體之顯示。
     
    放生,是護生之仁善,起心動念是慈心悲願,一發心即是大悲願,及至實踐之護持,已是廣結善緣,並且,親身參與,更是護法,轉法輪,結合共善共願,不論行放生者或被放生者,善慧法輪之力量,是無與倫比。
     
    眾生在夙世中,行為之間,種下無數殺生之業債,舉如:食葷、踐踏小生命,捉弄小動物,甚至漁獵捕殺販售等,殘殺生靈,是難以計數。以今鑑古,今人生命過程中,造下若干殺業。歷經輪迴,此一造作殺生之因業,亦植入藏識,因而,在種籽識中,含藏頗重怨債,一旦啟動此一因緣業債之力量成熟,則殺業牽擾之現象,立時出現。
     
    相對,在心念仁善欲行放生之際,藏識亦已攝納此一善願,及至付諸行動,或參贊或護持;由善願形成善果,均在藏識當中,產生鉅大能量之轉化
     
    淺言之,我人生種識中,儲存許多殺業惡因緣,隨著輪迴日積月累形成一股力量,成為我人自性趨於惡根。但是,從起心動念之大悲願,進而實際參與,從願力凝聚成善果,即能有善能量,此一善能量,當然,同被攝納於種籽識中。因此善淨能量淨化含藏於種籽識中惡因緣之殺業,可以根本淨化,提升識性。梁簡武帝謝賜餞啟云及:謹長充放生,用濟含識。
     
    試看我人在人生過程諸多病苦,乖舛以及坎坷波折,即是在藏識中惡因緣之殺業所顯現蔽障智慧善根器;如果時常起心動念具大悲願之仁善,並實際參與,將願形成果,此一善能量淨化,以轉法輪之磁場,昇華種籽識之不善根性;正如放影機之磁頭污穢加以擦拭,則可清晰畫質。我人之性,亦因此而純淨。
     
    綜此上述,可以設施『因果』為一定象,設施『放生』為一動能,而『自性』即視彼等之消長而顯現。
     
  • 第二十章 廣結善緣

    第廿章 廣結善緣
     
    在因果論中,最直接現象是有此因業—必然招致其果報。但是,因果報、功德解,其中有一樁看似平凡,卻可以消弭既成顯業於未兆之前;即是廣結善緣。
     
    眾生可以試看,平素即已眾善奉行之人,不論日常言行造作悉皆予人方便,亦即處處與人廣結善緣,在偶然間有所困厄,周遭蒙受其恩,或者和睦相處之人,即能伸予援手。如若平素即是火爆對人或是嚴苛斤較,一但遭遇困難,無人願意援手。表象意義,是如此,深遠含蘊更有其潛在能量,為人眾善奉行時時累積純善能量,在此一能量匯聚於我人之身,可以阻絕不善之因業能量之干擾。長久以往人身遍覆善能量,即如電線包裹絕緣體,不會產生禍害力量。因而廣結善緣,一則是為人處世和睦善因緣之動力,二則可以匯聚成一股浩瀚力量,淨化消弭我人夙世業障所產生之不善能量。
     
    在道場上行持之修子更是需要廣結善緣,因為以道場為中心,吸納十方善德之共願,其善能量更足以大轉法輪遍及宇宙,而使宇宙運數不受惡業能量之干擾,則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之運數由此可得;進而使宇宙之間,佈滿善能量,則道脈福音相得益彰,可以綿延流長。
     
    總而言之,廣結善緣是眾生在眾善奉行之功課中第一大步,不論日常生活,不論身在道場,奉行不怠,不但可以與人方便,減除自身業力,更能匯聚至善能量,而消弭因果報於無形及未顯現之際。
     
  • 第廿一章 帶業投生

    第廿一章 帶業投生
     
    世人在地府審斷公案,功善者—上升;過惡者—則受罰。待至十殿轉輪王判准投靈定讞等候投生之際,適好有累世所造作惡業傷及人命控告討報之時,雖然冥司受理審案,但是十殿轉輪在即,不可停止投靈之作業,因此地府冥王即可逕行判決討報之冤親債主隨其輪迴投靈而討報,由此即為帶業投生。
     
    試看眾生初始破胎落地,各有不同,新生兒有者和祥安怡、有者哭鬧不休、有者好育好帶、有者諸事乖違麻煩偏多,夜不安眠,易受驚嚇,日夜顛倒,動輒病痛,甚至甫一出世身帶惡疾殘缺。諸此百端,多是帶業投生之象
     
    有者安和祥瑞命中帶貴哺育過程少有坎坷,當然是此新生兒投靈之際宿世因果業障較輕,甚至餘福帶來投胎,始有如此分別;許多新生兒之父母因受其夙世所結戾而合償債,新生兒帶業投靈之可能機率大為提升,是以為人父母則毋需為此尤怨,善緣惡因總成此世親眷,努力深植親緣。須知一世眷屬百世恩情。了結此一因果當是功德無量,不必因此新生兒受帶業投靈之擾,而多煩慮,實則帶業討報雖屬冥旨所准,但是冥旨絕多屬於減輕討報干擾力量,因為一者十殿轉輪之旨在先,必是有其必要來投人世,申控在後自是不能加重其刑,反要減輕其力。二則新生兒雖不好哺育,卻是了斷一樁因果,何況嬰兒靈性清淨又不會受侵體之旨干擾,容易安渡討報期。
     
    是以故,帶業討報雖是輪迴業障之一種方式,卻要世人能夠明悟體會庶免因初生之際多添波折而影響此後親緣。
     
  • 第廿二章 失魂

    第廿二章 失魂
     
    人有三魂合聚為靈,三魂各有主司,缺一不可。靈魂主理人之心神,生魂主理人之肢體動作,覺魂主理人之感官,因此而成完整生命。靈魂既入心神總理人身中樞,亦因此可以有支配生覺二魂之能力,三魂其一有所閃失,即失去其能力。雖然生命延續,但已殘缺不全。
     
    是故,人在投靈之初,三魂已合聚,始完成投胎,生命而顯現。目前末法時期因果清算之際,諸多奇症怪病于焉產生。謂之因果病可也,謂之文明病可也,其中失魂此一現象尤多。際值文明提升物質功利深植人心,常常因此鑽營縈心、機鋒用盡,是以造成心神耗損過重,連帶使靈魂支配生魂覺魂之能量銳減。另外科技提升,在宇宙空間中破壞能量之平衡,諸如臭氧之破壞,諸如藥物殘渣遺害山水。更有文明產物下,諸如破壞力甚大之濫砍濫伐,以及汽車多如過江之鯽,使人體受到傷害,因此造成失魂現象之促成動力
     
    所謂促成動力,意即因上述原因所造成之結果。人之失魂現象顧名思義即是三魂失去一魂因而造成人身失去平衡正常現象;簡而言之即是醫家所云殘障。失魂現象僅及於生覺二魂,一旦失去靈魂則生命終結。因為生覺二魂失去靈魂指揮漸漸無法運作乃致造成人身死亡。醫家所云植物人;是乃失去生覺作用,靈魂無法支使。是以造成此一現象,必然是由外力阻絕靈魂支配生覺之作用,以致靈魂無力,生覺即不起作用。
     
    絕大部份植物人俱屬腦死,會造成腦死必然由身體造成重大衝擊傷害,在身體受到傷害之同時心神必定同時受到重大震嚇;即是此一心神震嚇之際,靈魂同時失去支配生覺二魂之力量。同理,若人身失去覺魂,則感官能力減弱,至不起作用,若人身失去生魂,則肢體運作減弱,甚至不起作用,乃因此有靈魂無法支配生覺能量之阻絕外力存在。在此所謂外力即是因果討報之力量,許多眾生受到因果牽纏之際必定會有奇異現象,即會深入追查而解決。一旦不知是由外力造成之因果現象,久之,此一外力必然會如絕緣體般阻絕電流,使靈魂無法順利支使生覺二魂之正常作用。
     
    所以世人確要明白,在表象中許多事故是造成體軀之傷害,但在事件當中,心神會被受到震嚇,此一剎那將是因果最容易入侵之時。
     
  • 第廿三章 不由自主之症

    第廿三章 不由自主之症
     
    眾生在人生過程,諸如思想、言行,悉皆有其動機,乃致產生過程,及至結果。譬喻:口渴—必然心生止渴喝水,於是會有取水而飲之動作。
     
    在因果果報現象亦可由此解釋,我人身軀由自身之靈主宰心神,由腦神經下達指令指揮各部器官及肢體動作,期間若有環節出錯即產生失序,身體言行即是失常;身不由己,正是不能自主之現象。我人心識中善思惡念亦即正反根性,換言之即是佛性、魔性並存一體,當自主意識控制恰當,即是正常,否則即有失常現象。諸如歇斯底里、暴怒、急躁或者殘虐生物。如果自身意識控制言行,則僅屬個人在生長環境中,習性使然,一旦過於嚴重,習以為常,即是魔性壓制佛性,有失自我主宰之能力。再譬喻:有者每每喃喃自語,言行大脫常軌,需知我人在生長過程中,學習知識會有羞恥之心、道德觀念,深植於心識之中,因此腦部神經不會下達有違其羞恥道德規範之指令。然則,馬路上喃喃自語,指天罵地則時有所見,自己無法控制情緒言行,醫家歸類為雙重人格,精神分裂。
     
    由此病名可以顧名思義,即是一人有二神之識,故原我無法自主,在此事過程中,即是隸屬中樞神經之自律神經失去控制力量,因此自律神經無法有效管束指揮軀體,造成我人失常言行。究其原即是由他種力量存在;此一力量,大異於原我之力量,是以造成在體內衝擊使中樞神經受損無力下達指令,所以會有無法自己之言行出現。
     
    造成此一現象當然是輪迴果報之結果;夙世輪迴,一縷靈神不滅,隨其緣機成熟而顯成之事實,于焉有所侵擾,視其輕重,輕者有於風聲鶴唳、疑神疑鬼,使心緒大亂,而失去自主能力。重者已侵入我人心識,中樞神經頓失主宰力量,因此喃喃自語,言不及意。
     
    言行脫軌失序,並且日益嚴重,一旦,有此現象,亦無需懼怕,在果報來臨之際,可以深入其因,必可解其癥結,在因果之業力解除後,必然可以漸漸康復。
     
  • 第廿四章 皮膚疑症之因果

    第廿四章 皮膚疑症之因果
     
    今時眾生口腹之慾,尤勝往昔,口福雖多,但是造業卻深。因此,今人常謂文明病,肇因於文明提升中,疑難雜症層出不窮,雖然醫學藥物拜文明科技之賜而提升,卻也因此更加繁複而深重。正是俗語所謂病從口入。
     
    目下眾生在病苦之間有皮膚病變,多受折磨,醫家以人身肝主排解毒素,而免波及於軀體,然則眾生迭以各種生物屍首為食,積深有毒物質於體內,肝機能未及排解毒素,形成毒素染指於皮膚而生病變。
     
    皮膚病本是不難醫治,但是若加雜動物靈命怨債之牽纏,卻使此一病症形成游移而深植病灶之惡疾。最常見者譬如:癬症、瘡症、甚至龜裂如富貴手、香港腳等皆是以此因業形成。古來醫家常於瘡症數多成傷之症,謂之百鳥朝鳳,更有如人面獸面等疔瘡,悉皆累植此一惡業之動力。換言之,眾生即是以造深殺業與生靈怨恨之酷戾牽擾人身。是以醫藥縱然昌明,可以醫治身體之病變,卻無法消弭此一怨戾所形成之動力。
     
    是以故,眾生需剴切懺悔此一殺業,由起心動念之仁心,以至實踐善舉,使此惡業之引動契機得以有效舒緩。尤其有皮膚病症,有者由醫無效,更宜確切發心懺悔力行仁善,庶免由單純皮膚病演成因果病。再則有許多重症者,譬如:病變成(瘤癌)等,更是惡業中殺業特重,必需根除其因果徵結所在,加以化解,並且發大誠心力行懺悔,存仁行善,始能有效加以舒緩此一惡業。若使繼續惡化,將進而損及生命;一旦惡業得以暫緩惡化,即能加以補救。
     
  • 第廿五章 車關之厄

    第廿五章 車關之厄
     
    目下眾生處于科技文明昌盛時期,因而出門動輒以車代步,若是生於國土遼闊之地尚屬小礙,若在台疆一地,交通因此地狹人稠,乃有事端叢生,因故車關之厄,造成台疆一地之死亡率居高不下。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歸咎於人開車不守交通規矩,可以歸咎於地狹人稠;但是每個事故之中,卻也無可避免會有形成結果之動力。如今每日所見聞車禍比比皆是,雖然受限於此一先天地理環境之因素,然則在因果輪迴果報中卻也有其動力存在。
     
    所謂今生乘轎騎馬是何因,前世舖橋造路人。積善得福報,積惡當然招惡果,許多因果案例中顯示出車禍之當事人,除了疏忽不注意之人為因素,另有突兀莫名之牽引,或者剎那間失神而肇事。細究其動力,即是來自於業報,許多因果業障有為富恃勢肇事逃逸,甚至為富不仁,欺壓善良,如此因果未造成人命,卻在累積許多冤怨恨忿之氣,在各人命象機運走入晦暝,或者地府准旨定時討報之際,會在車厄中了斷因果。
     
    因為各人既造凌辱他人、為富恃勢之因,以至享盡自身福報,而積滯他人怨戾。在台疆一地人口密度高,車輛偏多,但又地域狹小,自然祟擾於車禍之事故,最易達成討報目的。
     
    是以故眾生切宜明白:種善因于廣修功德,但卻要謹慎於冤怨之纏擾,在因果業功德解之前提,修功行善是屬必然,再在日常間慎防人為疏忽,如此可以減少身受車關之禍害,當然深入查明其因果原由,再針對其業因加以化解,更是確保安全之良方。
     
  • 第廿六章 仙佛闡明因果病—頭痛症

    第廿六章 仙佛闡明因果病—頭痛症
     
    詩曰:病理分明查脈真。奈何因業擾凡身。
       仙翁闡述迷蒙啟。直指眾生自性陳。

    聖示:本書著作至此,吾將敦聘三大神醫降鸞著書,神醫詳述並與吾以因果理論註解,則眾生閱之參照,更能明悟因果產生現象。
     
    華陀仙翁 降
    詩曰:參著寶書啟眾生。佛緣深植自分明。
       願期黎庶長研閱。悟得真詮保太平。

    聖示:吾荷蒙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之邀,降駕懿敕拱衡堂,參著直解因果之門,願能以此為眾生解開因果病象之苦。
     
    菩薩:有幸得華陀仙翁不棄,合著寶書,眾生之幸。
     
    仙翁:不敢,菩薩俱大慈大悲聞聲救苦,吾自當稍盡綿薄,自知菩薩佛意慈心,吾今日簡備一例,為眾生釋疑。
     
    菩薩:能得名醫舉例闡述,本書倍加光彩,尚請仙翁直述。
     
    仙翁:今時世人多有頭痛不癒之症。細究病因,頭痛有腦部神經,有中樞、自律神經,一旦頭痛,與上述諸部絕對有關連。另則人身氣血循經穿脈,上泥丸,在重樓盤匯,蓋,人身頸後,玉枕是為順氣之路,若未順暢其氣,也必引起頭痛。然則,人身病痛有其病因,依目下醫學科技之提升,既知其病,又能對症投藥,為何無法痊癒,就請菩薩開示吧!
     
    菩薩:感謝仙翁如此詳述病因,依此而論,既知其病之因,又有治其病之藥,未能醫療見效,原因就只有因業纏身。一旦因果顯現于人身,正如水缸有破隙,不論如何加水,無法使其滿載。人身有因果業力纏擾,則縱有仙丹妙藥,對症對治,悉皆被其業力所磨損消耗。
     
    仙翁:菩薩所言甚是。然則,此一因果現象,大都會種何因業而致顯成。
     
    菩薩:頭痛主腦,會顯此業報,其因果必定種於滿腦功名利祿,為計較如是所得,而有造惡害人。輕者,不俱人命債,則業報較輕,頭痛現象當然較輕;若有人命債,一旦冤親債主纏擾,頭痛之症,會演成其他病狀,則要請仙翁詳加闡述。
     
    仙翁:人之頭痛不癒,久之會影響睡眠,進而牽引情緒,相對情緒一旦受到波及,言行即會反常,因此會形成判若兩人之異常現象。
     
    菩薩:正是如此,冤親債主一旦領命纏擾,藉人身之頭痛病症而漸漸牽引其心神,祟擾之力量甚至遍及全身,使原本只是頭痛小病,卻演成似如精神病患之異常,究其因,即是冤親之業力所祟擾。
     
    仙翁:是的,所謂真藥醫假病,真病無藥醫,所以一旦是因果病,縱然仙丹服下,仍無其效果,至希世人明悟此理!
     
    菩薩:今夜甚為感恩仙翁為此參著寶書,眾生受益無窮。
     
  • 第廿七章 殺業牽纏業障篇—神醫章

    第廿七章 殺業牽纏業障篇—神醫章
     
    詩曰:殺業由來最可驚。牽纏病象誤心情。
       黎民沐受恩庥廣。解脫輪迴步道程。

    聖示:因果業報中殺業最為廣泛,亦是最為常見。因為眾生在累世輪迴間,絕對無法避開造作殺業之業因。換言之,如無殺業因果,幾乎可以確定不用再入輪迴,可見殺業之可怕以及影響輪迴之關鍵。
     
    扁鵲神醫 降
    聖示:吾今夜應觀音菩薩所邀,降爾懿敕拱衡堂,參著直解因果之門寶書。

    欣聞菩薩開示殺業因果,吾舉一則病例參著寶書。眾生在累世因果,種下殺業,絕大部份是貪口腹之欲,以食為目的,因此禽畜受捨身之
    痛,自然怨恨不已。此亦怨戾之氣,積滯人身,一旦爆發,其能量自然非常可觀。姑不論禽畜在天地間,其食物鏈是屬於供養高等靈;在其因果報中,已是積滯甚深不善能量,在入於人體中,其怨恨能量更足以破壞人體純善能量。因而許多病症,實際上只是自然病痛,諸如皮肉創傷、諸如感冒風寒,甚至連年齡老大身體機能退化等,在目前醫藥均可輕易投治,但是,最怕體內怨恨之能量作祟,使病象模糊,醫家或分判不明、或延誤時機。
     
    菩薩:神醫一篇醫病理論,道盡眾生受殺業之苦,然則殺業本身已具備肅殺之氣,一旦有更高層次之動物靈,則其干擾必定更加嚴重。一般而言,眾生殺業,在因果定律中屬於業障,若是傷害而使啟靈之動物靈死亡,則形成靈障,在其討報力量,不下於冤親債主。可否就此問題,請神醫舉例說明。
     
    神醫:菩薩所言甚是,眾生在病症中,最常見者,舉例而言,皮膚病,除非外表受毒物感染;否則均屬過敏性發炎性,並且絕大多數由肝解毒機能退化而起。但是由古至今,許多惡瘡如人面瘡、百鳥朝鳳、及諸如飛蛇等病變,雖是皮膚病,但卻是由殺業所爆發之能量,悉皆由無數殺業累積怨恨之業報,一旦有進升到靈障在纏討時,則殺業業障僅可算是藥引而已,是以必須根本再由重業之靈障解決始能有效。
     
    菩薩:在眾生病例中有許多是自然病象,亦即身體受病菌侵染所致,但是在病症延續之中,如果因業適時纏討,必定會產生病變。譬如由感冒症而言,同一病症,同一醫生,卻是他人醫好,自己醫不好,如此即可確定他是因果病業。再譬如:有人患病,但醫家明診病名,可是投藥無效,甚至可能醫家明知此病之症,但是卻有使醫家感覺症狀模糊,或是檢驗無其症狀。絕大多數殺業屬於怨債,不論是業障,或者靈障,眾生在起心動念,平素之間,多存慈悲護生之仁心,可以在無形間,消弭許多殺業之怨恨業力。不知神醫是否尚有要補充說明?
     
    神醫:古來醫者所見事例中,有許多病症亦有先由業因而起,(不論靈障或業障)因為業障既已積成,當會爆發,正如火山積深能量,若不宣洩則無法使火山存活,而一旦爆發,先決條件即是積足能量。業障必是一個人積足累世殺業,一定會有爆發之時;在人身而言即是時機成熟。因而此一殺業業報會開始祟擾人身各部器官,尤其有受損傷之部份更是容易受到干擾,不知菩薩以為如何?
     
    菩薩:正是!神醫所言甚是,因果報中,有業力先顯,再呈於人身,是故殺業當亦如是。因而,吾奉勸眾生,因果既到,應多發心護生,體慈悲意旨,當可減輕受到業障之干擾。
     
  • 第廿八章 淫業牽纏因果論—天醫章

    第廿八章 淫業牽纏因果論—天醫章
     
    聖示:因果輪迴,在其過程之中,最重要關鍵,即是其顯成之動力。既已造下其因,果報自然會呈現;但是所呈現之時機與現象,卻左右受報者是否容易解開此一怨結。換言之,在果報尚未成定象之前,先消弭其因,則容易解開怨結;正如預防勝於治療。
     
    孫思邈仙翁 降
    詩曰:因業牽纏果報時。輸誠懺悔最相宜。
       眾生首要需明悟。解結釋冤力可為。

    聖示:恭聞菩薩闡述因果輪迴及眾生釋結之要論,吾甚為欽佩菩薩苦口婆心,勸化眾生。於醫家而言,人體五行,最常見之病根,肇在水火不濟,乃衍生許多病例。水者實也,火者虛也,水火本質上,已不相容。虛時又是不濟,因此乾者腎陽之衰弱,肝火陡然上升,其症不但顯於肝腎,更易引起盜汗、虛悸、偏頭痛等症。而肝腎與水火之氣,不濟人身,若以因果而顯成,必然由夙世造深淫業所致。
     
    菩薩:妙哉!天醫之醫論,有條不紊。人身五行,水火並重,偏偏又不相容;因而人身失水火必旺,水盛火又虛,是以必要水火相濟,始有助人體健康。然則,本質不容,如何相濟?已是醫家調理之必要仔細斟酌。若再由因果祟擾其間,則不止不相容,更有演變成相剋、抑制之作用,如此一來人身百病叢生。
     
    天醫:菩薩補充甚明,並且醫家在調理人身水火之際,必需詳查其來龍去脈,諸如人蔘扶強不助弱,一旦人身屬虛火上升,腎水有失之際,投以人蔘不但未見其效,恐反有失。病源由因果所造成之現象者,投以仙丹,亦屬枉然。
     
    菩薩:正如仙翁所云,眾生在受到淫業果報之際,最易由人身水火不濟。然則,淫業有深有淺,輕重之間,所顯現果報于人身,是否有所不同?
     
    天醫:是的。菩薩在開頭已明示,因果最怕是定業,其次是顯成之動力,均可以呈現出不同之破壞力。譬如:造深淫業,有其人命債,若冤親已來討報,必然顯現牽引慾念綺思,一旦人在邪思綺念之中,必然陷入火旺水失之境況。若屬重業,冤親入侵,則邪綺不止,虛火升竄,若入腦際,則心神不寧,諸般妄想,邪念不能遏制,甚而夜不能眠,躁幻接踵而來,並且邪思欲火若有未洩,邪積火聚、乾陽損耗、腎水日失,終必演成實火而致腎臟衰耗。如若冤親尚未顯現討報,僅是靈訊肇示而已,立即加以化冤釋結,則未侵損人身,其害則輕。
     
    菩薩:天醫所言,眾生甚是受惠良深。淫業牽連於色欲,乃凡夫俗子之不能免。因此,夙世以來,眾生或多或少種下淫業,而此因業,又是如此傷身,世人切宜謹慎,切莫犯下不可收拾之重業,如此可以善保此世有用之身。
     
  • 第廿九章 菩薩慈悲因果論

    第廿九章 菩薩慈悲因果論
     
    詩曰:因緣本是作牽纏。惡業生成禍患綿。
       切要心存多謹慎。免教果報顯來年。
    聖示:本書荷蒙三大神醫闡述病理,參照印証因果理論,是則眾生之福報良深。吾並特別由主著正鸞出竅,合著本書;將日常善信叩問之因果疑難,編列書中,予之啟悟各地善眾,勇筆賢生可以靈神出竅。
     
    勇筆:弟子參見菩薩佛駕,自因果病象印証一書完成之後,倏忽十餘年,未再謁菩薩,弟子孺慕甚深!感謝菩薩慈悲,弟子見前幾期,三大神醫之述論,心中亦有許多問題想請菩薩開示。
     
    菩薩:賢生無需多禮,『因果病象印証』一書啟悟許多善根慧器之人,助爾拱衡道脈。今時『直解因果之門』當能如是,使懿敕拱衡堂普化道業,更上層樓,吾亦為之賀勉。賢生有問題儘管提出,往後數期俱可由賢生整理問題編列本書。
     
    勇筆:感謝菩薩如此殊眷,弟子感恩。對了,目前弟子承辦一件善信的叩問事,他是在日夜之間,都會聽到耳際腦海中,有聲音要控制他的心神,並且也會干擾到夜晚不能睡,工作受破壞,差點失業,甚至身體消化排泄動作都會受侵擾。他來到堂裡,弟子與之交談,才知道他是道中之講師。而且言談間,並不像神經分裂,理絡分明,心思清晰。這種情形弟子呈叩堂上恩師聖示:謂之自性心魔,並予與封閉靈竅,連接二次那位善信說已可抗拒耳際腦海的聲音,不會受他控制心神。弟子請教,如此情形,為何會有修道子,修成自性心魔之擾亂?
     
    菩薩:此事前因後果需分二段闡述,一者,此修子夙世之中,曾造下用盡心機、設計於人之因果。此段業因攝納於其藏識,歷經輪迴,轉環自性之識業,于今時在人生過程中受到外力之牽引,識業成熟,因此擾亂其心神。
     
    勇筆:那麼弟子予封竅應該無誤吧?
     
    菩薩:無誤,但是有此現象,在因果而言,他所造用心機陷害人,若是不解決,亦即此段因果不予消弭,則其動力長久存在,縱然此時賢生為其封竅,但是有朝一日自性及外力巧合成熟,仍然會再次顯現。
     
    勇筆:請教菩薩,弟子以前常辦因果,一旦在耳際腦海中會有聲音,大都表示冤親已侵入身體心神之中,為何這一案例不同。
     
    菩薩:侵體在果報中屬重業,並且會逐漸控制心神,但先決條件是冤親債主之討報,而賢生所承辦此一案例,是他早在之前所造之業力因果已是形成,並被其識性攝納,換言之,此一公案是無冤親債主,而是彼時他之識性將整件事收藏到自性之中,不用地府准旨冤親討報,他自己已經先行懲罰自己。
     
    勇筆:弟子明白了,就是良心發現。如果此一案並無植入他識海之中,而是有造成其他因業,等到時機成熟,就是形成因果業報。
     
    菩薩:正是。
     
    勇筆:那麼此一公案有無造成人命債,是否會形成不同果報?
     
    菩薩:當然。他此一公案是無造成人命債,如若有造成人命債,則冤親申控地府准旨,則會演變成靈侵體而精神錯亂。
     
    勇筆:弟子完全明白,感謝菩薩慈悲闡述。
     
    菩薩:可,今日著書至此,賢生靈可投體。
     
     
  • 第三十章 迴向方能冤業解

    第卅章 迴向方能冤業解
     
    詩曰:著書勸化繼年年。啟悟蒼黎遍大千。
       願有慧根長不昧。真詮徹理福心田。
    聖示:諸天聖神仙佛,秉抱慈仁,藉鸞門砂盤著造真詮寶冊,啟悟眾生開明智慧,而得親近大道,普修善德,願期眾生研閱善書能有所得。可,勇筆賢生靈體出竅。
     
    勇筆:弟子叩見菩薩佛駕,今日著書,弟子深有一疑,叩呈菩薩開示,並將普及恩庥于絕大多數之修行者。
     
    菩薩:賢生有何疑惑只管明說。
     
    勇筆:弟子遵命。日前弟子承辦一件濟世,是一位坤道修行者,年已半百,頗為虔誠,不但在附近道場為仙佛效勞,並予引度兒女親眷進道修行,平素間對護持鸞門道場之活動,亦是輸誠不退,或助印善書、參加法會,並且自己尚有定時誦持經咒作功課。如此一位善慧之女菩薩,縱然未至功德圓滿,應該也是累積甚深福慧才對,但是前幾日她的眷屬傳真叩問:這位女菩薩在要參加某處道場放生前夕,忽然昏倒,並且緊急送醫,醫生宣告病危,直至傳真之時尚在昏迷。這個案例弟子迷惑,懇請菩薩開示。
     
    菩薩:賢生既曰傳真叩問,則貴堂仙佛如何開示?
     
    勇筆:本堂太子恩師開示:乃為此位女菩薩,雖然護持助道,並且頗有造功立德,而且度眾進道,亦是莫大的福慧。但是這位女菩薩卻沒有迴向給自己的冤親債主,所以她有功德福慧資糧,但是因果一旦討報,卻